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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4-805955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21 17:28:43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山西省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为确保《山西省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考核办法

(一)实行千分制考核

《责任书》指标满分为1000分,分市级指标和县级指标两类。对市考核,市本级指标(党政线)和所辖县(市、区)指标各占500分。对县考核,党政线(参照市级指标)和计生线指标各占500分。对省直相关部门的考核,采取述评与查验结合等形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下文。

(二)分类指导,考核到县

全省11个市分为A、B两类考核,A类市:太原、晋中、阳泉、长治、晋城;B类市:大同、朔州、忻州、吕梁、临汾、运城。

(三)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以平时检查为主平时采取分类分次实地调查的办法,重点抽查核实生育、避孕节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数据质量、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计生线重点指标。年终结合省人口计生考核评估

结果对辖内各县区打分排序并上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市进行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验收,同时对县(市、区)进行普查或抽查。

二、考核指标及分值

(一)市级指标(1000分)

1、行政区域内县(市、区)年度综合考评结果(500分)

2、市本级指标(500分)

(1)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80分)。

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15分)。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依法生育,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政策外多孩生育,确保单独两孩政策实施过程中生育水平稳定,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和工作滑坡。制定具体风险防控预案并取得实效计10分;将本地区年度人口形势分析和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向上级作专题报告计5分。

②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30分)。党委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针对机构改革中计划生育工作新特点,研究解决工作中人、财、物等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市、县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工作,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稳定计20分;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所辖县(市、区)、各部门签订《计划生育

所辖县级服务中心均达到规范化、标准化计5分,未达标的按比例扣分;推进县级数字化服务站建设计5分,达到标准计满分,未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3)全力推进“三晋康家”工程,推进计生家庭民生建设(40分)。

①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群众受惠”的工作格局(15分)。党政主导,强力推进,坚持把“三晋康家”作为民生工程全力去抓计5分;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共同将“三晋康家”打造成惠民利民工程计5分;社会参与,群众受益,让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实惠计5分。

②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强化健康促进工作,宣传倡导文明婚育新风(15分)。继续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和评比活动计5分;强化健康促进工作计5分;充分发挥正面宣传的引领作用,宣传倡导文明婚育新风,扎实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计5分,国家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国家级每发表1篇加1分,省级每发表1篇加0.5分,最高加5分。

③解决计生家庭实际困难,提高家庭发展能力(10分)。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做好紧急救助、计生家庭保险、计生家庭养老服务试点、“生育关怀-异乡有爱”关爱流动人口主题活动等工作,积极整合资源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生育关

和相关技术文件计1分,有督查通报或专题督查报告计2分,督查报告中有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计6分。

②开展跨省、市、县管理服务区域协作(10分)。③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5分)。其中制定出台落实均等化工作文件计1分;对均等化工作有检查指导资料计1分,有问题分析和解决措施的计3分。

④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5分)。(7)投入到位,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105分)

①人口和计生事业经费财政投入(60分)。人口和计生事业经费财政投入是指本级财政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不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市本级人均计生事业费财政投入标准达到11.04元计30分,每低0.5元扣2分,扣完30分为止。经费到位率截止9月30日达到80%以上计3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30分为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按常住人口投入标准统一预算。

②加强经费管理(45分)。上级专项经费足额及时到位并按规定使用计5分。计生事业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计5分。本年度计生家庭奖励经费落实到位计10分,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农村和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经费足额配套及时拨付计5分,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村级(社区)计生服务员补助足额配套及时拨付计5分。按时完成财务快报、年报

“三定”工作,选配一名市级领导担任协会会长,落实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及专职工作人员。指导县乡及企业计生协抓好组织建设,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活动。

⑤提高基层计生统计数据质量,坚持如实上报(20分)。坚持部门协作,建立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按季度(年)互通人口出生、节育、婚姻登记等信息制度计10分;加强对基层人口计生信息采集、比对、录入的指导和督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计10分。

