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全域基本整治“突击月”攻坚行动方案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完成我区2021年度乡村风貌提升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时间要求
(一)目标任务
完成我区全域剩余1390个未整治村屯的基本整治工作,开展“三清三拆+”,实现全部“扫一遍”的目标任务,确保该项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组织的市级交叉考核验收。
(二)时间要求
2021年12月30日全面完成,其中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为“突击月”。
二、工作内容
开展村庄“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基本整治要求:以各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全域基本整治,整治内容除按照《XX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中基本整治型村庄的要求实施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一是实现道路平整。村内主干道尚未硬化的村庄,应结合“一事一议”等项目实施主干道硬化。二是实现村庄通透。对视线廊道内影响美观和视觉通达的废弃建筑物、构筑物、广告招牌等开展拆除清理活动。三是开展乡村绿化。全面推动村头村尾、公共区域、空余场地等重点区域的绿化美化,在房前屋后开展“三微”(微果园、微菜园、微花园)整治。四是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理事会。组织引导村屯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推动成立村民理事会或相应的管理组织。五是组建新乡贤理事会。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成立新乡贤理事会。六是强化维护管理。推动村民分片包干村庄环境卫生,做好绿植、果蔬以及公共器材、设施的维护管养。
三、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我区乡村风貌提升全域基本整治工作,在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乡村风貌提升全域基本整治“突击月”攻坚行动。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各自的乡村风貌提升全域基本整治“突击月”攻坚行动方案,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年度自治区下达我区的乡村风貌提升全域基本整治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镇(街道)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层层压实责任,自上而下,从区一级到镇、到村层层分解目标任务,主要领导要带头抓,自上而下形成多级联动的良好局面。按照自治区、市、区乡村风貌提升的决策部署和今年的目标任务要求,做好统筹部署、认真组织,确保风貌提升工作衔接顺畅不断档。(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利用网络媒体、微信、报刊、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乡村风貌提升全域基本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紧扣“党建引领、全民发动、政府主导、村屯实施、群众参与”这一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风貌提升全域整治工作的内生力量,营造良好的村庄整治氛围,共建美好家园。同时,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切实形成对乡村风貌提升全域整治工作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三)对照工作目标要求,做好验收台账整理。
各镇(街道)要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2021年XX乡村风貌提升全域基本整治验收考评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考评细则的具体要求,在加快推进“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年度自治区下达我区的乡村风貌提升全域基本整治工作任务。(四)加强监督,建章立制,确保乡村风貌提升全域整治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要加强监督,高效推进,确保年内完成对全区村庄风貌整治全面到位的目标,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考评,落实好监督责任,对完成工作较好的镇(街道)和部门进行奖励,对失职的要进行问责通报,通过建章立制,确保该项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组织的市级交叉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