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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东源建设局开展建筑材料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14-952906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18 23:21:36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东源建设局开展建筑材料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东建[202_]16号

关于印发《202_年东源县建设局开展建筑材料打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全县打假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有效地打击建筑工地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非法违法行为,结合《东源县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202_年东源县建设局开展建筑材料打假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202_年2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材料打假专项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202_年东源县建设局开展建筑材料

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组织开展“三打两建”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净化建材市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源这一核心任务,保持打假高压态势,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建筑工地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共同构建幸福东源。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202_年全县打假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打假专项行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发现、查处和严厉打击我县建筑工地使用假冒劣质建筑材料行为,对我县在建工地、预拌制商品混凝土企业开展打假治劣执法行为,强化建材产品的质量“源头”监管和控制,确保我县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基本权益,牢筑百年大计工程,大力提升我县诚信文明程度和综合竞争力。

三、主要任务

按照县打假工作要求,重点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施工现场违规加工建材产品和工地使用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以及

-1-

未经抽检合格的建材产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和抽查以下建筑材料产品:

1、对在建工地重点抽检:钢材、铝型材、袋装水泥、建筑用砖、装饰材料、电缆电线、管材、涂料、瓷砖、幕墙玻璃、防水材料、节能材料、保温隔热材料等等。

2、对预拌制混凝土企业重点抽检: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等等。

四、检查内容及要求

1、在建工程项目使用的建材产品是否具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检查建筑材料的进场验收记录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报告、以及相关单位对进场的建筑材料是否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查和检测。

3、是否违规使用检验不合格、产品质量证明不全、不符合设计要求、见证送检结果不合格等。

4、是否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擅自使用建筑材料的行为。

5、执法人员应对每次检查作详细记录、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6、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检查发现或经检测认定存在假冒伪劣嫌疑的材料产品,由质安站立即派执法人员到现场封存涉案材料产品并作证据保全,追溯产品来源,记录相关情况,报县打假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对检查发现或经检测不符合设计要求,并确认无假冒伪劣嫌疑的材料产品,由质安站立即派执法人员监督有关单位作清退处理;对已使用到工程上的材料产品,责令有关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处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2-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2_年2月至3月。各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迅速动员部署,确保“打假”专项行动全面启动。

(二)排查阶段:3月至5月。全面摸清本县建材产品来源情况,突出重点产品,尤其是钢筋、混凝土、建筑用砖等涉及结构安全的建材来源,建立相应档案,分类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紧紧围绕打击领域假冒伪劣产品这一主题,各自检查是否存在使用伪劣的建筑材料产品、是否存在建筑材料及其试件的见证取样和质量检测中存在弄虚作假、是否存在不履行职责,加强自查自纠工作,施工企业要对进场材料进行严格登记把控,制成汇总表,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数量、用于部位、材料来源地方、联系方式等;监理企业要对照进场材料对相关材料汇总表格审核签名,完善进场材料管理。

(三)整治阶段:3月至11月。结合日常质安检查加强对所辖工地材料检查,对使用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在建工地的相关企业和负责人给予严肃查处。

(四)总结阶段:12月。我局将结合全县质安检查对各工地开展“打假”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好的工地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工地进行通报批评。各企业要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打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并在12月10日前将年度“打假”总结报我局建工股。

六、工作要求

-3-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由建工股、质安站、监测站等相关成员为建筑材料打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工股,具体负责检查的各项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建材产品打假工作。

东源县建设局打假治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焕辉 副组长:赖伟辉

成 员:李海兴、叶海青、谢小江、张朝红、张广斌

赖志标、潘瑞凯、肖响亮、罗伟新、游鸿川

赖 豪、周树华、刘群青、赖思波。

(二)依法严厉打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使用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企业、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可能导致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行为,坚决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尽快完善监督管理,建立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黑名单”制度,以诚信管理为抓手,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诚信扣分力度,并进行网上通报,严格把控,杜绝假冒伪劣建材产品流入建筑工地,危害工程质量安全。

(三)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将建立、完善诚信管理体系,不断巩固“打假”专项行动的成果。同时加强引导和宣传,营造浓厚的打假治劣氛围,使打假治劣深入各个在建工地,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使用,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履行企业职责。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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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带班检查,加强对建筑原材料的自查把关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凡检查发现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履行主体责任,对建筑原材料把关不严、出现工程质量隐患的,将给予严惩。