(9)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30分)。①积极稳妥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20分)。严格按照省里有关政策和文件来实施,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加强依法管理,做好再生育审批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生育,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政策外多孩生育,确保整体生育水平稳定。

②切实做好方便群众办证工作,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5分)。要对“方便群众办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一年不少于2次。

③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5分)。

(10)加强政风行风建设(25分)

①认真完成政风行风建设日常工作和上级部署任务并及时上报情况,在当地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

10指标解释及计分办法同市级。

(5)健全机制,齐抓共管,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30分)

指标解释及计分办法同市级。对于县级,出生人口性别比每年下降幅度不设目标值。

(6)强化责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30分)①部门协作(10分)。指标解释及计分办法同市级。②区域协作(10分)。指标解释及计分办法同市级。③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5分)。指标解释及计分办法同市级。

④加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贸市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5分)。流动人口聚集地(50人以上)普遍建立计生协会组织并开展工作。

(7)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105分)①人口和计生事业经费财政投入(60分)。指标解释及计分办法同市级。县本级人均计生事业费财政投入标准为23.72元。

②加强经费管理(45分)。上级专项经费足额及时到位并按规定使用计5分。计生事业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计5分。本年度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位计5分。本年计生家庭奖励经费落实到位计5分,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农村和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按节育情况表拨付使用计5分,低一

个百分点扣1分。村级(社区)计生服务员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计5分。按时完成财务快报、年报等基础信息上报工作计5分,信息无差错计5分。保障计生协项目经费计5分。

本年度或上年度财政投入不达标准、上年度奖励扶助资金未按国家、省定标准足额发放到奖励对象手中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先资格并实行“一票否决”。

③专项经费加分(10分)。指标解释及计分办法同市级。县级人均每增加1元加1分,绝对额每增加20万元加1分。

(8)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60分)。①按上级要求进行机构改革,巩固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稳定基层计生机构、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10分)。基层网络机构不完善的取消评先资格。

②要切实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提升干部素质(10分)。

③机构改革中,要切实保障乡镇(街办)、村(社区)以及企业计生办机构、人员、报酬的落实,做到基层工作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10分)。

④加强计生协组织建设(10分)。完成计生协“参公”、“入序”、“三定”工作,选配一名县级领导担任协会会长,落实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及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办)

314考评方法:通过服务机构或入户调查核实,修正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的综合避孕率。

(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30分)。是指计划怀孕夫妇的目标人群中,年内接受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员比例。目标值为80%,每低1个百分点扣3分,扣完为止。调查中每发现存在一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弄虚作假的扣2分,扣完为止。

考评方法:通过入户抽查核实,根据调查误差率对“国家或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平台”汇总结果进行修正。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率(40分)。指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接受免费技术服务的人数占总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比例。每季度集中服务月后汇总一次,与《责任书》规定指标值相比,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考评方法:每季度开展集中服务月活动后把集中服务情况统计表等有关活动资料上报省考核平台,通过入户抽查核实,根据调查误差率对上报结果进行修正。

(5)“4+2”计生奖扶兑现率(20分)。是指该区域内上年度4+2计划生育家庭已兑现的奖励经费占应兑现奖励经费的比例。此项指标目标值为100%,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20分为止。调查中,每发现1例上报已兑现的但没有落实兑现的扣2分,严重弄虚作假的加倍扣分。下不保

底。

考评方法:各市、县(市、区)上报省考核评估平台,入户抽样调查核实、信访核实等。

(6)统计数据准确率(200分)

2014年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继续坚持如实上报、求实导向,对出生、避孕措施、政策属性等统计准确率指标以实际抽样抽查漏错(虚)报例数进行扣分。具体扣分办法如下:

①出生统计准确率(100分)。包括出生人数、孩次、性别等项目的准确率。2014年度考核出生统计时限为2009年10日1日至2014年9月30日出生人口。具体扣分办法:与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相比,调查每发现1例政策内出生漏报扣10分,每发现1例政策外出生漏报扣20分;每发现1例出生单户,扣8分;每发现1例孩次错报,扣5分;每发现1例性别错报,扣3分。扣完为止。

