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实施办法
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省医德规范实施细则》和国家卫生部、卫生厅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新风尚,忠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神圣使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干部职工。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医院设立三级医德医风建设领导组织,即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小组。
第五条
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医教科、护理部、人事科、门诊部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组长由院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医教科、护理部、人事科、门诊办等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第七条
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小组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和科室行风联络员组成,组长由科主任担任。
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第八条 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全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二)制定医德医风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全院性医德医风教
育,并把医德医风教育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
(三)实行奖优罚劣,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个人,作出表彰和奖励的决定,对违反医德规范和有关规章制度的人和事作出最终处理意见。
第九条
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职责:
(一)每月对全院各科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有关情况报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处理。
(二)对全院医德医风典型事例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报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奖惩意见。
(三)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确保医德医风建设各项制度落在实处。第十条
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医院制定的政治学习和医德医风教育计划,严格执行医德规范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每月负责组织科室政治理论和医德医风教育,对科室发生的医德医风事例及时呈报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按时完成年度个人考评和自我评价工作,确保人人有医德医风档案。
(四)每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所提问题及意见要有处理结果。
(五)按要求做好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记录。
(六)按时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按医德医风教育计划组织全院性政治学习和医德教育。
(三)负责管理医德医风档案,按时按要求填写有关项目和内容。
(四)按月收集、登记集体或个人的好人好事、感谢信、表扬信等,并按奖励标准报院领导审批兑现。
(五)每月对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德医风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六)协助对违章违纪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受理投诉,并按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最终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兑现罚金。
(七)每年牵头组织召开1-2次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并做好记录。
(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
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衣帽整洁,挂牌上岗,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谦虚有礼。不推诿、刁难病人,不与病人或亲属争吵斗殴。不在禁烟区吸烟。
(四)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漏病人隐私与秘密。
(五)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不索贿受贿,不收受红包、物品或有价证券,不接受病人及家属吃请。
(六)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法规,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不得敷衍塞责、玩忽职守,确保医疗安全。
(七)在诊疗过程中,要尊重科学,做到诊断及时准确。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八)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九)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不干私活,不无故旷工,不看非业务书刊。
(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规定,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第四章 医德医风建设制度
第十三条
医德医风档案制度
(一)医德医风档案是评价医务人员和机关后勤人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政治表现的重要资料,是晋升、晋级、评先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医德医风档案所包括的内容有年度医德医风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等次、医德医风奖励、院级以上表彰、投诉记录、处分记录等。
(三)医德医风电子档案由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医德医风考评情况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综合性考核。
(四)凡属医院正式职工(含招聘人员),均建立医德医风档案。
第十四条
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制度
(一)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工作中,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二)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由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医德医风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8学时。
(三)医德医风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各科室应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内,组织职工学习医德医风知识。
(四)新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医德医风教育,学习情况记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和医德医风档案。
(五)医德医风教育的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及实施办法》、《省医德规范实施细则》、《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道德建设理论、经验等。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国家法律法规等。
3.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等。
4.爱国主义典型事迹、卫生系统先进典型事迹等。
(六)年底将医德医风学习情况记入医德医风档案。
第十五条
岗前职业道德教育制度
(一)新职工上岗前要进行常规性的教育,未经岗前培训者不得上岗。
(二)教育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省医德规范实施细则》、《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实施办法》、职业道德建设的有关理论、经验等。
第十六条
聘请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制度
