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户口整顿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口普查专项及综合试点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户口整顿试点工作目的
户口整顿试点是户口整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户口整顿质量的重要基础工作。其目的:一是探索新形势下搞好户口整顿工作的思路、方法;二是为全市户口整顿进行必要的业务技术准备;三是丰富现场实际操作经验,为顺利完成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奠定基础。
二、户口整顿试点工作任务
(一)核准户籍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核准户籍人口户数、人数以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及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
(二)重点摸清以下6种人情况:
1.具有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小孩未落户口情况,包括收养、抱养小孩未落户口情况;
2.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情况,主要包括持迁移证、准迁证、复员转业证、刑满释放证等应落未落户口情况;
3.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军、出国(境)定居或入外国籍、死亡等应销未销户口情况;
4.人户分离人员情况,包括有人无户和有户无人情况; 5.户籍地在外省市、在京居住人员情况; 6.常住在京的外籍和港澳台人员情况。
(三)摸清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情况。
(四)摸清因道路改扩建、危旧房改造、政府储备用地等整片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情况。
(五)及时设臵没有门楼牌号的街巷、胡同和住宅平房、楼房。
三、户口整顿试点单位
凡参加此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户口整顿和摸底试点单位外,其他区县也要自行确定一个人员构成相对复杂的社区进行户口整顿试点工作。
四、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0年4月15日至5月10日)1.制定工作方案及部署。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市公安局制定《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试点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各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会同公安机关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试点地区户口整顿实施方案。
2.选调入户人员。户口整顿试点区县要按照平均160-200户左右选调1名工作人员标准,4月底前配齐配足入户调查人员。
3.组织培训。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负责对 2 参加户口整顿试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各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会同公安分县局负责对参加户口整顿试点的入户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明确户口整顿目的,掌握户口整顿方法及相关基础数据资料表、登记表、统计表的使用和填报等。
4.搞好宣传发动。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公安机关要通过黑板报、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告居民一封信、社区网站等多种形式,做好试点地区的宣传动员工作,最大限度的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配合。
5.做好物资和数据资料准备。制发入户调查人员胸牌,印发宣传材料,统计、打印《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制发《新增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人口登记表》、《新增暂住人口登记表》、《新增境外人员登记表》、《应落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登记表》、《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登记表》、《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登记表》及各种统计表等。
第二阶段:入户核对阶段(2010年5月11日至5月26日)
1.入户核对。采取入户方法,按照街、巷(胡同)、门楼牌号码逐门、逐院、逐户、逐人、逐项核对户口,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的实际情况相一致,不一致的,要在《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相应项上做标识。同时,要注意发现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等问 3 题。
2.对户口核对中新发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境外人员、应落未落户口人员、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等分别填写《新增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人口登记表》、《新增暂住人口登记表》、《新增境外人员登记表》、《应落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登记表》及《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登记表》。
3.摸清因道路改扩建、危旧房改造、政府储备用地等整片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情况,包括户数、人数和地址数,由派出所填写《废弃地址及空挂户数、人数情况登记表》。
4.对没有门楼牌号的街巷、胡同和居民住宅,派出所要根据《北京市门楼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填写《门楼牌制作表》上报分县局制作安装。
第三阶段:整改、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10年5月27日至6月15日)。
1.对户口核对工作中发现的主要户口登记项目差错及自然项目变更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变更和更正。
2.对户口核对中发现的各类户口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规定的要简化手续尽快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暂不解决户口问题,但要注明原因。
3.维护各类人口数据库。公安派出所对新发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和境外人员,要逐一录入相关人口信息数据库,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补充、修改相关人口信息。
4.入户调查工作结束后,试点街道(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要认真搞好自查,在此基础上各区县普查办要进行全 4 面检查,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详实。
5.户口整顿试点工作结束后,各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将各类登记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完成工作总结,6月15日前将总结和各种统计表一并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户口整顿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项工作由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计生、宣传、民政、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共同做好试点工作。
(二)认真落实责任。户口整顿试点工作是户口整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对此项工作负全责。公安机关要合理安排警力,细化任务,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有人抓,防止工作出现死角。
(三)户口整顿涉及千家万户,既是管理工作,也是服务工作。公安分县局、派出所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推出便民服务措施,为方便群众办理户口事项创造条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同时,全力做好户口整顿试点全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附件:
1.《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 2.《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登记表》
3.《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统计表》 4.《应落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登记表》 5.《应落未落常住户口人员情况统计表》
6.《人户分离人口(有人无户)核对数据资料表》 7.《新增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人口登记表》 8.《人户分离人口情况统计表》 9.《户籍人口情况统计表》
10.《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登记表》
11.《废弃地址及空挂户数、人数情况统计表》 12.《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 13.《新增暂住人口登记表》 14.《暂住人口情况统计表》 15.《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 16.《新增境外人员登记表》 17.《境外人员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二篇: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督察考核办法
附件1:
密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对密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级普查机构的责任意识,高质量完成本次人口普查任务,根据《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密政发〔2009〕48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人口普查机构。
二、考核内容
人口普查考核内容由普查各阶段、各环节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
(一)综合协调工作
成立各级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地点,制定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上报普查工作的文件资料、简报和动态信息,上报普查工作进度及工作落实情况,普查组织协调,配发普查物资等工作。
(二)普查业务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普查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做好建筑物核查、普查区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完成地址编码工作,组织户口整顿与入户摸底,选聘和培训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抽取长表调查样本;组织区划和制图、编码、户口整顿与摸底、登记复查、快速汇总等各项培训工作。
2.登记阶段
组织普查员入户登记,完成普查表填报、收集、整理、复查、质量验收等工作,执行日报制度,配合完成事后质量-1-
抽查,完成普查数据的快速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3.数据编码阶段
组织行业编码、职业编码,长、短表编码审核等工作。
(三)普查宣传工作
制定宣传工作方案,保障宣传经费,配备宣传设备,开展各阶段宣传工作,调查普查对象知晓率,创新宣传手段,上报影像资料等工作。
(四)数据处理工作
数据处理工作考核办法及内容由数据处理组另行制定。
三、考核方法
人口普查考核工作采取日常检查、阶段性督查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检查。县人普办根据全县人口普查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对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普查机构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做出详细记录。
(二)阶段性督查。县人普办将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人口普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阶段性督查内容,对机构和各项制度的建立、经费落实与管理、普查区划分和地图绘制与地址编码、普查员选聘和培训、户口整顿与入户摸底、登记复查、快速汇总、宣传动员、数据处理、综合协调等方面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做出详细记录。
(三)全面考核。普查工作结束时,按照县人普办对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进行的日常检查和阶段性督查记录,对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普查工作目标及各项工作细则要求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依据《密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提出优秀等次初步评定意见,经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审批。
四、表彰奖励
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对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
五、考核的组织领导
人口普查考核工作,在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县人普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今日发布。此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10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年均1.07%的长率下降了0.5个百分点。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所谓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就是规定一个时间点,无论普查员入户登记在哪一天进行,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根据上述规定,不管普查员在哪天进行入户登记,普查对象所申报的都应该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情况。通过这个标准时间,所有普查员普查登记完成后,经过汇总就可以得到201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的总数和各种人口状况的数据。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339724852人。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23人。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家庭户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7][3]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63679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98597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965644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876400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46人上升为14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961人上升为387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1人下降为26779人。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465657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413094人,文盲率[8]由6.72%下降为4.08%,下降2.64个百分点。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7137093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372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38607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10]为39959423人,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2142665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116995327人,增长81.03%。
登记误差
普查登记结束后,全国统一随机抽取402个普查小区进行了事后质量抽样调查。抽查结果显示,人口漏登率为0.12%。
第四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关于印发《广东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知
