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电子商务创业园入驻方案
诸城电子商务创业园入驻方案
诸城电子商务创业园由市政府投资创建,位于密州东路(质监局东临),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聘请专业第三方公司为入驻电商企业和项目提供指导和服务。创业园主要分为“电商产品体验”、“电商孵化”、“智能仓储”、“综合服务”、“电商办公”、“配套生活”等功能区域,作为我市电子商务人才聚集区、服务聚集区、政策承接区,力争打造全国领先的电商产业生态园。为充分发挥创业园作用,以“互联网+”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制定入驻方案如下:
一、入驻对象
凡从事或将从事淘宝、天猫、阿里巴巴、京东、一号店、唯品会等电子商务以及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各种商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入驻创业园。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供应链上的各类服务企业,传统企业转型电子商务的企业,与互联网相关的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企业,金融、物流、代运营、软件开发、摄影、美工等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企业,从事互联网创业的个体,以及其他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和个体。
二、入驻条件
(一)企业入驻条件
1、拥有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电商及相关创业团队。
2、通过创业园项目评定小组的评审论证。
3、依法在诸城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及其他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
4、入驻阿里巴巴诸城产业带的企业优先。
(二)个体入驻条件
1、拥有基本的电子商务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网络营销的;暂无相关技能,经过培训能够独立开设网店的。
2、通过创业园个人电商技能评定小组的面试评审论证。
3、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成员优先。
(三)入驻要求
1、严格履行入驻协议,自觉遵守创业园有关规定。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分别缴纳5000元办公设备押金(创业结束或退出时押金退回)。
2、入驻协议一年一签,创业期一般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入驻的需由创业园服务中心报园区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三、优惠政策
(一)公共服务
1、享受房租减免扶持。企业或个体在入驻园区期间享受三年房租减免政策,第一年免租,第二年免80%,第三年免50%,超出面积和超过时限按标准收取租金;创业园仓储区设在新天地龙城广场B座电商大厦,政府引入专业的第三方仓储企业,为入驻企业提供收货、仓储、管理、发货等服务,租金为 元/平方米/天(按照财政核算成本),入驻第三方仓储企业享受与园区相同的减免政策。诸城企业五十强或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平台或企业经园区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
2、享用免费中转仓储。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用免费负一楼的中转仓储,所需面积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享受免费产品展示。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在电商产品体验区享受创业期内免费的产品展示和推介服务。
4、享用免费公共设施。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免费享用商务洽谈室、培训教室、会议室、图书室、阅览室等园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5、享受免费政务服务。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免费高效便捷的创业政务服务。
6、享受免费培训服务。同等条件下,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优 先参加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培训学院诸城分院以及政府组织的其他免费培训。
7、享受免费会展服务。同等条件下,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优先参加政府组织的相关展会,并按政策落实相关补助。
8、享受优先政策扶持。同等条件下,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优先获得申报各级产业政策扶持资格。
(二)第三方运营服务
1、享受免费培训服务。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引入淘宝大学、派代商学院等专业机构在园区定期开展的公开课、电商知识普及等免费培训服务,免费参加电商平台官方工作人员、电商成功企业或个人参与的电商运营经验分享等各类电商沙龙。
2、享受免费咨询服务。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提供的免费创业心态辅导、传统企业转型专业咨询服务。
3、享受免费业务指导。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提供的电商创业专业指导、电商产品拍摄指导、图片美化处理指导、电商文案策划指导、企业运营指导、客服技巧指导等服务。
4、享受免费孵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入驻创业园电商孵化区,享受业务指导、实战训练、电商营销解决方案等免费孵化支持。
5、享受免费推介对接。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引荐的相关机构、企业、人才的对接、交流、洽谈、合作等服务。
(三)第三方市场化服务
1、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低于市场价格的培训、拍摄、美工、客服、推广、运营、快递、售后、数据分析等有偿服务。
2、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办公期间产生的水、电、暖、网络、物业费等日常办公经营费用以及仓储区第三方仓储服务费用由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自行承担。
(四)奖励补助
1、自2015年起,入驻园区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诸发【2015】13号)
2、入驻园区传统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实现线上年纳税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入驻园区创业个体上年度网上销售额100万元以上,且当年度比上一年度销售额增幅达到20%-50%(含50%)的给予1万元补助;比上一年度增长50%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
4、入驻园区网商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采取组织企业对接货源、提供培训和人才支持、提供融资支持、联系电商平台开展活动等措施,优先扶持其发展壮大,具体政策可一事一议。
5、入驻园区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获得阿里巴巴、淘宝、天猫、京东等主流电商平台服务商资质,并为我市企业或网店开展服务满1年,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6、国内龙头骨干企业、知名电商公司在我市注册,投资建设电商公司,电商或互联网,微商平台,入驻创业园并正式上线运行,且全网纳税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投资额(土地与基建款除外)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诸发【2015】13号)
(五)特殊人群创业扶持