(五)加强对混凝土企业的检查。各预拌制混凝土企业要加强质量管理,保障混凝土质量,同时所有混凝土企业应禁止为施工企业代做混凝土试块,凡检查发现,将给予严惩。我局将按照规定要求,加强对我县混凝土企业的生产情况以及质量保障情况的抽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对混凝土企业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六)加强信息沟通。凡检查中发现有假冒伪劣建材产品,及时做好调查工作,追溯产品来源,并将相关情况报县打假办和其他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专项格局,同时建立完善明察暗访制度,及时掌握新情况,将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按照市县打假专项工作要求,做好信息报送。

1、各企业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将信息报送到我局建工股,联系电话(传真):0762-8831197,并确定企业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2、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活动进展情况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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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2_年东源建设局开展建筑材料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东建[202_]16号

关于印发《202_年东源县建设局开展建筑材

料打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全县打假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有效地打击建筑工地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非法违法行为,结合《东源县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202_年东源县建设局开展建筑材料打假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202_年2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材料打假专项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202_年东源县建设局开展建筑材料

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组织开展“三打两建”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净化建材市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源这一核心任务,保持打假高压态势,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建筑工地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共同构建幸福东源。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202_年全县打假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打假专项行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发现、查处和严厉打击我县建筑工地使用假冒劣质建筑材料行为,对我县在建工地、预拌制商品混凝土企业开展打假治劣执法行为,强化建材产品的质量“源头”监管和控制,确保我县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基本权益,牢筑百年大计工程,大力提升我县诚信文明程度和综合竞争力。

三、主要任务

按照县打假工作要求,重点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施工现场违规加工建材产品和工地使用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以及

未经抽检合格的建材产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和抽查以下建筑材料产品:

1、对在建工地重点抽检:钢材、铝型材、袋装水泥、建筑用砖、装饰材料、电缆电线、管材、涂料、瓷砖、幕墙玻璃、防水材料、节能材料、保温隔热材料等等。

2、对预拌制混凝土企业重点抽检: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等等。

四、检查内容及要求

1、在建工程项目使用的建材产品是否具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检查建筑材料的进场验收记录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报告、以及相关单位对进场的建筑材料是否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查和检测。

3、是否违规使用检验不合格、产品质量证明不全、不符合设计要求、见证送检结果不合格等。

4、是否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擅自使用建筑材料的行为。

5、执法人员应对每次检查作详细记录、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6、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检查发现或经检测认定存在假冒伪劣嫌疑的材料产品,由质安站立即派执法人员到现场封存涉案材料产品并作证据保全,追溯产品来源,记录相关情况,报县打假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对检查发现或经检测不符合设计要求,并确认无假冒伪劣嫌疑的材料产品,由质安站立即派执法人员监督有关单位作清退处理;对已使用到工程上的材料产品,责令有关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处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2_年2月至3月。各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迅速动员部署,确保“打假”专项行动全面启动。

(二)排查阶段:3月至5月。全面摸清本县建材产品来源情况,突出重点产品,尤其是钢筋、混凝土、建筑用砖等涉及结构安全的建材来源,建立相应档案,分类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紧紧围绕打击领域假冒伪劣产品这一主题,各自检查是否存在使用伪劣的建筑材料产品、是否存在建筑材料及其试件的见证取样和质量检测中存在弄虚作假、是否存在不履行职责,加强自查自纠工作,施工企业要对进场材料进行严格登记把控,制成汇总表,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数量、用于部位、材料来源地方、联系方式等;监理企业要对照进场材料对相关材料汇总表格审核签名,完善进场材料管理。

(三)整治阶段:3月至11月。结合日常质安检查加强对所辖工地材料检查,对使用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在建工地的相关企业和负责人给予严肃查处。

(四)总结阶段:12月。我局将结合全县质安检查对各工地开展“打假”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好的工地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工地进行通报批评。各企业要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打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并在12月10日前将“打假”总结报我局建工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由建工股、质安站、监测站等相关成员为建筑材料打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工股,具体负责检查的各项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建材产品打假工作。

