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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案例
编辑:繁花落寂 识别码:14-854742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31 11:36: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内控案例

目的:练习内部控制制度的案例分析

1.某公司出纳员张丽从公司收发室截取了客户给公司的分期付款的12000元支票,存入了由她负责的公司零用金银行存款户。然后,在该存款户中以支付劳务款为由开了一张以自己为收款人的12000元支票,签名后从银行兑取了现金。在与客户对账时,她将“应收账款——李伟”账户余额扣减12000元后作为对账金额发给李伟对账单,表示12000元已经收到。

10天后,她编制了一笔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12000,贷:应收账款——李伟 12000,将“应收账款——李伟”账户调整到正确余额,但银行存款帐面余额却比银行对账单高列12000元。

月底,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她在调节表上虚列了未达帐项,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平。

要求:就上述情况分析该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中存在哪些重要的缺陷。

题解:

1、印章与支票应分开存放加强控制,付款审核和支票签发没有分离;

2、应收账款对账程序不应由出纳员执行,应由会计员执行;

3、出纳员不应具备编制记账凭证的权利,这项工作应由会计员完成;

4、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出纳员不应负责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5、每一笔付款都要经过审核、审批、结算、复核、记账、核对、对账这几个必要步骤、其中审核、核对、对账尤为重要,应对其加强管理,由专人负责,以此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张丽的这种行为也说明了该企业内部控制中的人员自身素质差的原因,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不完整,应提高职员专业、素质各方面的需求。

7.应加强对大额现金收付审核力度,对由出纳员负责的公司零用现金、银行存款户以及大笔现金流动加大日常审计监督。

2。某工厂分4个车间,每一车间约有工人250人,每日开工8小时,必要时部分工人需加班工作。工人上下班均有计时钟打卡,考勤登记由劳动工资部门登记,每月汇总后交财务部门编工资单,出纳员发放工资。该厂发加班费处理原程序如下:

(1)工人加班由车间主任决定,每月由车间主任开列清单,直接送至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根据上述清单直接计算加班费,填入工资单,直接送交出纳。(3)出纳员将各人应得工资以现金装入封袋后,连同工资表交给车间主任发放,由工人在工资单上签收或代签。

要求:(1)根据上述发加班费情况,请说明该厂内部会计控制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发生的错弊。

(2)该厂为加强它的内部会计控制,应作如何改进?

题解:

(1)该厂内控制度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发生的错弊:

①该厂工人加班由车间主任决定,每月由车间主任开列清单直接送到财务部门。这种做法明显不妥,缺乏应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如果车间主任在清单上虚列加班工时而多领加班费就无从发现。

②财务部门未设专人进行审核,就直接根据清单计算加班费。同时“工资结算单”编制后未经会计主管审核就直接送交出纳人员。

③出纳分发加班费后,就直接交给车间主任去发放,如果有虚列情况,车间主任可以直接到手,不易被人发觉。(2)该厂应加强内部控制的措施:

①加班由车间主任决定,但要填制“加班通知单”;

②加班工时应由劳动工资部门根据“加班通知单”,加班结束后填制“加班情况表”,并与考勤卡相互核对之后,每月汇编加班工时清单;

③财务部门根据经审核后的加班工时清单编入工资清单,交会计主管审核后送交出纳;

④出纳员根据工资单分装现金及发放工资,由工人在领取工资时亲自签收或代签,工资发放后将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相互核对,多领未发的待领工资及时解缴银行。⑤加强员工素质教育,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杜绝不必要的加班加点。3.审计人员审查长运机械厂材料采购业务事前控制时,发现发现该厂的材料采购业务首先由仓库根据库存和生产需要,提出材料采购申请,填写一份“请购单”,然后将“请购单”交给供应科审批,并由供应科负责采购材料 要求:1。请指出该厂材料采购事前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2. 请指出“请购单”合理的处理程序

题解: 该厂在材料采购事前控制中,未将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即负责材料采购审批和实施材料采购都由供应科承担 2 “请购单”合理的处理程序为:

(1)仓库填写“请购单”一式三联后,交生产计划科或主管副厂长审批;(2)生产计划科审批后,一联留存,一联退回仓库备查,一联交给供应科办理订货和采购手续;

(3)仓库将批准的“请购单”与供应科交来的采购合同副本相互核对;(4)请购单内容若同采购计划不符,须报厂长特殊批准

4、某工厂材料采购程序为:每月生产车间根据下月生产计划计算所需各种原材料,填写请购单,写明原材料品名、规格、数量,交送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采购员与供货工厂签订合同;材料运到后,由采购部门采购员验收,开出验收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送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及入账手续,第三联送仓库登记材料明细账,验收的原材料由采购员组织力量送存仓库。

要求:指出上述某工厂在材料控制上有哪些问题和容易发生的弊端,应如何改进。

题解:某工厂材料采购内部控制有以下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 请购

请购单的填发。原规定每月由生产车间根据下月生产计划所需各种原材料填写请购单。这样规定,应改为生产老产品因材料有储备最高量和最低量,应由仓库保管员在材料达到最低储备量前开出请购单,对于新产品因未核定储备定额,仓库没有正常储备,因而可由生产部门根据下月生产计划计算所需各种原材料,并填写请购单。二 订购

采购员根据请购单同供货工厂签订合同。应改进,要经过供应部门负责人审批或授权,才能同供货工厂签订合同。三 收料

收料原定由采购员验收,采购员一身兼管订购、送库和收料,缺乏应有控制。应改为将材料送交仓库,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并开出收料单。收料单原定三联,应再增加一联,给采购员,以便考核和督促订购材料有否如期到达。

5、审计人员在对某厂材料采购业务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厂材料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方法如下:

(1)首先由仓库根据生产需要和库存情况,提出材料采购申请,填写1份“请购单”,并交供应科审核批准。(2)供应科根据事前制定的采购计划,对“请购单”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计划,则批准、组织采购;如果与计划不符,则单独请厂长审批。

(3)决定采购的材料,供应科填写的一式二联的“订购单”,一联由供应科留存,另一联由采购员交供货单位,采购员持“订购单”与供货单位协商采购并签订购货合同。

(4)购货合同的正本留供应科,并与“订购单”核对,副本分别交仓库和财务科,以备将来备考。

(5)采购来的材料运抵仓库,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将运抵的材料与采购合同副本、供货单位发来的“发运单”相互核对,然后填写一式三联的“验收单”一联由仓库留存,作为登证材料明细账的依据,一联交供应科,一联交财务科。(6)供应科收到“验收单”后,将“验收单”与购货合同副本、供货单位发来的发货发票、银行结算凭证相核对,根据核对结果,确定此项采购业务的完成情况。(7)财务科接到“验收单”后,由主管材料核算的会计人员,将“验收单”与购货合同副本、供货单位发来的发货发票、银行结算凭证相核对。如果核对相符,则如数支付货款,否则拒付货款。

(8)应支付货款的,由会计人员开出付款凭证,交出纳员办理付款手续。(9)出纳员付款,在进货发票上加盖“付讫”戳记,现转交会计人员记账。(10)将财务科的材料的明细账,定期与仓库的材料明细账相核对。要求:

(1)评审该该厂材料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指出材料采购内部控制的强点和弱点。(2)针对弱点,提出改进意见。

题解:

(1)材料采购控制弱点:

①材料采购按计划进行,不符合计划需经厂长特殊批准,可防止盲目采购。②由供应科填写订货单,采购员持订货单进行订购采购,可以防止采购员按个人意愿选择采购品种、数量、质量、价格等问题的发生。

③仓库、供应科、财务科各自取得采购合同和验收单,便于核对所购材料是否为该厂生产所需品种、数量、质量、价格等,有无差错,也便于3个部门相互之间进行检查,防止出现差错和舞弊。(2)材料采购控制弱点

①仓库只填写一联请购单,无法核对供销科所订的材料是否为本厂当前生产所需,也不易发现供应科在厂领导批准前自行订货的现象。

②虽然要求材料采购按计划进行,但对此相应配套的检查措施,加上采购业务的批准与执行这两项不相容职务由供应科一个部门负责,缺乏应有的内部牵制。③供应科未设材料明细账,不便于随时掌握材料收发存动态情况,也不便于确定适当的采购时间。(3)提出改进意见:

①仓库填写“请购单”应当设计为一式三联

②采购业务的审批,应由生产计划科负责,供应科只负责采购业务的执行。③ “请购单”的处理程序为:

A.仓库填写一联三式“请购单”交生产计划科审批。B.生产计划科审批后,一联留存,一联退回仓库备查,一联交供应科,以便办理订货和供货手续。

C.仓库将批准的“请购单”与供应科交来的合同副本相互核对。D.“请购单”内容若与采购计划不符,需报厂长特殊批准。

④增加1份采购合同副本给生产计划科,以便生产计划科与批准的“请购单”进行核对。

⑤供应科增设材料明细账,以便随时掌握材料收发存增减变动,确定最佳采购时间。

6。A和B注册会计师于202_年12月1日至7日对甲公司销售和收款循环的内部会计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并在相关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了解和测试的事项,摘录如下:

(1)甲公司产成品发出时,由销售部填制一式四联的出库单,仓库发出产品后,将第一联出库单留存登记产成品卡片,第二联交销售部留存,第三、四联交会计部会计人员甲登记产成品总帐和明细帐。

(2)会计人员乙负责开据销售发票。在开据销售发票之前,先取得仓库的发货记录和销售商品价目表,然后填写销售发票的数量、单价和金额。

要求:根据上述摘录,请指出甲公司在销售和收款循环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缺陷,并提出改进建议。

题解:甲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缺陷有:

1、会计人员甲同时登记产成品总账和明细账,不相容职务未进行分离。应建议甲公司由不同的会计人员登记产成品总账和明细账。

2、会计人员乙开销售发票不能只依据发货单和价目表,因为实际销售的数量和结算价格可能会与发货数量和价目表上的价格不一致。应建议甲公司会计人员乙应先核对装运凭证和相应的经批准的销售单,并根据已授权批准的商品价格填写销售发票的价格,根据装运凭证上的数量填写销售发票的数量,再根据数量和单价计算出金额。

3、7。ABC会计师事务所这册会计师A和B接受事务所的委派对XYZ公司202_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在预备调查阶段,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到XYZ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控会计制度,描述如下: 1)销售部门收到顾客的订单后,由经理甲对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付建议销售部填制一式五联出库单,第五联随货同行,作为原始清单。

款条件、结算方式等详细审核后签章,交仓库办理发货手续 2)仓库在发运商品出库时,均必须由管理员乙根据经批准的订单,填制一式五联的销售单。在各联上签章后,第一联作为发运单,由工作人员配货并随货交顾客;第二、三联送会计部;第四联送应收账款专管员丙;第五联则由乙按编号顺序连同订单一并归档保存,作为盘存的依据 3)会计部收到销货单后,根据单中所列资料,开具统一的销售发票,将顾客联寄送顾客,将销售联交应收账款专管员丙,作为记账和收款的凭证 4)应收账款专管员丙收到发票后,将发票和销货单核对,如无错误,据以登记应收账款明细账,并将发票和销货单按顾客顺序归档保存 要求:(1)指出XYZ公司在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会计控制中存在的缺陷(3)针对上述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完善措施

