第一篇: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培训材料
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培训材料
一、出租汽车司机应当注意哪些夜间行车安全事项?
夜间事故多主要原因是光线差。一方面,道路照明或照明差,影响驾驶员的视野,影响驾驶员对周围事物远近、大小、高低等的分辨和判断.另一方面,机动车在会车时大灯眩目互相影响。
另一原因是驾驶员在主观上麻痹大意,特别是出租汽车驾驶员,由于白天道路堵塞,影响运营,而夜间相对来说车辆少,道路畅通,交警下班使许多路口、路段失控所以许多驾驶员盲目高速行驶,疲劳驾车。遇险情则措手不及,造成事故。
另外,新驾驶员缺乏夜间行驶经验.灯光设备不全,“病”车上路.一些驾驶员缺乏交通道德,会车时不关闭远光灯.故障停车时不开示宽灯等也是造成夜间事故多的原因。
出租汽车驾驶员夜间行车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严格控制车速,切忌开快车.2、要注意增加跟车距离.3、在城市道路行驶时要注意左侧横过马种的行人.4、在郊区道路行驶时,要注意右侧的非机动和行人。
5、夜间行车应尽量避免超车.6、注意保持灯光的完好,灯光损坏时,夜间不能上路。
7、注意夜间行车时防止疲劳驾驶.8、注意不要与障碍车相撞。
二、出租汽车司机在高等级公路上行车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高等级公路包括汽车专用公路、高架道路和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重大恶性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都相当惨重。从事故类型分析主要有:
1、尾撞事故突出.2、故障车引发事故严重.3、“爆胎”事故严重。
在高等级公路上行车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1)要懂得汽车高速行驶时,对视觉的影响
汽车高速行驶时,对视觉的影响主要是视力降低和视野变窄。人的视力分为“静视力”和“动视力”,后者视力低于前者。在行车中,驾驶员随车辆而运动,车速越高、视力下降越大。
这就意味着如果道路两侧突然出现情况,是很难及时处理的。
(2)要懂得高速行车中特有催眠现象。
视野变窄的特点是:车速越高,驾驶员的视野越窄。道路景观单调,噪声平稳,速度感觉逐渐麻痹。这样,容易使人意识朦胧,产生睡意,严重时还可以伴有中枢神经疲劳。这时,驾驶员的眼睛虽然睁着,但大脑实际已进入休眠状态。
(3)要懂得正确使用方向盘
方向盘的方向灵敏度在低、中、高速行驶中是有很大差异的。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方向盘的转角不可过大。在驶入、驶出弯道,变换车道时,就小心操作,切不可急转弯。
(4)要懂得正确保持行车间距。
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在与其他车辆保持稳定的同一速度的同时还要注意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驶速度越高刹车距离就越长,车前的“制动非安全区”也随之扩大,在这一区域内是极易发生事故的。我国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正常情况下,当行驶时速一百公里时,行车间距为一百米以上。”遇雨、雾、雪天或路面结冻结时,至少还应增加一倍以上的距离。
(5)要懂得车速与轮胎的关系。
实践证明,车速越快,轮胎温度上升越快。由于温度的上升,轮胎材料的机械性能下降,磨损显著增加,如果胎温升至95C时,就有爆裂危险,据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国生产的轮胎均为低速胎,适合行驶速为70~90公里,如果超过90公里时速,就很可能因温度急剧上升引爆胎。
低速轮胎在高速行驶时,应注意对受力状态的控制。要掌握轮胎的充气标准,保证轮胎气压在规定值的范围。同时要合理装载、平衡装载,确保轮胎与地面接触均匀。轮胎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实施换位。行驶中不可忽视对轮胎温度的检查,一般情况下应在行驶一小时后,将车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检查一下,发现温度过高应休息后再行驶。
(6)一定要注意系好安全带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系好安全带对人体有着特殊的保护作用。这是因为,一旦发生事故,系好安全带可有效地防止“二次冲撞”。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每一个驾驶员和前排座乘员,都要自觉系好安全带。
(7)要注意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可随意停车。
高速公路行驶,不可随意停车。如果车辆发生故障,则应利用车辆的惯性或利用其它办法迅速将车辆移到路肩上或紧急停车带内,绝对不能停在行车道内。对停在路肩上的车辆,驾驶员还应立即在自己的车后100米处放置停车警示牌,有条件的还应开启示宽灯(双闪灯),以示意后方来车注意,防止连锁撞车。
三、节假日行车应当注意 哪些交通安全事项?
