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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材料
编辑:七色彩虹 识别码:14-1033581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3 11:05:5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材料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材料

一、贷款对象及贷款条件

适用对象是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6.符合约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用途

生源地助学贷款用于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三、贷款额度

本专科每个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个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毕业后10年,宽限期一般为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1~2年。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可以展期。

五、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六、本息偿还

(一)利息计算

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开发银行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贷款到期日)。贷款业务按实际天数(每年365天,闰年366天)。

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逾期金额是指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本金,逾期天数从合同约定归还本金日期第二日起,直至逾期金额完全归还之日为止。

(二)财政贴息

符合条件的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贴息资金按学校隶属关系,中央财政承担中央部属普通高等院校的贷款贴息资金,地方财政承担地方所属普通高等院校的贷款贴息资金。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在原贷款展期期间,按借款学生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或有关单位继续贴息。

(三)借款人正常还本付息

借款学生自毕业的下月1日(含1日)开始自付利息。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实行学分制后,财政部门按借款学生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由学生自付利息。借款学生因违约造成的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到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及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在校及毕业后1~2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按合同约定偿还利息,宽限期后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偿还本金。

(四)提前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每年除11月份外,每月1-10日可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提出申请。提前还款可一次性还清剩余本金并结清利息,也可提前偿还任意一份合同或者偿还一份合同中至少500元以上100元的倍数。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七、贷款展期

1.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届借款毕业生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申请表需附录取生源地有关证明和印章),向原所

在地生源地资助中心提出展期申请。

2.生源地资助中心将申请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生源地助学贷款展期学生信息统计表》及附件(包括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成汇总信息后,定期报开发银行备案。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一、贷款申请 1.学生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 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 学生家长户口本复印件及贷款承诺材料;

 村委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乡镇(含)以上政府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 开发银行、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2.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借款申请

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要点包括: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 经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3.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借款申请

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进一步对学生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填写的《生源地助学单款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

4.学院组织填写和审查申请审批表

各学院根据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发放的申请审批表组织学生填写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核。

5.学校资助中心审核贷款审批表

学校资助中心对学院上报的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汇总上报自治区资助中心。

6.自治区资助中心审核

自治区资助中心对各生源地上报的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贷款额度,报开发银行分行审批。

7.分行审批

分行根据自治区资助中心汇总的申请审批表和贷款申请额度进行审批,确定当年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对象。

二、合同签订与审查流程

(一)业务流程图

学生在线系统自助办理登陆网站并注册账户用注册账户登陆录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到资格审查部门办理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办理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办理电子回执在线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资格审查部门包括: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大一的新生还可以选择高中作为资格审查部门 图3-2: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签订与审查流程图

(二)流程描述和操作要点

1.学校资助中心根据开发银行借款申请审批结果,向各学院发放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等签订合同所需资料。

2.各学院组织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在借据上签字。合同审查通过后将合同汇总信息上报学校资助中心。学院审查和操作要点包括:

 合同信息是否正确,重点是是班级、姓名、身份证号、账户号、贷款金额信息;

 借款合同每人一式4份,借款学生要在每份合同上签字、捺手印;  学院反馈合同提要错误信息,学校资助中心按照错误信息类型,向自治

区资助中心、代理结算行报请修改或自行修改相关信息;

 学院对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统计未签订合同的学生名单,全部材料(含作废合同和空白合同)汇总整理,报送学校资助中心。3.生源地资助中心对借款合同和借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借款合同上加盖生源地公章,并借款借据上签字(或盖章)。生源地资助中心形成《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名册》(简称花名册),加盖生源地公章、签字和骑缝章后报自治区资助中心。

花名册一式4份,开发银行分行、自治区资助中心、生源地资助中心和代理结算行各1份。代理结算行据此划付贷款资金。

三、借款学生正常还款流程

(一)业务流程图

借款人正常还本付息流程学生代理行高校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分行计算应还本息还款发出还款通知书发出扣款明细表划转资金到专户并提交还款明细表提交还款明细表汇总提交还款明细表审查并入账图3-5:生源地助学贷款正常还款流程图

(二)流程描述和操作要点

1.学校资助中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于每年度贷款还本付息日前30天与代理结算行核对借款学生名单、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信息,计算(可委托代理行)应还本息金额;

2.学校资助中心提前通知借款学生及时足额在其个人账户内存入应还款项,或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代理行柜台办理还本付息手续;

3.代理行根据生源地资助中心的扣款指令,通过借款学生个人账户(或银行卡)按时进行扣收,并出具清单及汇总表;

4.生源地资助中心在结息日(12月20日)前1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偿还的利息上划至自治区资助中心在开发银行开立的专户中,同时将扣款汇总表上报自治区资助中心;

