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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最终定稿]
编辑:空山新雨 识别码:14-850105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27 16:45: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德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部委代码:12842 第五条 学院主校区办学地址:山东省禹城市禹王街566号 邮编:251200;

青岛校区办学地址:青岛市蓝村府前街1号 邮编:266232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是在国办省部级重点“德州机电工程学校”的基础上升格建立的,系国家教育部备案,山东省政府批准,德州、禹城两级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兴建,列入市属财政拨款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两级政府将学院创建本科院校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学院创建于1988年,202_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山东省政府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先后被山东省教育厅、人事厅授予“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中国教育改革论坛组委会授予学院“中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被中共山东省委讲师团授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教基地”、“理论宣讲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学生宿舍管理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绿化委员会授予“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档案局授予“省一级先进单位”;被德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学院武装部“全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被中共禹城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教育教学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中国教育报》202_年7月23日第4版,报道学院为“中国

职业教育的一面旗帜”;202_年8月5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以大学生就业为主题对学院办学事迹进行专题报道。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办学条件

学院设有德州主校区和青岛校区,占地1396亩,建筑面积27.26万平方米,拥有教职工796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80余人,高职在校生8896人。设有:机电工程、信息工程、生物工程、汽车工程、经贸管理、艺术等10个院系,40个专业。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达5948余万元,拥有语音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中心、金工、CAD/CAM、电工电子、液压、网络、软件应用开发、多媒体动画、数字电路、高频电路、通信原理、汽车驾驶、汽车美容、汽车模拟驾驶、生物工程、食品分析、现代制冷制热模拟、财会模拟、沙盘模拟等实验室和实习车间90个,实践教学基地68个,馆藏图书70万册,电子图书350GB。

★专业设置

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动漫设计与制作、图形图像制作、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食品生物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工商行政管理、会计电算化、新闻采编与制作、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改装技术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影视表演、装潢艺术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建筑工程技术、物流管理、酒店管理等39个专业。

★教研成果

学院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先后有14门课程、专业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和示范特色专业。其中:《计算机组装与维修》、《数控加工工艺与编程》、《液压与气压传动》、《机械制图与计算机绘图》、《数字电路设计制作》、《智能控制应用技术》、《工业自动化组态控制》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自动化生产线调试与维护》、《发动机构造与维修》被评为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精品课程;、《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方向)、《会计电算化》、《生物技术及应用》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汽车工程》、《食品生物工程》专业被评为省级示范专业。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提高民族素质,培育高技能型人才为己任,遵循“厚德、博学、和谐、创新”校训,本着“开放式办学、规范化管理、全方位育人”办学理念和“一切为了学生、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让社会认可”的服务宗旨,以就业

为导向,注重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向社会输送具有市场竞争意识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培养模式

多年的办学实践,学院形成鲜明独特的职教特色,特别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全面实施“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可获得国家计算机二级、国家英语四级等本专业相近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为学生毕业后升学或就业奠定坚实地理论基础与实用技术能力。

★地理环境

学院主校区位于大禹治水大功告成之地——德州市禹城市。禹城地处环渤海经济圈,交通便利、区域优越;该市拥有“中国功能糖城”、“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高技术生物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生物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和“全省县域经济最具发展潜力十佳县市”等城市品牌。厚重的地域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为学院发展奠定了良好氛围和发展空间,青岛校区位于风光秀丽、气候宜人、独具特色的沿海城市青岛的辖区。

★国际交流

为与世界教育接轨,学院坚持办学市场化、多元化和国际化,先后与包括美国湖滨大学在内的6所美国重点高校、韩国世明大学在内的16所韩国重点大学、马来西亚吉隆坡建设大学在内的11所马来西亚高校以及日本的十余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国际教育交流关系,202_年12月,我院通过省教育厅专家团评估,202_年3月,鲁教外字(202_)5号文件正式批准我院中外合作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办学项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费标准等,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招生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 考生无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美术类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等视觉缺陷。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学院山东省内艺术类考生在专科一批次录取,普通高职类和春季高考考生在专科二批次录取;省外录取批次以当地省、市(区)安排批次为准。

第十七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学院将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地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采用认同所有本科艺术类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的办法。按照省考试院投档情况,实行按文化分数排序、由高到低一次性录取。

2、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3、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学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为止;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和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录取的新生,由省(市)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新生名册盖章后,学院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邮局寄发;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

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山东省公安厅鲁公发[202_]289号文规定:省内考生自202_年不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外省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者,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即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高职(专科)文科专业:4980—5980元/人/年;理工类专业5780—7680元/人/年;艺术类:6980—9000元/人/年;中外合作项目:9000元/人/年;住宿费:800—1400元/人/年。因故退学者,退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退费规定:学院执行国家、省、市各级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第二十七条

1、奖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2、助学金:为使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行助学金,专科类分三档:一档每年1000元/人,二档每年202_元/人,三档每年3000元/人;中职和技工类一、二年级学生每年1500元/人。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并对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缓扶助政策。

3、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积极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及联系方式:0534--7448389 7448566 0532—82500588 网址:www.teniu.cc E-SDKJXY@263.NET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teniu.cc查询。