题解:

XYZ公司内控会计制度分析

一、缺陷: 1.2.3.4.5.6.不应由销售经理审核

销售单不应由仓库部门编制,也不能代替装运凭证 货物的发货与装运的职责不应由同一部门承担

会计部门开具销售发票时,没有核定装运凭证、销售单和商品价目表 负责销售账和收款两项不相容职务不应由一人办理 没有对销售收款循环进行独立稽核

二、改进措施如下: 1.销售部门必须根据批准的订单编制一式多联连续编号的销售通知单,分别用于批准赊销、审核、发货与装运货物、记录发货数量及向顾客开具账单 2.3.货物的发货与装运,由仓库和运输部门分别办理

运输部门必须根据已批准的销售单一式多联连续编号提货单,装运货物;仓库部门核对经批准的销售单与提货单后发货 4.会计部门必须在核对装运凭证(提货单)、销售单和商品价目表无误的情况下,才能开具发票 5.6.8.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和B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2_年度会计报表。202_年11月,A和B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初步了解和测试。通过对甲公司内部控制的了解,A和B注册会计师注意到了下列情况:

(1)甲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电视机。

(2)甲公司生产的电视机全部发往各地办事处和境外销售分公司销售。办事处除自行销售外,还将一部分电视机寄销在各商场。各月初,办事处将上月的收、发、存的数量汇总后报甲公司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作相应会计处理;甲公司生产的电视机约有30%出口,出口的电视机先发往境外销售分公司,再分销到世界各地。境外销售分公司历年未经审计,202_年也计划不安排审计。(3)鉴于各年年末均处于电视机销售旺季,为保证各办事处和境外销售分公司货源,甲公司本部仓库在各年年末不保留产成品。

通过对甲公司内部控制的测试,A和B注册会计师注意到,除下列情况表明存货相关内部控制可能存在缺陷外,其他内部控制均健全、有效:

(1)甲公司在以前年度未对存货实施盘点,但有完整的存货会计记录和仓库记录。

(2)甲公司发出电视机时未全部按顺序记录。

(3)甲公司生产电视机所需的零星C材料由XYZ公司代管,但甲公司未对C材料的变动进行会计记录。将收款业务和负责销售账的业务分开

设置独立稽核人员,专门审核销售发票的单价、加总、入账日期(4)甲公司每年12月25日后发出的存货在仓库的明细账上记录,但未在财务部门的会计账上反映。

(5)甲公司发出材料存在不按既定计价方法核算的现象。

(6)甲公司财务部门会计记录和仓库明细账均反映了代XYZ公司保管的E材料。【要求】

(1)A和B注册会计师通过内部控制测试所注意到的各种情况是否实际构成存货内部控制缺陷?请作出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

(2)对于上述情况中确定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为了证实其可能导致的会计报表错误,请代A和B注册会计师分别确定一项最主要的实质性测试程序,并分别说明实施各项程序能够实现的审计目标。

题解:(1)情况序号(1)是否构成缺陷

理由

保证存货账实相构成缺陷(甲公司以前年度未对存货实施盘点)

符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目标。而定期盘点是实现该目标的重要内部控制。所以,未对存货进行盘点属于严重的内控缺陷(2)构成缺陷(发出产品时未全部按顺序记录)发出产品时未全部按顺序记录,出库单等原始凭证未连续编号,会导致销售业务不完整,未按顺序记录可能会出现销售业务提前或拖后入账的情况(3)构成缺陷(对委托代管材料的变动未进行会计记录)只要属于企业的存货就应在账上进行相应的记录,而甲公司对由XYZ公司代管的C材料未对其变动进行记录,则不能反映C材料的购入和发出会导致存货成本不正确,也不能保证C材料的安全、完整(4)构成缺陷(存货明细账与财务部门的会计记录不符)

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实物保管部门的明细账应与财务部门的会计记录完全相符。12月25日后发出的存货仓库已记录,而财务账上未记录则会导致资产负债表日记账、账实不符,存货成本低估,高估利润,没有做到会计记录的及时、完整(5)构成缺陷(发出材料没有按既定计价方法核算的现象)

发出材料存在不按既定计价方法核算的现象,导致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不一致,直接影响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价值的正确性(6)构成缺陷(受托保管的材料计入企业会计记录)

甲公司财务部门会计记录和仓库明细账均反映了代XYZ公司保管的E材料,实际上将不属于自己的存货纳入了自身的存货范围,使得存货不真实

(2)

情况序号 实质性测试审计程序

审 计 目 标

(1)监盘存货 存货的真实性、完整性等

(2)销售业务的截止测试(将12月31日前后的产品出库单、发票和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并检查存货账簿 存货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存货成本的正确性(3)向XYZ公司函证C材料及增减变动情况;并检查C材料的明细账及原始凭证进行核对 C材料的所有权及其价值

(4)检查12月25日后的出库单、核对仓库明细账和财务部门的存货明细账,进行截止测试 存货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存货成本的正确性(5)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审计 存货估价的正确性和计价方法的一贯性(6)向XYZ公司函证E材料,并检查E材料明细账

9、ABC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A、B,执行时XYZ股份有限公司202_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在了解该公司的内部控制时,了解到下表所列内部控制,请指出,这些内部控制所影响到的认定。

内部控制 认定

E材料的所有权

1信用部门的职员在其信用政策范围内,批准赊销 2验收报告单经过连续编号

3按批准的商品价目表所列价格开具账单

4银行存款支出交易同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相分离 5保持存货的永续记录

题解:

9、内部控制 认定

1、信用部门的职员在其信用政策范围内,批准赊销

2、验收报告单经过连续编号

3、按批准的商品价目表所列价格开具账单

4、银行存款支出交易同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相分离

5、保持存货的永续记录 存在或发生,估价或分摊

完整性 估价或分摊 完整性

存在或发生

10.审计人员202_年1月对环球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审计,该公司202_年度“固定资产”帐户反映以下增减事项(10分)

(1)三月份:增加数控车床两台,每台50000元

(2)四月份:报废C620车床一台,原值16000元,已提折旧9600元(3)六月份:调出C620车床一台给乡镇企业,价值2400元,查明原值16000元,已提折旧7200元

(4)九月份: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发现短缺20kw电动机一台,原值2600元,已提折旧1500元,作盘产处理,据公司门卫反映,二季度有一台电动机卡车运出,当时查问,经办人称因损坏送出修理。(5)十月份:乡镇企业前进工厂借用柴油发电机一台,原值56000元,即未收取租金,也未计提折旧。

(6)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你认为该公司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什么问题,应该如何进一步审查?为什么?

题解:

从所提供资料来看,至少有以下两大疑点:((1)固定资产有短缺现象,且卡车运出固定资产竟无任何手续

(2)固定资产出借给乡镇企业,为何不收取任何补偿,也不按规定计提折旧 根据以上两点,说明环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很不严密,使公司资产有被盗卖或送人情的嫌疑或可能。因此,有必要对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作进一步审查,先从以下几点着手审查:(1)购进数控车床两台,是否经过质量检验?主要审查是否是慷公司之慨,购买质次价高的车床.(2)报废车床一台,是否确属报废范围?有无报批手续?报废后车床又如何处理?主要审查是否以报废为名,行盗卖之实

(3)调出车床一台,有无报批手续?作价2,400元是否合理,主要审查是否故意削价处理,给乡镇企业送人情,个人从中捞取好处

(4)短少电动机一台,是何原因?卡车运出的电动机去向何处?有否收回?主要审查是否真修电动机还是在盗卖电动机(5)乡镇企业与该公司是何关系,查清有无非法的私下交易.11.某厂供应科将成品送交门市部时,由门市部给出回单,并记入存货卡。门市部销售成品时,只收现款,但不开发票,不给收据,只记入销货卡,隔天将销售日报连同销售现金送该厂财务科收款(由财务科做销售收入的记账凭单)并取得回单。同时,由门市部主任根据销售日报留底记存货卡。经了解,门市部设主任一人,兼出纳事务,并登记存货卡和保管存货和编制销售日报;售货员两名,兼记销货卡。门市部主任与两名售货员有亲友关系,且两名售货员均由门市部主任介绍进厂的。三人生活开支明显超过工资收入。门市部主任经常向厂领导请吃送礼。

要求:该厂门市部销售收入和产成品内部控制上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第二篇:内控案例

1、某生物制品厂厂长盛某将大量的销售货款截留在代理出口单位甚至转移。盛某通过少开发票的手段,截留贪污了销售款400多万元,并通过代理出口单位将贪污的货款转移到了其私人开的企业。该厂财务管理混乱为盛某贪污行为大开了方便之门:财务科根据盛某的指令开具销售发票,盛说多少就是多少;仓库里没有库存明细帐及货物进出库记录,销售成本按估算的毛利率计算;产成品因为只有总账,所以产品存货应该是多少,谁也说不清,以至于通过库存盘点,实物结存数量与按产成品总帐计算出的产品单位成本大大超过售价。

分析要求:

1、分析该案例的根据是什么?

2、你认为该企业存在什么问题?

3、你有何建议?

(要求500字左右,请同学们在WORD文档上作答,然后上传附件)答:根据已下理论:

1.内部控制:单位为了保证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

2.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目标,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单位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堵塞漏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财产的安全完整;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还怎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全体员工必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利;内部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内部控制应当正确处理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货币资金、筹资、采购与付款、实物资产、成本费用、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对外投资、担保等经纪业务活动的控制。内部报告控制要求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2、你认为该企业存在什么问题? 答:存在如下问题:

1.会计基础工作比较混乱,仓库没有明细账,也没有进出货记录单。2.产成品只有总账,而没有明细分类账。3.销售成本按毛利率计算,是不可行的。

4.财务科根据盛某的指令开出发票,违反会计法,是不可行的。

5.内部控制制度,销售制度、存货制度不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盛某作为厂长带头违反制度,更是缺乏检查及监督。

3、你有何建议? 答:有如下几点建议:

1. 盛某本人不仅政治品德较差,还贪污,用严肃处理。

2. 应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应做好完善信息记录,建立好财务制度。

3. 应加强内部控制,除了完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应加强专项管理以及监督。规划。

第三篇:内控案例

案例分析题

202_年3月15日,据中央曝光,尽管双汇宣称“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但按照双汇公司的规定,十八道检验并不包括“瘦肉精”检测,尿检等检测程序也形同虚设。此前,河南孟州等地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有毒猪顺利卖到双汇集团旗下公司。该公司市场部负责产品质量投诉及媒体宣传的工作人员则向记者回应说,原料在入场前都会经过官方检验,央视所曝光的“瘦肉精”事件,公司正在进行调查核实。

与此同时,农业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严格整改,切实加强监督,并立即排除督察组赶赴河南独到查处工作。农业部还表示,将在彻查的基础上,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随后向社会公布结果。

