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的申购、验收、领用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的申购、验收、领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工作正常秩序,保障临床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器械、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申购计划和申请制度
根据年度计划要求,凡需要购置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科室,均应按规定向医院设备科提出书面计划和申请。
(一)、大型设备应有科室编写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经医务科、护理部或院感科等相关部门出具准入认证书。
(二)、特殊材料要提供应用证明文件,经医务科、护理部或院感等相关部门出具准入认证书。
(三)、专科器械材料、高值材料要求做好年度预计计划。
(四)、一次性卫生材料应有年度用量预计计划。
(五)、科研、教学材料应有医院立项批示同意书和预算等。
(六)、属于上网采购目录的医疗材料严格执行网上采购制度。
二、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购置审批制度。
设备科接到医疗器械、材料添置计划和申请后,根据临床、科研、教学工作分类汇总,上报医院领导或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并由医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一)、大型设备: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医院领导研究决定、并经院长批准;或填写大型设备配置申请表,报上级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批复。
(二)、各科常规卫生材料:根据科室申请、设备科审核、院领导统筹、批准,医院签订采购合同。
(三)、教学、科研项目所需的医疗器械材料,根据医院批准的项目,由科教科统一计划,报医院领导批准,设备科执行。
(四)、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验等医疗器材,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设备科审核,报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五)、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器械材料,应由使用科室申请,交医院领导审批后,优先办理。
(六)、各临床科室不得私自对外签订采购合同或向厂商、经销商承诺购置意向。各专业人员因参加会议认为某产品适合我院业务工作需要,应收集其产品资料带回本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由医院或设备科组织购买。
(七)、特殊材料、新增医疗项目器械材料,必须递交医务部、护理部或院感科确认的认证说明,设备科审核,医院领导统筹、批准,医院签订订购合同。
(八)、使用科室在申购新增医疗设备、器械及卫生材料时,允许推荐三个及以上的品牌产品,但必须服从医院组织招标确定的采购产品。如果经临床试用评价认为产品确实存在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缺陷的,应当书面报请医院更换,医院组织核实后决定。
三、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采购制度
(一)、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授权书》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商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购置资质不全或失效、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严格产品质量关。
(二)、根据计划和审批,设备科应做好产品定型、市场价格调查,严格做好事前采购成本核定,属于医院自行采购的,适用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定向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材料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
(三)、一次性卫生材料、专科材料、高值材料具有规定应用批量的,实行医院组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签订购销合同采购,或按要求网上选购。
(四)、对于急需或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器械材料,由医院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定向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因报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或备案。
(五)、任何使用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器械材料。
四、到货验收制度
(一)、购进的各种医疗设备、器械等必须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验收程序按:组织使用科室、设备科、厂商代表等,申请进口商检设备,必须有当地商检部门的商检人员参加。实施外包装检查、开箱验收、数量验收、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因及时:通知、退货、换货、理赔等。
(二)、对验收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出具验收报告,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等逐项验收,并有参加验收各方共同签名。
(三)、质量验收应按照生产厂商提供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功能和检测方法,逐项验收。对大型医疗设备的质量技术验收,应当申请法定检定机构进行实质验收。验收结果应做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四)、验收入库工作应做到:库管人员和采购人员应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共同验收,实行双确认、双签字的原则。应仔细核对物品数量、规格、厂家、商标、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和质量等,并及时收集和核实相关证件,做到证件、票据、实物“三符合”,履行规定登记。
(五)、进口产品必须有中文标示,验收核对时,特别注意中文标志的正确性。验收标准到最小包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人员可拒收:
