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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天然矿泉水成为9.3大阅兵指定用水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14-859333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03 23:43: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燕京天然矿泉水成为9.3大阅兵指定用水

燕京天然矿泉水成为9.3大阅兵指定用水

9月3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盛大阅兵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威武雄壮、气壮山河的盛大场面,再一次向世界展示了祖国的强大!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矿泉水厂生产的天然矿泉水,作为抗战大阅兵的指定用水,“走”上观礼台。当天,天安门观礼台及部队配餐,全部为燕京矿泉水,为国际友人以及国内各界代表提供服务。而在此之前,已经有1060吨燕京17.8升桶装矿泉水,350毫升、500毫升饮用天然水,供应阅兵村,为参加阅兵演练国内、国际方队的15000多名官兵,提供长达120余天的饮用水保障。

4月7日,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的大力推荐下,燕京天然桶装、瓶装水成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的指定用水。股份有限公司矿泉水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食品供应及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十专”制度,精心组织、缜密落实,并在总部运输公司、销售五部、生产计划部、储运部、保卫部、企管办等部门的鼎立支持下,在顺义区公安局内保处、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下,圆满完成这次具有历史重大意义的保障服务工作。从4月10日至9月3日,共向阅兵村、解放军合唱团,北京东方友谊34号部队演练配餐指挥中心,供应上述桶装水650吨,瓶装水410吨,200余车次的专车安全送货任务。在此期间又圆满完成北京国际田联世界锦标赛运动员入驻酒店饮用水供应工作。

燕京天然矿泉水成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的指定用水,得到阅兵保障兵站和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通过此次活动锻炼了队伍,强化了全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通过燕京天然矿泉水进入阅兵训练兵营和阅兵仪式观礼台,有力的提升了燕京矿泉水乃至燕京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多年来,燕京矿泉水厂在公司国家科研中心指导下,全国首家采用物理方法,纯天然、无菌超级过滤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做到零污染、纯天然。早在202_年通过国家“HACCP”体系认证和“安全饮品”认证,也成为“国庆60周年”和每年全国“两会”指定用水!

第二篇:安徽天然矿泉水管理办法修订版

安徽省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管理办法

(1999年5月1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86号发布,202_年8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改,红字部分为修订部分)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以下简称矿泉水资源)勘查、开采,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 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矿泉水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泉水资源开采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水、卫生、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做好矿泉水资源开采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章名】 第二章 矿泉水资源的勘查

第五条 开采矿泉水资源,必须由勘查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勘查规范依法进行地质勘查。第六条 勘查矿泉水资源,必须具有地质勘查资格,并依法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勘查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变更勘查内容的,必须经原登记部门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勘查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勘查。

勘查单位因故要求撤销勘查或者已经完成勘查任务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报告撤销原因或者填报项目完成报告,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七条 勘查单位对矿泉水资源水样的采集、保存、送检及测试,应当按照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进行。对矿泉水水质界限指标的检测必须由2个以上国家级计量认证合格测试单位、其他指标的检测必须由2个以上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测试单位按国家标准进行。

第八条 勘查单位完成矿泉水资源勘查任务后,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编写勘查评价报告。

【章名】 第三章 矿泉水资源的开采

第九条 开采矿泉水资源,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申请采矿登记,办理采矿许可证。

第十条 开采矿泉水资源,应当按照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设立卫生防护区,并在防护区界设置固定的保护标志。

第十一条 矿泉水资源开采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矿泉水的水质、水量、水温、水位变化动态监测,每3个月将监测结果送所在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由所在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设区的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及时对监测结果进行审查复核,发现矿泉水资源水质改变,不符合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的,应报请原发证机关注销采矿许可证。

第十二条 开采矿泉水资源必须严格按批准的开采点和开采量进行。

需扩大开采量或者变更开采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水位、水量、水质监测结果,补充矿泉水资源勘查评价报告,依法办理采矿登记变更手续,换领采矿许可证。

第十三条 矿泉水资源开采期间,引起地质环境改变的,开采单位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报告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章名】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予以处罚:

(一)未办理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的,责令停止勘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或者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矿泉水资源的,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规定进行矿泉水资源动态监测和水质检验或未按期报送监测检验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和补办,逾期未办或伪造检测检验结果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规定在矿泉水水源地设置卫生防护区或者未在防护区界设置固定保护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因开采矿泉水资源引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责令采取治理措施,限制开采量;未采取治理措施或未按规定限量开采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未经批准超量开采或变更开采点的,责令退回原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超量或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拒不按批准的开采量开采或拒不退回原矿区开采,破坏矿泉水资源的,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十五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矿泉水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章名】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矿泉水资源,是指在特定地质条件下形成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并适宜饮用的一种液态矿产资源。