受此影响,15日下午,双汇旗下上市公司双汇发展跌停,并宣布停牌。17日晚间,双汇集团在此发表声明:要求涉事子公司召回在市场上流通的产品,并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下进行处理。据了解,截至3月17日,已经控制涉案人员14人,其中养猪场负责人7人、生猪经纪人6人、济源双汇采购员1人。对于双汇发展的投资者来说,不行只是刚刚开始,复盘后的双汇发展更是连续两天跌停。

瞬时间,双汇被推到风口浪尖之上。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肉制品企业,“瘦肉精”事件令双汇声誉大受影响。及三鹿之后,又一国内重量级公司面临着空前的危机。

要求:

请结合该案例,试分析内部控制对企业的重要性,并阐释内部控制的现实意义。(1)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旨在为经营的效率和有效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遵循适用的法律法规等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2)实施内部控制有助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3)实施内部控制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风险防御能力。(4)实施内部控制有助于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202_年12月初,全球的财经媒体都在错愕中将注意力聚焦在一起爆炸性的事件:一家被誉为新加坡最具透明度的上市公司,却因从事投机行为造成5.54亿美元的巨额亏损;一个在层层光环笼罩之下的海外国企“经营奇才”,却沦为千夫所指的罪魁祸首。

分析人士认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简称“中航油”)的巨额亏损,有可能是其投机过度、监管不力、内控失效后落入了国际投机商设下的“陷阱”。中航油新加坡事件是一个内部控制缺失的典型案例,监控机制形同虚设,导致其违规操作一年多无人知晓。

中航油是经我国政府批准于202_年开始从事油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以后擅自扩大了业务范围,从事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相比较套期保值业务,衍生品期权交易风险极大,且不易控制、不论是中航油内部,还是中航油集团,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上都暴露出重大缺陷。

根据中航油内部规定,损失20万美元以上的交易,要提交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评估;累计损失超过35万美元的交易,必须得到总裁同意才能继续;任何将导致50万美元的交易,将自动平仓。在累计多达5亿多美元的损失之后,中航油才向集团公司报告,而且中航油总裁陈久霖同时也是中航油集团的副总经理,中航油经过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中航油集团给其授权的,中航油集团事先并没有发现问题。

有一点可以肯定,和所有在衍生工具市场上发生的巨额亏损一样,中航油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内部控制缺陷。不仅在衍生金融市场,在企业经营的其他领域也不乏其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无数的事实一再证明,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将会使一个个名噪一时的“企业帝国”崩塌于旦夕之间。要求:(1)请分析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发生巨亏的主要原因。

(2)这一案例反映了内部控制存在何种局限性?如何克服这一局限性?(3)中航油作为母公司应从这一案例中吸取哪些教训? 分析提示:

原因是中航油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

1、企业组织架构及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2、忽视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风险,风险评估机制未发挥应有作用;

3、授权审批制度形同虚设;

4、内部监督审查无能为力。

(2)这一案例反映了内部控制存在越权操作的局限性。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这一局限性: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防范越权操作;

2、建立实施授权审批制度,集体决策审批制度;

3、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审查和评价制度。

(3)该事件是一个国企监管不到位的典型案例。母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投资管控制度,重点关注子公司特别是异地、境外子公司的发展战略、财务预决算、重大投融资、重大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主要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重要事项。

xx公司信息部门负责信息收集、传递及信息化建设,该信息部门制定有关信息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信息收集和传递的职责及权限,确定商业秘密范围,以加强信息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财务报告、经营分析、业务表现等信息的沟通;(2)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政策等信息的沟通;(3)保密信息与沟通,包括确定保密信息的等级;(4)审计信息沟通;(5)雇员提供的信息;(6)报告信息;

(7)专业信息以及从客户、供应商、经营伙伴、投资者所获得的信息;(8)管理层与董事会以及职能部门间的沟通;

(9)与客户、供应商、律师、股东、监管者、外部审计的沟通;(10)明确审计、内部控制、财务等部门在反舞弊机制建设中的作用。要求:(1)内部控制的要素包括哪些?并加以解释。

(2)该案例中体现了内部控制的哪个要素?该要素在五个内部控制要素中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分析提示:

(1)内部控制的要素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风险评估是指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控制活动是指结合具体业务和事项,运用相应的控制政策和程序,或称控制手段去实施控制。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企业应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2)该案例中体现了内部控制的信息与沟通要素。信息与沟通在这五个要素中处于一个承上启下、沟通内外的关键地位。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始建于1956年的吉首酒厂,1997年7月在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酒鬼酒”,股票代码为000799。

自上市以来,酒鬼酒不断发展壮大,并成为“中国驰名商标”。202_年11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确定50度酒鬼酒样品中含有塑化剂(DBP)成分,其中DBP最高检出值为“1.08mg/kg”.202_年6月卫生部在其签发的551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官员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中规定,DBP的最大残留量为0.3mg/kg。酒鬼酒中塑化剂DBP明显超标,超标为260%。

1事件回顾

202_年11月19日酒鬼酒被曝光被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查出塑化剂超标2.6倍。

202_年11月19日酒鬼酒公司开始停牌。

202_年11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确定50度酒鬼酒样品中含有塑化剂成分,其中DBP最高检出值为1.08mg/kg。

202_年11月12日23点58分,酒鬼酒微博上发出一则声明称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衷心感谢广大消费者、投资人、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长期以来给予的关心和支持,并“对近日发生的所谓酒鬼酒‘塑化剂’超标事件给大家造成的困惑与误解表示诚挚的歉意”。酒鬼酒在声明中强调“未发现人为添加‘塑化剂’”、“不存在所谓‘塑化剂’超标”等字眼。酒鬼酒同时还称,“可以放心饮用”。202_年11月22日,酒鬼酒于晚间再发公告,表示就该事件向消费者及投资者道歉,称公司将整改,但仍强调不存在限制酒类含塑化剂量的国家标准。

202_年11月23日,酒鬼酒复牌跌停。

202_年11月25日,酒鬼酒受访时表示已找到塑化剂的三大来源“包装线上嫌疑最大”。

202_年11月27日,酒鬼酒否定全面停产,称不会召回问题酒。202_年11月28日,酒鬼酒发布《股票异常波动公告》,表示公司未全面停产,正积极进行整改,将于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酒鬼酒股票于当月的23日、26日、27日、28日均跌停。

2关于塑化剂

塑化剂,又称增塑剂,是工业上被广泛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助剂,在塑料加工中添加这种物质,可以使塑料产品柔韧性增强,容易加工,可合法用于工业用途。而塑化剂加入白酒之中,会使酒类黏性更强,留香更久,看上去提高了白酒的档次和品质。长期食用塑化剂超标的食品会损害男性生殖能力,促使女性性早熟,并且会对人体免疫系统和消化系统造成伤害,甚至会扰乱人类的基因。塑化剂对于健康的危害有相当广泛的动物实验数据,不过对于人体的健康风险,无法进行实验研究,只能根据动物实验数据来估计。食品添加剂专家表示,塑化剂的毒性就像汞具有毒害一样已经被业内人士广泛认可。

要求:

(1)根据上述材料,分析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应怎样进行风险识别?

(2)试对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应对措施作出评价,并给出你的建议。分析提示:

(1)酒鬼酒存在的风险包括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从材料中可以看出,酒鬼酒的外部风险主要是法律法规风险。酒鬼酒的内部风险主要表现为经营风险和决策风险。

风险识别的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发现或者调查风险因素。2.减少风险因素增加的条件。

3、预见危害或者危险

4、重视风险暴露

(2)酒鬼酒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了下列措施:

1、股市停牌,让机构和散户措手不及。

2、没有积极引导舆论导向,道歉存在一些问题。

3、没有承担积极责任。

4、滥用危机公关手段,反而起到相反的效果。

建议: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系统,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风险评估与控制。树立企业与产品形象。防止情况进一步恶化。

据《浙商》杂志报道,202_年10月7日,被称为绍兴“雷曼”的江龙控股总部工厂全面停产,董事长夫妇一夜之间神秘失踪,企业濒临倒闭,留下的是4000多名职工、至少12亿元银行欠款和8亿元民间借贷。据了解,在江龙的治理框架中,企业控制权力集中于陶寿龙一人手中,机构设置形同虚设,毫无权利制衡机制。陶与其妻一首创办了江龙控股,二人分别是江龙集团的董事长和总裁。作为元老,他们完全将企业当做自己的儿子,把握所有的决策权。要资本运作,企业就得资本运作;要举债,企业就得举债,就连进货验收也是单凭陶寿龙一句话。

在资金运作方面,陶寿龙采取过于激进的融资方式,却没有任何防范风险的配套方案。202_年9月7日,江龙印染以“中国印染”之名在新加坡主板成功上市。但就在上市前一月,陶寿龙再次斥资4亿元买下南方控股集团位于绍兴柯桥的南方科技公司。202_年,传来南方科技正在筹备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消息。时隔不到两年时间,陶寿龙就计划在两家证交所上市融资,这样的融资计划连底子很厚的老企业也难以实施。

公司的会计账簿完全由陶寿龙夫妇控制。面临公司破产而又无力回天时,他们在逃离之前,烧毁了江龙控股所有账簿。

要求:从内部控制活动的角度分析该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并简要说明理由。

分析提示:

(1)违背了授权审批控制中对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连签制度。但该公司却出现“一支笔”现象,权力过于集中。

(2)没有进行有效的预算控制。公司进行融资、投资等大额资金活动应该编制相应预算,统筹规划,控制风险。但从该公司这样激进的融资方式来看,很可能在资本运作方面缺乏合理预算和规划。

(3)会计系统控制不到位。会计账簿等会计档案应该由专门的档案部门管理。但该公司却完全由陶寿龙夫妇控制,导致会计账簿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被全部烧毁。

2.某企业仓库保管员负责登记存货明细账,以便对仓库中所有存货项目的验收、发、存进行永续记录。当收到验收部门送交的存货验收单后,根据验收单登记存货领料单。平时,各车间或其他部门如果需要领取原材料,都可以填写领料单,仓库保管员根据领料单发出原材料。公司辅助材料的用量很少,因此领取辅助材料是,没有要求使用领料单,可直接到仓库领取。如果仓库保管员有时间,偶尔也会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

要求:

(1)从内部控制活动角度,分析企业在存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可能导致的弊端。

(2)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分析提示:

(1)存在的问题及其可能导致的弊端:

①存货的保管和记账属于不相容职务,企业未对二者实施分离控制。②存货入库环节会计系统控制不健全,仓库保管员收到存货时应该填制入库通知单,而不是简单地以验收单作为记账依据。可能导致一旦存货数量或质量上发生问题,无法明确是验收部门还是仓库保管人员的责任。

③领用原材料未进行授权审批控制。

④在领用辅助材料方面缺乏会计系统控制及相应的授权审批控制。⑤为建立定期盘点清查制度。(2)建议:

①对存货的保管和记账实施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②完善存货管理环节的会计系统控制。

③对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等各种存货的零用实行授权审批控制。④建立存货的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盘点清查制度。