1.无生产厂家、地址、商标,虽有但不全或不清晰; 2.商品变质或有效期已过,或有破损的; 3.商标牌与生产厂家不符的; 4.商品规范不符,证件不符或不全的; 5.进口产品无中文标识; 6.非申购(或未计划)的产品; 7.其他常规不符合性条件发生的。
(七)、由供应商保存的卫生材料到货时,库房保管员应到现场和供应室负责人共同验收登记签字,收集资料;属医院确认专科自行存储的卫生材料到货时,库管员应到现场和使用科室共同验收并登记签字,库管员应收取相关资质证件备案。
(八)、对于紧急或应急工作购置的医疗器械材料,不能按常规流程验收的,可以先使用再补办验收手续,但必须有医院领导的授权或设备科科长的认可。
(九)、凡是医院采购的医疗器械材料应由经手人持发票(发货清单)与设备科管理人员按合同要求办理入库。库房管理人员按规定登记入库;并及时将票据移交会计做账。
(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及物资原则上要求使用科室、库房每周以计划申报设备科统一审核,拟定采购储备计划。如遇急特医疗用品的领用缺货,则按先通知供货再补办手续的特殊流程执行。
五、卫生材料的申报与领用制度
(一)、计划申报表必须有使用科室责任人或护士长签字,所列数量应相对准确,以免造成积压货变质。特别是效期限定时间较短的一次性卫生材料等,应严格控制在计划用量范围内。
(二)、各使用科室本着“开源节流”的原则,按需领用,杜绝浪费,严禁领做私用或它用,否则,按医院相关规定严处。
(三)、使用科室领用医疗用品,必须经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同意,设备会计和库管员方可执行办理出库和发放货物,所有医疗用品必须进入科室成本核算;机关职能科室领用的医疗用品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领物人员领用单到设备会计处办理好出库下账后,持出库单和领用单到设备科库房领用货物。出库清单一式三联,设备科留档入库一联,库房保管一联。
(五)、领用物品时,应仔细核对领物单和实物是否相符,并核对数量、品名和检查质量,发现有误,应及时更正;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应有拒绝领取。
(六)、领物时,应仔细核对数量,当面点清。领取医疗卫材离开库房后概不退换,特殊情况需退换者,必须保持包装完好,与领物发货的原样标识、批号等相符。
(七)、使用科室应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后到库房领物,确因工作需要来不急办理领用手续的,可书面借条形式到库房借用,但必须在规定时效内(一般不超过二个工作日)补办完善领用手续。
(八)、自觉遵守各项制度,按规定程序及时做好入库、出库手续。如有损失或数量、品种规格不符,必须及时处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必须坚持价格、货物、凭证“三符合”,不得有差错。
(九)、深入使用部门收集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生产单位,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具体问题。
六、其他
(一)、新材料采购入库后,库存时间满三个月仍未出库的,库房管理人员应当提醒申请使用的科室领用;达到六个月仍未领用的,设备科有权要求作退库处理,并且,禁止同类产品在本年度内再度申购。
(二)、凡属在卫生材料需要更换产品的,除产品自身质量异常发生外,申请科室或专业必须提供充分的变更理由(原产品的缺陷型、新产品的性能优势、性价比优势等意见),并且提前通知库房暂停进货,但必须使用完合理的库存存品。
(三)、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的退/换条件:
1.普遍使用的常规材料库存品效期不低于三月,低于三月的,应当执行换新处理。
2.专科限量材料库存品效期应不低于六月,低于六月的,应当通知使用科室的经销商,实行告知与控制性退或换新备库。
3.特殊产品执行有需采购、一事一购的原则。由于治疗条件的原因无法应用,应当立即退货。
第二篇:医疗设备器械管理制度DOC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医疗器械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
(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4)妊娠控制。
(二)医疗器械物资种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规定分为三类:
第一类,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2)医疗器械具体分类:
①医疗设备:包括:诊断设备、治疗设备、手术室设备、麻醉设备、康复保健设备及器材、护理设备、消毒设备、灭菌设备、美容仪器、实验室设备、非系统辅助设备、配套软件等。
②医疗器械:包括:诊断器械、治疗器械、手术器械、护理器械等。③医疗材料:包括:植入及内固定材料、介入材料、人工器官、影像胶片、化学试剂等。
④卫生材料:包括:医用敷料、护理用品等。
(三)医疗器械有效证明:
(1)生产企业必须持有时间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销售企业必须持有时间有效且上一年检合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国产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都必须持有时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医疗器械采购准入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固定资产)采购管理 1.请购(请购部门必须认真填写)
(1)请购类别:①新增;②添置;③更新。
(2)论证内容:
①应用论证:重点说明学科应用必需理由。
②市场论证:重点描述所请购设备的市场应用及普及状况。
③配置论证:提供详细的需求配置清单。④人员和场地基本条件论证:
⑤效益论证:
◇更新设备应对原在用设备的采购金额、使用时间、收费标准情况、诊断或治疗数量合计、毛收入合计、设备耗用水电支出合计、与设备辅助相关的水电支出合计、人力支出合计、维修支出合计等进行计算。※(院财务科给出原设备收益及支出统计合计)
◇对新增设备的采购金额、拟启用时间、收费标准情况、诊断或治疗日均数量、单次诊断或治疗有效工作时间、单次平均参加诊断或治疗人员及工种数量、单次平均人力支出预计、单次平均设备耗用水电支出预计、单次与设备辅助相关的水电支出预计、包含在收费标准中的耗材平均支出预计、维修支出预计、年均毛收入合计、年均纯收入预计、投资回收年限等进行计算。
(注:单价低于人民币1万元设备无需上述论证)2.审批
(1)医务科工作需求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部门工程技术审核
(2)采购额人民币10万元>采购额≥人民币1仟元:主管院长批准。采购额≥人民币10万元:院长办公会批准。3.采购
(1)单机金额<人民币1仟元,采购人员与使用科室负责人协商购买。(2)人民币1仟元≤单机金额<人民币10万元,批量金额<人民币30万元:由主管院长、最终用户负责人、院内部审计人员及医疗设备科主管人员与供货商谈判及签约后,医疗设备科执行采购。
(3)单机金额≥人民币10万元,批量金额≥人民币30万元:由医疗设备科会同审计监察部门一起办理政府采购。
(二)医疗器械(非固定资产)采购管理 1.请购
