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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储存制度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14-679579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7 02:50: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食品原料储存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储存制度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储存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餐饮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1.储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严格执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4.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除冷库外的其他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6.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7.冷藏、冷冻储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8.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9.应定期检查库存条件和食品原料质量,及时清除变质和过期食品。

徐庄镇苑山小学

2016年9月

第二篇:食品原料储存制度

食品原料储存制度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储存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餐饮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1.储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严格执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4.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除冷库外的其他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6.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7.冷藏、冷冻储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8.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9.应定期检查库存条件和食品原料质量,及时清除变质和过期食品。

第三篇:食品原料储存制度

永城市龙岗中学学校食堂餐饮饮食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原料储存制度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储存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餐饮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1.储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严格执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4.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除冷库外的其他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6.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7.冷藏、冷冻储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8.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9.应定期检查库存条件和食品原料质量,及时清除变质和过期食品。

第四篇:食品及原辅材料储存制度

食品及原辅材料储存制度

一、学生营养餐食品及原辅材料储存室实行岗位责任制,专人负责管理,对储存室食品及其原辅材料的卫生质量和食品安全负责。

二、营养餐储存室由营养办主任负责管理;鲜活产品及原辅材料储存室由从业机构负责人负责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储存室。

三、实行食品及其原辅材料入库验收制度。储存室管理人员负责对进入储存室的每批次的食品及其原料进行感官性状检查验收,并向供货方索取该批次食品及其原辅材料的有关资料及证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入库。

四、建立健全食品及其原料入(出)库登记台帐。储存室管理人员对入(出)储存室的食品及其原料分类建帐,详细并及时登记每批次每个品种的食品及其原辅材料的名称、产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入)出库日期及消耗情况,完善入(出)库签字手续。

五、食品及其原辅材料实行分类管理。储存室管理人员对进入库房的食品及其原料按其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进货(采购)先后顺序,上架(柜)分类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做到先进先出。

六、加强食品及其原辅材料储存室的安全管理。负责人 均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防潮、防霉变,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并做好处置记录。储存室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禁止存放杀虫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与食品及其原料无关的物品;储存室内禁止使用化学药品杀虫或灭鼠,保障食品安全。储存室门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营养餐储存室分别由营校养办主任和营养办工作人员携带管理,两人同时在场方能开关门锁;鲜活产品及原辅材料储存室由从业机构负责任携带管理。

七、加强食品及其原辅材料储存室卫生管理。库房管理人员应坚持每天对库房进行卫生清理,坚持每天开窗通风,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和空气畅通。进入夏秋季节实行冷藏保管。

八、实行食品及其原辅材料消耗报告制度。储存室管理人员对进出库的食品及其原料消耗情况实行周报告上报制度。

第五篇:食品原料索证制度

食品原料索证制度

一、索证制度是购进食品时,向食品生产商或者供货商索取相关票证,以证明其购进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商标使用正确的制度。

二、购进食品时应当索取以下票证:

1、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资格的证照,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2、证明食品来源合法性的发票、收据、供货清单、调拨单、信誉卡等;

3、证明食品质量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质量监测报告等;

4、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所使用商品标识合法性的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商标注册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明、专利、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或者优质名牌食品标志等。

5、在采购鲜(冻)肉类时,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进口鲜(冻)肉类及其制品时,应索取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三、上述证照和材料如有变更或改动,应当随时索取,复印保存;没有变更或改动,应当每年核对一次。

四、坚持大宗食品原、辅料(米、面、油、肉类、调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剂定点采购,蔬菜、水果等应相对固定采购地点。

五、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进货台帐记录必须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知识。

六、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备查。

七、、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种类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

八、进货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

九、配备农药残留检测仪,由专人负责不定期的抽查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并留存。如蔬菜,水果的农药超标,则应立即退换,不可以进入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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