5.自治区资助中心将扣款信息报开发银行分行,分行审查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务处理工作。

四、借款学生提前还款流程

(一)业务流程图

提前还款流程学生代理行高校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分行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审查汇总审核汇总核准还款扣款并划转资金发出扣款明细表反馈还款明细表汇总提交还款明细表汇总提交还款明细表审查并入账图3-6: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流程图

(二)流程描述和操作要点

1.借款学生需要提前还款的,必须在计划还款当月的15日前向学校资助中提出申请,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表》。

2.学校资助中心对提前还款申请进行审查汇总后,上报自治区资助中心。自治区资助中心审核汇总后,报开发银行分行主管处室核准。

3.开发银行分行主管处室核准后,学校资助中心向代理结算行发出扣款通知单,同时通知学生在扣款日前在其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4.代理结算行根据扣款通知单于扣款日从借款学生个人账户扣收资金并立即转入生源地结算账户,并于当日将扣收资金从生源地结算账户划转到自治区资助中心专户。扣收完成后,代理结算行向生源地资助中心提交还款清单。

5.生源地资助中心根据还款清单制定提前还款汇总表,并上报自治区资助中

心和分行,并做好对借款学生的反馈。

6.开发银行分行审查后从专户中扣收提前还款资金。

五、借款学生逾期还款流程

(一)业务流程图

逾期还款流程学生代理行高校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分行计算应还本息还款贷款催收发出扣款明细表划转资金到专户并提交还款明细表提交还款明细表汇总提交还款明细表审查并入账 图3-7:生源地助学贷款逾期还款流程图

(二)流程描述和操作要点

1.每月20日为逾期贷款本息还款日。当借款学生出现逾期时,生源地资助中心应通知借款学生在下一个20日前将本息存入个人账户。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至到下一个20日的罚息。

第二篇: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助学贷款,筑梦学子

——记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贸学生会‘益知虾’社会实践队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会‘益知虾’社会实践队在指导老师冒娟老师的带领下,来到湛江市坡头区南三凤辇村开始本次三下乡的第一个宣传工作——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图为来到实践地的大合照

我们此次宣传工作主要是分成两大部分进行:

一、驻守阵地。在凤辇村的文化楼进行摆摊,以及摊位环形走动派发传单并解答啊相关疑问。

二、走访入户。入户采访国家资助政策的受益学生及其家长,同时进入其他村户进行探访宣传。

前半段历程:

为了实现本次三下乡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践队全体成员已提早一天到达宣传目的地进行初步考察,了解大致情况后,选定了人流较为密集的地方为宣传地点,并布置摊位。

图为摊位现场

图为队员布置摊位现场

图为本次国家助学宣传资料特写

在我们实践队中,队长给队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队员们主要分成两小组进行本次活动,并按照时间点进行轮班工作,主要是五名队员留守摊位,并在摊位周围派发传单等,对来往想要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居民进行解说,而另外五名队员则进行二三分开的走访,来到不同的村道进行资助政策的宣传。由于坡头区南三镇的天气在十八号开始迎来了第九号“山神”台风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对我们的宣传工作的进行有一定的影响,但在天气转好的时间段里面,我们走访派发传单的队员还是坚持不懈地给当地村民进行宣传着。

图为队员给受调查者解释问卷内容

图为当地居民填写问卷

此外,在走访期间,我们有幸地采访到支教学校的校长与老师,他们不但非常乐意给我们填写问卷和采访,还结合凤辇村当地学生的家庭情况提出了他个人独特的见解和看法。

图为校长填写调查问卷

图为与受访者的小朋友互动

当走访队员们对当地居民说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时,大家的表现与预想中的相差无几——均表示不太了解,其中以年长者居多,部分年轻人更是表示完全没听说过该政策,所以我们的宣传进度是受到了一定的阻碍,但正是因为大家都不了解这项政策,才更加突出我们此次三下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后期:

采访篇

实践队员分成两队进行慰问和宣传,一组成员去受助学生家中进行慰问探访,另一组成员则出发去高岭村集市上进行问卷调查及推广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在前往途中,我们向该村的村长大致了解了本村大学生的受助情况以及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村长表示,国家资助政策是广大学子圆梦大学的有效途径,是我国向教育资源共享迈出的重要一步。

图为队员采访该村村长照片

图为前往受助学生家中图片 据了解,该同学出自于军属家庭,目前就读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是国家资助政策的一名受益对象。通过采访得知,该同学是在录取通知书里得知助学贷款政策,她本人还表示在申请助学贷款过程中手续较为便利,只要是具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便可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

图为与受助学生的采访图片

国家助学金贷款是减轻学费压力,帮助学生解决目前经济困难现状的一种途径,等以后工作期间再进行还款,相关利息在上学期间由国家财政补贴,所以不必担心贷款会出现利滚利的现象。