(1)常用库存发放物资:每月初由医疗设备科仓库根据上月入库、发出和库存情况制作《医疗器械仓库物资月采购计划书》,由仓库保管员、计划(审核)员、采购员及科长确认。报主管院长审批。
(2)非常用库存发放物资:临床科室根据业务需求填写计划申请单,报物质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3)内植入材料:由于内植入材料(如骨科材料及眼科材料等)金额较大,且需要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实施手术。因此采取:
①医院根据临床科室论证及需求确定长期供货商。
②临床科室根据患者及手术需求选择内植入材料。
③手术后将患者姓名、住院床号、住院单号、植入材料名称、植入材料金额汇总制表报设备(器械)科审核备案。
(4)维修零配件:
①常用小额维修零配件(单价<1000元):由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负责人根据日常维修需求,直接采购补充备用维修零配件后办理入库手续。
②大额维修零配件:根据设备故障诊断情况,医疗设备(器械)科主管工程师附加故障情况技术说明,其负责人及设备科负责人进行确认后,上报设备(器械)主管院长后实施。2.审批
(1)常用库存发放物资:《医疗器械仓库物资月采购计划书》由设备科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2)非常用库存发放物资:由各科室提出计划申请,由设备科汇总审核后,上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3)维修零配件: ①常用小额维修零配件:无需请购手续。
②大额维修零配件:故障设备用户填报的《维修计划申请单》,经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器械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实施采购。3.采购
(1)累计金额大于1000元的物资采购执行比价采购或集中招投标采购,凡属于列入政府采购项目的物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2)上述请购除常用小额维修零配件外,均需见医疗器械主管院长批准,医疗设备科计划(记账)员登记后,由医疗设备科采购员完成采购工作。(3)用于医疗器械维修的常用小额维修零配件,由医疗设备科直接采购。
(三)医疗器械试用管理
(1)论证:临床科室应对所需要试用的医疗器械以往用户情况及市场准入情况进行细致的了解。
(2)申请:拟试用部门需向其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详细的试用申请书。
(3)审批:医疗设备科对医护主管部门批复的试用申请书就其产品市场准入情况及供货商企业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加注意见,上报主管院长。
(4)引进执行:主管院长批准后,由医疗设备科与供货商签订试用协议书,执行引进验收。
(5)结论:试用部门应严格控制试用期时间,试用期满需及时向医疗设备科提交试用结论报告书,并终止试用。
(6)对于接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委托进行临床试验的临床科室,必须事前向院医务科办理申请,并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管理办法》。三.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 1.入库
(1)卸货及运输:
①外包装检查: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在装卸货物前,医院在场人员首先应对货物外包装情况进行认真查看,重点查看外包装有无受撞击痕迹、倒伏痕迹、水浸痕迹和破损,如发现应予以详细记录,并由交货人现场确认。
②货物装卸: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卸货时,医院在场人员应严密观察装卸过程,如发现危险行为或情况应及时停止装卸,以防止货物损坏。
③货物运输:货物到院后运输时,医疗设备科在场人员应跟踪院内运输全过程,发现货物有倒伏等危险迹象应及时制止,以防止货物损坏,直至货物安全落位。
(2)开箱及验收:
①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物资开箱验收应有供货商、最终用户代表、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在场。
②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控制开箱现场,严格遵守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的原则。
③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结束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结束,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可处理。
④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最终用户代表、医疗设备科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人员共同签名确认后方可归入档案。
⑤对于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需进行仔细登记,并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
(3)入库手续办理
医疗设备科仓库保管员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及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2.出库
医疗设备科仓库保管员需在入库手续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督促用户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3.库存保管
(1)暂存物资保管:对于无法进入医疗设备科仓库的大型精密医疗设备,仓库管理员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其开箱安装前存放场地进行经常查看,防止碰撞、雨淋和水浸。并要与存放地(最终用户所在科室)及医院保安部进行交代。
(2)备用物资保管:对于医疗设备仓库库存备用物资,应按类存放,先进先出,保持整洁,通风防潮,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在用物资管理
1.分户帐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分户帐管理,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应按期对最终用户分户帐及帐下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盘点: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每两年对全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目的是在尽可能对一线临床科室影响小的前提下保证医院固定资产帐帐相符,帐物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3.分户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使用科室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前,必须通知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由该部人员协助做好帐物移交工作。如未办理固定资产管理移交手续而导致的后果,由接替者及科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固定资产移动管理