东源县建设局打假治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黄焕辉

副组长:赖伟辉

成员:李海兴、叶海青、谢小江、张朝红、张广斌

赖志标、潘瑞凯、肖响亮、罗伟新、游鸿川

赖豪、周树华、刘群青、赖思波。

(二)依法严厉打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使用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企业、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可能导致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行为,坚决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尽快完善监督管理,建立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黑名单”制度,以诚信管理为抓手,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诚信扣分力度,并进行网上通报,严格把控,杜绝假冒伪劣建材产品流入建筑工地,危害工程质量安全。

(三)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将建立、完善诚信管理体系,不断巩固“打假”专项行动的成果。同时加强引导和宣传,营造浓厚的打假治劣氛围,使打假治劣深入各个在建工地,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使用,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履行企业职责。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

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带班检查,加强对建筑原材料的自查把关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凡检查发现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履行主体责任,对建筑原材料把关不严、出现工程质量隐患的,将给予严惩。

(五)加强对混凝土企业的检查。各预拌制混凝土企业要加强质量管理,保障混凝土质量,同时所有混凝土企业应禁止为施工企业代做混凝土试块,凡检查发现,将给予严惩。我局将按照规定要求,加强对我县混凝土企业的生产情况以及质量保障情况的抽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对混凝土企业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六)加强信息沟通。凡检查中发现有假冒伪劣建材产品,及时做好调查工作,追溯产品来源,并将相关情况报县打假办和其他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专项格局,同时建立完善明察暗访制度,及时掌握新情况,将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按照市县打假专项工作要求,做好信息报送。

1、各企业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将信息报送到我局建工股,联系电话(传真):0762-8831197,并确定企业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2、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活动进展情况小结。

第三篇:楚雄市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楚雄市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发稿时间:202_-4-23 10:02:27】

【作 者:魏 斌】

【主 题 词:】

【责任编辑:孔德辉】

【稿件来源:楚雄日报】

【审核发布:张永金】

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保障春季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楚雄市农业局、市经济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合作社六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打假治理工作。

这次农资打假春季专项行动,重点对农资市场、重点农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整治。负责专项行动的六部门联合成立三个行动小组,分别由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三部门领导带队分城区、坝区、山区三片负责开展整治工作。在4月开展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重点对种子市场、肥料市场、水产苗种市场、重点企业等方面进行重点治理,提高抽检密度,扩大抽检范围,实行动态监管,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从市场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认真核查投诉举报线索,着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格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彻底捣毁制售假劣农资窝点,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挡案,督促所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门店必须建立经营档案,记录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严格质量责任。督促企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对有质量问题或者存在简单缺陷的产品一律停止销售,已销售的产品要从农民手中追回。

此外,楚雄市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的作用,加大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公布工商部门“12315”、农业部门“12316”、质量监督部门“12365”三个专线电话,宣传农资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知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建立合作机制,堵住执法漏洞,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增强农资打假效果;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制假贩假活动,做到受理快、出动快、查处快,使农民消费者申诉举报的问题在短时间内得到圆满解决。

第四篇:打假行动方案

转发龙湖区今冬明春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联合行动方案的通

汕龙府办〔202_〕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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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区打假办制订的《龙湖区今冬明春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联合行动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龙湖区今冬明春打击制售假冒卷烟

专项联合行动方案

区打假办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辖区卷烟市场环境,根据省打假办等五部门印发《广东省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专项联合行动方案》(粤打假办[202_]3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汕头市今冬明春卷烟打假专项联合行动实施方案》(汕府办[202_]148号)的统一部署,并结合龙湖区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等部门有关打假工作的要求以及全市打击制售假冒卷烟工作会议精神,依照《刑法》、《烟草专卖法》、《商标法》、《广东省打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打击制假售假与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理,集中打击的方针,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联合行动,在龙湖区掀起一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的行动高潮,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做到有假必打,打假务尽。抓源头、截流通,加大对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运输环节的查处力度,堵截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流入我区或流经我区分销至市外的渠道;深入查处为制售假烟提供原辅材料、仓储服务和非法制造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违法活动;加强对卷烟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管。以打击假烟运输、假烟商标印刷活动为切入点,以有效打击、摧毁假烟网络为目标,在生产、仓储、分销、零售各个环节查处中,通过研究经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大案要案,抓捕制假主犯、要犯,加大追刑力度,使制售假冒卷烟违法活动得到进一步整治,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打击制售假冒卷烟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联合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取得实效,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打假办和区政府办公室、监察、公安、工商、经贸和烟草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对整个专项联合行动的领导、指挥、协调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区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区打假办,具体负责专项联合行动日常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也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制订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协同作战,形成点面结合、声势浩大的打击假冒伪劣新高潮。