陈某原是南京某加油站站长兼出纳。自202_年以来,他私自截留销售款,利用现金支票编造各种理由提取现金,将单位公款用于赌博,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经调查,陈某挪用公款的手段很简单:(1)直接挪用销售款,陈某自202_年担任站长起,多次从加油站油款中直接拿走现金,两年的时间里挪用公款50多万元用于赌博;(2)隐匿5笔出口结汇收入共计20万元,将其提现的金额与其隐匿的收入相抵,使其13笔收支业务均未在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反映;(3)伪造11张银行对账单,将其体现的整数金额改成带尾数的金额,并将提现的银行代码“11”改成托收的代码“88”或外汇买卖的代码“18”。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该企业的内部控制缺失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分析提示:

(1)没有加强对销售收入款项的控制。(2)缺乏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3)没有将不相容岗位分离。(4)印鉴管理失控。

(5)对账单由出纳从银行取得,提供了伪造对账单的可能。(6)业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实行轮岗制度。

第四篇:内控经典案例系列

内控案例专栏系列一:促销活动中的舞弊防范与内部控制

一、案例简介:促销存漏洞,一人独得200个特等奖

据媒体报道,重庆某知名电器连锁公司广告宣传部主管王某,在一年多时间里创下了一个“中大奖”的纪录:从202_年9月到202_年12月,他一人先后狂中200个特等奖,独得奖金79万多元。

然而,王某之所以能疯狂中奖,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在自家公司开展的有奖促销活动中欺上瞒下,假冒顾客名义领奖。该公司202_年9月至202_年12月期间,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刮刮卡刮奖促销”活动,其中最吸引人的是直返现金4999元的特等奖。奇怪的是,在这一年多时间里,公司30多家门店接待了成千上万名顾客,也有人中过奖金额度比较低的奖,却没有一名顾客刮中过特等奖,200个特等奖就此“不翼而飞”。一方面,顾客对特等奖迟迟难现充满疑惑,另一方面,该公司却一直在为并不存在的特等奖“埋单”──每隔一段时间,都有几名顾客中了特等奖的资料传来,相关材料也很完备,公司便一直按规定给予了报销。

直到202_年12月,公司在一次审核过程中,发现一些特等奖领奖人购物发票上的姓名和领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一致,奖金有被侵占的嫌疑。公司广告宣传部主管王某因有重大嫌疑,经公司监察部询问,他向公司总经理承认了自己冒领奖金的事实。

按照常理,要独揽这些特等奖,王某起码要通过三道关卡:一是要在众多奖券中,准确摸清楚哪些能中奖;二是要设法防止这些“特殊奖券”被投放到各个分店,以免流入顾客手中;三是向财务部门冒领奖金时,必须提供中奖人的购物凭证和身份证明,并成功通过上级的审核。

巧合的是,这些关卡看似难以逾越,实际上的“把关权”却都掌握在王某手中。这才导致他私吞大奖如探囊取物。记者采访获悉,这批“刮刮卡”的奖券是由河北省一家印刷厂统一印制的,王某恰恰负责联系印刷厂。他以“方便分配奖券”的名义,要求印刷厂把特等奖券和其他奖券分开,就此成功地把特殊奖券“挑”了出来。他再利用自己投放奖券的权力,把特等奖券全部扣留,一个也没有投放到分店。

按照规定,分店的中奖顾客信息和报销费用也必须经过王某审核。政法机关办案人员介绍,王某收集了一大批顾客的购物发票复印件,又从亲戚朋友那里弄来了一些身份证复印件,以“他人代领”的名义,炮制了一批“中奖材料”,分批向公司财务部冒领奖金,连连得手。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王某作为企业的一名中层管理人员,之所以能轻易地侵吞奖金,关键在于他一手握着奖券的发放权,另一手握着领奖的审核权,在一定程度上是“自己监督自己”。重庆国美电器公司下属30多家分店尽管有众多员工,对于特等奖“难产”也未必没有疑问,但由于难以监督上级,只能任由王某“疯狂领奖”,直至东窗事发。

二、案例评析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生产厂家或商家往往会经常采取各种促销手段来扩大销售,常用的促销措施包括发放奖品、奖券、返券、赠品和其他促销返利等。但在促销活动中,往往会出现不少“窃奖”等违规行为,即厂家或经销商内部的部分员工会为了个人利益私自将奖券拿走,或拿给亲属兑奖,这种行为一方面破坏了厂家或商家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严重者会触犯刑法。这些“窃奖”的发生与促销过程中内部控制缺失或不当有很大关系。

很多舞弊案件的发生,往往都是基本的不相容职务分离没做到,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二十九条“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在本案例当中,王厚兰行事奖券发放职责,却又让她从事奖券印刷,使她有机可乘;另外,在对领奖的执行与审核也基本都是她一人负责,从而使得她能够顺利冒领奖项。再加上公司的监督比较薄弱,使得舞弊长期被掩盖而未能发现。

从这个案例来看,除了职责未进行必要分离外,在操作上还存在以下问题:

1、奖券印制的供应商选择不规范;

2、印刷完毕的奖券验收不规范;

3、财务部对奖券客户的信息与发票信息核实不严格;

4、企划部门无企划总结案,导致对中奖客户进行必要分析和统计;

5、缺少门店督导部门对奖券的实时监控;

6、缺少审计部门或者审计部门职能失效。

正是由于上述问题存在,导致大奖被冒领且长期未被发现。

三、完善促销活动中内部控制的建议

针对促销活动,笔者建议从内部控制五要素角度出发,从以下方面加强控制,防范风险:

1、从内部环境方面,除员工进行必要培训或教育,在规则方面,明确“窃奖”的惩罚机制,并规定企业员工亲属不得中奖,或即使允许员工亲属中奖,也应当向企业报告,防止员工。

2、在风险评估方面,在促销方案设计时,要完善操作流程、明确规则,并由独立的风控部门或内审部门对促销方案评估,考虑方案中是否存在潜在漏洞,起到事先降低风险的作用。很多舞弊的发生是因为促销方案或规则本身有很大漏洞,恰恰说明企业缺少必要的风险评估。

3、在控制活动方面,尤其是加强不相容职责的分离,防止一人包办流程的所有环节,对中奖的审批与执行进行分离,此外加强各个环节的控制。以奖券为例,可采取的控制措施有:

(1)设计阶段:奖券应连续编号和设计特殊的防伪标志。

(2)印刷阶段:由采购部专门负责奖券印刷商的选择和评估,进行询价比价,并保留书面的记录且与印刷商签订合同,约定各奖项名额和总的奖券数量。

(3)验收阶段:仓储物流部对奖券进行验收,确认奖券数量和完整程度。

(4)交接阶段:仓储物流部将奖券运输至各门店,门店需在送货单上确认送货数量。

(5)保管阶段:由门店的安排专人负责奖券的保管,该人与奖券发放人不为同一人。另外书面记录出入记录。

(6)奖券兑换阶段:企划部应对具体的奖券发放兑换做书面的规定。活动执行人员应按活动具体执行。财务部需认真核对发票与中奖券的资料,并要求中奖人与奖券以拍照的形式做书面记录。门店督导人员对每笔兑奖的信息进行核实。

(7)作废阶段:中奖的券由专人负责作废销毁。

4、在信息沟通方面,做好内部信息传递,很多舞弊都是利用信息不对称来实施的,通过建立相关信息汇报机制,并对促销活动进行总结分析,可发现促销活动中不规范行为。

5、在内部监督方面,设立内部监督部门定期进行审计,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或电邮,公布保密及奖惩制度,保证有合适的举报渠道,并可采取回访中奖者方式确保促销活动有效实施。

内控案例专栏系列二:费用报销的舞弊防范与内部控制

一、案例简介:串通舞弊来报销,虚报费用二十多万

在职场小说《杜拉拉升职记》中,描写了一个非常典型的费用报销舞弊案例:销售部的大区经理岱西伙同部门行政助理伊萨贝拉,通过伪造签名、涂改报销单据等方式,虚报费用二十多万元,最后舞弊被发现曝光。

我们来看小说当中是如何描写这段情节的:

财务部送来上月的部门费用报告,王伟(注:销售总监,岱西的上级)特别留心地研究了岱西的费用,这一研究,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让他看出问题来了,他发现了一笔他并没有签过字的费用在财务部得到了顺利报销。

王伟的记性非常好,他确定自己并没有签过这张单子,而按公司的相关流程,财务部一定要看到他的签字才能给岱西的单子付钱,这里面一定出了问题!

王伟马上给财务部的应付经理打电话询问,对方说单子上面肯定有他的签名,并答应把原始单据找出来给他看。

王伟把伊萨贝拉叫进办公室,准备交待她去财务部取回那张单子,却忽然多了一个心眼,胡乱说了件其他的事情让她去办。

等伊萨贝拉一出房间,王伟连忙答电话给应付的经理,说自己会亲自过去拿单子,让对方暂时不要告诉任何人这件事情。

王伟把单子取回来,研究了一番,心里明白是有人仿造了他的签名。

财务部马上拿出王伟签名的底单比对,确实仿造的很像,但是还是有区别的。这下财务部慌了,他们有责任和对所有报账上签名是否是总监们本人的签名。

王伟安慰对方说:“财务部又不是银行管信用卡的,不关你们的事儿--麻烦你们把岱西升大区经理后,她所有的费用,逐笔列出来发给我一下。请注意保密。”

应收应付经理知道出大事了,一个劲儿点头说:“我马上自己到系统里调记录,保证保好密。”

王伟查了两天,发现大约十来笔合计二十万元左右的报销是有问题的,要么干脆是仿造他的签名;要么是在他签名后,再改动金额——DB是美国公司,报销单上的最终金额只填写阿拉伯数字即可,并不填写中文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之类的,这就非常方面涂改,比如总监签名的时候报销的金额是2万1千多元,等他签字后,再改成2万9千多元。从涂改动作本身来看,不算困难。

根据DB的流程,各项费用根据其金额大小,在直接主管和有相关签字权的老板们签字后,部门总监的助理会负责把所有的单据汇总做好费用登记,然后每月一至两次统一将单据送财务部审核支付。也就是说,理论上,岱西的费用应该是经伊萨贝拉的手送到财务部的。

王伟和财务部查询后,证实每个月的单据确实都是由伊萨贝拉交给财务部的。由于有问题的次数不少,基本上,岱西不可能避开伊萨贝拉自己独立完成改单和冒签的动作,而且,每个月财务部做帐后,都会把费用清单发回给各部门,这时候伊萨贝拉需要协助王伟再核对一遍明细,如果发回来的数字和送出去之前登记的数字不符,不可能那么多次她都没有发现,所以应该是两人串通了。

总监们一般每个月也就看看大致的数字,不会去核对细节,尤其像王伟这样的销售总监,手下哪个月不签出几百万元的费用,如果不是盯着看,他不太会发现岱西每个月那些零敲碎打的小几万元的猫腻来。王伟估计岱西和伊萨贝拉大约是赌他不会有那么好的记性和那么充沛的精力。