1.跨科借用:由于医疗需要,经借与被借双方负责人同意将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跨科借用,固定资产借出方需由财产保管人保留借方财产保管人借条。该借条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设备完好状况、设备归还日期等。如未办理借条事宜或借条丢失所造成帐物不符等结果,将由借出方财产保管人承担相关责任。
2.资产转科: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临床业务需要进行转科使用,主动提出一方需向医疗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①原值单价小于等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由双方财产保管人携带分户帐到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办理物资帐目变更后,方可实施财产转移。②原值单价大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及财务主管院长批准,由双方财产保管人携带分户帐到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后,方可移交相关资产。
3.资产出院: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支援或捐赠转移出院外,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必须根据医疗器械主管院长的批准相关文件,凭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方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医疗设备科进行工程技术鉴定。
2.报废物资鉴定:医疗设备科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意见。
3.报废申请审批:《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医疗设备科负责人审核,①原值单价小于等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实施办理报废手续。②原值单价大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及财务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实施办理报废手续。
4.报废物资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需通知财务科和审计监察科进行现场监督并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签名确认。如可提供维修利用的,由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注明。如无利用价值的,方可处理。
5.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将已完成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帐目变更。
(五)固定资产(万元以上)档案管理
1.卷宗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卷宗是从医疗设备科接到医院批准采购的申请书开始,由采购执行者建立。该卷宗包括:论证、申请、批复、联系、招标、签约及相关全部资料。
2.档案建立:设备到货验收后,由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员将其卷宗全部文件与设备验收文件一并装订、编号,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档案调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是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的原始纪录,因接受检查、维修等事宜需调用档案,必须征得档案保管人员同意,并在借出当日归还。
(六)许可证档案及数据库管理
1.许可证档案建立:医疗器械相关许可证是其引进和使用合法性证明。与固定资产档案相关的许可证归入其固定资产档案之中。此外,其他医疗器械相关许可证由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建立许可证档案和计算机数据库,以便于检索和检查。
2.数据库监控:医疗设备科采购人员应定期对许可证档案及其数据库进行审核,以防止采购许可证过期的物资。
(七)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根据医院财务部门规定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下:
购入价人民币≥1000元,折旧期为六年(按月平分)
注:折旧期结束,设备仍可使用,按原值3%收取一年,以后不在收取折旧费。
四.医疗器械维护及维修管理制度
(一)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三级保养)
1.一级保养:使用科室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每天进行表面除尘和基本参数校正。
2.二级保养:主管工程师配合并指导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设备内部清洁和技术参数校正。
3.三级保养:主管工程师对所分管的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参数校正,包括内部除尘、机械部位加油、除锈等。
(二)设备维修管理
1.设备维修实行专人分工负责制。
2.维修责任工程师对所管设备要及时认真做好:设备开箱验收登记、设备索赔登记、保修期内维修登记、保修期到期前设备状况总结、设备维修情况登记(自修或外修)、关键零配件来源记录、设备清洁及消毒方法。3.维修责任工程师对所管设备,应尽可能采取下修方式(除故障特别复杂外)。
4.维修中由于故障特别复杂或零配件采购困难,主管工程师应及时通知设备使用科室,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维修中遇到难以判断或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责任工程师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维修负责人应及时召开问题讨论会,群策群力解决问题。6.对返修率高的医疗设备,维修技术人员也应及时向上级报告。7.维修工程人员应严格把好报废设备鉴定关。