(一)从行政、企事业、新闻媒体等单位聘请责任心强、维护患者利益、关心医院发展的同志担任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
(二)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由医院颁发聘书,监督员有权收集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医院发展状况。
(三)每年发放《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征求意见函》,每年召开1—2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并及时汇总意见,反馈结果。
(四)社会监督员持《医院医德医风监督员》证,在院内各科室可随时履行其职责。
(五)社会监督员职责:
1.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或建议。
2.向社会各界介绍医院情况,协助医院做好宣传解释工 作。
3.主动了解医院情况,对医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持《医院医德医风监督员》证,随时检查医院各科工作人员医德医风情况。
5.每年参加1—2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
第十七条
收集反馈病人意见制度
(一)服务中心每周对100名门诊患者发放调查问卷,就
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方面向患者征求意见、建议。
(二)服务中心每月对临床科室50%的住院病人就医疗服务、医德医风、医院管理方面向患者征求意见、建议。
(三)服务中心每月对30%出院病人就病情康复、医德医风、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随访。
(四)服务中心定期开启住院及门意见箱收集意见。
(五)服务中心及时将收集的意见或建议报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做好督办整改和信息反馈。
(六)病区每月召开工休座谈会,由科主任、护士长主持,并做好记录。对病人反映的问题应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或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及时向病人反馈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及结果。
(七)定期收集医院网站或电子信箱的信息,接受患者的意见,采纳患者的建议,并及时回复。
第十八条
信访接待制度
(一)党政办公室、门诊部、医教科、护理部、监审科、医保办公室负责接待病人或家属来信来访及投诉。
(二)患者来访时,各科室均要执行“首接负责制”,对于非本科问题,应引导病人到相应科室,不得推诿。
(三)服务中心定期开启意见箱,收集病人意见。
(四)对病人意见、投诉应及时收集、登记并整理,向有关科室反馈。各科室对反馈的意见,要拿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党政办公室做好督查考核。
(五)每月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医疗服务投诉记录表》交至党政办公室(医德医风办公室),并由党政办公室进行汇总,向质量控制办公室报送质量考核结果。
第十九条
工休座谈会制度
(一)病区每月召开工休座谈会,由科主任、护士长主持,并做好记录。
(二)对病人反映的问题应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或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
(三)向病人及时反馈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及结果。通过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不断改进工作,加强医患联系。
第二十条
职工挂牌、正规着装上岗制度
(一)凡本院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进修、实习人员)均应佩挂工作牌,按要求着正规工作服上岗。
(二)挂牌上岗是文明服务的一种标志,也是自觉接受广大患者及社会监督的一种体现。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牌应端正地挂在左胸前上方,不得随意挂在其他部位或揣在口袋里。
2.党政办公室保存一份工作牌编号存根,有新增人员时,由党政办负责配发工作牌。
3.工作牌内容为:姓名和编号。
4.自觉爱护工作牌,污损或丢失,应及时更换或补办。
(三)正规着装、挂牌上岗是体现医院工作人员精神面貌和基本素质的一个方面,医务人员、直接或间接与病人接触的机关、后勤人员均应按要求着装上岗。
第二十一条
院长代表接待日制度
(一)每周二上午为院长接待日,由值班院长或院长代表在门诊大厅接待来访患者。
(二)接待内容:
1.接待患者及家属反映情况,协助解决他们在门诊、住院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接待患者投诉,了解医护人员在医疗、护理工作中的服务态度、廉洁行医等方面的问题,调解医患纠纷。
3.检查、协调当日门诊工作。
4.认真做好接待记录。
第二十二条
廉政廉医制度
(一)全院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和医院廉政廉医规定,不得以权谋私、以医谋私,违者必究。
(二)自觉遵守医德规范,坚决纠正医疗行业中的不正之风。
(三)严格执行财务经济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
第五章 医德医风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
按照质量管理要求,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每月对各科室医德医风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质量控制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各科室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小组每月负责组织政治理论和医德医风教育,记录学习内容并要求学习人员签字。
第二十五条
每年对个人进行医德医风考评,对照《医院医德医风考核评分标准》,作出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考核结果存入医德医风档案。
第二十六条
通过落实医德医风院内、院外监督措施,为考核工作提供可行依据。
(一)院内监督机制:
1.坚持挂牌上岗。
2.坚持工休座谈会、收集反馈病人意见制度。
3.门诊部、住院部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
4.执行病人信访制度,落实院长代表接待日制度。
5.日常检查、督导工作。
(二)院外监督机制:
1.聘请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制度。
2.党政办公室到市纠风办、市消费者委员会征求意见。
第六章
医德医风奖惩规定
第二十七条
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八条
奖励标准:
(一)凡收到患者或单位的感谢信、锦旗、匾牌,奖给科室或个人20元/封(面、件)。
(二)拒收病人礼品、“红包”,经核实者,据情奖给个人20—100元。
(三)病人感谢医务人员在电视台点歌,奖给科室或个人50元/次。
(四)病人投书新闻媒体表扬科室或个人,奖给科室或个人200元/次。
(五)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医德医风风格奖或贡献奖:
1.凡态度和蔼、服务周到,因坚持医疗原则、维护患者利益而不被理解,受到侮辱、谩骂,甚至遭到围攻、挨打等,仍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者;
2.在突发事件或重大灾害事故抢救中,医德高尚、舍己为人,使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重大损失者;
3.工作认真负责,发现并及时制止可能导致的重大差错或事故或医院财物损失者;
4.检举揭发违纪、违规的失职行为者;
5.因医德医风表现突出,受到上级表彰者;
6.其他应予奖励者。
风格奖和贡献奖分为通报表扬、物资奖励、表彰、授予荣誉称号等。
第二十九条
对服务投诉的处理:
(一)一年内有过失投诉一次者:
1.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
2.记录当事人一次投诉;
3.扣科室月度考核标准综合管理分1分,扣科室负责人(正副科主任、护士长)当月津贴10%;
4.情节严重者通报批评,取消当事人当年各类评先资格。
(二)一年内有过失投诉两次者:
5.除按上述投诉1、2、3、4条款处罚外,对当事人实行“黄牌”警告,下岗学习一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负管理连带责任,扣除当月职务津贴,全院通报。
(三)一年内有过失投诉三次者:
6.除按上述投诉1、2、3、4、5条款处罚外,当事人应立即下岗学习,视其认识程度再考虑工作岗位;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影响晋升、晋级一次。
(四)被投诉的当事人经查实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实行“一次投诉下岗制”的处理。
7.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硬,与病人争吵造成不良影响者;
8.工作不负责任,发错药、打错针、计错帐、划错价及错发报告等造成不良影响者;
9.收受病人及业务单位的“红包”、“回扣”或暗示吃请索要礼品者;
10.科室或个人私自收费的;
11.发生新闻媒体批评事件经核查情况属实者。
一年内累计下岗二次者,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影响晋升、晋级一次。
第七章
劳动纪律
第三十条
严格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肃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第三十一条