节假日和公休日期间,驾驶员应当如何保证交通安全呢?
(1)要戒除麻痹思想,越是节假日越要提高警惕,谨慎驾驶。特别是在道路条件好、行人车辆少的情况下,不可盲目开快车。
(2)要戒除抢时心理。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节假日公休日运营时要防止抢时间,虽然多拉一次活,多挣一份钱。但抢时间必然争速度,速度快则事故率高,一旦出事得不偿失。
(3)要戒除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节假日最容易疲劳,亲人相聚打打麻将,玩玩扑克,唱歌跳舞,直到深夜,第二天再开车则昏昏沉沉,很容易出事故。
四、出租汽车司机应当避免哪些 危及行车安全的不良习惯?
1、酒后驾车
酒内含有乙醇(酒精),能抑制要的中枢神经,使人兴奋、冲动。神志不清、眼花缭乱,精神疲乏,人就会失去自控能力。
2、吸烟与驾车
一是分散注意力.二是影响视力和视线.三是易于起火.四是出租汽车内属于流动性公共场所,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3、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打喷嚏.2、搔痒.3、揉眼挖鼻.4、打哈欠.5、边驾车边接电话或查看寻呼机。
第二篇: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系统
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系统
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系统有“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两种模式,为了让驾驶员适应电脑考试,在第一次考试之前,可让驾驶员自由地在模拟考试中答题,从而达到熟悉电脑考试模式的目的,为正式考试打下基础。
当进行完模拟考试后,系统会自动切换到正式考试模式。进入到正式考试后,系统开始答题计时,计时已满可自动终止答题,并将答题情况提交到考试服务中心。
驾驶员电脑考试系统有以下特点:
1、自动分题 由电脑自动选题,做到每个学员的考卷都不相同。
2、自动阅卷 电脑会自动判断每道考题的正确性。
3、自动打分 学员交卷时,电脑会根据答题情况,自动计算学员考分。
4、控制严格 在考试完成后,系统可根据驾驶员的考试合格情况,打印出《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合格证》,并将考试合格的驾驶员电子数据直接与客运管理机构进行对接交互,为客运管理机构提供合格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原始档案资料和电子档案数据。
5、操作简易 考试系统的操作非常简单,对学员的电脑操作水平要求不高,即使没有任何操作基础,通过简单的模拟,也可迅速适应电脑考试。
第三篇: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
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北京市劳动局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性别
日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做为出租汽车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关主体资格认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经济补偿与赔偿;劳动争议处理的内容,不得任意变动。
三、本合同中凡划线的地方,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或告知职工本人具体政策规定。
四、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条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该条中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五、本合同中甲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职工本人应签字或盖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应同居民身份证一致。
六、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低。
八、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第四篇: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提倡“创新务实,追求卓越”工作态度,要求全体出租汽车驾驶员做到:忠诚团结,创新务实,敬业进取,勤俭高效,文明礼貌。
第三条 公司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全员聘用制。在保证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工作环境。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充分调动驾驶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公司化管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
第二章 驾驶员的聘用与劳动关系
第五条 驾驶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基础上的劳动关系,驾驶员是公司的员工,双方均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第六条 驾驶员的聘用
一、新驾驶员的聘用遵循“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应聘驾驶员岗位的待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三、对应聘驾驶员岗位的待就业人员的资格认定还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和满足公司的要求。公司的要求包括:身心健康、家庭和睦、思维正常、言行得当、无酗酒史、无交通肇事劣迹、无驾驶证被吊扣或从业资格证被注销记录等。
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于招聘前拟定招聘方案,经批准后实施。招聘方案应包括:招聘人员构成、岗位说明、招聘步骤、考核内容、录用程序以及应急办法等要素。
五、招聘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签发录用通知书,并在录用驾驶员到岗后为其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根据聘用期限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间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驾驶员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六、录用驾驶员的个人档案保持原状,党组织关系可转入上级党委:中共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七、驾驶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对表现好、业绩突出、被公司连续聘用XX年及以上的驾驶员,可在其有要求的前提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合同期满,公司应依法办理续聘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七条 在业务结构或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时,驾驶员应服从公司对其岗位的调整。