图为与受助学生,家长采访的图片

我们采访到该为同学家长,此家庭的孩子主要都是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现筑学梦的。家长表示:国家很公平,对于普通百姓,该政策对于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有很大的帮助,子女也因此能够圆梦大学。在最后,招女士也由衷希望:“大家都能顺顺利利的读上自己心仪的大学”。

图为与受助学生家长采访的图片

宣传篇

图为心欣向荣新闻社会实践队填写问卷现场

来到集市上,我们走访各门店以及巴东小学,来到巴东小学,我们偶遇岭南师范学院心欣向荣新闻社会实践队,通过与该实践队队长进行交流,他们表示非常有兴趣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帮助我们填写了相关问卷,在填写问卷的同时,他们也很热情的帮助我们在其所支教学校进行简单宣讲。

图为老师们填写问卷现场

在此期间我们还偶遇到巴东小学几名老师,在我们简单表明来意之后,老师们都非常热情的接待我们,听我们阐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耐心填写相关调查问卷。我们队员还和其中一位主任的儿子进行互动,缓解彼此现场尴尬气氛。

在集市上的另一端我们的队员在惨遭被拒的情况下,但是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以及悉心讲解,最终还是收集到了一定的数据。

图为宣传组工作之余休闲照

我们两小队都各有所获。

最后我们坚信: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帮助广大学子圆梦大学有重大影响!

文:温嘉丽/图:韩思渝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贸学院学生会“益知虾”社会实践队

第三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贴息,用于借款学生在国内高等学校就

读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助学贷款。

●国家贴息

贴息方式:大学生在校期间,助学贷款的利息将全部由财政补贴,而学生毕业后,财政贴息停止,全部由学生自付。

●延长还贷年限

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息执行,借款学生可视就业情况,在毕业后1到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贷款模式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每生每年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违约借款学生名单将被曝光

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及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按隶属关系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经办银行将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一、学校与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二、贷款申请

(一)提出申请

由学生个人向本学院提出助学贷款申请。

(二)贷款初审

学院组织贫困学生申请,确定本学年申请名单,收取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写清家庭困难情况)、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和户籍卡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乡级以上家庭困难证明原件、父母双方身份证或户籍卡复印件),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三)贷款审批

学院审核后交学生处审核,公示一周后审批,银行对学校提交的申请贷款学生材料进行审核,遇到有问题的材料及时退还学校进行修改或补充。

(四)签订借款合同

三、贷款的发放

银行在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在借款学生签署借据后,银行将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

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账户,学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借款学生活期账户。

四、贷款的偿还

(一)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100%由

财政贴息(即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许自付利息),借款人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

(二)每年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组织借款学生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可以选择在毕业后24个月内(即宽限期内)的任何一个月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即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可以只还贷款利息,不还贷款本金。但贷款学生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毕业后6年内必须还清全部贷款。

(三)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

(四)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不含一年),可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

(五)借款学生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在还款前15天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

(六)借款学生在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申请,包括调整还款方式

(七)如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止学业的事件,学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银行

(八)贷款银行在接到学校机构提交的书面通知后,要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

(九)借款学生毕业后申请出国留学的,借款学生应主动通知贷款银行并一次性还清贷款

(十)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可申请把办理贷款展期,并在毕业前30日向原就读学校提交贷款展期申请,由原学校审核通过;贷款展期后,若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借款学生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三)就读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博士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三)等额本金还款法还款计算公式(学校对其资格进行审核);每期还本金额=贷款本金÷借款月数×还款

(四)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间隔 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每期还本付息额=每期还本金额+贷款余额生活费); ×年利率×实际天数÷360

(五)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成 绩较好;

(六)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经所在学校推荐。

五、贷款的期限、利率、限额和还款公式

(一)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6年,借款学生可在毕业后1-2年开始还款、6年内必须还清

(二)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目前,现行助学贷款利率如下表

第四篇: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一、什么是高等学校学生资助体系?

在高校进行招生、收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高校中出现的经济困难学生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一直十分重视、关心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教育部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相继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从而,在我国高等学校中逐步建立起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在出台一系列资助政策的同时,国家和各地区、各部门还拨出专项经费用于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以保证他们按时入学、安心学习和生活。

二、何为“绿色通道”?