王伟和拉拉一分析,拉拉惊得目瞪口呆。她刚加入DB的时候,就是任职销售行政助理,登记费用、统一将原始报销单据送财务、每个月和财务部核对部门费用以协助大区经理监控预算,是她当时每月必做的功课--因为她非常清楚王伟说的是对的,伊萨贝拉和岱西串通做假了。

二、案例评析

从本案例当中的DB公司报销流程来看,相对还是比较完善的,费用报销要经过申请、复核、审批、支付、事后核对等流程,相关职责也进行了分离,但是由于串通舞弊,加上公司在报销时数字填写采用阿拉伯数字、使得数字涂改容易,以及财务在审核签名时不够仔细等因素,最终导致内控失效。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现实中利用费用报销进行舞弊的现象并不鲜见,费用报销过程中常见舞弊手段有:

1、虚报或高报费用:与费用相关的活动并未实际发生,凭空捏造费用项目,或虽然实际发生,但报销金额却高于实际金额,从而虚报或高报费用。

2、伪造或涂改原始单据,譬如假单据、阴阳发票、涂改数字等手段,达到多报费用目的。

3、重复报销:利用同一事项或单据重复报销,比如同一事项开两张发票,或报销过的单据抽出来再次报销。

4、模仿签名:模仿领导签字,蒙混过关。

5、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有些企业由于授权审批不清,导致费用不当报销,未按规定审批。

6、串通舞弊: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之间,企业内部与外部有关人员之间利用各自的“方便”条件,逾越企业规定,合伙舞弊。

7、监守自盗:利用企业职责分离方面漏洞,利用自己保管钱财或经手有关事项,而由没有相应有效监督,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舞弊的行为。

8、混水摸鱼:利用公司账务核算混乱或管理漏洞,进行报销舞弊。当然,费用报销舞弊往往是以上一个手段或多个手段共同使用的,而舞弊得逞也反映了企业内控在某一方面的缺陷,也是企业加强内控时需要注意的地方。

三、完善费用报销的内部控制

针对企业费用报销中常见问题,企业可从以下方面完善控制:

1、完善审批流程,加强授权审批控制,措施包括:

(1)完善审核审批流程: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2)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严格控制特别授权;

(3)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4)对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5)以级别最高的人员来报销费用,规定任何级别人员都不能签批自己的费用,包括公司高层领导在内,如多人发生同一项业务活动时,必须以最高级别的人员来报销费用,防止高级别人员将费用交给下级报销,规避费用报销控制措施。

2、建立书面的审批权限表:不少企业的审批权限散见于不同的管理制度,而且经常发生临时变更,甚至不同的制度之间对权限规定存在冲突,对某些权限规定不明,这些都会导致内控漏洞。建议企业应建立统一、明确的审批权限表,并定期维护更新,财务人员在审核付款时,也就比较清楚地知道费用是否经过适当审批。

3、建立管理人员签字样本,防止伪造签字,并要求财务人员审核时认真比对签字,如本案例当中DB公司建立签字样本,但遗憾的是执行过程中财务人员疏于检查。

4、对不相容职责分离:对报销经办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付款执行、审计检查等职责进行分离,从而起到防止或及时发现相关舞弊活动,例如案例中报销人将审批后的单据交给部门助理登记,由部门助理送交财务部,则可防止报销人员在报销过程中可能。

5、凭证与表单的规范控制:通过统一的表单,防止报销人未经授权;对表单进行连续编号,防止伪造或乱用表单;规范表单的数字填写,要求填写大写数字,防止相关人员涂改或变造数字;要求报销时填写附件张数,防止私自增加票据;对已付款的表单,加盖“付讫”印章,防止重复支付;

6、预算控制:通过事先预算,超过预算额度的业务活动需要特别审批。加强预算的管理作用,需要在费用报销审批环节就纳入预算的管理范围,预算内的费用或付款将被优先审批支付;超过预算的业务活动将被更严格地审批。另外,所有的预算对应到相关责任人员,并对预算进行监控,从而一定程度防止虚报或高报费用。

7、事后控制和分析:每月将报销费用汇总分析,报告给主管领导,建立费用报销中的沟通机制,从而对一些虚报、高报、伪造签字或未经授权批准的费用,能够及时发现查处,对报销人来说,在知道公司存在这些控制措施后,也会有震慑作用;另外,建立对费用的监控、分析制度,通过费用分析,可及时发现费用的异常或不合理之处,也能起到发现报销舞弊、加强费用控制的效果。

内控案例专栏系列三:从两起案例谈超市损耗的内部控制

一、案例简介

案例一:超市是我家,东西随便拿

A超市是家1997年开始建立的大型超市,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超市标准作业流程。比如,开门前的作业标准流程是:8点之前有一个值班的保安,8点整之后各作业人员开始到门店,8点半全部人员到岗,例行工作安排20分钟。之后各作业人员到各自岗位,9点整门店准时营业。

一日,糖饼课的课长前来报告门店总经理,该月妙芙蛋糕和果奶存在大量损耗,损耗率已经大大超过超市原先设定的千分之五标准损耗。门店总经理马上会同防损长,一起调阅了近一个月的监控录像。从监控录像中发现该地区为监控盲区。由于这两类商品为低单价的商品,所以没有像高单价商品采用磁条或者磁扣。从防损部调阅的反盗防损记录中,也未发现大批量的被偷窃记录。门店总经理、防损课长、糖饼课长商议先不把这个消息传开。

在接下来的几天中,门店总经理与糖饼课长通过对日常销售的检查,排除了收银员飞单的可能。但是从调查中发现,此两件商品每天都在损耗,而且损耗的量总在20到25件之间。

门店总经理怀疑上开店前有人提前进入营业区所致。次日,店总经理与糖饼课长在早上7点进入超市悄悄守候。终于发现了情况,原来在早上8点半之前就有人进入超市营业区,进一步确认为新进的一批收银。通过对部分收银员的调查询问,收银员坦白了作业过程。因为 知道超市的视屏监控存在作业盲区,一个收银员初次作业后,并没有被察觉,就告诉了另外一个收银员,同时买通了出入门监控的保安,所以一个多月未被发现。

在事情真相查明之后,该店总经理对所有参与舞弊的人员(含收银员10多人,保安2人)做了开除的决定。

案例二:超市四内鬼偷走百万货物 赃物低价转卖小卖部

据媒体报道,某大型超市在盘点货物时发现大量货物无法平账,其损失额度远远超出日常正常损耗,超市怀疑存在盗窃行为,遂向警方报案。警方根据超市提供的线索分析,超市在货物储存、配送环节可能会有监守自盗的情况。经侦查后,警察在超市物流中心内将库管员安某等四人抓获。据安某等人称,他们四人属于一个班组,两名库管员两名保安,仓库钥匙分别保存,四人由于常在一起当班,逐渐熟络。因知道超市有日常损耗的指标,四人聊天时都流露出利用损耗指标浑水摸鱼偷仓库货物的想法,最终将这一想法付诸行动。

去年年初,安某等四人下班后返回物流中心内,打开食品仓库,将干果、饮料、巧克力、食用油等搬出,然后打电话找货车司机来拉走。四人将盗出的货物低价卖到郊区的小卖部,所得钱财基本几天即挥霍一空。

由于安某等人在盗窃完毕后都会在台账上做手脚,加上几个人每次盗窃的数量不多,盗窃次数也少,因此近一年的时间都未被家乐福发觉。安某等人胆子越来越大,近几个月,安某等人盗窃频率越来越频繁,每次盗窃货物也越来越多,最终在盘货时露出马脚。据查,四人一年多时间盗窃的财物价值上百万,安某等几人因涉嫌职务侵占被警方刑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案例分析:超市损耗的常见风险

超市损耗是指超市所经营商品的账面金额与实际盘存金额的负差异,是因人为不当或因商品报废所产生的损失。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防损管理是商家在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是商家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环节之一。

超市损耗的风险分为两类,外部损耗风险和内部损耗风险。

外部损耗的对象分别为供应商和消费者。

供应商带来的损耗风险表现为:过量提供货物,以低价商品冒充高价品,未提供赠品或者赠品提供不足,随同退货商品夹带商品等。

消费者带来的损耗风险表现为:未付款将商品夹带出超市,私自更换商品价格条码,付款前将货物当场消费,将已经售出的低价货物退成同类的高价物品等。

内部损耗内部管理不善或员工恶意舞弊造成的。内部损耗的风险表现为多个方面:

1、价格设定方面:未及时更新价格条码标签,未经授权私自变价;员工用改换标签或包装,将贵重的商品以便宜的商品或价格结账。

2、存货管理方面:直接偷窃商品、赠品;偷吃商品或未经过许可试吃;将赠品与正常商品混合管理,进入仓库后随意拿用物品。

3、收银管理方面:漏扫部分商品(飞单);以较低价格抵充正常商品;商品特价时期已过,但收银员仍以特价销售;未开具小票私吞客户款项; 收银员从收银机中盗窃钱款;收银员为亲属、朋友等少结账或不结账;收银员或客服人员利用退货、换货等手段偷窃钱款。

从前述两个案例来看,就是内部员工利用超市在货物管理上的漏洞,偷吃物品或盗窃物品加以变卖,而且都存在串通舞弊现象,如收银与保安岗位的串通、库管与保安的串通等现象,说明即便公司已设定措施,也需对可能的串通舞弊加以防范。

三、建议:降低超市损耗的内控措施

由于大卖场营业面积大,部门众多,所以对员工的管理也相对比较散乱。绝大部分员工为一已私利或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而造成卖场损耗的事已屡见不鲜。据有关数据显示,卖场全部损耗中的88%是由于员工作业错误、员工偷窃或意外损失造成的,7%是顾客偷窃,5%属于厂商偷窃,其中尤其以员工偷窃所遭受的损失最大。以美国大卖场为例,全美全年由于员工偷窃造成的损失高达4000万美元,比顾客偷窃高出5-6倍。再如台湾省,卖场员工偷窃比率亦占60%之高。这些资料表明,防止损耗应以加强内部管理及员工作业管理为主。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

1、加强人员招聘管理:卖场员工往往流动性比较大,如果招聘了品行不端人员,因此招聘时要做好简历核实工作,并进行相关背景调查,避免招收,并可考虑要求入职员工提供担保人,降低人员使用风险。在招聘过程中,还应注意不相容职责分离,避免由用人部门自行招聘和决定录用人员,一些超市舞弊案的发生,往往是用人部门人员招收自己熟悉人员进来工作,进行串通舞弊。

2、开展员工预防教育:从入职开始对员工进行不间断的教育工作,教育分正面、反面等多种方式,采用开会、板报、活动等多种方式,告知员工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超市管理制度、违规处罚办法、让员工了解偷窃将给个人带来严重的后果,包括承担刑事责任。

3、完善作业程序:规范的作业程序是降低超市损耗的主要手段,包括完善收货、向供应商退货、仓储保管、赠品管理、价格标签管理、降价执行程序、客户退换货程序、人员出入管理等各项作业,评估每项作业的风险点所在,并设计相应的控制措施,相关人员定期检查这 些措施是否有效执行。