②避孕措施准确率(30分)。调查中,每发现1例避孕措施虚报,扣5分;发现1例避孕措施错报(短效报长效,上环报绝育等),扣3分。扣完为止。

③政策属性准确率(40分)。调查中,每发现1例2012年10月1日以来出生政策外一孩报政策内一孩,扣3分;每发现1例2012年10月1日以来政策外二孩出生,报为政策内二孩的扣5分,报为政策内一孩的扣8分;发现1例2012年10月1日以来政策外多孩出生,报为政策内多孩的718

第二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模版)

关于印发《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考核评估办法

为适应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形势,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根据《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及分类奖惩办法》,特制订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及分类奖惩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精简考核内容,减少考核层次,突出考核重点,建

立“责任明确、指标精简、层次适当、方法科学、方便基层”的目标考核新机制,提高考核的公信度,保证考核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引导各级在确保人口计划上抓落实,在经常性工作上下功夫,在难点工作上求突破,在重点工作上搞创新,在求真务实中上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我县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二、考核原则

(一)实行平时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评估结果以平时工作为主,年终考核、“三到位”工作综合评估。

(二)考核实行千分制。人口目标完成情况以平时监控调查和年终考核统计数据综合测算;“三到位”重点工作情况依据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评比一次,年终总评。

(三)考核与指导工作相结合。县人口计生委深入被考核单位认真开展调研、督导并及时反馈其工作情况。综合工作情况和监控调查结果分季度反馈,对被查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工作平衡发展,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三、评估对象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相关职能部门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公安局、法院、工商局、卫生局、民政局、药监局等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

四、评估内容

(一)“三到位”工作

1、党政领导责任落实情况

2、相关部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

3、计划生育人均事业费投入情况

4、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情况

5、政风行风评议情况

(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人口出生率

2、统计准确率

3、符合政策生育率

4、出生人口性别比

5、避孕措施落实率

6、避孕措施及时率

7、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率

8、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

9、流动人口管理率

其中人口出生率作为“一票否决”指标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重点工作指市县人口和计生部门当年重点安排布署的单项业务工作。

(四)县直单位工作情况

对县委、县政府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相关部门落实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五、考核评估办法与分值设置

(一)考核评估办法

强化分线分类考核评估。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对党政

领导相关部门分别进行评估考核,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评估工作制度。一是经常性的监控调查分析制度。县人口计生委要对全县各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监控,监控情况及时分析并反馈到各单位。二是对单项工作的评估和项目评估,在县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人口计生委统一组织集中评估。采取年终调查与平时调研相结合的办法,改进调查方法,减轻基层负担。三是建立考核评估公示制度。考核评估的结果定期以适当形式每季度向各被考核单位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分值设置

全年工作成绩实行千分制,其中“三到位”工作300分,业务工作评估及目标考核700分,分值设置如下:

1、“三到位”工作(党政领导落实责任、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财政投入到位情况和人口计生基础工作、社会抚养费征管用、职业化队伍建设等)(300分)

(1)财政投入及社会抚养费征管用(200分)。

(2)党政领导落实责任、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计划生育职业化队伍工作开展情况(100分)。

2、目标抽样调查、平时业务工作评诂(700分)

(1)平时业务工作评估(500分)

①各项计划生育工作指标抽样调研(150分)

②重点工作及乡所、村室建设等经常性业务工作(200分)③康检制度落实情况及四术完成情况(100分)。

④育龄妇女管理、数据库完善准确情况(50分)

(2)年终考核(200分)

六、增分、扣分

(一)市人口计生委召开单项工作现场会加5分,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的加2分,书面介绍经验的加1分;以市委、市政府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义召开的工作现场会加10分。

(二)单项工作有创新,受到国家表彰的加10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7分;受到市人口计生委表彰的加3分。

(三)在国家、省、市调研、暗访、走访、座谈等方式中,工作得到肯定,为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争得荣誉的加10分。