入驻园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含在校生)、留学回国人员、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军队复退人员、随军家属、残疾人等八类自主创业人员注册经营的小微企业,在享受园区扶持政策的同时,还可享受以下特殊创业扶持。(诸政办字【2015】34号)
1、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在创业园内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由财政在国家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内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为1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由财政按国家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原则不再贴息。
2、一次性创业及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成功创业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2014年1月1日后登记注册的),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3、税费减免。对入驻的自主创业者,可放宽准入领域、登记条件、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注册资本(金)限制,申请试营业制度,并可在3年内减免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创业者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创业个体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4、符合条件入驻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具体规定按《关于转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潍人社[2011]73号)执行。
四、所需材料
(一)入驻申请书。阐明入驻意愿、理由、入驻面积和要求。
(二)入驻企业、拟办企业或创业个体概况。包括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成立或拟成立时间、企业类型、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组织机构等;创业个体需提供身份、学历证明,工作简历,开设网店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三)创业团队名单。包括成员的主要经历、将担任的职务和发挥的作用。
(四)创业资金数量及来源。资金筹措及融资计划。
五、入驻流程
(一)入驻申请。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注册企业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创业个体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向创业园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评估核定。由创业园服务中心组织项目评定小组对企业和创业个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估,经审核批准,报市园区主管部门备案。创业园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入驻申请给予明确答复。
(三)入驻签约。审核批准后,企业和创业个体按通知要求到创业园服务中心办理有关入驻事宜,签署《诸城电商创业园入驻协议》。
第二篇:诸城电子商务创业园入驻方案
诸城电子商务创业园入驻方案
诸城电子商务创业园由市政府投资创建,位于密州东路(质监局东临),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聘请专业第三方公司为入驻电商企业和项目提供指导和服务。创业园主要分为“电商产品体验”、“电商孵化”、“智能仓储”、“综合服务”、“电商办公”、“配套生活”等功能区域,作为我市电子商务人才聚集区、服务聚集区、政策承接区,力争打造全国领先的电商产业生态园。为充分发挥创业园作用,以“互联网+”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制定入驻方案如下:
一、入驻对象
凡从事或将从事淘宝、天猫、阿里巴巴、京东、一号店、唯品会等电子商务以及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各种商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入驻创业园。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供应链上的各类服务企业,传统企业转型电子商务的企业,与互联网相关的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企业,金融、物流、代运营、软件开发、摄影、美工等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企业,从事互联网创业的个体,以及其他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和个体。
二、入驻条件
(一)企业入驻条件
1、拥有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电商及相关创业团队。
2、通过创业园项目评定小组的评审论证。
3、依法在诸城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及其他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
4、入驻阿里巴巴诸城产业带的企业优先。
(二)个体入驻条件
1、拥有基本的电子商务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网络营销的;暂无相关技能,经过培训能够独立开设网店的。
2、通过创业园个人电商技能评定小组的面试评审论证。
3、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成员优先。
(三)入驻要求
1、严格履行入驻协议,自觉遵守创业园有关规定。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分别缴纳3000元、1000元保证金(创业结束或退出时保证金退回)。
2、入驻协议一年一签,创业期一般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入驻的需由创业园服务中心报园区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三、优惠政策
(一)公共服务
1、享受房租减免扶持。园区房租为23元/平方米/月,为大力扶持诸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企业或个体在入驻园区期间享受三年房租减免政策(企业15平方米/人,不超过100平方米;创业个体10平方米/人),第一年免租,第二年免80%,第三年免50%,超出面积和超过时限按标准收取租金;创业园仓储区设在新天地龙城广场B座电商大厦,政府引入专业的第三方仓储企业,为入驻企业提供收货、仓储、管理、发货等服务,租金为
元/平方米/天(按照财政核算成本),入驻第三方仓储企业享受与园区相同的减免政策。诸城企业五十强或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平台或企业经园区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
2、享用免费中转仓储。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用免费负一楼的中转仓储,所需面积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享受免费产品展示。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在电商产品体验区享受创业期内免费的产品展示和推介服务。
4、享用免费公共设施。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免费享用商务洽谈室、培训教室、会议室、图书室、阅览室等园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5、享受免费政务服务。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免费高效便 捷的创业政务服务。
