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成果
助力乡村振兴
新时期新任务的新要求下,要做好“三农”工作,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必须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是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基层党组织是贯彻中央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举措的组织者、推动者、实施者。因此迈向新征程,走好赶考路,就必须要培养造就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巩固脱贫成果发展乡村振兴提质赋能。
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5年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的总体稳定。要继续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脱贫人口给予适当倾斜,防止脱贫人口出现返贫风险;同时,要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精确分析返贫致贫风险成因,精准开展针对性帮扶性措施。多措并举,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开发扶贫项目,形成众多扶贫资产。许多扶贫资产至今仍在发挥效益,带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但是,一些地方缺乏产业规划,缺少专业技术,且无市场支撑,导致扶
贫资产被闲置或低效运转。要激活这些闲置低效资产,让前期投入持续发挥效益,使之真正变成农民增收致富的“源头活水”,一方面要做到全面盘点,找准问题根源,提升扶贫资产的科学管理。另一方面,要完善运营管护制度,发挥当地干部群众主观能动性,建立多层级管护模式,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的保值增值机制。在管护好扶贫资产的同时,要着眼谋划建设一批适应城乡居民消费需求,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特色资源的乡村产业。做好前期规划,植根农业农村,探索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等模式,把乡村产业发展的根基夯实在农民身上,让农民主导乡村产业发展,分享更多增值收益。
“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做到脚在走,心不变,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全面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