4、建立举报机制:控制损耗是商场每一位员工的责任和工作内容;因此鼓励员工检举偷盗行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设立内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员工信箱,接受内部员工的举报;内部举报一般要求实名举报,不接受匿名举报;对举报者的举报姓名、内容予以保密;对于举报的查证,由安全部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于举报经查证属实者,对举报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根据举报案例所挽回的经济损失,具体决定奖励的数额。

5、对损耗率指标持续监控和分析,并考虑采用数据挖掘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除了总体损耗率分析外,还对细分商品的损耗率设立标准,并持续监控分析,一旦发现异常,则予以关注、及早发现问题,并采取对应检查及改进措施。同时,利用数据挖掘技术还可发现损耗异常情况。

6、建立人员轮岗措施:很多超市损耗往往是串通舞弊引起的,为此,超市可对员工进行岗位轮换,防止员工熟悉后进行串通合谋,亦可将一些相对可靠的员工轮换到不同班组,发现异常情况可及时举报,通过岗位轮换,可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或发现损耗的相关舞弊。

7、强化内部审计措施: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和不定期派驻审计人员对管理制度、作业流程执行情况予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岗位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内控措施持续有效运行。

内控案例专栏系列四:巨额银行存款不翼而飞的内控教训和启示

一.案例介绍:中国银行河松街支行10亿元存款失踪案

202_年1月4日,东北高速公司在河松街支行对账时,河松街支行出具的该公司截至202_年12月31日电脑打印的银行对账单结果显示,公司两个账户应有的存款余额近3亿元只剩下7万多元,其余存款去向不明。

此外,东北高速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存于该行的530万元资金也去向不明。与此同时,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也神秘“失踪”。东北高速随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后来调查发现,此案10亿元资金涉及东北高速在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的两个账户中共计存款余额2.9337亿元;东北高速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存于该行的530万元资金;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所存的3亿余元资金;黑龙江社保局1.8亿元资金;同时,东高投资存在大庆市农业银行的履约保证金2427.98万元亦被悉数卷走。

事后查明,该行行长高山以跳票飞单的形式,利用高息获得巨额存款,在休眠期串通世纪绿洲系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李东哲通过地下钱庄将超过10亿元的资金汇往国外,并顺利出境。

二.案件分析

这次中行巨额资金被高山卷走主要利用了银行内部有一种叫“飞单”或“跳票”的融资手段。即用高息揽存的方法,把企业的大额资金套进指定银行,然后通过各种手段把固定期限的存款划转到另一家企业的账户上使用,到期限结算时再把本金连同利息“回笼”,从而完成一次交易。一般贷方只需将钱以“活期”形式存入指定银行,然后自己拿着高息承诺的存款凭据。贷方惟一的“代价”是要签一份书面文件,并加盖法人印鉴和本单位支票专用印鉴,承诺一年的“休眠期”之内不得支取这笔款项。

按照知情人士说法,持有大量资金的企业高管人员将资金存入河松街支行,私下必然有利益交易。客户将存款户开到该支行后,将被许以好处。即一些银行吸引大量资金后会将一部分资金体外循环,派生高利给当事人回扣。

包括东北高速在内的多家企业,将账户开在河松街支行后,运用支票的形式将资金转移到河松街支行的账上,然后通过背书转让或者其他转账方式转至其他账户用作它途;同时,河松街支行向企业出具虚假的存款凭证和对账单,维持资金仍在企业的中行账户上的假象。但正是这一年的“休眠期”使李东哲和高山有了充分的时间去转移这笔资金。从案例发生来看,银行内控至少在以下几方面存在问题:

(1)忽略预警征兆,内控环境存在问题

内部控制环境是其他要素的基础,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这点在中行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早在202_年,与此案有关联的一家企业高管曾对中行黑龙江省分行领导抱怨:“你们的那个支行行长胆子也太大了,竟敢将我们账上的4000万元给划走了,不信你们就查一查!”中行的工作人员下去一查,着实吓了一跳:确有此事!但此时,中行接到了该企业法人代表的电话:“那是我们自己家的事,你们就没有必要查了!”此事就此搁浅。在已有事先预警的情况,中行黑龙江分行领导却仅因为客户的一个电话就忽略了此风险,至少说明分行领导风险意识薄弱。

(2)行长权力过大,内外人员合谋

本案中,中行河松街支行的存贷款业务完全掌握于行长高山手中。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_年《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三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批权限内的授信。委员会遵循集体审议,多数通过原则,行长不得担任授信审查委员会的成员。

中行河松街支行不仅不存在集体审议贷款的原则,行长更是本人亲自负责贷款业务。实际上,中行河松街支行完全是由高山一手建立起来的。面对支行行长高山和李东哲合谋卷走上亿元的巨额存款,银行内部为什么无人发现,无人监督呢?

中国银行一位人士称,如果没有外部人员与内部人员的勾结,钱无论如何也倒不出去。根据知情人士提供的线索,大约只有1亿多元的资金是通过中国银行系统提走的,其他大部分款项则是通过其他银行消失的。应该有其他涉案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与串谋。

(3)违规业务存在,银行内控失效

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杜绝违规业务的存在,不仅为高山提供了可乘之机,也令违规操作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根据202_年中国人民银行版《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百零四条,商业银行严禁设置账外账。“在河松街属于企业账外资金的账户多达上百个。”知情人士说,即使按照每家企业一般存款户6个计算,也有近二十家企业。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种违规行在帮助高山拉到巨额存款后,也为高山盗走巨额的银行存款提供了便利。

正是利用了这种账外账的机会,高山后来卷走资金成功地躲避了监管。

根据事后的材料来看,黑龙江社保局的1.8亿元资金的存单是假的,说明这是账外账,压根就没存入账户。当然名义上是大额协议存款。一位熟悉银行业务的人士分析,“这笔资金可能早已被转移走。如果那个时候社保局要求取消续存,高山可能带走的只是1.8亿。”,东北高速与辰能公司资金也是类似操作的。

(4)信息未入网,信息系统存在漏洞

许多业内人士表示,中行河松街支行之所以能进行资金的来回调度,与其没有完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有关,据了解,河松街支行尽管具备同城结算资格,但始终没有进入同城结算系统。

按照通常的惯例,如果有完整的结算系统,上一级分行可以适时查询下一级分行的资金调度情况。“而且每天还会轧平资金的头寸,一旦发现大额的可疑资金流动,就会进行风险预警。”但中行河松街支行并未首先发现问题,至到东北高速前来查账才意识到资金可能被抽走,“本身就不正常”。

据中行道里支行一位人士称,河松街支行确实没有使用人民银行分配的同城交换号,其所有业务都是透过道里支行的同城结算交换号进行的。由于道里支行根本难以了解客户账户内容,河松街支行实际上规避了外部监管。

这种从根本上避开银行信息系统的问难导致了许多监督等内部控制活动无法展开,为高山从事违法活动提供了一条便利的通道。

三.案例启示

中行此次事件的影响是巨大的。如果我们能从中汲取教训,无论对监管层还是金融业从业者来说,亦是一次机遇——健全完善自身内部控制的机遇。

(1)加强内部控制理念,完善内控环境

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绝大多数人想的都是如何增加收入,节约相关支出。这里节约支出指的都是一些立竿见影的相关费用,如减少人手,加大每人工作力度等。但内部控制作为防范企业风险,减少可能发生巨额亏损的一套机制却被人们普遍地忽视。

在本案例中,高山的上级领导对高山的评价仅限于获取存款的多少,即使高山在采取的违规手法被人发现举报后,领导也置之不理。这种业务导向性的观念态度是极其不利于防范风险的。

正是意识到这点,中行董事会、监事会高度关注此事,总行行长李礼辉亲自率队赶至哈尔滨处理。中行新闻发言人也承认,类似案件爆发次数多,反映了该行的内控和风险管理还比较薄弱。202_年2月,银监会召集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行长,在北京召开了一次“商业银行违法违规案件通报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以及会议对问题的“定性”,则反映出政府层、监管层已经不把银行内部人员犯案理解为“局部问题”,而是有关银行的“整体问题”。

(2)严格遵守执行相关法规,处罚违规行为,确保内控执行有效性。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介绍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其中之一就是“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将其放入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体现了《指引》对该问题的重视。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汇总,有了规章制度,也就有了内部控制。这种把内部控制等同于各项规章制度的认识,并没有真正理解内部控制的内在含义,忽视了内部控制是一种机制,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控制过程。而只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而忽略内控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导致管理者在大案发生后采取事后补救的办法。

该案中,高山以及中行河松街支行完全没有遵守202_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甚至连不相容职务的分离都没有做到。在这种情况下,一套再好的制度也将流于形式。此外,还应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为完善内部控制提供信息系统支撑。

内控案例专栏系列五:企业担保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

一、案例简介:担保合同判无效、过错责任判赔偿

202_年4月,工商银行上海某支行与住宅开发公司(A公司,债务人)签订了人民币800万元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至同年11月。该支行还与某房产上市公司(B公司,担保人)签订保证合同,约定由该房产公司承担借款债务的连带保证责任。该笔借款到期后,住宅开发公司和某房产公司均未履行还款义务。经催讨不成,原告工商银行上海某支行将两公司诉至法院。

经查,B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根据其刊登的年报记载,A公司是B公司的大股东之一,在1998年和1999年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02%和1.37%。202_年至202_年,A公司陆续将其所持B公司的股票抛售完毕。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A公司理应承担清偿债务的民事责任。保证合同的效力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依据我国公司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属于禁止性法律规定”,法律本身没有对此种担保行为的效力作出例外的规定。并且国家证券监管部门通过发布有关规范性文件明确上市公司不能为其股东提供担保。

因此就本案而言,在保证合同签订时,A公司是B公司的股东,该担保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当确认无效。同时,由于B公司是上市公司,其股东信息已经有效地向社会公开,故工商银行某支行在审核担保人资格时理应知道A公司的股东地位。该支行与B公司对保证合同的无效均有过错,B公司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A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据此,判决A公司还某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800万元及相应利息;B公司对上述付款不能清偿部分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二、案例分析

担保,是指企业作为担保人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担保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架构,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担保贷款作为银行发放贷款的主要形式,占到了除信用贷款以外贷款的50%左右,是公司间接融资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但担保业务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从本案例可以看出,对外担保可能对公司带来巨大损失;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不能完全对抗第三人;关联人(例如大股东、企业高管)可能利用担保侵害公司利益。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要求企业办理担保业务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对担保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调查不深,审批不严或越权审批,可能导致企业担保决策失误或遭受欺诈。

(二)对被担保人出现财务困难或经营陷入困境等状况监控不力,应对措施不当,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三)担保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可能导致经办审批等相关人员涉案或企业利益受损。

对担保方来说,担保风险还具有以下特点需引起注意:

(一)担保不在会计账簿上直接反映,具有隐蔽性。

(二)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难以监控,风险爆发常常具有突然性。

(三)对担保方的资金影响可能被放大:风险金额超过担保方可承受范围;爆发在担保方经营/资金的困难/短缺时期;多头担保,重复担保,循环担保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