按时上班,准时接诊病人(按时开诊、手术、检查、挂号、收费、接待等),不得提前下班,不得推诿病人。
第三十二条
工作时间不得干私活(如打毛衣、带小孩、看小说、洗衣服、打游戏、炒股票等)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十三条
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聊天或打电话聊天、吃零食,不得因带熟人看病影响工作。
第三十四条
不得擅自调休或休病事假,一般情况下不得电话请假或临时请假,未经批准视为旷工。无故缺勤或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会议者,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五条
病假必须出具病情证明,休探亲假、婚假等法定假,必须按程序办理休假,未办理休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六条
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自换岗、离岗、脱岗或擅自关门(窗)不接诊(接待)病人。二线值班医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未交待去向者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三十七条
处罚
(一)违反前四条之一者:
1.一人次扣除月质量考核分1分;
2.一年内违反一次者,罚款100元;
3.一年内违反第二次者,罚款200元,全院通报批评;
4.一年内违反第三次者,罚款300元,通报批评,并提交院办公会讨论决定,按医院待岗、下岗规定处理。
(二)违反后三条之一者:
1.一人次扣除科室月质量考核分2分;
2.按天扣发个人工资总额的100%;
3.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扣除半月绩效工资;
4.旷工1天,罚款200元,扣除全月绩效工资,全院通报批评;
5.旷工1天以上,罚款300元,扣除全月绩效工资,并提交院办公会讨论决定,按医院待岗、下岗规定处理;
6.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根据人调发[1990]19号文件中第13条规定和人调发[1992]18号文件中第3条第4款规定,按自动离职处理,并予以辞退。
第八章
职业纪律
第三十八条
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坚持医疗质量第一、病人利益第一、医院声誉第一、社会信誉第一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根据岗位职责与权限,工作人员必须对本人所开具的处方、病情诊断、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病历记录等各类单据、各种划价负责,不得出现错漏,不得出具与本专业不相符或特殊情况未经批准的证明文件。
第四十条
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泄漏病人隐私,不得在病人面前或非正常场所不负责任地评价或议论他科、他人(包括其他医疗单位)的医疗活动。
第四十一条
严格执行告知、知情同意和签字规定,及时、认真、详细做好各种医疗记录。不得隐匿、仿造、涂改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原始资料(包括检查单、治疗单、收费单据等)。
第四十二条
不得使用未经医院渠道购进的药品、消毒剂和医疗器械。
第四十三条
不得违反国家物价政策,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另立项目收费。
第四十四条
除财务部门外,科室和个人一律不得收取现金。凡来院就诊的病人或业务往来单位交纳现金或支票,收费部门必须出具医院规定的统一收据或正规发票。
第四十五条
严禁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第四十六条
严禁通过医疗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收受患者红包、物品、有价证券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四十七条
严禁索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统方费、开单提成等。
第四十八条
严禁利用回扣或提成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转诊病人。
第四十九条
处罚
(一)违反上述条款之一,未产生不良后果者:
1.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2.如数退还回扣或提成等不正当收入,并处以5倍的罚款;
3.扣科室当月质量考核分1-2分,视情况全院通报。
(二)违反上述条款之一,并产生了不良后果者:
4.扣除当事人2-3个月绩效工资,全院通报批评;如数退还回扣或提成等不正当收入,并处以5倍的罚款;
5.对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如减免医疗费、赔偿经济损失等),按医院处理医疗纠纷规定处理;
6.取消个人当年各类评先和职称、职务晋升资格,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7.扣科室月质量考核分3-5分,取消科室当年各类评先资格;
8.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提交院办公会讨论,按待岗、下岗处理。
(三)违反上述条款多项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按下岗处理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五十条 考核与奖惩实施
(一)考核:医院医德医风管理由党政办公室全面负责,按照“管行业、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医德医风考核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劳动纪律考核由人事科具体负责,职业纪律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监审科、党政办公室负责监督督办。
(二)奖励:符合以上奖励之规定,由科室持原始件或资料到医院党政办公室申报登记,经审核后兑现奖励。
第五十一条
投诉受理:凡患者及家属、医院职工及科室投诉反映的问题,按考核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投诉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将处理结果向有关方面反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医院 原有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第五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医院党政办公室及人事科负责解释
第二篇:三甲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实施办法
三甲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义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湖北省医德规范实施细则》以及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医院的实际情况,修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通过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主义医德新风,忠实地履行历史赋予的“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神圣使命。
第三条 凡本院职工均应加强医德修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医院设立三级医德医风建设领导组织,即: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小组。
第五条 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院领导成员担任,成员由监审处、党办、院办、医务处、护理部、人力资源处、质控办、宣传处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组长由院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医德医风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院监审处、党办、人力资源处、团委、妇委会、质控办、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等科室负责同志组成。
第七条 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小组由科室科委会成员组成。第八条 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审处。第九条 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全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二)制定医德医风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全院性医德医风教育,并把医德医风教育作为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医院管理目标
(三)实行奖优罚劣,对严格遵守医德医风规范、医德高尚的个人,作出表彰和奖励的决定。对违反医德规范和有关规章制度的人和事作出最终处理意见。第十条 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职责
(一)每月对全院各科医德医风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抽查),有关情况报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处理。