公安部门负责对非法储运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等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及对涉案车辆的拦截,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快速应变能力,配合此次专项联合行动。

工商部门负责查处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行为,配合烟草部门对货运场(站)储运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和无照经营烟草专卖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清理整顿。

经贸(交通)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对货运场(站)储运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清理整顿及相关线索的移交。

烟草部门负责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检测处理、涉烟案件查处的后勤保障及有关费用支持。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各级执法部门打假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中知法犯法、以及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时间安排

整个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联合行动时间从202_年11月中旬至202_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2_年11月中旬至11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进一步分析判断我区当前的打假形势和状况,结合今年以来卷烟制假的动态和趋势,有针对性制定具体专项打假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联合行动领导协调机构。

(二)清理、打击阶段(202_年12月1日至202_年2月底)。在前一阶段打假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动。首先是以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为单位开展自查清理行动,对辖区内的闲臵厂房、仓库及边远偏僻房屋包括有路道通行的果园树林内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铲除制假隐患。以区打假办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打假行动,重点打击制假烟窝点包括手工包装假烟窝点和烟丝(叶)加工存放点;查处贩运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及其货

运站、中转站,查处非法制造和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印刷点。进一步清理流通市场,规范卷烟销售渠道,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区烟草专卖局会同工商、公安部门查处销售假烟违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

(三)督查、总结阶段(202_年3月1日至31日)。由区打假办牵头,会同监察、公安、经贸、烟草、工商等部门对各单位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联合行动进行调研;召开有关打假工作会议。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的经验,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保持高压态势和旺盛战斗力,积极主动投入到这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中去。要下足功夫,不能放松警惕,充分认识到打击制售假冒卷烟工作的特殊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提高对打假工作重点性的认识,把打击制售假冒卷烟工作作为打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加大打击力度,严惩犯罪首要分子。

区打假办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的职能,定期召开打击制售假冒卷烟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打击制售假冒卷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击制售假冒卷烟工作的开展。区公安、烟草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做好情报开发,有的放矢经营和查处涉假案件。要以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为切入点,加大涉烟网络案件的侦破经营力度,提高网络案件经营质量和水平,深入查处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犯罪首要分子,有力打击地下

烟机销售网络、原材料供应网络、假烟运输销售网络,摧毁卷烟造假分子结成的经营网络。

(三)严格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

区监察部门要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消极懈怠、工作不力而导致重大案件或恶性案件发生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涉嫌违法车辆不得出现罚款放行等违法行为,严禁违反规定,出现公路“三乱”行为。

区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要密切配合,对涉假烟刑事案件坚决执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做到快侦、快判,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一批卷烟制假售假犯罪分子,不断提升我区打击假冒卷烟犯罪执法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要继续借助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有关打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烟草专卖法》、《商标法》、《刑法》的宣传,加强对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的宣传报导工作,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要做好重点地区村(居)农民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本地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群众,既震摄违法犯罪分子,又教育广大群众,提高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参与打假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题词:经济管理

打假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有关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_年11月19日印发

第五篇:我市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

肥城市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治理行动

为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保障今年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肥城市开展了以“农资打假、保春耕”为重点的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此次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治理行动,我市对200余户农资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各个销售点所销售的肥料及蔬菜种子、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进行了彻底排查。行动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肥料、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秩序,提高农资产品质量,让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春耕生产正常进行。

行动中,继续推进禁用、限用农药的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各街镇农技站长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下发了《关于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加强了对农药的管理,确保农药质量安全可追溯。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整顿规范了农资市场经济秩序。

此外,结合行动积极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并将简易识别、使用优质农资和“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和“购种须知”等

编写成宣传资料进行了发放,正确引导农户购买农资产品。我们还印制了执法人员工作卡片,扩大农业综合执法的影响,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服务。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执法车辆50多台次,检查农资经营业户200多家,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严厉打击了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_年东源建设局开展建筑材料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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