8.维修工程人员应经常与所管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和保养工作交流,积极听取设备使用人员对所用设备的反映,从中判断设备的使用现状。9.维修工程人员应经常与厂商维修工程人员进行联系和交流,虚心求教,尽最大可能地了解所管设备的常见及特殊故障的判断及维修方法。
10.维修工程人员应及时了解所管设备代理商或维修工程师的变更情况,并及时与新的代理商或工程师取得联系,以保证零配件的索取和维修联系。
(三)工程技术图纸及档案的管理
1.严格执行大型医疗设备的验收报告、工程技术图纸、维修日志及联系记录和报废鉴定文件归档制度。
2.工程文件档案实行集中存放和维修负责人管理的方法。严防档案丢失。3.医疗设备工程技术保障部负责人应定期对下属的工程文件档案进行审核。
4.对最终用户保存的使用手册应严格进行登记确认。
(四)保养及维修质量控制
1.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保障部负责人负责针对各类不同设备,制定保养工作要点及程序。
2.该负责人根据设备返修情况,调整保养周期。
3.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保障部需定期召开“设备状况讨论会”,重点找出维修及保养工作中的漏洞并加以弥补。对维修及保养工作不负责任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及时的批评指正。
4.医疗设备工程技术保障部负责人应定期地对全院大型医疗设备进行巡视,充分听取最终用户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5.工程技术人员下修及保养工作结束后,需填写工程登记表,在表中详细写明工作过程及结论。并由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签字确认。
6.各最终用户部门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发生的故障向及时通报,尤其是待用抢救设备。
7.对抢救设备(呼吸机、心脏除颤器等)实行定期巡检及最终用户确认登记。
8.设备的返修率作为维修工程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标准。
(五)操作及保养培训管理
1.医院最终用户部门应认真对待厂家或供货商对其相关产品的应用培训。并对参与培训及日后使用者进行考核和登记。
2.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保障部工程技术人员应对厂家或供货商对最终用户的培训过程及参加人员进行详细记录,并对培训总结记录文件确认归档。3.对于涉及使用安全,且缺乏厂家或供应商培训的医疗设备,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保障部负责人应不定期组织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
4.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保障部应对大型精密仪器配合厂家、供货商对最终用户进行日常保养培训,并对培训总结记录文件确认归档。
五.医用计量器具及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一)对涉及国家规定列入计量器具及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的采购及验收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单位使用方法》。2.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相应许可证及标示制度。
3.在验收过程中对其计量单位和许可证编号进行重点验收记录。
(二)对涉及国家规定列入计量器具及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的档案管理 1.实行专人管理。
2.严格执行计算机数据库台帐管理。3.,实行年检证书专人档案管理。
(三)计量器具及压力容器年检管理
1.设备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设专人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及计量鉴定所做好相关年检工作。
2.医院各部门对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计量鉴定部门的年检工作必须给与全力配合。
3.对列入强检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
4.医院各使用部门应严格防止计量器具及压力容器的漏检。如发现漏检应及时与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补检。
(四)涉及国家规定列入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的操作规程管理
1.凡涉及国家规定列入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的用户部门,在使用设备前需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2.上述操作规程需悬挂在操作者便于看到之处,且不得人为破坏。3.涉及国家规定列入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的操作者需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六.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一)正确使用
1.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手册,对初次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进行细致认真的使用前培训及考核。
2.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和保管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操作手册等资料。
3.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针对不同的医疗器械(设备)培养技术骨干,建立部门内技术支持。
4.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对相关医疗器械(设备)的操作进行定期考核,以保证下属医护人员对医疗诊断或治疗设备的正确有效操作。提高诊断准确率或有效治疗率。
(二)安全使用
1.保证患者安全:在对医疗器械操作时首先应保证被诊断或被治疗的患者安全。
①医护人员在操作前,应对所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停止对该器械(设备)的使用,及时通知部门内相关人员或负责人,并与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取得联系。