第十八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安徽省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管理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86号

•安徽省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管理办法‣已经1997年5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1997年5月13日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以下简称矿泉水资源)勘查、开采,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 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矿泉水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泉水资源开采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水、卫生、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做好矿泉水资源开采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章名】 第二章 矿泉水资源的勘查

第五条 开采矿泉水资源,必须由勘查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勘查规范依法进行地质勘查。

第六条 勘查矿泉水资源,必须具有地质勘查资格,并依法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勘查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变更勘查内容的,必须经原登记部门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勘查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勘查。勘查单位因故要求撤销勘查或者已经完成勘查任务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报告撤销原因或者填报项目完成报告,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七条 勘查单位对矿泉水资源水样的采集、保存、送检及测试,应当按照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进行。对矿泉水水质界限指标的检测必须由2个以上国家级计量认证合格测试单位、其他指标的检测必须由2个以上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测试单位按国家标准进行。

第八条 勘查单位完成矿泉水资源勘查任务后,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编写勘查评价报告。

【章名】 第三章 矿泉水资源的技术鉴定 第九条 勘查单位完成勘查评价报告后,应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矿泉水资源技术鉴定,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矿泉水资源技术鉴定申请报告、勘查资格证书及勘查许可证;

(二)勘查评价报告;

(三)水质分析、动态观测和抽水试验等原始资料。

矿泉水资源的技术鉴定分为国家级和省级。国家级技术鉴定应当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据省级技术鉴定结果负责推荐。

第十条 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矿泉水资源技术鉴定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矿泉水技术评审鉴定委员会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合格的,颁发技术鉴定证书。

未经技术鉴定或技术鉴定不合格的,不得以饮用天然矿泉水名义开采。

第十一条 技术鉴定证书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印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复制、伪造、借用和转让。

第十二条 经技术鉴定合格的矿泉水资源,勘查单位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申请矿泉水储量审批。

第十三条 勘查工作结束2年后申请鉴定或虽已鉴定但3年后开采利用的,勘查单位必须补交矿泉水资源丰、枯、平三期水质检验结果,并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交补充评价报告,办理矿泉水资源技术鉴定和储量审批手续。

【章名】 第四章 矿泉水资源的开采

第十四条 开采矿泉水资源,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持技术鉴定证书、矿泉水储量审批文件等有关材料,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并经设区的市或者行署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采矿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凭采矿许可证分别向卫生、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卫生许可和企业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开采矿泉水资源,应当按照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设立卫生防护区,并在防护区界设置固定的保护标志。

第十六条 矿泉水资源开采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矿泉水的水质、水量、水温、水位变化动态监测,每3个月将监测结果送所在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由所在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及时对监测结果进行审查复核,发现矿泉水资源水质改变,不符合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的,应及时注销技术鉴定证书和采矿许可证。

第十七条 开采矿泉水资源必须严格按批准的开采点和开采量进行。

需扩大开采量或变更开采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水位、水量、水质监测结果,补充矿泉水资源勘查评价报告,报原技术鉴定部门和储量审批机构审批,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后,办理采矿登记变更手续,换领采矿许可证;变更开采点的,还须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办理卫生许可手续。

第十八条 矿泉水资源开采期间,引起地质环境改变的,开采单位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报告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开采的矿泉水资源的水源、水质、地质环境状况和保护等实行年审。年审合格的,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年审注册后,方可继续开采。

【章名】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予以处罚:

(一)未办理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的,责令停止勘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或者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或年检注册手续,擅自开采矿泉水资源的,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规定进行矿泉水资源动态监测和水质检验或未按期报送监测检验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和补办,逾期未办或伪造检测检验结果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规定在矿泉水水源地设置卫生防护区或者未在防护区界设置固定保护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因开采矿泉水资源引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责令采取治理措施,限制开采量;未采取治理措施或未按规定限量开采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未经批准超量开采或变更开采点的,责令退回原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超量或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拒不按批准的开采量开采或拒不退回原矿区开采,破坏矿泉水资源的,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矿泉水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章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矿泉水资源,是指在特定地质条件下形成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并适宜饮用的一种液态矿产资源。