时间: 2010年03月23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 佚名浏览次数: 658
关于印发《广东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知
2010-02-1
1粤人普字〔2010〕1号
各地级以上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广东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职责分工。
广东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
二○一○年二月十日
广东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广东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全省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我省人口普查的重大事项;制定和协调人口普查相关政策;组织人口普查全民动员,检查、指导全省各地的人口普查工作。
一、职责分工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按照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具体分工如下:
(一)省统计局
1、负责全省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工作。
2、全面负责人口普查的专业技术工作,做好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3、做好普查资料汇总、数据审核处理工作。
4、建立人口数据库和人口地理信息库。
5、制定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研究规划,做好普查资料的管理应用工作,组织普查数据结果的社会发布。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普查的法规制度,组织开展人口普查执法检查活动。
(二)省公安厅
1、负责户口整顿工作。摸清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应落未落户人口、应销未销户人口等情况,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同级普查机构,供普查登记时参考。
2、提供居住在省内的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的相关资料。协助配合做好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3、组织基层公安部门参加人口普查工作,做好普查摸底、现场登记阶段的配合协助工作。
(三)省人口计生委
1、负责协调制定有利于开展人口普查的相关政策。
2、提供分区域育龄妇女及生育情况资料。
3、组织基层计生干部和群众参与和配合普查登记工作。
(四)省委宣传部
1、会同人口普查办公室制定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计划,拟定宣传提纲,部署宣传工作。
2、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媒体进行人口普查全民动员,协调新闻媒体对人口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3、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做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
4、指导、督促各市、县(市、区)宣传部门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五)省发展改革委
负责协调人口普查实施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六)省教育厅
1、负责提供各级各类在校学生相关资料。
2、协助做好各级各类在校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
3、配合做好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的普查登记工作。
(七)省民宗委
配合做好少数民族人口的普查登记工作。
(八)省民政厅
1、提供截止2009年末全省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录,全省城市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名录。
2、2010年下半年暂停全省行政区划调整。
3、提供婚姻登记、死亡人口遗体火化等方面资料。
(九)省财政厅
1、负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和使用监督工作。
2、协同省人口普查办公室检查、督促市、县(市、区)普查经费按时拨付、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负责做好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
2、提供失业人员、农民工的相关资料。
3、协助做好基层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调工作。
4、配合做好农民工的普查登记工作。
(十一)省国土资源厅
负责人口普查制图所需的地理信息和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十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负责协调配合房屋普查的相关工作。
2、提供居民住房的有关信息资料。
3、组织协调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业主信息基础资料并协助普查员上门入户登记。
(十三)省卫生厅
协调提供有关新生儿信息资料。
(十四)省外办、省港澳办、省台办
1、负责人口普查中涉及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相关政策的协调、解释工作。
2、提供居住在省内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的相关资料。
3、协助做好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十五)省广电局
1、组织协调广播、电影、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对人口普查工
作进展情况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2、按全省宣传计划做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
3、指导、督促各市、县(市、区)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十六)省工商局
1、提供全省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的单位名录。
2、协助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和普查登记工作。
(十七)省农垦总局
组织协调全省农垦系统做好宣传动员和普查登记工作。
(十八)省军区
1、负责做好解放军现役军人的人口普查工作。
2、做好军队营院内编内职工、家属、保姆等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并将普查表移交当地普查机构。
(十九)省武警总队
1、负责协调武警部队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2、做好武警部队营院内家属、保姆等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并将普查表移交当地普查机构。
(二十)其他单位
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法制办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负责人口普查的督促检查和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决定人口普查的重大问题。
(二)人口普查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会议议定,日常工作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报省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签发。
(四)人口普查涉及的有关政策问题需要协调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商有关部门协商提出意见后,按程序报批。
(五)在人口普查前期准备、现场登记、质量抽查阶段,领导小组成员应按职责分工到各地检查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阶段的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篇: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办统计出全国最爆笑的人名:刘产、赖月京(还是个男的)、范剑、姬从良、范统、夏建仁、朱逸群、秦寿生(亏他父母想得出)庞光、杜琦燕、魏生津、矫厚根、沈京兵、杜子腾。排名第一的:史珍香。群发一下,大家减减压,不准笑。
真是佩服李白,在唐朝就知道骂日本人了:
日暮苍山兰舟小,本无落霞缀清泉。
去年叶落缘分定,死水微漾人却亡。
日小
本泉
去定
死亡
真正的出处:
侠客梦 第四卷:江湖搏命 第一百零一章 日暮苍山兰舟小
作者:燕随心
日暮苍山兰舟小,本无落霞缀清泉,去年叶落缘分定,死水微漾人却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