②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严防对相关器械(设备)操作不熟练的医护人员独立操作,尤其是由于操作不当对患者会造成伤害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③对于由于操作不当会造成伤害患者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说明书及医疗规范提前制定需要重点注意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法,标识在操作者容易看到之处。
2.保证操作者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加强对所使用器械(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学习,尤其是操作与热、光、射频、有害射线等相关的设备,应做好自身防护。
3.保证医疗器械(设备)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对所操作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安全给与重视。在使用时应严防其倒伏、跌落、碰撞、水浸及其他人为损坏情况发生。
七.医疗器械应急保障制度
(一)物资供应应急保障
1.国家规定的工作以外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
(1)因国家规定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全国各行各业均放假,因此临床临时短缺的应急医疗器械只能依靠各科室及医疗设备科库存备用物资。各临床科室应根据本学科专科特点,就可能发生节假日应急短缺的物资列出清单(区分科室备存和医院备存),报有关主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报院领导批准。
(2)医疗设备科根据医院批准的上述清单,进行采购备存。医疗设备科在医院传达室留有应急电话,遇紧急情况时,临床科室可通过医院传达室通知有关人员开库领取。
(3)对于抢救情况发生概率高的临床科室,应长期备有用于抢救的医疗器械物资。使用科室要定期检查这类物资的有效状况。2.上级发出重大疫情通知(1)当医院收到上级机构发出重大疫情通知后,院医务科应根据疫情状况及时通知医疗设备科,以便在最短时间内做好应急物资准备。
(2)在整个疫情期间,医疗设备科负责人、计划(记账)员、采购员、仓库管理员每天24小时必须开通联系电话。
(二)工程技术应急保障
1.国家规定的工作以外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
(1)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实行全年每天24小时值班制,临床科室遇有紧急情况可通过医院传达室通知值班工程师。
(2)对于国家规定的长假期间,在放假前48小时,医疗设备科应将《值班人员表》送达院医务科和院办。值班工程师在接到报修电话后4分钟内必须响应。
(3)值班工程师如遇到无法排除故障情况,应及时与其负责人进行报告,相关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在最短时间内给与支持。2.上级发出重大疫情通知
(1)当收到上级部门发出重大疫情通知后,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实行全天24小时两人值班,该部负责人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制出《值班人员表》送达院医务科和总值班。
(2)在整个疫情期间,医疗设备科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值班工程师每天24小时必须开通联系电话。并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
第三篇:办公用品申购、领用、发放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申购、发放、领用管理办法
总则
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申购、领用、发放管理,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的原则,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青海首宏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涵盖下的各分公司和分支机构全体员工。
每部门设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总经办统一管理,于领用时登记,严格控制办公用品领用。
二、办公用品分类
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办公电脑(笔记本)、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扫描仪、投影仪等。
2、高值非消耗类办公用品:办公家具、验钞机、电话机、打孔机、装订机、U盘、移动硬盘、书报架、电脑包等。
3、高值消耗类办公用品:墨盒、硒鼓等。
4、低值消耗类办公用品:
笔类: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等; 册类:文件夹(盒/筐)、拉杆夹、按扣夹、单夹、板夹、拉边袋、档案盒(袋)等;
纸本类:笔记本、彩条纸、N次贴、便签纸等; 刀器类:计算器、订书器、推钉器、起钉器、剪刀、刀片等;
夹钉类:订书钉、别针、曲别针、大头针等;
耗材类:打印/复印纸、传真纸、复写纸、鼠标、键盘等; 其他类:胶水(棒)、胶带、双面胶、笔筒、尺子、橡皮、印台(油)、电池、插线板、塑封皮、公司印刷品、纸杯等;
三、办公用品的申购、发放、领用
1、各部门办公用品须于每月25日前,根据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需求通过A8协同软件正常上报于总经办,由总经办统一采购;如有特殊原因需急需购买的办公用品,则需上级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申购及领用;
2、未在本办法规定日期内提出购买申请的部门,则视为当月无购买需求。
3、总经办将根据日常办公需要,对常用办公用品进行批量购买,在保证正常办公需求的前提下,保持定量库存。临时急需用品,可根据情况进行采购。
4、各部门常用消耗类办公用品月用量标准根据各部门三个月加权平均数为依据。此标准为暂定数,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进行合理调整。
5、对于高档耐用、但不常用的办公用品,各部门间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原则上不重复购置。办公设备出现故障,由总经办负责协调和联系退换、保修、维修、配件事宜。造成设备损坏的,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6、办公耗材,电脑配件的领用必须以旧换新。
7、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部分办公用品:签字笔(芯)、圆珠笔(芯)、线圈本(换芯)、记号笔、瓶装胶水(可灌装)、涂改液、计算器、鼠标、键盘、打印纸(正反面使用)等,鼓励大家以旧换新,低碳、经济使用。
8、各部门员工所属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类的物品均已登记备案,在今后的使用中请各部门爱护、珍惜办公设施,不得随意丢失或
造成损坏,在后期的办公设备使用中,总经办将连同管理部进行