第二十四条 矿泉水资源技术鉴定费具体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省财政、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二: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

办法》等规章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

经202_年6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四年八月十日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2_‟23号)的要求,现决定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41件省政府规章作如下修订:

……

二十、安徽省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管理办法

(一)第十四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开采矿泉水资源,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申请采矿登记,办理采矿许可证。”

(二)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设区的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及时对监测结果进行审查复核,发现矿泉水资源水质改变,不符合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的,应报请原发证机关注销采矿许可证。”

(三)第十七条改为第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需扩大开采量或者变更开采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水位、水量、水质监测结果,补充矿泉水资源勘查评价报告,依法办理采矿登记变更手续,换领采矿许可证。”

(四)第二十条改为第十四条,第(二)项修改为:“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矿泉水资源的,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

(五)删去第三章和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四年八月十日

第三篇:关于农夫山泉天然矿泉水的商品调查

关于农夫山泉天然矿泉水的商品调查

一、农夫山泉简介

1、企业基本状况

“农夫山泉”是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品牌,也是中国驰名商标。农夫山泉包括农夫山泉天然水和农夫山泉天然矿泉水。(我们调查所选取的商品为农夫山泉天然矿泉水。)

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大陆的饮用水生产企业,成立于1996年9月26日,原名为“浙江千岛湖养生堂饮用水有限公司”,所在地为杭州,是养生堂有限公司旗下的控股公司,是中国饮料工业“十强”中唯一的民族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之一。

自1997年起,农夫山泉公司相继在国家一级水资源保护区广东省万绿湖(供应香港的源头水)、吉林省长白山靖宇矿泉水保护区、湖北丹江口(202_年奥运期间开始向北京供水)以及天山冰川区新疆玛纳斯建成七座国际领先的天然饮用水及果汁饮料生产基地。农夫山泉的这种优质水源的战略选择以及世界领先的生产设备,在全国饮料饮用水行业中是独一无二的。

公司生产和经营的产品有天然饮用水、果蔬汁饮料、功能饮料等三大系列,主要有农夫山泉天然水、农夫山泉天然矿泉水、农夫果园果蔬汁饮料、农夫果汁汽水、“尖叫”系列功能饮料、农夫汽茶等。

2、商品所属类别

农夫山泉天然矿泉水属于饮用天然矿泉水。

3、商品结构特点:

农夫山泉选取天然的优质水源,仅对原水做最小限度的、必要的处理,保存了原水中钾、钠、钙、镁、偏硅酸等对人体有益的矿物元素,pH值为7.3±0.5,呈天然弱碱性,适于人体长期饮用。

二、饮用天然矿泉水的相关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的相关标准有:世界卫生组织水质准则(这是最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也是世界各国制定本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基础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详细内容请见附录1。

三、调查问卷样表(见附录2)

四、调查报告

1、调查目的:

了解人们对瓶装水,尤其是对农夫山泉的质量的看法。

2、调查对象及一般情况:

调查对象:大多数为20-30岁的青年。

一般情况:青年是购买瓶装水的主力军,并且富有想象力和创新能力。

3、调查方式:

通过在网站上制作调查问卷,把网址发给亲朋好友,让其进行作答。共发给45人,有35人答复,问卷的有效回收率为77%。

4、调查时间:202_年10月25日

5、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消费者对瓶装水的使用情况和对农夫山泉的了解程度及建议。

6、调查结果:

本组对问卷调查结果统计如下:

在35份有效答卷中,填写者为男性的占65.7%,女性占34.3%。其中11.4%为15-20岁,68.6%为21-25岁,14.3%为26-30岁,5.7%为31-40岁。

平时饮用纯净水、矿泉水、白开水的人数相差不大;大多数人会偶尔买瓶装水饮用,买550ml左右容量的居多;大多数人喜欢买价格在1-2元的水。

在影响他们选择买哪种瓶装水的因素中,水的品质是影响最大的,其次到价格、包装,广告的影响最小。

大部分人不会固定饮用同一牌子的瓶装水,也不会关注瓶装水的微量元素含量和原产地。

对于我们所选择的代表商品——农夫山泉,大多数人是通过广告了解到的,并且有77.1%的人饮用过。

在瓶装水的促销活动和广告宣传是否会影响到顾客的选择这一问题上,持肯定观点的人略多于持否定观点的人。

在“喜欢哪个牌子的矿泉水或纯净水”这个主观题上,农夫山泉和娃哈哈是消费者认知度最高的两个品牌,其次的有康师傅、怡宝、屈臣氏等。值得一提的是,自从长寿之乡巴马闻名于世,也催生了当地的各项产业,其中就有新近崛起的饮用水品牌——“巴马丽琅”。