(四)在国家、省、市调研、暗访、走访、座谈等方式中,工作有漏洞,影响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形象的,扣50分。

(五)平时监控调查中,有政策外出生并查实属生育前收取社会抚养费的,每一例从该乡(镇)年终总分中扣20分;漏管一名已婚育龄妇女扣5分;查实一例政策内出生漏报的扣5分;对持证无原因引流产对象每例扣3分。

七、分类办法

2010年人口计生工作依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结果对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并参照市定工作标准,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分类和排序;依据样本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对全县所有职业化管理服务中队进行分类管理。县人口计生委的每次调研和监控调查均计入样本点所在服务中队、乡(镇)、单位的成绩。全年对所有服务中队监控,依据监控结果全县综合排队。

未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化管理的乡(镇),降低一个类

别。

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问题被国家、省主流新闻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的,或受到市级以上考核通报批评的视其情节给予降类或否决。

八、考核评估总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性,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质量客观公正。

(二)坚持求真务实,弘扬正气,考核透明,阳光操作,客观公正。考核过程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通过考核,激发基层尽快建立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

(三)严肃考核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监督监察,严防在考核工作中应付考核和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的发生,树立人口计生部门的良好形象,稳定我县的低生育水平。

第三篇: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汤庄乡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方案

为了全面准确、公正地考核各地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根据《汤庄乡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

任状》,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人口控制指标

当年符合政策生育率(含上年漏报补报)达到100%记12分。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一例扣3分。符合政策生育率未达到乡规划指标,每生育一例政策外二孩扣5分、政策外多孩扣10分。其中符合政策生育未办理《生育证》而生育的,每例扣2分。依此类

推,本项扣分不限。

(二)综合治理性别比

二孩及以上怀孕对象孕情上报登记及时率达到90%以上记15分。怀孕4个月以上上报每例扣2分,怀孕6个月以上上报每例扣3分。上报孕情监测随访服务率达100%记3分,随访每少一次扣0.5分。提供“两非”案件线索1件记5分,没有提供不得分。依此类推,本

项扣分不限。

(三)生育文明建设

奖励政策对象申报准确率达到100%、奖扶资金发放率达到100%

记6分。每错报一人扣2分,经费未落实每人扣1分。

深入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加大宣传教育投入经费,宣传品按要求,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配齐小组信息员并落实报酬记5分。每少一项内容扣0.5分。

基层基础工作按市、县要求达标记4分,经平时抽查和市县考核

未达标的,每次扣0.5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四)三查和流动人口管理

全年组织已婚育龄妇女重点对象开展2次“三查”,每次“三查”服务到位率均达到96%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一次免费妇科疾病检查活动,服务到位率达到80%以上记10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全面落实“以房管人、属地管理、户籍协管”原则,合同签订率达100%记3分,每漏管一户扣0.2人,合同签订率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流入人口登记上报准确率达100%、已婚育龄妇女查(验)率达到85%、重点对象合同签订率达100%记3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流出人口登记上报准确率100%,已婚育龄妇女办(验)证率达到85%记3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流出重点对象有

效联系率达到85%记6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本项分扣完

为止。

(五)两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

上年和当年以来生育对象(不含符合政策可再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65%记5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本项分

扣完为止。

(六)社会抚养费征收

历年政策外生育对象征收率达到75%记6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当年政策外出生对象征收比例达到80%记6分,每减少一

个百分点扣0.5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七)统计质量

2007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到100%记5分。按照查出的瞒、漏、错报的出生情况扣分,每查出1例错报(含性别、出生年月、胎次、政策内外)扣0.5分,每查出1例漏报(含协管对象、流入人口)、虚报扣1分。本项分扣分不限。

二、考核及结帐办法

(一)考核办法

在各地平时上报的基础上,由乡政府组织专班,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以及各个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环节管理的要求,分