定期检查,如若因个人责任意识不强,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如
复印、打印时不取原件钉书针、回形针等)的,由使用者承担维
修费用的30%;如因使用者因保管不当造成设备的丢失,由使用
者承担购置新设备价格的40%,并给予部门主管领导扣除绩效分 10分的处罚。
9、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消耗公用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 办理相关手续。
10、固定资产卡片所登记的办公用品,请各部门员工爱惜使用,若 因个人原因发生损坏,必须由个人承担赔偿;若因其它原因造成 办公用品的损坏,必须携带已损坏物品到总经办换领。
四、附则
1、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实际管理变化需要,由总经办做出修改。
3、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总经办所有。
青海首宏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办
202_年5月8日
第四篇:办公用品申购、领用、发放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申购、发放、领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申购、领用、发放管理,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的原则,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捷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见习徒工、实习学员)。
每部门设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表》,由办公室发放、公司办公用品保管员统一管理,于领用时登记,严格控制办公用品领用。各部门另设专人负责领用及保管部门公用品。
二、办公用品分类
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办公电脑(笔记本)、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扫描仪、投影仪等。
2、高值非消耗类办公用品:办公家具、验钞机、电话机、打孔机、装订机、U盘、移动硬盘、衣架、白板、书报架、电风扇、电脑包等。
3、高值消耗类办公用品:墨盒、硒鼓、色带、碳粉、网线、电话线等。
4、低值消耗类办公用品:
笔类: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白板笔、记号笔、荧光笔、激光笔等;
册类:文件夹(盒/筐)、拉杆夹、按扣夹、单夹、板夹、拉边袋、档案盒(袋)、名片夹(盒/册)、支票夹等; 纸本类:账本、笔记本、彩条纸、N次贴、便签纸等;
刀器类:计算器、订书器、推钉器、起钉器、剪刀、裁纸刀、转笔刀、刀片等;
夹钉类:装订条(圈)、推钉夹、燕尾夹、订书钉、别针、曲别针、大头针等;
耗材类:打印/复印纸、传真纸、复写纸、鼠标、键盘等; 其他类:刻录盘、胶水(棒)、胶带、双面胶、涂改液(带)、笔筒、尺子、橡皮、印台(油)、电池、插线板、塑封皮、公司印刷品、纸杯、咖啡、瓶装矿泉水等;
5、高值消耗类办公礼品:茶叶礼盒、海参礼盒、购物卡、海鲜礼盒等。
三、办公用品的申购、发放、领用
1、各部门办公用品须于每月30日前,根据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需求告知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各部门所需共同填写《申购单》,报于主管副总签批,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2、未在本办法规定日期内提出购买申请的部门,则视为当月无购买需求。
3、行政人事部将根据日常办公需要,保持定量库存。临时急需用品,可根据情况进行采购。
4、对于高档耐用、但不常用的办公用品,各部门间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原则上不重复购置。办公设备出现故障,由采购部负责协调和联系退换、保修、维修、配件事宜。造成设备损坏的,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5、办公耗材,电脑配件的领用必须以旧换新。
6、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部分办公用品:签字笔(芯)、圆珠笔(芯)、线圈本(换芯)、记号笔、瓶装胶水(可灌装)、涂改液、计算器、鼠标、键盘、打印纸(正反面使用)等,鼓励大家以旧换新,低碳、经济使用。
7、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消耗类办
公用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的入库、领用及维修
1、设备送达后由仓管员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2、网络部打印设备标签,贴在设备合适处,设备标签须包括以下内容:①设备名称、②设备配置、③使用部门、④使用人。
3、各申请部门领用电脑或其他设备时,应填写物资《领料单》,并注明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由部门领导审批,同时提供审批过的采购申请单复印件,一并提交给仓管员。核对后方能发货同时通知网管员安装调试,设备管理部门登记电脑设备档案。
4、所有办公设备在以下部门需有台帐,各部门每月进行固定资产盘点,5、对电脑设备、办公设备的发外维修必须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并经行政人事部网管员(电脑设备)确认后安排维修。
6、行政人事部应根据审批后的申请单通知供应商上门取货或送货,必要时要求到现场维修。
7、维修单位对故障设备检测后应提供设备维修内容确认单,行政人事部网管员进行更换零部件型号审核。采购部进行价格审核或询价、定价后报审核办备案,维修单位根据审核后的维修确认单进行维修。
8、对维修设备验收入库时,行政人事部物资保管员根据维修供应商提供的发外维修申请单、更换旧件、设备维修内容确认单上物资明细与实物核对是否相符,通知行政人事部网管员验收,由行政人事部网管员填写验收单,按验收入库流程办理入库手续。
五、附则
1、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实际管理变化需要,由行政人事部做出修改。
行政人事部
202_年4月1日
第五篇:办公用品申购、领用、发放管理制度
耗材申购、发放、领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耗材申购、领用、发放管理,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的原则,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三、办公用品分类(本分类不表示公司必备物品,有特殊需求的请填写申购单)
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办公电脑(笔记本)、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扫描仪、投影仪等。