(二)对全院医德医风典型事例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报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奖惩意见。
(三)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确保医德医风各项制度落在实处。第十一条 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医院制定的政治学习和医德医风教育计划,严格执行医德规范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每月总结科室医德医风工作一次,并将奖惩情况填写在月报表上按时呈交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每年开展一次医德医风自我评价工作,确保人人有医德医风档案。
(四)按要求作好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记录。
(五)按时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第十二条 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医德医风建设计划和措施。
(二)按医德医风教育计划组织全院性政治学习和医德教育。
(三)负责管理医德医风档案,按时按要求填写有关项目和内容。
(四)按月收集科室医德医风月报表。
(五)负责收集、登记集体或个人的好人好事、感谢信、表扬信等,并按奖励标准报质量控制办公室兑现奖金。
(六)协助对违章违纪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受理投诉,并按医德医风领导小组意见,报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质控兑现。
(七)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社会监督员代表座谈会,并做好记录。
(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自觉遵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湖北省医德规范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漏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湖北省医德规范实施细则》,细则中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如下: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积极投身改革,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和不正之风。
(二)遵守社会公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反对一切向钱看的错误倾向,要以白求恩同志为榜样,热爱本职工作,对人民极端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
(三)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谦虚有礼,作风正派。
(四)礼貌待人,文明行医,接待热情,语言亲切,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不推诿、刁难病人,不准与病人亲属争吵斗殴。
(五)对患者应一视同仁,不应因患者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地位、衣着外貌及亲疏关系等而有不同对待。
(六)对工作认真负责,精心诊疗,避免造成错诊、漏诊,贻误病情。
(七)在诊疗过程中,要尊重科学,坚持因病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八)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不得敷衍塞责、玩忽职守,确保医疗安全。
(九)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不干私活,不无故旷工。
(十)互敬互学,团结友爱,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做安定团结的模范。
(十一)严格执行各种卫生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十二)不损人利已、损公肥私、以医谋私、索贿受贿。
(十三)未经本单位同意,不得私自开展业余和兼职服务,从中谋取私利,损害单位和患者的利益。
(十四)必须遵守保护性医疗原则,不得泄漏病人秘密和隐私。第十五条 本院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积极投身改革与建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二)遵守社会公德,加强医德修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以白求恩同志为榜样,热爱本职工作,对人民极端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
(三)人人衣帽整洁,佩戴工作牌上岗,做到举止端庄,谦虚有礼,作风正派。禁止在工作岗位、诊断室吸烟。
(四)礼貌待人,文明行医。对病人接待热情,语言亲切,态度和蔼,服务周到,坚持首诊负责制,不推诿、刁难病人,不准与病人及其亲属争吵斗殴。
(五)对病人应一视同仁,不应因患者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地位、衣着礼貌及亲疏关系等而有不同对待。
(六)对工作认真负责,尊重科学,做到诊断及时准确,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治疗安全有效,护理周到热情,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不得敷衍塞责、玩忽职守,确保医疗安全。
(八)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脱岗、串岗,不干私活,不看非业务书刊。
(九)互敬互学,团结友爱,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做安定团结的模范。
(十)不损人利已、损公肥私、以医谋私、索贿受贿、收受红包和礼品,不接受病人及亲属吃请。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和规定,禁止各种名义的乱收费,不准伪造病历、开假证明,不得出具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十二)不准私自截留病人在院外治疗,不准以任何名义私收病人现金,只有门诊和病区收费室为合法收费单位。
(十三)不准在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或闹无原则纠纷,不准在任何场所发生有损医院声誉的言行。
(十四)不准在各种业务往来中收受对方各种名目的回扣、变相回扣、包装费、好处费和实物,不得为药品生产、经销单位登记、统计医生处方并收受各种名目的促销费、开单费等。
(十五)严格执行各种卫生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医院各级干部要率先垂范,勤奋工作,善于管理,严格要求,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出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技术精的医疗卫生队伍。
第四章 医德医风建设各类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医德医风档案制度
(一)凡属医院正式职工,均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医德医风档案针对机关后勤人员可以理解为职业道德档案。
(二)医德医风档案是评价医务人员(即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后勤人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政治表现的重要资料,是晋升、晋级、评先、奖惩和调出的重要依据。
(三)医德医风档案所包括的内容有医德医风档案表、个人考核表、各类先进模范的表彰资料、因医德医风方面受处分、通报的有关资料、接受岗前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情况的资料等。
(四)医德医风档案由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医德医风考评情况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综合性考核。
(五)医德医风档案中的有关资料将长期保存。
第十七条 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研讨会制度
(一)每年由党办组织召开一次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研讨会。
(二)对积极投稿的论文,医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讨论研究职工思想状况和医德医风状况。第十八条 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制度
(一)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院目标管理工作中,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二)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由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医德医风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2学时。