别进行考核评分,并记载备档,纳入半年和结帐。

(二)考核时限

生育情况从2007年10月1日零时至2011年9月30日24时。流动人口调查的标准时点为进入样本点调查的时间。其它指标从201

0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平时考核时限为进村入户调查前一个月的上报截止日期。

(三)奖赔办法

按《汤庄乡2011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

第四篇:三亚市“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三亚市“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27日

三亚市“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十五”期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镇、国营农场和市直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群众生育观念发生了可喜变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得到了加强,违法生育大幅下降,妇女总和生育率降到了更替水平以下,进入了低生育水平的新时期,基本上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总体水平还不高,和全国、全省先进地区相比差距还很大,特别是我市目前正处于人口出生高峰期,低生育水平还很不稳定,稍有放松就会出现反弹。为了巩固和发展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期间必须继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综合改革,以构建和谐计生为目标,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通过行政手段改善出生人口性别结构、严格控制违法生育和不断加强城市人口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要继续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率,逐步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根据《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奖惩办法〉的通知》(三发〔2004〕13号)精神,从2006年起我市实行“十一五”期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年初,市委、市政府与各区、镇、国营农场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年末,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一、考核评估内容

(一)党政系统

1、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情况;

2、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投入情况;

3、人口问题综合治理情况;

4、完成市下达的人口总量控制指标(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和符合法定生育率指标情况。

(二)计生系统

1、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情况;

2、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情况;

3、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情况;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孕前孕情管理情况;

5、计划生育队伍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情况;

6、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与统计质量情况;

7、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情况;

8、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情况;

9、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满意率情况。

以上各项考核评估内容的具体指标,将根据每年的工作重点和被考核单位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并在具体内容和评分权重上有所侧重,要突出考核人口总量控制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每年的具体考核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确定后下发。

二、考核评估档次及分值规定

考核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3个档次。考核总分为1000分,其中党政系统500分,计生系统500分。考核总分在900分以上为先进单位,600分—899分为达标单位,599分以下为不达标单位。人口总量控制指标(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人口性别比、符合法定生育率指标中如有一项未达到目标要求,则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

三、考核评估办法

(一)被考核评估单位每年年终对当年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考核评估内容进行自查自报,做出自我评估,并上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二)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每个被考核评估单位做出考核评定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三)对我市范围内的国营农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评估,按省委、省政府“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规定,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评估,同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在一定的人口规模基础上考核评估才有实际意义,但为了引起各区、镇、国营农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的高度重视,总人口在2万以下的单位,按市的平均指标下达,2万人以上的单位根据上完成情况下达。目的就是要引起各单位党政领导对出生人口性别问题过程控制的高度重视。

(五)被考核评估单位的自查自报和自我评估,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当年达标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六)因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违法行政造成重大恶性案件致人死亡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致人死亡的,当列为不达标单位。

(七)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党政系统以年终考核为主,计生系统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奖惩办法

根据《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奖惩办法〉的通知》(三发〔2004〕13号)兑现奖惩。

(一)奖惩对象

奖惩对象是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和党委。责任人为各区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各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各国营农场党委书记和场长,以及各区、镇、国营农场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二)奖惩标准

1、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金,并在单位奖金中给予责任人适当奖励。

2、对达标单位,不奖不罚。

3、对不达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达标的,给予黄牌警告,其责任人向市委、市政府做出书面检讨;第二年仍不达标的,责任人就地免职。凡不达标单位,单位及其责任人不得被评为各项省级和国家级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了加强对市直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与市直相关部门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考核评估办法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

本《办法》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第五篇:2012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

澧源镇二O一二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

澧源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

为确保我镇2012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镇人民政府确定你村(社区)2012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符合政策生育率:90%;

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90%;

计划生育实行村、社区居民自治;

统计准确率:100%;

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60%;

流动人口管理到位率:95%;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项目上报及时到位率和准确率达100%。

镇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结果,对上述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兑现奖惩。

特立此书。

澧源镇人民政府:授书人:

立书人:

二O一二年二月

此书一式三份,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居民委会各执一份。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一份。

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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