从以上分析来看,担保业务虽然不常发生,但对企业影响巨大,企业进行内部控制应加以重点关注。

三、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

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和完善担保业务政策及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担保的对象、范围、方式、条件、程序、担保限额和禁止担保等事项,规范调查评估、审核批准、担保执行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按照政策、制度、流程办理担保业务,定期检查担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切实防范担保业务风险。具体包括:

(一)事前控制

1.树立风险意识,明确担保原则,确定担保标准,制定担保条件。

企业必须辨识担保的高度风险,在担保前就制定严格的担保原则、担保条件、担保标准,并以此来规范担保业务。

2.完善担保业务的授权批准制,严格限制担保审批权限

企业必须对担保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防止层层担保、任意担保。对一般企业而言,适当的集中管理和事先核准是控制担保风险的有效手段。

3.合理限定担保总额和单笔担保的最大额度

限定企业最高对外担保额度是控制企业担保风险的有力工具。为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稳健,企业最高担保额应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与企业负债之差。同时,企业每年应重新评估对外担保的总额度和单笔担保的最大限额。

4.慎选担保对象,加强对被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财务经营状况的调查了解

担保对象到期是否偿还债务是担保人承担担保风险的关键。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近几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并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验证。除经济实力之外,准确评估担保对象的信用状况是回避担保风险的重要环节。在确信对方具有良好的经济实力和信用状况后,还应对被担保债务的用途及其可行性进行分析。通过以上三点评估后,方可与担保对象确认担保关系。

(二)事中控制

在对被担保单位的综合情况进行了解和有效的分析评价之后,在符合本企业的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担保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就可以和被担保单位签订担保合同了。但在担保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同样存在很多风险隐患,需要企业严格把关。

1.注意担保合同的订立及细节的推敲

严密有效的担保合同对维护合同双方的正当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担保合同在订立时,必须明确约定担保种类、金额、期限、担保资金用途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担保合同必须经过担保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一般地,企业签订担保合同时,应由企业法务人员参与或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对模糊不清、似是而非的条款,应要求对方澄清并予以明确化。必要时,担保企业应当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以资产物资为抵押的反担保协议书或保证书。

2.对已提供的担保进行即时监控和事后监督

一般情况下,多数担保往往存续一个时期而非一个时点。企业对外担保风险的发生,往往与企业对担保对象重大经营财务情况了解滞后有关。如果企业能及时准确掌握这些情况的变化,就能避免担保风险或尽量将担保损失降到最低。

一般来讲,担保企业应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被担保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经营情况及借款运用情况和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及资金预算。一旦发现被担保企业出现异常情况、财务状况或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恶化,如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严重亏损等,应采取合法措施避免、减轻、转移自身的担保责任。

(三)事后控制

担保期间,一旦收到担保受益人的书面索赔通知,企业应认真核对担保时效、索赔金额等信息,经被授权人同意后,方能支付垫付款项。在款项支付后,应及时向被担保企业发送垫付 通知书,向反担保单位发送《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并及时审查、收回垫付款项。

当被担保企业未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追讨债务人以及担保人的连带清偿责任时,担保企业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应对诉讼,迅速成立专案组,在律师的协助下,制订应对方案,确认反担保措施的可靠、安全,与债权人充分沟通,以债务人资产为追偿目标,坚决制止债务人逃废债务的企图,积极配合债权人实现债权,敦促债务人以实际行动履约。

内控案例专栏系列六:财务结算中心舞弊案的内控启示

一、案例简介: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结算中心成为提款机

原广东省某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助理吴某利用职务便利,短短两年时间就贪污公司800余万元用于赌博和挥霍。经广州中院审理查明,202_年5月至202_年9月间,吴某担任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助理、会计,负责业务结算复核、结算凭证的计算机录入、计息及资金成本的核算等工作。吴某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先后作案49次,将843余万元据为己有。

令人吃惊的是,虽然吴某一再贪污公司的巨额资金,公司却毫无察觉,直到202_年10月吴某因生活作风问题被企业劝退时公司仍未能发现吴某的犯罪行为。202_年1月,在吴某离职达四个月之后,总公司在年终核算其下属企业现金流量时才发现公司竟有800多万元资金不知去向,公司领导立刻报案。

结算中心实际上就是总公司的内部银行,是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管理效率和加强对下属分公司的控制而设置的机构。该中心负责监督下属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下属企业将资金全部上存到总公司的结算中心,而结算中心则象银行那样支付利息给下属企业。正是这样一个本来要严格公司财务管理的结算中心,日后却成了吴某源源不断的提款机。吴某因赌球被庄家逼债,终于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各分公司的上缴资金。

早有预谋的吴某在现金收款单上偷偷盖上结算中心的公章和结算中心出纳杜某的私章,来到总公司下属的广州燕塘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取上缴的现金。吴灿乾对分公司出纳说:“结算中心出纳杜某是女的,来拿这么多的现金不太安全,你就把钱交给我吧。”分公司的出纳和吴灿乾平时很熟,又见他出示了盖有结算中心公章和杜某私章的收款单,便把一笔10多万元的现金交给了吴灿乾。

为掩盖其犯罪行为,吴某于事后销毁了其伪造的收款原始凭证底本,并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在结算中心电子财务报表上虚列利息支出的方式,凭空增加了10多万的利息给分公司,使在总公司结算中心的燕塘房地产公司账目持平。这样,虽然总公司和下属企业每月例行对账,但隐藏在应付利息内部的勾当却未能被及时暴露。就这样,尝到甜头之后,吴某利用公司领导对自己的信任和手中的职权,用同样的手法两年期间先后作案49次侵吞公司的巨额财产。

二、案例分析

吴某作案手法并不高明,方法也非常单一,也就是不断从下属企业冒领上缴资金并用多计利息支出的方法来平账,但公司在内部控制上的漏洞却使得吴某能够屡屡蒙混过关。

1、公司印章和凭证管理不严

吴某能够从下属企业中领出上缴的资金的前提就是要能够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他并不具备相关的手续,但由于公司对于公司章、私章和凭证管理的混乱使他找到了机会。原来公司章虽不在吴某手里,而由于疏忽和麻痹大意,公司章和其他财务人员的个人私章就放在桌子上,使得吴某唾手可得。公司对于凭证的管理也是随意放在没有锁的抽屉里,给吴某提供了轻易下手的机会。这样,吴某偷来收款凭证,盖上同样是偷来的公司章和其他财务人员的私章,伪造收款凭证,取得了到下属企业收款的合法手续。

2、虽有岗位分工,执行却显不力

内部控制的一个根本原则就是要不相容职务分离,相互制约。案例中企业也有着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制度安排。如吴某的工作是负责复核、计算机录入和利息计算,而收款则是出纳人员的工作。出纳员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应当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等工作。但虽有规定,执行起来时却被吴某轻松跳过,吴某利用自己在总公司和下属企业人头熟的条件,在取得收款凭证以后,直接就到下属企业收款。

3、审计与监督形同虚设

总公司在收上来款项以后,每月都会跟下属企业对一次账,确保资金往来准确无误。但令人遗憾的是,总公司与下属企业每月例行的对账也仅仅是看总额是否正确,即总公司应付下属企业款和下属企业应收总公司款是否总额一致,并未检查总公司应付下属企业款中收缴资金和应付利息的明细账是否与下属企业一致。吴某正是利用总公司和下属企业对账不核对明细账的漏洞,悄悄的给下属企业多计利息,填补其装入自己口袋的下属企业上缴资金,把账抹平,给人造成一种总公司与下属公司往来总额一致的假象。因为吴某的工作职责之一就是负责资金成本的核算,怎样计息,全凭吴某一个人说了算,根本没有人对吴某的计息工作复核,使得其操纵“应付利息”有恃无恐。

在审计时,总公司也只关注财务部账目,对结算中心的账目不是很重视,这更是给吴某提供了机会、壮了胆,结算中心也就在吴某的阴谋中逐渐成了他的提款机。

三、案例启示

1、切实做到不相容职务分离,严格授权制度

企业必须严格坚持钱账分管原则,严格控制会计人员通过代理货币资金收支等非法接触企业货币资金。会计员应负责收付款原始凭证的复核,收、付款记账凭证的编制,总分类账的登记,明细分类账的登记,会计账目的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等记录性的工作,会计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触企业的货币资金。

本案例中,吴某在工作职责上非常明确,是负责业务结算复核、结算凭证的计算机录入等会计工作,并不能接触现金业务。企业的收款应经过授权批准,吴某并没有权力去收款。但在实际执行中,吴某却利用人头熟的便利条件,代替出纳到下属企业冒领资金,犯了钱账不能同管的大忌,这才导致其犯罪得逞。

2、规范财务制度,保管好印章、重要凭证

规范的财务制度是企业减少舞弊保护资产安全的前提,印章和重要凭证的管理是其中重要的内容。公司章、财务章、个人私章等都应有专门的管理规范,尤其是公司章、财务章的保管、授权使用、使用登记都应有严格的控制,因为公司章、财务章代表了公司的授权,具有法律效力。各种印章的使用应实行一般授权与特殊授权相结合,各种印章使用情况应作详细登记,机构和人员变动时应及时收缴和更换印章。对于重要凭证,应指定专人负责收据的购置、保管、领用和登记,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企业应定期对收据的购买、保管、领用和登记进行稽核和审计,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企业应分别设置外购收据和自制收据登记簿,详细登记收据增减变动情况;经常盘点收据的安全、完整性,妥善保管好各种收据,防止空白收据的遗失和被盗用;所有收据必须事先连续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收据应加盖“作废”章,并附在存根之后妥善保管。

具体到本案例,企业收取现金必须开具收据,这是保证现金及时、足额入账的基础。只有控制住收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才能控制收入入账的足额性。而吴某正是利用公司管理的漏洞,伪造了收款凭证,使得其到下属企业冒领收款轻而易举。

3、完善对账机制,既要核对余额,也应核对发生额。

往来帐对账是内控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在对账时很多企业往往关注余额是否相符,一旦余额相符,很多企业便认为可以了。殊不知,有些舞弊就是通过虚构发生额而不影响余额方式来实施的,比如本案例中收款不入账,通过总公司虚构利息支出,仅靠核对余额就难以发现,但如果对发生加以核对就可以发现。还有些资金挪用采用期初挪用、期末归还方式的,如果仅仅核对余额往往也不会发现。

4、完善内部审计,促进发挥内部控制实效

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纷纷把内部控制当作一个防范公司舞弊、保护公司资产安全的一个重要举措,但由于成本等限制,内部控制本身也具有局限性。内部控制有效实施还需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如美国反舞弊机构特雷德维委员会(Treadway Commission)在其1987年的调查报告中提出反舞弊四层次机制理论,就指出防止舞弊的四道防线:(1)高层的管理理念;(2)业务活动过程的内部控制;(3)内部审计;(4)外部独立审计。这些控制机制相辅相成,共同形成综合的、多层面性的反舞弊防线,能有效地检查和防止舞弊发生,降低组织运营的风险。

