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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14-456118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09 02:42:24 来源:网络

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到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认真汲取项目落地难、推进难、见效难的经验教训,合理确定2022年资金规模和项目范围。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级审定”的程序,对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资金使用高效的项目优先入库。没有资金来源、未明确绩效目标、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一律不准入库。涉农整合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帮扶资金、衔接资金等安排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择,做到项目与资金无缝对接。

一、基本原则。

(一)“先巩固,后拓展,再振兴”的原则。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四个方面,“聚焦主业”不盲目扩大项目领域,做好项目绩效评估,尤其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评估,避免项目低效、实施扎堆、时令错位。

(二)产业发展优先的原则。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是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的基础。根据国家、省级绩效考核有关要求,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不少于50%。

(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优先的原则。

资金安排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项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障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乡村公益性岗位,饮水保障等项目资金。

(四)兼顾行业部门规划的原则。

在过渡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继续执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政策,为统筹完成好各行业上级部门在下达的绩效目标任务,将纳入统筹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纳入2022年项目库。

(五)示范引领原则。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投入资金打造“十百千”示范项目建设,启动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精品示范村和美丽村庄。

三、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

2022年项目库总规模11.8亿元,其中涉农整合资金4.98亿元,衔接资金4.21亿元、东西部协作资金0.59亿元,定点帮扶资金0.96亿元,行业部门帮扶资金1.06亿元。

(一)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规划投资4.98亿元。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投资3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0.0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面积3.89万亩,实施田间机耕道路、灌溉管网、农电输配送、耕地质量提升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投资1000万元,对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建机械冷库、气调库按照不超过500元/m�0�6的标准给予奖补,新建仓储、通风库按照不超过200元/m�0�5的标准给予奖补,单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按实际核实金额兑付。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规划投资120万元,2022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400人。计划举办培训班6期,每期50-100人,培训后组织开展考试考核,对合格人员颁发宣威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证书,作为落实农业项目补贴补助的依据。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规划投资200万元,组织基层在编263名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招募不少于10名特聘农技人员;建设不少于4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推广不少于4项技术,组织不少于1000人次的现场观摩活动,全市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8%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规划投资11395万元,实施5170户农房抗震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饮水保障建设项目,规划投资4367万元,在13个乡镇建饮水保障项目23件,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点建设18处,管道安装165公里,水池建设65座,容积3500立方米,安装入户设施4200套。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7.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规划投资2600万元,实施33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衔接资金项目,规划投资4.21亿元。

1.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规划投资4670万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资金,预计发放小额信贷2亿元,规划投资900万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3.雨露计划补助资金,规划投资1200万元,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就读高职、中职、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每学期资助1500元,一年3000元,按学期申报。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饮水补短项目,规划投资2404万元,在21个乡(镇、街道)建饮水保障项目103件,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点建设69处,管道安装420公里,水池建设108座,容积5600立方米,安装入户设施6700套。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5.农业产业发展(易地搬迁后扶产业等),规划投资2亿元,以奖补的方式支持种植基地建设、种业发展、农业配套设施,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内、结构调整区域)、农产品品牌创建、龙头企业认定(监测);支持市级成立的三农公司、村集体合作社等根据需求,建设冷库、加工厂房、农业融合发展等农业产业固定资产,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属三农公司(村集体合作社)等,按照一项目一方案进行申报批复实施。资金以实际申报发生金额兑付。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乡村建设项目,规划投资9000万元,以“十百千”(三个五)示范工程为主,除丰华、宛水、双龙、虹桥外的25个乡(镇、街道)选取一部分行政村和自然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开展垃圾污水治理,推进厕所革命,集中整治村容村貌,提高村庄的宜居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7.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规划投资1300万元,实施省级民族团结示范村2个,市级民族团结示范村16个。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8.以工代赈项目,规划投资900万元,村内道路硬化38公里,公厕3座。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9.项目管理费,规划投资500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中央衔接资金不超过1%、省级衔接资金不超过3%的比例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计划安排项目管理费500万元,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根据各乡(镇、街道)实施项目数量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重,对项目管理费进行分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10.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规划投资672万元,一是现有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开发公益性岗位,二是常态化开展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对有风险符合公益性岗位开发条件的及时给予帮扶,预计开发公益性岗位700个。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其他工作经费,规划投资589万元,包括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物业管理补助资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经费、脱贫人口医保缴费补助资金等。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医保局、市卫健局

(三)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规划投资5900万元,实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项目18个。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四)定点帮扶资金项目,规划投资9600万元,主要是烟草帮扶资金项目,务德镇建设7.5米宽的物流通道32公里,从*县上村乡余坝口至宣威市务徳镇太阳村块亩自然村,每公里按600万元测算,投资1.92亿元。

一期投入9600万元。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五)行业部门帮扶资金项目,规划投资1.06亿元,主要是脱贫人口选聘生态护林员5875人;

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6000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权利职责,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协调推进、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制。市级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长、市委办主任、市纪委书记、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强化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推进职能;市直有关行业部门主要领导是行业帮扶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做好相关衔接汇报、调动系统力量,争取上级对口部门的支持,确保项目规划落实到脱贫村和脱贫户(监测户);乡(镇)成立对应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具体工作的协调推进与项目建设综合管理。各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全力做好项目的指导、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具体实施等工作。

(二)加强公告公示。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要事前公示、事后公告,项目在哪里实施,就要公示公告到哪里。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公示牌(栏)等,乡村两级将要实施的项目,采取群众便于知晓的地方和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公示。建立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意见,项目确定后应告之群众。村级实施的项目,应组织村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12317监督举报电话作用,畅通监督渠道。

(三)明确目标责任,明细分工职责。

各乡(镇、街道)要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明职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市直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发挥部门优势,整合部门资源,做到各司其职,名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行动。

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做好项目筛选和申报的基础上,要组织好项目实施,将任务分类分项明确到村委会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专人专项负责,并把村级项目组织实施成效作为驻村工作队考核重要内容奖惩到人,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的优良作风,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使群众真正成为投入和建设的主体力量。要切实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推动各类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四)全民动员,广泛宣传。

加强党委宣传部门和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发挥党报、电视、电台等主流媒体作用,利用好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宣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准确解读党和政府巩固脱贫巩固成果和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营造全社会关注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同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规划民议、项目民选、工程民建、质量民管,做到不包不揽不强迫,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强化后续管理。

建立健全村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各项后续管理制度。一是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乡风文明行为;二是建立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制度,明确每个资产具体管护人;三是建立经营性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制度等,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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