6、享受免费培训服务。同等条件下,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优先参加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培训学院诸城分院以及政府组织的其他免费培训。
7、享受免费会展服务。同等条件下,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优先参加政府组织的相关展会,并按政策落实相关补助。
8、享受优先政策扶持。同等条件下,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优先获得申报各级产业政策扶持资格。
(二)第三方运营服务
1、享受免费培训服务。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引入淘宝大学、派代商学院等专业机构在园区定期开展的公开课、电商知识普及等免费培训服务,免费参加电商平台官方工作人员、电商成功企业或个人参与的电商运营经验分享等各类电商沙龙。
2、享受免费咨询服务。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提供的免费创业心态辅导、传统企业转型专业咨询服务。
3、享受免费业务指导。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提供的电商创业专业指导、电商产品拍摄指导、图片美化处理指导、电商文案策划指导、企业运营指导、客服技巧指导等服务。
4、享受免费孵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入驻创业园电商孵化区,享受业务指导、实战训练、电商营销解决方案等免费孵化支持。
5、享受免费推介对接。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引荐的相关机构、企业、人才的对接、交流、洽谈、合作等服务。
(三)第三方市场化服务
1、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低于市场价格的培训、拍摄、美工、客服、推广、运营、快递、售后、数据分析 等有偿服务。
2、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办公期间产生的水、电、暖、网络、物业费等日常办公经营费用以及仓储区第三方仓储服务费用由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自行承担。
(四)奖励补助
1、自2015年起,入驻园区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诸发【2015】13号)
2、入驻园区传统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实现线上年纳税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入驻园区创业个体上网上销售额100万元以上,且当比上一销售额增幅达到20%-50%(含50%)的给予1万元补助;比上一增长50%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
4、入驻园区网商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采取组织企业对接货源、提供培训和人才支持、提供融资支持、联系电商平台开展活动等措施,优先扶持其发展壮大,具体政策可一事一议。
5、入驻园区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获得阿里巴巴、淘宝、天猫、京东等主流电商平台服务商资质,并为我市企业或网店开展服务满1年,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6、国内龙头骨干企业、知名电商公司在我市注册,投资建设电商公司,电商或互联网,微商平台,入驻创业园并正式上线运行,且全网纳税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投资额(土地与基建款除外)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诸发【2015】13号)
(五)特殊人群创业扶持
入驻园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含在校生)、留学回国人员、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军队复退人员、随军家属、残疾人等八类自主创业人员注 册经营的小微企业,在享受园区扶持政策的同时,还可享受以下特殊创业扶持。(诸政办字【2015】34号)
1、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在创业园内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由财政在国家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内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为1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由财政按国家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原则不再贴息。
2、一次性创业及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成功创业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2014年1月1日后登记注册的),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3、税费减免。对入驻的自主创业者,可放宽准入领域、登记条件、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注册资本(金)限制,申请试营业制度,并可在3年内减免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创业者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创业个体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4、符合条件入驻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具体规定按《关于转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潍人社[2011]73号)执行。
四、所需材料
(一)入驻申请书。阐明入驻意愿、理由、入驻面积和要求。
(二)入驻企业、拟办企业或创业个体概况。包括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成立或拟成立时间、企业类型、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组织机构等;创业个体需提供身份、学历证明,工作简历,开设网店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三)创业团队名单。包括成员的主要经历、将担任的职务和发挥的作用。
(四)创业资金数量及来源。资金筹措及融资计划。
五、入驻流程
(一)入驻申请。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注册企业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创业个体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向创业园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评估核定。由创业园服务中心组织项目评定小组对企业和创业个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估,经审核批准,报市园区主管部门备案。创业园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入驻申请给予明确答复。
(三)入驻签约。审核批准后,企业和创业个体按通知要求到创业园服务中心办理有关入驻事宜,签署《诸城电商创业园入驻协议》。
第三篇:创业园入驻谈判
助理:介绍主要人员
处长:进场 握手
学院创办的大学生创业园主要是为我校在校大学生创业提供良好的机会和条件,鼓励引导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目前,我校有许多大学生想入驻创业园,你们是其中之一,那请你们谈谈你们的创业计划。
助理:正如你们所说,现在拍写真的大学生越来越多,摄影业迅速膨胀,前景广阔。这点我们表示赞同,而且你们提到摄影业在各个城市遍地开花,毫无疑问,这说明摄影业竞争相当大。就长乐来说至少也有十七八家摄影店,具有一定规模和名气,她们也有拍摄写真,那你们如何吸引本校大学生到你店拍照,而不去选更权威的摄影店呢?