第八条 在合同期内被解除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驾驶员,执行《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之规定。
第九条 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本人应在接到《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后30日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第十条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外地来蓉务工人员,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属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绩效管理
第十一条 驾驶员的绩效管理以《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合同》、《出租汽车驾驶员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为主进行。
第十二条 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综合安全指标评定驾驶员的安全营运等级,安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三级。始终保持a级以上的驾驶员才具备评优资格。
第十三条 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综合服务质量指标评定驾驶员的服务等级,服务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三级。始终保持a级以上的驾驶员才具备评优资格。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制订下一年工作计划、培训计划和驾驶员奖励、惩戒、续聘、待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公司给予优秀驾驶员精神鼓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四章 培训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对驾驶员进行有计划、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同时要求并鼓励驾驶员自学,提高驾驶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1、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每年制订驾驶员培训计划和相应的费用预算,并组织实施。公司将结合本公司实际,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为驾驶员提高综合素质提供条件。
2、员工自愿参加各类学习,应按排在业余时间。
3、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凡经主管领导批准,参加各类全脱产、半脱产学习和培训的,在取得了毕业(结业)证书后,由公司根据缴费凭据报销一定比例的学习费用。
第十七条 凡由公司承担学习、培训费及相关费用或提供学习、培训时间的,受训驾驶员应在培训前与用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并约定学习、培训后费用报销比例、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服务期限未满要求向外流动者,应按《培训协议书》约定退还公司支付的学习、培训费及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驾驶员应参加公司举办的职业培训并参加相应的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岗位技能培训、服务规范培训和综合能力培训。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并将考核结果录入驾驶员个人档案。
第五章 薪酬
第二十条 公司遵循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驾驶员岗位实行基础工资+基本任务工资+超额提成奖的分配制度,这三部分之和为驾驶员的应领工资。(细则详见《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合同》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经济责任考核制度》)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的实领工资为应领工资减去应有个人支付的社保金和考核扣款。
第二十二条 奖金额由与本公司效益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业绩挂钩。
第二十三条 奖金根据公司的效益和员工的业绩确定,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第六章 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为驾驶员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公司异地机构应按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住房公积金保持现状。以后根据国家政策适时修订以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的工作时间与休假按照《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驾驶员因工负伤或因工负伤并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市级医院确诊需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龄5年以下(含5年),在公司工作2年以下(含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龄5年以上,在公司工作2年以下(含2年)的6个月;2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为9个月;5年以上8年以下(含8年)的为12个月;8年以上XX年以下(含XX年)的为18个月;XX年以上的为24个月。医疗期最多不超过24个月。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期内,其工资待遇按不低于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第三十条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公司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其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按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排对驾驶员进行体检,保障驾驶员的身体健康。