近年来,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规定了各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

三、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四、普通高校学生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严惩警告以上处分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4)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00元以下),无力支付学费,生活费;

(5)学习认真,品德优良;

(6)已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有关信用教育,并承诺向银行(贷款人)提供毕业后的工作单位、经济收入、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变动情况及担保变化情况;

(7)符合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程序(主要申请、审批程序可在网上实现):

(1)学生(借款人)向所在高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高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对学生(借款人)提供的借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贷款

申请送交银行(贷款人)审批。

(3)银行(贷款人)在收到贷款申请后,对学生(借款人)的身份证明、资信状况、偿还能

力进行调查,并在高校交付申请资料30日内给予答复。

3、学生(借款人)在申请助学贷款过程中应提供、填写以下真实、有效的资料:

(1)贷款申请书;

(2)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3)家庭基本状况及学生父母同意该生借款确认书或联系方式;

(4)学生(借款人)所在高校审核意见;

(5)银行(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申请贷款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

六、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多少国家助学贷款?

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七、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

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

性承担法律责任。

八、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的法定利率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

九、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多长?

一般讲,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十、国家财政如何对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进行补贴?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十一、借款学生中途不需要贷款了怎么办?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如因经济状况发生了好转等原因,中途不需要贷款时,学生可在当年放款10日前,通过所在学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终止贷款发放。经银行同意后,学生与银行办理借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十二、转学的借款学生如何处理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转学时,必须先还清在原经办银行的贷款本息,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十三、借款学生在毕业时,就国家助学贷款事项需要与银行办理哪些手续?

(1)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

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2)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

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十四、借款学生在何时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自己需全额支付贷款利息。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十五、借款学生可采取何种方式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银行通常为借款学生设计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等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力呈前紧后松分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支付本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

十六、借款学生可否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

十七、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

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2)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3)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八、其他相关贫困资助

1、什么是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高等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实验室、校办产业的生产活动和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活动,从勤工助学基金中支付相应报酬,使经济困难学生具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的一项资助方式。

2、什么是特困生补助?哪些学生可以申请特别困难补助?

特别困难学生补助是国家为保证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而给予学生的专门补助。一般是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也参加了勤工助学后仍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

3、哪些学生可以减免学费?

按国家有关规定,一般高校根据本校实际状况界定为:烈属、孤儿、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学生本人残疾家庭特别困难者。

第五篇:助学贷款政策说明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问答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向与我行合作的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其学费和生活费,并由中央或地方财政给予贴息的人民币贷款,可采取信用方式无须担保。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在北京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京外生源地的学生在当地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品行优秀,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以优异成绩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三、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如何确定?

答: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千元,各学年累计不超过5万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和学生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标准及学生困难程度确定。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直接通过贷款行划入学院在经办支行开立的账户中。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短为半年,最长不得超过借款人毕业后6年。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行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若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仍执行合同规定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下年初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同期贷款利率。现执行年利率为:半年内(含)5.4%;半年-1年(含)5.85%;1年-3年(含)6.03;3年-5年(含)6.12%;5年以上6.39%。

四、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何享受国家贴息政策?

答:北京市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100%贴息。财政于每季度20日对在校生进行贴息。目前财政对春季班毕业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补贴至毕业当年1月31日,对秋季班毕业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补贴至毕业当年7月31日。若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违法违纪或留级延期在校,将不予贴息。

五、国家助学贷款如何偿还?

答:1.借款学生毕业前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还款计划。签订协议后学校方可为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学生毕业后一年内可修改还款计划一次。

2.借款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自己承担,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即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且必须在毕业后24个月内开始归还贷款本金,从首次归还本金日开始,按月归还贷款本息,每月20日为扣划日。

3.借款学生有条件可提前还贷。经办行按实际贷款使用期间计算利息,不加收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

4.还款账户为经办行为学生开立的账户(我行为一张“京卡”),学生可到经办行网点将当期应还本金及利息存入,或者由他行办理信汇或电汇,将款项汇入账户中。

六、借款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答:借款学生享有的权利:

1.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如交纳学费、住宿费);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取得贷款

借款学生应承担的义务:

1.如实提供贷款所需的相关信息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

2.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学生毕业前应主动联系经办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并按协议约定的时间、金额还款;当出现破产、失业、重大疾病等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经办行,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3.如果学习期间及今后就业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或者联系方式变化,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向经办行提供变动情况(包括学校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七、借款人违约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答:1.借款学生未按约定期限、金额归还贷款的,经办行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部分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50%。多次违约或长期违约拖欠贷款本息不还的借款人,银行将其违约行为载入人民银行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违约借款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将使其今后无法办理车贷,房贷,信用卡,公司贷款等任何形式的授信业务,对出国也将造成阻碍,并影响其个人声誉。同时,经办行将违约借款人不良信用信息挂钩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将会对借款人就业产生负面影响。

2.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行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经办行将有关违约借款学生的信息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3.必要时,经办行会采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当权益。

鉴于以上违约结果将对借款学生产生较大不良影响,请借款人务必恪守诚信,按时足额还款,主动联系银行,配合银行和学校工作。

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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