对于农夫山泉来说,消费者普遍认为其存在的问题就是外包装不够美观、广告宣传不足、价格相对偏高。另外,偶尔曝光的质量问题也着实令人担心。

五、心得体会

根据调查问卷,可以看出,男性买瓶装水比女性多,而且是21到25岁的年轻人居多。550ml装的卖得比较好,所以,农夫山泉就可以根据这一结果改善一下今天的产品方向。21到25的青年,活泼,对生活的态度积极,如果产品也能体现出“活泼,积极”这种态度,一定受年轻人的追捧和青睐。

现在的年轻人经济压力很大,喝瓶装水的成本相对较高,所以在选择瓶装水的价钱上,1、2元的比例占了很大的一部分,5元以上的只有2.9%,这说明了,如果价格太高,很多人宁愿口渴,而不是花5块钱去买一瓶水喝。

很多消费者都不在乎饮用水中的微量元素和水的原产地。首先,现在的人们对于微量元素还不是很了解,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微量元素,更不用谈微量元素有何作用。农夫山泉的主要产品是矿泉水,含有微量元素,如果能加大宣传微量元素的含义及其对人体的益处的力度,产品必定会更加畅销。

因为消费者是可以教育的,要推出新产品提升价格或者做概念营销时,应该极力的注意对这一市场客户群的引导,形成一种观念,在消费者购买时,会对我们所倡导的这样一个概念做出反应。

从“促销活动和广告宣传是否会影响到顾客的选择”这一方面上,我们看出广告对顾客的选择还是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正如那句经典的“农夫山泉有点甜”所产生的影响

一样。一个深入人心的广告语也有利于拓展新客户群或者稳固已有群体的忠诚度。由此可见在品牌营销在销售中、在商品价值中的含量。

在价格定位方面,虽然有部分消费者认为农夫山泉的价格定位偏高,但应该不会对其销售量产生太大影响。固定的目标群体有其一个相对的价格心里底线,在成本不变,或者同级别竞争对手没有大幅度变动的时候,保持原价是一个相对稳健的方案,提价固然会影响到销售量,但降价也有可能传递出一个商品价值含量下降的错误信号,导致部分对品牌价值有要求的顾客的流失。

至于“广告宣传不足”这一个调查结果,的确是稍稍的出乎我们的意料,如同上面品牌战略中提到的,虽然被调查者认为宣传不足,但宣传的标语依然深入人心,因此我们可以认定,在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社会意识、观念之后,没有必要加大宣传上的支出,也已然能保持很好的品牌影响力,借由消费者之间的沟通而打到对消费者继续教育的目的,从而拓宽客户群。

第四篇: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管理

【发布单位】82602

【发布文号】宁政发[1996]4号 【发布日期】1996-01-05 【生效日期】1996-01-0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

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政发〔1996〕4号1996年1月5日)

各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管理办法》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的监督管理,保护并合理开发利用饮用天然矿泉水(以下简称矿泉水)资源,维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条 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矿泉水资源勘查评价、技术鉴定和开发利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第三条 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区矿泉水资源的勘查、技术鉴定、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勘查评价

第四条 第四条 矿泉水的勘查评价,应当由具有勘查资质的单位向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

勘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矿泉水标准和有关勘查规定进行勘查工作,并编写勘查评价报告。

第五条 第五条 矿泉水水样的采集、保存、送检查、检测项目及方法,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矿泉水检验方法进行。

第六条 第六条 矿泉水水质的检验,应当由自治区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或者国家指定的测试单位承担。

第三章 评审鉴定

第七条 第七条 自治区设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矿泉水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委员会由自治区地质矿产、卫生行政、轻工业等主管部门的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

技术鉴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矿泉水进行技术鉴定,监督矿泉水的开发,负责矿泉水水质、水量环境影响的审理和矿泉水水源地的三年复评工作。

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审理和监督等日常工作,由其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第八条 第八条 矿泉水资源勘查单位凭矿泉水勘查评价报告,向技术鉴定委员会办理申报手续,经其鉴定通知后,颁布自治区级矿泉水技术鉴定证书;如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申报国家级技术鉴定证书。