你们作为本校大学生,深知本校学费高昂加上生活费之后,每个学生经济负担都很重,而拍艺术写真花费较高,在学生消费能力较低的情况下,你们如何能够刺激学生的需求?校方重视学生消费群体,坚决维护学生消费权益,你方具体定价如何?利润控制在那个范围?
你店以拍摄毕业留影为主,具有时间限制性,你店如何保证淡季的消费增长?
副处长(技术):你们称你店有经过专业训练的拍摄,化妆团队,请你们说明一下团队的专业性? 你们的摄影师和化妆师有什么相应的证书吗?
据你们所说,许多影楼提供的相册款式相同,影楼产能不足,制作机构少,而相册需求大,那你们的相册有何突出之处,你们各个技术团队有何优势?
你们还提供化妆服务,若客户所使用的化妆品导致皮肤过敏,你们有何补救措施? 副处长(法律):
虽然拍摄写真毕业留影在校内不存在竞争,但对于明信片的制作,校内已经有两家不错的门店,因此你们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扣除六千元总投入的运营资金,项目总资金只剩余四千元,备用资金储备不足,若出现经营不善,你店可有解决方案?若无法解决,将由校学工处取消经营许可,具体法律条款详见合同。需要澄清一点的是,校方免除店面租金,但水电费有你们自理。
此外拍摄个人写真等都涉及肖像权,你店需保护好消费者的肖像权,不能出现照片不正当外流,甚至不合法的使用。若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处长:摄影对在校生及校园建设有何益处?
记录员:根据记录总结,你方申请的创业项目能够满足学生的需求,具有专业技术团队,相信你们会有很强的竞争力(讨论,同意)学工处代表经讨论一致同意上述创业项目的方案。处长:我觉得你们准备的很棒,相信你们会把留影青春开的有声有色的。
第四篇:创业园入驻学生代表致辞
创业园入驻学生代表致辞
尊敬的以及各位关注支持创业园发展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来自于学院XXX,很荣幸能够在这新年伊始之际,代表数十个充满理想的创业团队,在这里迎来XX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开园仪式。
在商业竞争日趋白热化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了自主创业。但是资金的缺乏、对企业管理经验的缺乏以及市场的销售渠道和营销经验缺乏,使许多学生陷入了困境。面对学生立志创业的优势不足和经验的欠缺,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如何趋利避害,扬长避短,成为了我校领导老师的关注热点。从立项到建成,创业孵化园成为了学校主力大学生创业的最佳舞台。
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建立不仅仅是我院积极响应总书记,“强调青年学生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全社会都应当重视和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号召,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有关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的实际体现。而且有利于我校学生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使之成为培育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大学生企业成长的摇篮,成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品牌和特色。在创业园中学校为我们提供的创业导师、信息咨询等等特色服务,更是对于我们这些未走出校门的创业者提供了一个最实在的革命根据地。在这里我们一定可以这里积蓄能量在未来闪耀光芒。
树木想要成才,必须根植沃土。我庆幸我的青春留在了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因为在这里我真正感受到了“良师与益友”亦师亦友,以学生为本的优良校风。我的大学是一个广阔的舞台,因为在这里鼓励学生创新创业,一个又一个创业有成的学长们,用自身成功的经历激励我们怀踹梦想不能放弃。而学校将会成为我们奋斗路上最坚实的臂膀,托举我们成长。
我所在的“团队”是一个探索基于众包形式的经济信息咨询中心,承蒙老师的护佑和同学们的支持,我们怀揣理想踏上征程。如果你问我,我们做了什么,那我会很自豪的告诉你,通过创业,我们工商学子在去年落下帷幕的全国“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获得了创业实践赛的铜奖,以及省挑战杯的一等奖等等令人瞩目的成绩,因为大家的认可和母校的支持我们才有勇气,从创意践行实干,而我坚信我们的未来将更加美好。
从创意到实干,我已经不记得我有多少次把我所遇到的困难求助我们学院的团委和就业创业中心了,在此我也要向一直支持我们团队成长的老师道一声感谢。因为你们的引导才有我们的今天。感恩学校能够在众多的大学生中发现和关注像我们这样的热衷于创业挑战的普通人,给予我们搭建梦想实现的平台,给予我站在这里同各位分享的勇气和信心。
入驻创业孵化园,我们将率先垂范,常怀一颗感恩之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和创业园的相关纪律,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辛,实现梦想。争取做出更多优秀的成绩回馈学校以及各位领导老师对我们的厚爱和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关注我们发展的各位领导老师,我相信在您的关注下我们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将会桃李丰硕、硕果累累。感谢为我们每一个创业团队辛苦筹划的学校有关部门的每位老师,您辛苦了,我们真心为您的付出点个赞!我也真心祝愿我们所有有梦的创业者,程比鲲鹏,创业有成。
