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
一、加强党的领导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具体领导和支持保障。
二、坚持德育为先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提升智育水平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精准分析学情,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差异化教学,加强对学有困难学生的帮扶。突出学生主体地位,让学生主动、自主地学习、体验、感悟、创造。
四、强化体育锻炼
认真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评价办法,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教学模式,引导学生科学锻炼,培养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掌握健康知识,综合预防近视,保护视力健康。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保证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
五、增强美育熏陶
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丰富艺术实践活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特长、会唱主旋律歌曲。
六、加强劳动教育
推动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协同实施机制,开好劳动教育课程,确保每周不少于1课时。建立学生值日制度,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劳动,积极开展校外劳动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
七、规范招生行为
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保障每一位学生入学机会均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严禁采取考试、面试、评测等形式选拔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全面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普通初中学校并完善实施规则。坚持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中小学校不得出现超大班额,大班额比例逐年下降。严禁招收借读生。
八、优化教学方式
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推进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情境教学。严格按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增加难度、调整进度,不超前超纲教学。
九、加强作业管理
加强作业统筹,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作业总量。科学设计编制作业,鼓励布置分层次作业、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高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120分钟。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坚持全批全改,及时做好反馈,注重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对存在的问题做好学生答疑辅导。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十、严格考试管理
坚决控制考试次数,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严禁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不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依据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十一、规范教材教辅
按照有关规定征订使用教材教辅。坚持“一教(科)一辅”原则,组织学生自愿购买使用教辅材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通过不具备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代购教辅材料。原则上不编写出版、不跨校使用校本课程教材。
十二、加强作息管理
保障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走读生不得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原则上,结束时间小学不晚于20:30,初中不晚于21:30,高中不晚于22:00。寄宿生早上起床时间小学、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指导家长和学生合理安排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严禁采取“拖堂”等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严禁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统一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
十三、完善学校治理
制定并落实学校章程,建立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委员会会议。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严禁任何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园,不在校园内使用未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查备案的网课、APP、非收费类短信服务类家校沟通业务,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严把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入口关”,筑牢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坚决防止问题课外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
十四、强化文化引领
继承学校优良传统,构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和谐、彰显特色的学校文化,培育弘扬“一训三风”,创作设计富有文化内涵、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歌、校徽、校旗。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增强学校文化的感染力凝聚力。
十五、完善课后服务
提高课后延时服务水平,完善课后延时服务保障机制,实现有需求的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在时间安排上,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丰富课后延时服务内容,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作业。规范课后延时服务管理,严禁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延时服务,严禁将课后延时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十六、规范财务管理
坚持财务公开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公示。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不得与学费一并收取,并据实结算。规范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控制支出范围、标准,确保经费支出安全、规范和有效。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十七、规范从教行为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改进师德考核方式方法,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严禁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
十八、规范学籍管理
按照“一生一号,不漏一人”的要求,精准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坚持“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无误办理好转学、升学、毕业、休学、复学和信息变更等相关业务,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等现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保密制度,保障学生信息和数据安全。
十九、加强手机管理
按照学生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细化管理措施,坚持“以生为本”,提供手机保管装置,统一妥善保管,并采取多种途径妥善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家校沟通,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二十、守好安全底线
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发生事故,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实行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