(三)医德医风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科室应在政治学习时间内组织职工学习医德知识,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四)新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医德医风教育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
(五)医德医风教育的主要内容:
1、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义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湖北省医德规范实施细则》、《医德概论》及其他有关职业道德建设理论、经验等。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
3、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典型事迹等。
(六)年底核对医德医风教育考勤情况,按规定实行奖惩,有关情况记入医德医风档案。
第十九条 聘请医德医风监督员制度
(一)从行政、企事业、新闻媒体等单位聘请责任心强、关心医院发展的同志担任医德医风监督员。
(二)医德医风监督员由院党委颁发聘书,监督员有权收集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医院发展状况。
(三)每发放《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调查表》,每年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并及时汇总意见,反馈结果。
(四)监督员持《医德医风督察证》在院内各科室可随时履行其职责。
(五)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每届聘期为四年。第二十条 患者投诉管理制度
(一)医务处负责接待处理患者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方面的投诉。
(二)护理部负责接待处理患者护理服务及质量管理方面的投诉。
(三)财经处物价科负责接待处理患者物价收费管理方面的投诉。
(四)医保处负责接待处理患者农合、医保管理方面的投诉。
(五)门诊部负责接待处理患者门诊服务及管理方面的投诉。
(六)监审处负责接待处理患者医德医风管理方面的投诉。
(七)保卫处负责接待处理患者财物及人身安全管理方面的投诉。
(八)营养科负责接待处理患者食品质量及安全管理方面的投诉。
(九)各接待投诉的科室和个人在接待投诉和处理的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医院投诉登记表”,每月汇总上报投诉管理办公室;被投诉科室要主动配合职能科室作好调查、核实、处理和整改工作。第二十一条 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
(一)门诊病人在就诊时通过门诊电脑满意度测评系统(或填写《患者满意度调查表》)的方式,评价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资料由门诊部汇总、分析、反馈。
(二)护理部每月对住院患者进行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表》,调查结果由护理部统一汇总、分析、反馈。
(三)住院病人出院后,由医务处后医疗管理中心,对患者及家属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回访,并对相关资料汇总、分析、反馈。
(四)调查中反映的有关情况,由各职能部门进行反馈或通报并作出处理意见,拿出整改措施。
(五)凡涉及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人和事均照章处罚。第二十二条 病员信访制度
(一)门诊部、医德医风办公室负责接待病人及家属来信来访。
(二)医德医风办公室通过接待投诉电话、定期开启意见箱和收集病人意见。
(三)对病人投诉应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医德医风办公室,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并将结果在一月内反馈给病人或其家属。
(四)患者来访时,院属各科均要执行“首次接待负责制”,对于非本科问题,应引导病人到相应科室,不得推诿。
第二十三条 工休座谈会(医患沟通座谈会)制度
(一)病区每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并做好记录。
(二)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应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或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
(三)向患者反馈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结果。
(四)通过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不断改进工作,加强医患联系。第二十四条 职工挂牌、正规着装上岗制度
(一)凡本院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进修、实习人员)均应佩挂工作牌,着正规工作服上岗工作。
(二)挂工作牌上岗是文明服务标志,也是自觉接受广大病员社会监督的一种体现。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牌应端正地挂在左胸前上方,不得随意挂在其他部位或揣在口袋里,或斜挂、倒挂、反挂等。
2、中心档案室保存一份工作片编号存根。凡有新增人员时,由科室将新增人员编号报中心档案备案并发工作牌。
3、工作牌内容统一为:医院规定内容。
4、原则上要爱惜和保管好工作牌,若损坏或丢失,应及时补办新的工作牌。
(三)正规着装、戴工作帽是体现医务人员精神面貌和基本素质的一个方面,医护、医技人员、直接或间接与病人接触的行政、后勤人员均应衣帽整洁上岗。第二十五条 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每周三上午为院长接待日,由值班院长在门诊办公处接待来访患者。
(二)接待内容:
1、接受患者及家属的反映情况,协助解决他们在门诊、住院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接受患者投诉,了解医护人员在医疗、护理工作中的服务态度、廉洁行医等方面的问题,调解医患纠纷。
3、检查、协调当日门诊工作。
4、认真做好接待记录。
(三)院长接待日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周在晨会或院周会上通报。第二十六条 廉政廉医制度
(一)全院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中纪委、卫生部和医院制定的各类廉政廉医规定,不得以权谋私、以职谋私、违者必究。
(二)遵守医德规范,坚决纠正医疗业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三)严格按规定用车,严格控制客餐。
(四)按照组织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好选拔干部、晋升、调资、调入(出)人员工作。
(五)严格执行财务经济管理和监督制度。
第五章 医德医风考核办法
第二十七条 院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按其职责每月对各科室医德医风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得分情况与奖金挂钩。第二十八条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九条 每年年底对个人进行医德医风考评,对照《医德医风考核评分标准》,作出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考评资料存入医德医风档案。
第三十条 通过落实医德医风院内、院外监督措施,为考核工作提供可行依据。
(一)院内监督机制为:
1、坚持佩戴工作牌上岗。
2、各科室设有意见簿。
3、坚持工休座谈会制度、发放病人出入院征求意见表制度。
4、门诊部、住院部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执行病人信访制度。
5、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
6、医德办日常督导工作。
(二)院外监督机制为:
1、聘请社会监督员,并认真执行制度。
2、接受相关部门的评审、督导、暗访、考核工作。
第六章 医德医风奖惩规定
第三十一条 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二条 奖励标准(按质量考核分值标准实行,分值随目标管理标准金额而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奖2分:
1、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并制止医院财物损失,挽回信誉,杜绝、避免差错事故和人员伤亡者。
2、经医院批准参加院级以上各类比赛(政治比赛、业务竞赛、文体活动等),为医院争得荣誉者(成绩特别突出者由领导小组直接研究确定奖励标准);
3、凡遇患者无理取闹,仍能以礼相待,冷静对待,坚持工作者。
4、科室和个人拒收红包、财务数目不详,拒吃请一次,经核实属实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奖5分:
1、利用工余时间主动参加重大医疗急诊抢救,效果明显,表现突出者;
2、小改造、小发明,积极提合理化建议,促进医疗业务发展,为医院和科室带来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作出突出贡献者由院领导小组直接研究确定奖励标准)。
(四)拒收红包或财物数量价值明确,按实际金额的10%给予奖励。
(五)在医德医风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奖励标准。
第三十三条 对于违反医德规范、廉政廉医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人员,应予处罚。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分:
1、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在10分钟以内,上班看电视或看非业务书或与他人聊天一次者;
2、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者;
3、未挂、斜挂、倒挂、背挂工作牌,或工作牌无照片,或将工作牌装入口装一次者;
4、上班不穿工作服一次者;
5、参加会议迟到或无故早退一次者;
6、有患者投诉一次者(未造成影响);
7、接到水、电、设备维修通知,无故不及时赶到现场维修一次者;
8、无故不给病人作检查一次者;
9、药品供应中断一次者;
10、院领导和各科室二线班不在岗一次者;
11、上班抽烟,室内卫生不整洁者;
12、院总值班脱岗一次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3分:
1、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串岗、脱岗10分钟以上不超过20分钟,上班干私活者;
2、未正点开诊一次者;
3、机关、后勤人员推诿工作者;
4、住院、门诊大楼电梯值班人员无故不开电梯一次者;
5、遭到病人投诉,且造成一定影响者;
6、无论何故怂恿病人找院领导告状者;
7、汽车司机私自出车一次者;
8、各科室领导对职工违章违纪行为隐瞒不报者;
9、通讯工具关闭一次者;
10、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一次者;
11、供应不洁食物一次者;
12、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医德医风教育及考试一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5分:
1、违反劳动纪律,全年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串岗、脱岗在半小时;遭到病人投诉且造成严重后果者;
2、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者;
3、无论何故辱骂或与病人及其家属发生争吵者;
4、服务态度差,刁难病人,造成一定影响者;
5、本院职工工作时间吵架,辱骂同事或他人;
6、乱开药、乱开检查单影响医院声誉者;
7、向患者索要钱物或接受吃请者;
8、伪造病历、检查单或出具假诊断、假证明者;
9、医务人员介绍病人到其他医院住院或检查收取介绍费、好处费一次者;
10、利用职务之便帮药品代理商推销药品、统计处方,收受商业贿赂者;
11、打击报复举报人者;
12、未经党委会和院办公会研究批准擅自办理人事工作者(一切责任自负);
13、缺乏协作精神,闹不团结,相互拆台影响工作者除罚款外,实行离岗帮教;
14、私自截留病人在院外治疗或将院内所开处方转交院外医疗点捞取好处一次者;
15、提供腐烂变质食物一次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0分并通报批评:
1、脱岗造成较严重后果者;
2、推诿刁难病人,造成恶劣影响者;
3、服务态度差,致使新闻媒体或上级部门点名批评,影响恶劣者;
4、与患者发生斗殴行为者;
5、职工之间发生斗殴或殴打他人或在院外与他人斗殴者;
6、无视领导,无视纪律,造成较坏影响者;
7、对工作敷衍塞责,造成错诊、漏诊或用药不合理,产生一定后果者,或造成医院经济损失者;
8、因病人不送钱物、吃请而刁难、拖延治疗者。
(五)医务人员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钱物或机关后勤人员在工作往来中接受钱物,经查属实,除向送礼者退还外,处以三倍的罚款,数额较大的,依照有关法规以受贿论处,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医务人员以权谋私向患者及家属索要钱物、吃请已成事实者,除退赔外,处以三倍的罚款,并通报全院。
(七)无论何种理由收取的现金,经查属实,除如数上交外,处以三倍罚款,并通报全院。
(八)不按规定和病情需要,巧立名目乱收费,一经发现如数扣除,并处以三倍罚款。
(九)医务人员假借病人名义,给自己或他人开“搭车药”或“搭车检查”,开“人情方”,帮助患者及他人转换自费项目为报销项目,或以其他方式套取国家医保金,一经查实,除如数补交费用外,处以三倍罚款,通报全院,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公开道歉。若是借调、进修、实习人员所为,在如数补充费用的同时,由院方解除其借调、进修、实习资格,退回原单位。
(十)收受贿赂出具假证明者,除没收贿赂外,罚款三倍,通报全院,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一)在各种业务往来中收受商业贿赂,经查属实,没收全部所得,罚款1000元,并通报全院。
(十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消极怠工,长期完不成工作任务,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屡次违章,屡教不改,除赔偿经济损失照章处罚外,给予待岗处理。
(十三)凡在工作中发生贪污行为,除退赔外,罚款1000元,通报全院,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数额巨大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私自截留、倒卖药品及医疗费用收取现金,一经查实,除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外,对当事人罚款500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通报全院。
(十五)凡触犯法律者,开除公职,同时撤销行政、党内一切职务。
(十六)凡受到各种处罚一次者,取消个人评先资格。受到第三十三条第(三)项以上处罚者,在晋升、晋级等方面均受影响,其处罚情况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同时影响科室评先资格。
第三篇: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2018年)
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2018年)
为进一步加强人文医院建设,规范、提高全院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为做好全院职工医德考评工作,医院成立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和医德医风考核小组。
(一)、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对我院医德医风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科室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核实。
(二)、医德医风考核小组: 组 长: 组 员:
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由 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医德医风教育计划,对全院职工进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以提高全体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2)负责对医德医风正面典型的宣传表彰及违反医德医风情况的处理。
(3)负责制定医德医风考核标准及评价方法,建立职工医德医风档案,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负责收集整理各科上交的医德医风考评表。
(4)负责对全院职工考评得分单位评价工作,并将经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结果录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
二、考评标准及方法:
医德医风考评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医德考评结果分为考评得分和考评等次两部分。考评得分由科室根据《医院医德医风考评细则》结合医务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打分。
1、本实施办法实施对象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非卫生技术人员参照此方案执行。
2、医德医风考评周期为每年进行一次。
3、考评等次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4、考评标准:采取定性考评和量化标准相结合。基础标准分90分,作为基础分,设立扣分项和加分项(见附件考核细则),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或扣分,加减后的得分为实际得分。
5、考评办法:医德医风考评以院内考评和院外考评相结合方式开展,院外考评主要以二级回访患者等方式开展。
6、考评步骤:医德考评应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三个步骤。
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医德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对科室评价为优秀的职工,所在科室应提供其相关加分证明,对提供虚假证明的科室,对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扣绩效考评分等处罚。
单位评价。由医德医风考核小组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位职工进行评价,并将结果报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经审核同意后,填写《医德医风考评表》,作出单位医德医风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三、考评结果判定:
⑴总分达95分及以上为优秀;⑵总分达为80-94分为良好; ⑶总分达60-79分为一般; ⑷基础分为60分以下为较差(5)上述考评结果的确定应参考“限制条件”。限制条件:
⑴总分虽达95分及以上但扣分超过3分者不能评为“优秀”。(2)一次性扣分达20分均实行一票否决,判为较差。(3)根据《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医德考评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如考评分值达95分及以上的人员超过15%,则按分数排名取前15%的人员定位优秀,其他定位良好。
四、考评结果运用
医德考评的最终结果将在医院宣传栏进行公示。医德医风考核结果与职工考核、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树优和确定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在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或较差的,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五、实施要求:
充分认识医德医风考评对促进人文医院建设、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医德医风考核结果将纳入到科室绩效考核指标,要将此项工作与科室管理紧密结合,认真组织实施。医德医风考评小组将加强监督、管理,继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切实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病人满意率,全面提升医院整体水平。
医院
2018年8月22日
第四篇: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开展好争创“廉医、诚信、为民”医院活动,弘扬行医正气,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医疗卫生工作良好的社会形象,切实做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根据豫卫发[~]36号、商卫医[~]4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开展《争创“廉医、诚信、为民”医院》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给你们,请各科室结合实际积极行动起来,认真遵照执行。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争创“廉医、诚信、为民”医院是在医院科室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形势下开展的一项有益活动,全院干部职工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促发展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科室在领导体制上要“科长、主任”亲手抓,护士长积极配合,科室职工积极响应。为保证全院争创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医院成立争创活动领导小组,总体布置,检查监督,下设办公室,具体安排,组织实施。(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内容要求
1、廉洁行医
(1)医护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社会服务承诺内容及规范化服务的要求,拒绝接受患者及亲属各种形式的“红包”、物品和宴请,以及推销商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和好处;职业医师禁止擅自到其它地点执业取酬行为;杜绝开单提成和指定地点购药问题。(监察科)
(2)医院购进大型器械和用量大的试剂、耗材等,都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或公开招标采购,禁止科室或个人采购行为。(药械科)
(3)医院设立专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管,按照《河南省医疗价格(试行)》标准,经常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使单位无自立项目、分解、重复、超标准收费及滥作检查收费等问题。(财务科)
(4)建立新的考核、分配机制,逐步推行绩效核算制度,按工作量化指标、服务水平、医疗质量,两个效益综合考评,绩效取酬。严禁科室私收现金,科室无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问题。(质审科、监察科)
(5)建立健全医德医风、激励、监督、惩处制度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情况记入医德医风档案;档案建档合格率100%。(监察科)
2、诚信服务
(1)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内容,自觉接受社会、新闻~的监督;建立基本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对违诺行为查处率100%,举报奖励兑现率100%。(监察科)
(2)坚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公示,公示率100%;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规范,送交患者签字知情率100%。(药械科、护理部)
(3)严格医院管理,禁止科室外租、承包,禁止超范围、超科目及违反准入技术项目等违规执业行为;在岗技术人员两证齐全率100%,全年无2级以上医疗事故。(医政科)
(4)严格按照规定采购药品,认真执行价格政策;药品集中采购率100%(特殊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采购中标药品率100%,药品收入占医院医药收入45%以下;药品,器械、医用耗材等质量合格率100%。(药械科)
(5)建立药师用药、化验、检查合理性分析制度,每月对药品的销售(前10位)和作化验、检查的必要性进行评析,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同病种医药费用及其增长率小于同级同类医院平均水平。(医政科、药械科、财务科)
3、一心为民
(1)医院醒目处设有科室分布示意图、就医导向标牌和警示牌;住院环境要整洁、舒适、幽静。医院户外康复活动场地整洁优美、四季常青;病房卫生无异味,24小时供应开水,推行住院病人配餐制。后勤服务规范化,做到管理员每天查房一次,科领导每周查房一次。发现一般问题三天内解决,紧急情况立即解决。实行三下三送、被服工作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缝补、干燥、按要求折叠发送,切实做到为临床一线服务。(后勤科)
(2)医务人员接待患者要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体贴入微,严防话难听、脸难看、推诿、训斥、刁难患者的行为发生。严禁与患者争吵。(监察科)
(3)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做到因病施治,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治愈好转率90%以上,门诊处方和住院用药、检查的合理、合格率95%以上。认真做好社区医疗、保舰服务工作,广结医疗服务网络,三下乡活动一月一次。(医政科、社区科)
(4)坚持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对患者用药,做化验、检查和医保自费项目等,要征求患者意见、尊重患者意愿,患者知情同意率100%(癌症等特殊疾患者酌情)。(医政科、护理部)
(5)以患者就医便捷为标准,门诊坚持首问负责、导诊、分诊服务,为老、弱、残等行动不便患者提供全程服务;急诊坚持“三先一后”服务(先接诊、先检查、先抢救、后缴钱),抢救病人率100%。东西两院明确划分机动车和人力车停车位,实行门诊、病区巡视制度,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确保“门前三包”。(门诊办、保卫科)
(6)建立“行风查巡”制度,定期召开患者、家属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正确意见的采用率100%,医疗服务综合满意度95%以上。(监察科、护理部)
(三)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各科室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卫生厅制定的《实施方案》围绕“廉洁行医,诚信服务,一心为民”12字方针和16项具体要求,并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认真制定内容具体,操作性强,切合实际的实施细则和方案,明确争创活动目标任务,责任到人。(各科室实施细则和方案于30日以前报争创活动办公室)
(四)认真组织,搞好自评
各科室按照要求和各自的实施细则和方案,在达到“三无科室(无红包、回扣、提成)”的基础上,医院和各科室要按照《河南省卫生厅“廉医、诚信、为民”医院考评细则》进行定期检查、自查,并定期写出自评报告,报院争创领导小组评审,使争创活动切实有效地开展下去。
(五)营造声势,加强督查
要采取不同形式,掀起争创活动高潮。东西门诊办公室要在医院醒目处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医院办公室要围绕争创内容制作电视短片,利用院简报,各新闻媒介,报刊杂志,大力宣传开展争创活动的新举措,新成效和新出现的先进典型;各科室要利用板报、墙报宣传活动的内容,采取的措施,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在全院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
医院领导小组对争创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督查验收。对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要及时总结推广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对敷衍责任,行动迟缓不力的,全院给予通报批评。
(六)表彰授牌
院争创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科争创活动开展情况及自评报告,认真进行考评,将达标科室报院党政联合办公会审批,最后分别授予“廉医、诚信、为民”科室。
