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乡自然保护地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各类自然保护地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针对全乡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强整改。通过开展对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使区域内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绿水青山常在,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
二、整治时间
2021年1月——12月(集中整治),常态化治理。
三、整治内容
围绕污染排放、生态破坏、环境风险隐患等问题,全面排查XX乡辖区内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全面摸底排查。
2021年6月22日前,组织相关部门、村、组对XX乡辖区内自然保护地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排查整治清单。并按时间要求将排查整治相关材料反馈至乡党委、政府。(二)、开展集中整治。
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要分类建立问题排查整治台账。能第一时间解决的,立即整改,力求迅速见效;一时难以解决的,对照整治标准,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全面开展整治。
严格按照整治方案,集中力量,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建立验收销号制度,完成一处、销号一处。对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回头看”,确保整改彻底、不反弹。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的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问题排查整治落到实处。其成员名单如下:组长:XX
第一副组长:XX
副组长:XX
(二)、严格落实责任。
相关部门、村、组要抓实抓好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治工作,按期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同时对造成生态破坏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责任追究。(三)、做好工作衔接。
加强与县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及属地村、组关于保护地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衔接,密切做好前期问题排查、中期问题整改和后期成果巩固等工作协同配合。(四)、加强工作调度。
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乡党委政府组织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及时,查处不到位的行为进行调度,确保排查工作到位、问题整改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