第七章 员工日常管理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爱护公司财产,服从公司的依法管理,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
第三十三条 各车队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队务管理,协助公司做好日常营运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须按照公司规定和安排准时参加安全学习和接受必要的考核,并遵守如下规定:
一、因故不能或不能准时参加安全学习的,必须事前申明理由报请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
二、无论何种原因缺席安全学习的,都必须参加公司统一安排的补课,并不得再有任何理由缺席。
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或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负全责的驾驶员须脱产学习1~7天,接受安全教育并作出深刻认识,学习时间的长短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临时紧急安全会议的管理办法与安全学习相同。
第三十五条 公司对治安安全实施目标管理,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意识,积极参加治安防范及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培训,熟练掌握gps报警功能,努力提高防范能力。
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客运出租车卖淫、赌博、盗窃、拐卖妇女儿童、运载违禁物品或为犯罪行为提供交通工具。
二、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
三、参与打架斗殴、围观起哄、聚众闹事事件。
四、将营运车辆交由非本车编制人员驾驶。
五、擅自关闭gps车载设备躲避监控。
六、长途营运部报告和夜间出城避绕110警务站。
七、女驾驶员夜间10点后继续营运。
第三十六条 驾驶员从事的是特殊岗位的工作,为了杜绝安全隐患,驾驶员应执行重大变故报告制度。当发生影响驾驶员身心健康的事件时,当事驾驶员应向公司报告以便公司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三十七条 驾驶员无故旷工1天,按10%扣发当月基本任务工资;无故旷工2天,按25%扣发当月基本任务工资,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理;无故旷工3天及以上者,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无故旷工15天及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劳动权利,劳动和同解除。
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应准时上班,因事不能上班,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离岗位的,视作旷工处理。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请假按管理权限审批。1日以内由主管经理审批;1日以上2日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2日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条 驾驶员请事假,按比例扣发薪酬工资。每月按20.92天计算,请1天事假,扣1天基本任务工资。
当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特殊情况须报请总经理批准,但当月基本任务工资不再发放。
第三十六条 病假期间待遇
1、连续请病假7日以内,请1天病假扣发1天岗位工资。
2、连续请病假10日以上1个月以内,扣发岗位工资。
3、连续请病假1个月以上,停发岗位工资。
4、1年内累计请病假3个月以上(大病除外),公司将视其为不能从事本岗位工作,有权调整其岗位。在调整其岗位后,仍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 员工无故旷工1天,按20%扣发当月岗位工资;无故旷工2天,按50%扣发当月岗位工资,并给予相应处理;无故旷工3天及以上者,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无故旷工15天及以上者,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 在公司承担了抢险救灾、重大活动任务时,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司调度,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第八章 奖惩与激励
第四十三条 经考核为优秀驾驶员的,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四条 奖励可采取发放一次性奖金、增办补充养老保险或其他商业性保险的形式给予。
第四十五条 对考评不合格的员工,减发或扣发年终奖,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换岗、待岗培训等处理;不接受处理的视为落聘,按落聘人员处理。
第四十六条 对落聘驾驶员,公司将给予一次培训再上岗机会,若经培训仍不能胜任驾驶员工作,则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信誉和利益的;对工作轻率、疏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的;对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处理。
第四十八条 驾驶员奖惩情况进入个人档案。
第九章 其他
第四十九条 公司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由公司工会召集争议双方根据劳动合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报有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属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 凡与本制度不符之规定以本制度规定为准。本制度实施后,国家和地方有新规定的或本制度中有与国家政策、法规不符的,按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总经办。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施。监督权属公司工会代表大会,日常监督工作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执行。驾驶员日常营运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xxx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化服务。