(七)时间安排
争创活动从~年10月份开始,立即召开职工大会,宣传、学习、动员,制定细则方案阶段10月底完成;11月、12月份具体实施开展阶段;~年1月份为自评报告阶段;2月份为医院考评奖罚阶段;3月份为医院总结上报阶段。
各科室在院争创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要认真组织开展争创“廉医、诚信、为民”医院活动,在活动中要注重实效,切实整改突出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争创活动的开展达到促进医院服务意识的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的,把我院规范化服务、人性化服务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使我院力争获得市级或省级“廉医、诚信、为民”医院称号。
附:
×××医院争创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成员如下:×××××××××××××××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兼任办公室主任
××××××医院
200×年××月××日
第五篇: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计划
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提升广 大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思想素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服务风气,让患者放心 就医,满意回家,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 题,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卫生、促进社会和谐。
二、总体目标: 通过医德医风建设,贯彻“以人为本、德高医精、诚信守法、群众满意”服务宗旨,使广大医务人员自觉提 升医德修养。以热爱专业、献身医学为前提,倡导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分管领导既对分管的业 务工作负责,也对分管部门的行风建设负责,强化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领导责任制。
2、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既从严治标、更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3、坚持科学性、系统性相统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立足自身,着眼全局,总体规划,注重科学合理和可 操作性,充分发挥严肃查处和教育引导的整体效能。
4、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借鉴兄弟单位的有益做法,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和探索,总结新 经验,解决新问题。
四、主要任务: 医德医风建设要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社会和群众的满意度,要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的体系建设。以加强医德医风宣传教育为重点,修订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强调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强化监督、考评、整改和提高。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1、医德医风宣传教育要以党员干部和业务骨干为重点。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廉洁从业为主题,以实现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组织党员 干部和业务骨干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规章制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加强 职业道德修养,不断强化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
2、医德医风教育要面向全体医务人员。对广大医务人员尤其是新上岗职工,要使他们能够辨明是非,追求 真善美。在处理与患者以及他人的关系时,能够做到以服务对象的利益为重,自觉遵守纪律和规程,要大 张旗鼓地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榜样,弘扬正气,要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发 展原因。要把医德医风教育作为新职工上岗培训、医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
3、构建科学的医德医风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要把医德医风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完善宣 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建工作方法。要坚持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 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自觉践行依法执业、诚信诊疗、诚信收费、诚信服务、廉洁行医的行业 风尚。
(二)强化医德医风制度约束
1、建立健全医德医风基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八不准”),探索和完善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告知承诺,考核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医德医风重点问题的治理力度。
2、狠抓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要将医德医风制度执行情况与医务人员岗位、职务、职称、奖金、评优创先挂 钩,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和 手段,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违法案件。
3、开展医德医风综合考评。要组织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进行定期考评,明确考评内容,规范考评程序,完 善考评方法,确保考评取得实效。通过考评,达到约束和激励之效果。坚持《医德医风奖罚办法》、《医 德医风考评细则》等,奖优罚劣,确保医院有一个良好的医德医风环境。
(三)加强医德医风监督检查
1、加强内部监管,加强对重要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使 用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服务质量、开方用药、开单检查、收费价 格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2、接受社会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增强工作透明度,大力推行院务、党务公开。加强社会和病人监督,坚 持每年召开社会监督员会议,每月开启意见箱,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继续设立医德医风投诉热线,认真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上述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院及时进行解决。
3、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通过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公开投诉网址、问卷函调、行风热线等渠 道,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4、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做到有案必查、查则彻底、处理到位。
5、开展专项整治,对突出问题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整治,严格杜绝一切败坏医德医风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医院要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列入党政中心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 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重点抓,党政工团和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2、强化组织协调。医院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政组织抓好各项工作任务,作出周密的工作部 署,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3、抓好工作结合。要把医德医风建设贯穿于各项医疗业务管理工作之中,促进医德医风建设与各项业务管 理工作的紧密结合。要充分发挥医德医风建设在业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部署、同 组织落实、同监督检查、同总结考核,使医院的医德医风得到进一步加强。首页12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