2015年1月
第五篇:大学生创业园入驻企业管理制度
大学生文化创意创业园规章制度
一、驻园管理
(一)根据《锡林浩特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入驻企业经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批,审批合格后,可营业;
(二)由创业孵化园区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对企业的日常服务和管理;
(三)入驻企业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四)入驻企业的“门面” 设计要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美观大方,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
(五)入驻企业在园区内举行大型活动,需提前三天到创业孵化园区服务管理机构报批;
(六)各入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创业孵化园区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七)如有事需向孵化园区服务管理机构请假,请假期间商户留人开业;
二、经营管理
(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入驻企业自行承担入园期间发生的所有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管理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二)遵守创业孵化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与市就业局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签订的协议;
(三)各团队在创业孵化园区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入驻企业的管理成果、科研成果归企业所有;
(五)入驻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创业孵化园区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管理服务中心完成相关工作;
(六)创业孵化园区针对团队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邀请创业专家志愿服务团对其进行指导。
三、安全管理
(一)创业孵化园区内不得用于居住;
(二)各入驻企业必须做到离开园区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
(三)各入驻企业成员无论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保卫处或者管理服务机构报告;
(四)由于入驻企业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入驻企业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卫生管理
(一)各入驻企业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二)各入驻企业保证自己区域内干净整洁;
五、退出机制管理。
(一)申请退出。孵化对象在孵化期内或孵化期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网络,具有一定的市 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可申请孵化成功退出。在孵化期内,孵化对象因自身生产经营等原因发生变化,可申请提前终止协议,自动退出孵化基地。
(二)责令退出。在孵化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有权终止孵化,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退出孵化基地。
1、自入驻之日起,十五天内没有实质性经营运作,未进行生产经营场地布置、装修,未进行相关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也未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申请实施的项目未实质性开展的。
2、在孵化期内,无特殊原因连续七天或累计十五天停止生产经营的。
3、未经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基地服务管理机构同意,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
4、被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勒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5、将经营场地转租他人使用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事非法活动的。
7、严重违反本办法和基地相关管理制度,给基地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
8、由市就业局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每季度对企业进行考核评估,每年年底前进行综合评审,对经考核评估或综合评审不合格,生产经营前景不好,不宜继续孵化的,劝其迁出创业孵化园区;三年孵化期满,全部从创业孵化园区迁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