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砂石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委“环境立县”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河道问题整治,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范围是全镇X河X沟(XX河、XX河、XX河、XX沟)等主要河流,在巩固近年来河道“清四乱”成果基础上,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堆、乱采、乱建、乱占等“四乱”问题,以及露天采石场的机制砂石厂破坏生态环境,砂石经营行业价格垄断、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全覆盖、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深入推进河湖岸线、水域环境管理保护,努力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我镇实施“环境立县”战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优美的水生态环境。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河长办,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XX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三、职责分工
(一)“四乱”问题的排查整治由镇河长办牵头,各村(社区)按属地管理职责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二)镇域内露天采石场的机制砂石厂的清理整治工作由安环办牵头。
(三)价格垄断、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经营行为由市场监管所牵头依法整治。
(四)欺行霸市、非法采石采砂等违法行为由派出所牵头依法打击处理。
四、主要任务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本辖区、本行业职责范围内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堆乱放、乱采乱挖、乱占乱建、违法违规经营等方面问题和机制砂石厂违法违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台账,扎实开展整改。
(一)清“乱堆”。
对于XX河、XX河、XX河、XX沟等主要河流,突出整治乱堆乱倒砂石渣土等违法违规问题。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贮存、堆放砂石、倾倒渣土。依法取缔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证堆放场、废旧收购经营点、固体垃圾堆放点。严厉查处堆砂、建筑弃渣、矿山弃渣等在河湖管理范围堆放倾倒行为。(二)清“乱采”。
严厉依法打击河道内违规违法采砂行为,涉嫌违法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全面清除河道内滞留采砂设备设施,拒不撤离的,要采取强制措施,限期清理出河湖管理范围,消除河道行洪安全隐患。镇安环办、河长办负责对全镇露天机制砂石场进行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台账,严查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对非法采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清“乱建”。
坚决整顿河道乱搭乱建、修建碍洪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规范河道管理秩序。镇河长办、各村(社区)要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落实监管与主体责任。严禁施工企业乱挖乱堵、乱堆乱倒,推行完工清障验收制度,规范建设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环境秩序。(四)清“乱占”。
对非法围垦河道,限期拆除违法占用河道及其滩地建设的围堤、护岸、阻水道路、拦河坝等,铲平抬高的滩地,恢复河道原状;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设置的拦河渔具、种植的碍洪林木及高秆作物,要及时清除,恢复河道行洪能力;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束窄河道、影响行洪安全和水生态、水环境的各类经济活动,坚决予以清理整治并恢复河道原状。(五)清“乱象”。
依法打击整治砂石厂不依法经营,机制砂不符合环保要求,哄抬物价、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工作安排
本次河道综合整治行动分4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排查阶段(7月15日—7月25日)。
各村(社区)严格履行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和全镇河道问题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迅速行动,立即开展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台账。(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10月30日)。
各村(社区)针对排查问题,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对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整治,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要切实突出整治成效,做到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同时,要做到边改边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治。(三)验收销号阶段(10月31日—11月20日)。
镇河长办负责本次整治行动的现场指导和整改问题的验收销号。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亲自推动落实整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加强协同联动。
本次整治任务的责任站所要相互配合,适时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三)强化督导检查。
镇河长办将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整改情况将纳入河长制年度责任考核。对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将问题线索移交镇纪委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四)积极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本次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在清理整治事前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工作,特别是矛盾纠纷化解和本区域社会稳定、舆情管控等,坚决避免发生信访和其它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