2、高值非消耗类办公用品:办公家具、验钞机、电话机、打孔机、装订机、U盘、移动硬盘、衣架、白板、书报架、电风扇、电脑包等。
3、高值消耗类办公用品:墨盒、硒鼓、色带、碳粉、网线、电话线等。
4、低值消耗类办公用品:
笔类: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白板笔、记号笔、荧光笔、激光笔等; 册类:文件夹(盒/筐)、拉杆夹、按扣夹、单夹、板夹、拉边袋、档案盒(袋)、名片夹(盒/册)、支票夹等;
纸本类:笔记本、彩条纸、N次贴、便签纸等;
刀器类:计算器、订书器、推钉器、起钉器、剪刀、裁纸刀、转笔刀、刀片等; 夹钉类:装订条(圈)、推钉夹、燕尾夹、订书钉、别针、曲别针、大头针等; 耗材类:打印/复印纸、传真纸、复写纸、鼠标、键盘等;
其他类:刻录盘、胶水(棒)、胶带、双面胶、涂改液(带)、笔筒、尺子、橡皮、印台(油)、电池、塑封皮、公司印刷品、纸杯、茶叶、咖啡、瓶装矿泉水等; 超市耗材类:各类包装袋、购物袋、称纸、打码纸、广告纸、标价签等;
四、办公用品的申购、发放、领用
1、办公用品申请需填写《耗材申购单》,办公用品的申请人为各部门助理。
2、各部门助理须于每月25日,根据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需求填写《耗材申购单》,且注明申请领用人姓名及领用项目明细(高值非消耗类办公用品单位价值超过100元,需填写呈批单),交由所属部门经理审批后,呈送总经理审批,并将《耗材申购单》提交账务部统一采购。
3、未在本办法规定日期内提出购买申请的部门,则视为当月无购买需求。
4、账务部于申请当月月底采购完毕,次月5号由各部门至账务部领用,由各部门助理发放至具体使用人,原则上账务部不对个人发放。
5、账务部将根据日常办公需要,对常用办公用品进行批量购买,在保证正常办公需求的前提下,保持定量库存。临时急需用品,可根据情况进行采购。
6、各部门常用消耗类办公用品月用量标准根据各部门、部门三个月加权平均数为依据。此标准为暂定数,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进行合理调整。
7、对于高档耐用、但不常用的办公用品,各部门间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原则上不重复购置。办公设备出现故障,由账务部负责协调和联系退换、保修、维修、配件事宜。造成设备损坏的,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8、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打印纸将采取“各领各用”原则,账务部将不在原公用办公设备处提供打印纸,请各部门助理每月根据使用量提前申请,以满足日常工作需求。
五、办公用品规范
1、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部分办公用品(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新原则,纸类领用时须以中间纸或包装封面交换。
2、管理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3、各部门员工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申请部门必须准确填写所需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等,对于非初次申购或领用的物品,应坚持“以旧换新”原则,对于滥领办公用品者,如不能做出合理解释,账务部有权不予领用并视情节做出处理。
4、严格对复印纸、打印纸的管理,提倡节约,减少浪费,对报废纸张集中使用,可用做文件校对稿的打印,或剪裁成小方纸做便笺纸使用。发现浪费者视情节做出处理。(详见附件一)
5、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6、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费用。耐用办公用品如有损坏,凡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办理以旧换新手续;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7、仓库每月进行一次小盘点,及时了解办公用品的结存,对急需的办公用品,行政及时采购,保证公司办公用品的正常供应。
六、超市耗材申购领用细则补充
1、使用部门统计好每月用量用书面表格形式报到账务部,为采购用量提供参照,保证超市营业正常进行。
2、为保证营业,超市类耗材可每周领用一次,时间为每周周三上午8:30-11:30.过时无特殊情况不予领用,请使用部门注意领用时间和手中耗材数量。如因此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使用部门负责。
3、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国庆节等)请提前统计用量,多备30%。法定假日原则上可以给予补充库存用量领用一次。时间为放假前一天的上午8:30-11:30。请使用部门注意领用时间和手中耗材数量,如因此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使用部门负责。
4、超市促销活动(非节假日时间)视情况可申请补领一次。
七、耗材费用分摊
5、各部门申购的办公用品费用,计入其日常费用中。账务部于每月30日前,对领用的办公用品费用进行核帐,经各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上报财务中心入账。
6、《耗材申购单》审批人(各部门经理)为耗材费用控制的责任人,应按标准严格控制费用,把好申购关。
7、办公区公用办公设备,根据办公区域、使用情况划归到各部门,所产生的办公耗材费用,按比例分摊到各部门。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账务部
武汉南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_-5 附件一:打印、复印用纸管理制度
在公司复印机旁设置有明确标识的不可再利用“废纸收集箱”和“可再利用纸”收集箱,“废纸收集箱”用于收集用纸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利用纸张。“可再利用纸”收集箱用于收集用纸过程中可再利用的纸张。
1.1打印用纸的管理(1)减少不必要的打印。
(2)运用适当的打印技巧减少打印纸张消耗。
(a)使用“打印预览”功能,在预览确认正确无误后再打印;(b)使用“页面设置”功能,打印时可将打印设置成双面打印;(c)将文档字体号设备设置成小四或小四以下字体号;(d)打印非正式资料时,应首先使用已收集在“可再利用纸”收集箱中的单面纸张;(e)单面打印后还可再利用的纸张,若不属保密资料,打印者应将其收集放置在“可再利用纸”收集箱中,以供再次利用。
1.2复印用纸的管理(1)减少不必要的复印;
(2)复印时设置双面复印,以减少复印纸张的消耗;
(3)复印非正式资料时,应首先使用已收集在“可再利用纸”收集箱中的单面纸张;(4)单面复印后还可再利用的纸张,若不属保密资料,复印时应将其收集放置在“可再利用纸”收集箱中,以供再次利用。
2、废纸的管理
无法再利用的废弃纸张应直接投入部门中设置的“废纸收集箱”内。环保员应将废纸和其他废弃物分开,单独收集。“废纸收集箱”中一律不得投入其他办公废弃物。
3、非公司人员打印用纸的管理
非公司人员如需要在本公司打印、复印,A4纸每张收取服务耗材费1元,A3纸每张收取服务耗材费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