在本案例中,虽然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存在漏洞,但如果公司例行审计、稽核能够作到细致一些、完善一些,吴某的罪行可能早就会败露出来。甚至可能由于提高事后被发现的可能性,使得本具有犯罪动机的人也会望而却步。

内控案例专栏系列七: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内控思考

一、案例简介: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败诉付补偿

据媒体报道,202_年4月,李小姐应聘到上海浦东的A公司,任A公司行政经理的助理,合同为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A公司认为李小姐表现时有差错,单位门禁系统显示李小姐常有迟到早退现象,李小姐的直接上司行政经理也对其表现不满意,A公司遂在试用期即将届满时,认定李小姐“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李小姐认为其在试用期表现虽不完美,但整体尚属良好,对A公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说法表示不服,遂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履行劳动合同。

从举证责任来说,现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李小姐作为劳动者,在本案中不需要针对“自己符合录用条件”进行任何的举证。简而言之,在此类案件中劳动者不需要证明自己“如何好”,但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劳动者“如何不好”。故,本案中A公司首先需要举证界定李小姐担任职位的“录用条件”,其次需要证明“李小姐不符合该录用条件”。

1.录用条件的界定

A公司应当向仲裁庭提供行政经理助理的录用条件。本案中A公司的《职务说明书》仅以附件的形式通过电邮发送给李小姐,并没有李小姐的书面签收;由于在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取证的难度和成本较高,A公司未能及时将相关电子证据向仲裁庭提供,所以在李小姐否认之下,A公司提供的《职务说明书》难以被仲裁庭采信。

2.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尽管李小姐不认可A公司提供的《职务说明书》,但在庭审中承认在面试过程中,双方就经理助理职责诸如“为经理整理文档,管理经理日常行程和交通,工作有条理、积极主动”等内容做过确认。A公司遂针对前述项目进行举证,但A公司对前述职责没有明确的考核指标,且6个月内未定期对李小姐进行评价和考核;A公司在案发后再行组织的证据,在李小姐否 认之下,前述证据亦难以被仲裁庭采信。

庭审中,A公司还强调了经理助理职务要求李小姐“工作有条理、自觉主动”,并出具了门禁记录重点说明李小姐在试用期间存在多次迟到早退现象,并据此认为李小姐试用期内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李小姐辩称“A公司从未考勤,所谓考勤仅仅是出入门禁的记录;A公司从未就所谓迟到早退现象而对我做出过警告或处分”。

尽管现在多数用人单位的门禁系统能有效显示劳动者进出单位的时间,但门禁制度不能当然视为考勤制度,因为在用人单位未明确规定门禁制度就是考勤制度情况下,员工上下班时,遇到大门敞开或多人同时出入的情况,不是每一位员工都会主动打卡,可能因此呈现部分员工“迟到”,甚至是“旷工”的电子记录。A公司并没有规章制度规定门禁制度即考勤制度,也没有针对此项规定向李小姐说明,A公司的门禁记录难以被认定为考勤记录。A公司在长达6个月试用期间,从未就“迟到早退”警告或处分过李小姐,即使有所谓的“考勤制度”,也未能实际执行,所以A公司该种说法成立的可能性较低。

此外,司法实践中,一般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明确解除的事由和依据,用人单位解除的理由不能泛泛而论,更不能在形成案件后随意罗列解雇理由。鉴于A公司证据不足,仲裁阶段A公司败诉。之后,A公司同意支付李小姐一定金额的补偿,双方和解。

二、案例分析和启示:内部控制很重要 书面证据不可少

在劳动合同中设定试用期,是为了双方有相互了解、相互磨合的观察期,在这个期限内无论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相对宽松的解除权。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是人力资源管理中常见的解除劳动合同原因。部分劳动者往往认为“没有过试用期,还不是正式员工,单位怎么说都可以,自己没有据理力争的空间”,从而放弃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部分用人单位认为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限“至高无上”而可以随意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实际上并非如此,从本文案例可以看出,用人单位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法而公平的处理员工试用期相关问题,用人单位应当注意以下要点: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岗位职责说明书》或类似文件,《岗位职责说明书》应当是书面的,通常包括以下要素:岗位名称、岗位定员、岗位编号、所属部门、直接上级、直接下级、横向联系、岗位职权和职责、应熟悉的相关制度和流程、岗位所需能力和素质要求、任职者的签名及日期,尽量避免一些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事实分工或口头分工等形式。在确定职责时应尽可能地细化、明确、周全,应考虑到责任和权利的匹配。应要求岗位员工阅读相关部分,并在阅读后予以签字,避免事后的推诿。对新招聘员工,应要求员工入职时签署签收。这样,在员工未能到岗位要求时,认定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给出明确的依据和理由。

其次,用人单位应当对考勤休假建立书面的规章制度,并对考勤情况应予以记录,对发现违反考勤休假规定的情形,要及时处理。没有明确的考勤制度,既不利于对员工日常管理,在发生劳动纠纷时,也难以有效举证。

第三,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试用期考核体系,科学而合理的对劳动者进行试用期考察,定期进行考核评定,并可要求员工签署确认书,以便及时固定证据,以免日后发生纷争时空口无凭。

现实中,很多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过程中,往往重内容、轻形式,忽视控制过程中的书面记录重要性,认为只要实施了控制活动就可以了,而不太关注控制过程是否留有证据。控制过程当中没有留下可审查的痕迹,会导致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很难保证内部控制真正执行到位,由于无法验证,控制活动是否执行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其次,不利于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对控制活动的监督和评价,所能依据的只能是客观证据,而不是控制执行人员的口头描述,如果没有证据支持,从内控监督人员或审计人员角度来说,就只能认定该项控制缺失;第三,不利于信息传递和沟通,如果没有留下书面记录,其他非直接当事人往往难以了解相关情况,比如人力资源管理中,没有详细的招聘过程记录、日常管理记录、员工档案情况,则很难对员工有全面了解;第四,不利于责任的清晰界定,甚至会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在法律纠纷时,往往需要双方举证,如果企业缺乏相关书面记录,事后就无法有效对自身权利进行举证和主张,导致不利的仲裁或判决结果。

虽然司法追求的目标是实体正义,但实体正义本身并不可见,人们所能看到是司法过程是否遵循了正当程序,所以司法界有“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司法公正”的说法,而对内部控制来说,也可以说“没有证据,就没有控制(no evidence, no control)”,对我国企业来说,应当改变内部控制重实质、轻形式的观念,在内部控制设计时,注意书面化制度建立和相关控制表单的运用;在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加强培训和监督,促使控制活动过程留下“痕迹”,以保证内部控制得到真正有效执行。

第五篇:内控漏洞案例

不相容职务不分离案例

案例一

202_年10月19号,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金管理处会计卞中涉嫌贪污挪用公款2.2亿元的巨额资金一案,卞中被判死缓。这也是北京市建国以来涉案金额最高的一起职务侵占案件。

卞中在1995年到202_年长达8年的时间里,贪污挪用公款

2.2亿元。其中的一个手段就是做假的银行对账单。

作为入账凭证,每一笔资金的流向都体现在银行的对账单上,而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金管理处,卞中既管记账又管拨款,既是会计又是出纳,这样就给他实施贪污挪用提供了职务上的便利。

而除了做假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卞中能够控制的资金实在是太多了。这个基金委它负责全国所有科研项目资金的资助,所以它的金额非常大。自然科学基金每年拨款规模高达20多亿元,但实际控制这笔巨额基金流向的却只有财务局下属资金管理处的三名财务人员。卞中实际上不仅仅只负责登记账目,他还包揽了整个自然科学基金的拨款工作,就连财务局局长的人名章和支票他也可以很轻易地拿到,这样的职权早就超越了一名会计应有的权限。

案例二

“全国电子工业系统劳模”、“桂林市劳模”、“桂林市优秀厂长(经理)”、“杰出青年企业家”,这许多的光环一度使曾庆坚成了广西桂林市企业界风光一时的人物,也使他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稳坐在桂林市无线电二厂厂长和党委书记的位置上。

然而,202_年8月12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宣判会,宣判曾庆坚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重复报账、虚假报账的方式,贪污所在企业公款共计人民币76万元,贪污数额大,并且拒不退赃,犯罪情节严重,应酌情从重处罚,判处曾庆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76万元,上缴国库。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纸因贪污罪而判无期徒刑的判决书,让曾庆坚曾经拥有的光环支离破碎,从一名“优秀厂长”沦为阶下囚。

分析曾庆坚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在原材料采购管理上,大宗材料采购权全由曾庆坚一人包办,购销合同签订权、付款权以及原材料价格制订权也全由他一人掌管;曾庆坚一人独揽了所有原材料价格确定权、采购和付款等业务,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企业的账户就相当于曾庆坚的“私人金库”,他可以随意调动任何数额资金。

挪用3.96亿公款

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原处长获刑10年

中华全国供销总社预算处原处长刘林祥,采用借款不记账、伪造银行对账单、资金报表方式作案,挪用3.96亿元公款,近日终审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对账单遭疑后处长“自首”

案发前,刘林祥担任中华全国供销总社财务部预算处处长,负责管理财务部的预算处、财务处和结算中心的全面工作。202_年9月,财务部内部调整,刘林祥拒绝将近几年来单位与银行往来的对账单拿给领导李某过目。

在得知李某准备到银行亲自查账后,202_年9月14日刘林祥找到李某,交代了自己在过去三年间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查明,202_年12月到202_年7月间,刘林祥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以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结算中心的名义,与梁某负责的北京丰银企业集团签订借款协议书,采取不记账和伪造银行对账单、资金报表等手段,先后将其管理的公款共3.96亿余元借给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用于经营。

借款3亿多不设还款时间

刘林祥称,最初他通过一位老领导结识了正在帮银行拉贷款的梁某,为了帮忙就存了202_万元在某银行账户。

此后,两人私下有了更多接触。由于梁某有多家关联企业投

资经营酒店和房地产,于是提出以其投资的金玉大厦作价6亿元作为抵押,向刘林祥借款3亿元。

考虑到能为单位创收、体现自己的能力,刘林祥陆续将涉案的3亿多元借给了梁某,但在借款合同上,没有约定借款的限额和还款时间。

贷款人不知情不担刑责

向领导坦白了全部借款情节后,单位查账发现梁某尚欠2亿多元。随后找到梁某,补齐了全部借款手续,并于202_年8月最终将钱陆续追回,本金和利息合计约4.27亿元。

202_年9月20日,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林祥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刘林祥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市高院作出裁定,驳回刘林祥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检方介绍,案件调查期间,梁某表示因当时的借款协议落款是供销总社,以为刘林祥上级同意了借钱一事。调查证实,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梁某跟刘林祥合谋挪用公款,因此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设审计局独立定期查账

刘林祥曾称,领导一般只查部门的大账,虽然也曾检查与银行资金往来的对账单,但他伪造的假对账单也都能敷衍过去。对此,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监察局案件审理室人士表示,此案暴露了总社内控制度的疏漏,总社也设立了独立的审计局,将其从此前的财务部门剥离,每年定期对账目进行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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