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暨清廉学校建设”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经局党组同意,决定开展全市校园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通过开展校园安全督查行动,进一步推动校园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查对象
各学区、园林分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
三、督查安排
由市教育局安全办牵头,联合局后管科、体卫艺、电教馆组建两个督查工作专班(各科室派2人),每月不定期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现场量化打分。
第一组:安全办牵头负责,督查范围:XX
第二组:后管科牵头负责,督查范围:局直学校、XX
四、督查重点
(一)校园疫情防控
1.进入校园人员是否严格进行体温监测,学校是否坚持每日晨午晚检,且台账记录是否真实规范;
2.校园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是否充足,且防疫物质是否有专门的储藏室及专人管理;
3.师生因病缺勤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校园重点部位日常消杀工作是否落实;
4.学校师生及临聘人员是否按时完成疫苗接种,学校食堂或超市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体检;
5.校园公共区域、厕所、食堂、学生宿舍及功能室是否干净整洁。
(二)校园安防建设
1.学校安防体系建设是否健全,学校“一把手”是否重视安全,分管负责人是否抓安全,校园日常隐患排查与整改是否落实;
2.学校是否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围墙、教学楼及宿舍栏杆高度是否达标,教学区域、学生生活和活动区域是否与学校家属区实施有效物理隔离,学校门口是否设置防冲撞装置;
3.学校保安是否配足,是否专职专业化(持证上岗),是否超年龄,安防器械是否配齐配足,保安员是否会使用“九件套”;
4.校园“一键报警系统”和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是否运行正常,且与公安机关联网;
5.学校“护学岗”队伍建设是否落实,护学岗相关制度和标识是否落实;
6.校园“网格化”管理是否真正落实定人、定时、定岗、定责;
7.校园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足配齐,师生及员工消防演练是否落实;
8.对学校师生及员工身心健康是否进行严格筛查,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是否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9.防校园欺凌或校外霸凌宣传教育是否落实,学校是否深入开展全面排查,重点人员档案建设、转化教育及管控措施是否落实;
10.学校防猥亵或防性侵是否开展专题教育,学校是否每月开展内部排查,对特殊个体(大龄未婚教师、离异或独自居家教师及行为表现异常的教师等)是否建立定期关爱与关注机制;
11.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是否落实,每天“一分钟教育”和每周“温馨提示”是否落实;
12.使用校车学校(幼儿园)是否严格履行交接手续,是否严格落实“巡车”制度;
13.每月安全主题教育、安全培训及各类安全演练是否落实。
(三)学校后勤管理
1.食堂“五员”制度是否落实;
2.食堂原材料采购是否索票索凭证,荤、素是否分离放置;
3.食堂从业人员是否严格进行健康体检,个人及家庭成员政治背景是否进行严格审查;
4.食堂燃气管道维护或检修、燃料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
5.食品制作是否流程规范,生、熟食品是否分离;
6.食堂库房是否有“三无产品”、过期食品,添加剂是否有专人管理;
7.食品留样是否规范,食堂防蝇、防蚊、防鼠、防盗措施是否有效落实;
8.食堂大功率设施、特种设备及配电房是否做到定期维护和隐患排查;
9.学生寝室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管制刀具排查与收缴工作是否定期开展;
10.食堂“明厨亮灶”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四)学校危化品管理
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管理、使用是否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是否到属地公安机关报备;
2.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是否有校级领导分管,有具体人员负责,学校是否定期进行检查;
3.学校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度管理;
4.危险化学品保管室防盗门窗、监控系统等安防设施是否到位,是否落实专柜分类存放、双人双锁管理等制度;
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是否有专门的账册,并落实双人领取等相关手续;
6.危险化学品废物的管理是否规范。
五、督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督查科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认真选派负责的同志加入督查组,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地各校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深入校园指导与督促安全工作,并组织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定期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对发现的隐患或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二)把握工作原则。
学校安全督查工作,要坚持以督促管、以查促改的工作原则,联合督查组要逐校逐园深排细查、认真记录、公平公正、客观评分,并将督查情况向学区、学校进行如实反馈,并指导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其整改时限。联合督查组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莫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三)严格评价管理。
学校安全督查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坚持实施月督查月评价工作机制,全市学校将分两组进行评价排名(A组:幼儿园和小学;B组初中和高中),各学区(园林分局)按辖区内所有学校综合平均分进行排名,每月并将学校安全督查情况通报到各地各校。(四)严肃追责问责。
坚持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实施“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各校“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学校安全督查,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将对每月排名滞后的学校和学区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三次排名靠后的学校或学区,市教育局将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工作责任,并将其纳入单位年终综合考核评价和个人评优、岗位任职及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附件:1.学校安全督查评分标准
2.学校安全督查评分表
3.学区安全督查汇总表
附件1:
全市校园安全专项督查评分标准
一、对A组(小学和幼儿园)的督查重点共分三大类,一是校园疫情防控(20分),二是校园安防建设(40分),三是学校后勤管理(40分),合计总分100。
二、对B组(初中和高中)的督查重点共分四大类,一是校园疫情防控(20分),二是校园安防建设(30分),三是学校后勤管理(30分),四是学校危化品管理(20分),合计总分100。
三、采用扣分制,根据督查重点中的要求,发现一处问题(或者其他相关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用总分减去扣分后,为学校最后得分。四、关于学校安全事故扣分说明:有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离校出走、校园欺凌、被各职能部门通报批评及校园安全投诉信访件等一般性校园安全事件的扣5—10分;
有学校师生人员伤亡、性侵学生、食物中毒、校园火灾、踩踏事故、学生溺水等重大校园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附件2:
全市校园安全专项督查评分表
单位:
组别:A小学、幼儿园/B初中、高中
督查内容
扣分情况
一、校园疫情防控(20分)
二、校园安防建设
(A组40分/B组30分)
三、学校后勤管理
(A组40分/B组30分)
四、危化品管理(20分)
五、安全事故(在总分基础上扣分,上限为10分)
合计扣分:
最后得分:
督查时间:
督查人:
附件3:
全市校园安全专项督查学区汇总表
学区:
组别
学校名称
得分
A(小学、幼儿园)
B(初中、高中)
总分:
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