二、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客、亮证服务。
三、严格打表计费,严禁绕道、议价、拒载、强迫组合乘客、无证营运,杜绝服务纠纷。
四、在营运中推广普通话服务,用好文明用语五句话。
五、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宰客现象。
六、在服务过程中仪表整洁、用语文明、举止大方,按规定着行业工装。
七、确保车容车貌整洁,座套整洁、平整,车内物品摆放规范。
八、遵守交通法规:开车前,检查车门是否关好,提醒前排乘客系好安全带;开车时不吸烟、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不开带病车,不超速行驶及开车打手机。
九、遵守站点行停秩序,服从站点人员管理。
十、无违章驾驶和拒载现象。
十一、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作废。
第五篇:出租汽车驾驶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出租汽车驾驶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车辆使用维护与修理
第一条
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包括:车辆的清洁、轮胎检视、GPS系统和计价器性能、座垫套整洁等。
第二条 驾驶员在使用车辆发生的车辆或零部件损坏,由驾驶员负责维修,(GPS、计价器由公司修理,材料费由驾驶员负责)。第三条 驾驶员不得私自改装车辆,尤其是把大灯改成疝气大灯。
营运管理
第一条 公司成立营运检查组,每天上路对所有驾驶员及车辆进行检查,对检查到违章的车辆进行批评教育,查到三次,停运三天;查到四次以上,取消营运资格。
第二条 驾驶员遵守客运管理有关规定和交通法规,服从各级有关部门的管理。第三条 所有车辆设有出租车标志和服务卡,车内卫生,车况良好。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食物。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斩客现象。
第四条 驾驶员营运中不得无故拒载、甩客、卖客,不得无故中断运输,未经车上第一乘客同意不得招揽其他乘客同乘。
第五条 乘客下车时,提醒乘客不要遗忘东西,如发现乘客的遗忘物品,应设法归还失主或及时上交公司。
第六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绕道或过路、过桥、过渡费等发生需乘客额外支出的费用必须向乘客说明。
第六条 必须在核定的区域从事客运服务,不得异地经营。
事故报告
第一条 凡发生交通事故(伤者没有生命危险不得移动车辆,如需移动必须做好记号)出租汽车驾驶员应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所属保险公司,并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必须要等事故处理完才能驾驶出租车参加营运。
第二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营运违章的违约处理
第一条 对交通违法、营运违章行为,驾驶员除承担有关部门处罚的金额外,还须按处罚金额的50%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 如发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款以外的其他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并根据保险理赔金额承担违约金。
1、保险理赔额在20000元以下,承担理赔额5%的违约金,最低100元。
2、保险理赔额在20000元以上,承担理赔额4%的违约金,最低1000元。
3、保险理赔额在50000(含)元以上100000以下,承担理赔额3%的违约金,最低202_元。
4、保险理赔额在100000(含)元以上,承担理赔额2.5%的违约金,最低3000元。
5、如发生同责以上交通死亡事故的,公司将终止《车辆租赁合同》或要求驾驶员解聘肇事者
行车严禁超速、超载
第一条 驾驶员必须按车辆准载5人以下标准搭载旅客,严禁超载行驶。第二条 驾驶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速在道路上行驶,严禁超速行驶。
第三条 超速、超载的出租汽车驾驶员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公司将在每月的安全学习会议上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条 对超速20%未到50%或超载20%以上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给予停运学习三天;对超速50%以上或超载50%以上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给予停运学习七天;情节严重将取消营运资格或终止合同。
第三条 凡因超速、超载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加重处罚,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驾驶员安全活动
第一条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学习。(无特殊情况每个月的27-28日)
第二条 对无故不到者,严格按《出租汽车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给予处罚,扣除50元违约金。
第三条 为了使出租汽车驾驶员100%都受到教育,实行签到制度,一律不得代签。
第四条 如确实有事或生病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要提前向车队长请假,批准后可于三天内到公司进行补课。既不请假,又不按时参加学习的视为无故不到。
第五条 对违章多、事故多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定期举办学习班,要求其写出书面检查,通过事故案例分析,总结安全行车经验,使其从中吸取教训。
第七条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全体出租汽车驾驶员开展安全活动。
第八条 驾驶员不得把车辆交给无本车有效服务卡的人驾驶,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驾驶员承担,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
票据管理
第一条 所有车辆统一到公司领取发票,公司票据管理人应注明发票起讫号,并由驾驶员签字。
第二条 发票不准私自出售,如发现严肃处理。
培训人:_____
被培训驾驶员:______ 苏FBQ____ 培训时间: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