矿泉水勘查评价报告中矿泉水储量,由自治区或者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

第四章 开发利用

第九条 第九条 矿泉水开发单位应当持矿泉水勘查评价报告、自治区级或者国家级技术鉴定证书、自治区或者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的储量审批决议书、建厂可行性报告和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书等文件,向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矿泉水开采许可证,向自治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向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严禁无证开采、超量开采、易地开采矿泉水资源和假冒、伪造矿泉水及其产品的行为。

第十条 第十条 已开发的矿泉水水源地,开发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矿泉水勘探的要求,建立卫生防护带。在卫生防护带内,禁止堆放废渣,铺设污水管道,使用农药,排放工业、生活废水,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以及各种破坏矿泉水水源地和水文地质条件的活动。

第五章 质量监控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矿泉水水源地开采后,开发单位必须建立矿泉水动态监测系统,建立监测档案。开发单位应当对矿泉水每半月进行一次水量、水位和水温动态监测,定期将监测结果报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自治区对已开发和准备开发的矿泉水实行年审制度。由自治区技术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每年对矿泉水水源、水质、水量、环境影响进行质量监控和审理;经审理合格的,由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发给审理合格证书,然后由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在自治区级报刊上公告。

未取得审理合格证书的,不得继续生产以矿泉水命名的产品。矿泉水水源的水质及卫生状况,每年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内组织,进行两次监督监测。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对已开发的矿泉水水源地,开发单位应当根据开发后的动态监测结果,每三年编写出相应的监测报告,向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复评,经技术鉴定委员会审查通知后,发给复评合格证书,在自治区级报刊上公告。

申请三年复评的,当年不再单独进行矿泉水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在已有的矿泉水水源地开采范围内,需要扩大开采量或者更新、更换矿泉水井(泉)时,应当重新进行勘查,并将勘查评价报告提交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评审鉴定,取得新的技术鉴定证书。

第六章 罚则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未办理矿泉水勘查登记手续,擅自勘查矿泉水的,予以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办理矿泉水开采许可证,擅自开采矿泉水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三)因开发利用矿泉水而产生严重环境地质问题的,责令采取治理措施;造成矿泉水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可处以矿泉水资源损失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矿泉水开采许可证;

(四)开发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矿泉水动态监测和水质检验,不按期报送检验结果,或者不按期办理审理及三年复评的,责令限期改正和补办手续。

(五)未按规定设置水源地卫生防护带,或者未按规定在防护地界设置固定标志的,责令限期设置。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在矿泉水监督管理过程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地质矿产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五篇:如何区分矿泉水和纯净水、天然水等饮用水之间的区别?

如何区分矿泉水和纯净水、天然水等饮用水之间的区别?

纯净水: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采用蒸馏法、电渗析发、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去除水中的矿物质、有机成分、有害物质及微生物等加工制成的水。纯净水水质清澈、透明、口感好。但是由于不含任何矿物质,水质偏酸,作为生活唯一饮用水不利于人体健康。

天然矿泉水: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过人工揭露的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水,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矿泉水中含有较多的矿物质,某些特定元素对人体健康有保健作用。

矿物质水:在纯净水的基础上添加少量矿化元素制成。由于不同企业生产的矿物质水添加的矿化元素种类和含量都不同,这些添加物质安全性和有效性都有待科学论证。

天然水(山泉水):取自污染较少的地表水或地下水,经过深度过滤及一系列处理工艺净化消毒后制成,这类水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但含量低于矿泉水,水质呈天然弱碱性

苏打水:也称碳酸水,就是含有碳酸的水,饮用可以起到消除疲劳的作用,摄取碳酸有助于血液流通顺畅、加快新陈代谢所以饮用碳酸水可以改善体寒和浮肿。

含氧水:指溶入大量氧气的水,是普通水的数倍甚至数十倍,含氧水具有消除疲劳、提高注意力以及减肥的功效,受到运动员的喜爱。

纳米水:以天然水为原料,通过纳米技术将其分子簇(水分子)最小化,以利于身体吸收,有助于防止老化的功效。

海洋深层水:指水深200米以下的深海水,这种深度的海水,阳光无法到达,水温较低,所以海洋性细菌较少,不易与表层混合,将深层海水抽取上来后,经过脱盐、杀菌等加工处理加以饮用。水中含丰富的纳、镁矿物质对高血压、心血管疾病有特殊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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