第二篇: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德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学院部委代码:12842

第五条学院主校区办学地址:山东省禹城市禹王街566号邮编:

251200;

青岛校区办学地址:青岛市蓝村府前街1号邮编:266232

第六条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是在国办省部级重点“德州机电工程学校”的基础上升格建立的,系国家教育部备案,山东省政府批准,德州、禹城两级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兴建,列入市属财政拨款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两级政府将学院创建本科院校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学院创建于1988年,202_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山东省政府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先后被山东省教育厅、人事厅授予“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

位”;被中国教育改革论坛组委会授予学院“中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被中共山东省委讲师团授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教基地”、“理论宣讲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学生宿舍管理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绿化委员会授予“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档案局授予“省一级先进单位”;被德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学院武装部“全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被中共禹城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教育教学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中国教育报》202_年7月23日第4版,报道学院为“中国

职业教育的一面旗帜”;202_年8月5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以大学生就业为主题对学院办学事迹进行专题报道。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办学条件

学院设有德州主校区和青岛校区,占地1396亩,建筑面积27.26万平方米,拥有教职工796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80余人,高职在校生8896人。设有:机电工程、信息工程、生物工程、汽车工程、经贸管理、艺术等10个院系,40个专业。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达5948余万元,拥有语音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中心、金工、CAD/CAM、电工电子、液压、网络、软件应用开发、多媒体动画、数字电路、高频电路、通信原理、汽车驾驶、汽车美容、汽车模拟驾驶、生物工程、食品分析、现代制冷制热模拟、财会模拟、沙盘模拟等实验室和实习车间90个,实践教学基地68个,馆藏图书70万册,电子图书350GB。

★专业设置

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动漫设计与制作、图形图像制作、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食品生物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工商行政管理、会计电算化、新闻采编与制作、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改装技术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影视表演、装潢艺术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建筑工程技术、物流管理、酒店管理等39个专业。

★教研成果

学院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先后有14门课程、专业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和示范特色专业。其中:《计算机组装与维修》、《数控加工工艺与编程》、《液压与气压传动》、《机械制图与计算机绘图》、《数字电路设计制作》、《智能控制应用技术》、《工业自动化组态控制》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自动化生产线调试与维护》、《发动机构造与维修》被评为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精品课程;、《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方向)、《会计电算化》、《生物技术及应用》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汽车工程》、《食品生物工程》专业被评为省级示范专业。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提高民族素质,培育高技能型人才为己任,遵循“厚德、博学、和谐、创新”校训,本着“开放式办学、规范化管理、全方位育人”办学理念和“一切为了学生、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让社会认可”的服务宗旨,以就业

为导向,注重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向社会输送具有市场竞争意识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培养模式

多年的办学实践,学院形成鲜明独特的职教特色,特别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全面实施“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可获得国家计算机二级、国家英语四级等本专业相近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为学生毕业后升学或就业奠定坚实地理论基础与实用技术能力。

★地理环境

学院主校区位于大禹治水大功告成之地——德州市禹城市。禹城地处环渤海经济圈,交通便利、区域优越;该市拥有“中国功能糖城”、“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高技术生物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生物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和“全省县域经济最具发展潜力十佳县市”等城市品牌。厚重的地域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为学院发展奠定了良好氛围和发展空间,青岛校区位于风光秀丽、气候宜人、独具特色的沿海城市青岛的辖区。

★国际交流

为与世界教育接轨,学院坚持办学市场化、多元化和国际化,先后与包括美国湖滨大学在内的6所美国重点高校、韩国世明大学在内的16所韩国重点大学、马来西亚吉隆坡建设大学在内的11所马来西亚高校以及日本的十余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国际教育交流关系,202_年12月,我院通过省教育厅专家团评估,202_年3月,鲁教外字(202_)5号文件正式批准我院中外合作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办学项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费标准等,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招生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 考生无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美术类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等视觉缺陷。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学院山东省内艺术类考生在专科一批次录取,普通高职类和春季高考考生在专科二批次录取;省外录取批次以当地省、市(区)安排批次为准。

第十七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学院将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地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采用认同所有本科艺术类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的办法。按照省考试院投档情况,实行按文化分数排序、由高到低一次性录取。

2、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3、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学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为止;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和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录取的新生,由省(市)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新生名册盖章后,学院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邮局寄发;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

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山东省公安厅鲁公发[202_]289号文规定:省内考生自202_年不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外省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者,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即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高职(专科)文科专业:4980—5980元/人/年;理工类专业5780—7680元/人/年;艺术类:6980—9000元/人/年;中外合作项目:9000元/人/年;住宿费:800—1400元/人/年。因故退学者,退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退费规定:学院执行国家、省、市各级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第二十七条

1、奖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2、助学金:为使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行助学金,专科类分三档:一档每年1000元/人,二档每年202_元/人,三档每年3000元/人;中职和技工类一、二年级学生每年1500元/人。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并对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缓扶助政策。

3、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积极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0534--7448389 7448566 0532—82500588

网址:www.teniu.cc查询。

第三篇: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二、部委代码:

13746在各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

三、校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

四、办学地点: 台州市黄岩区

五、邮政编码: 318020

六、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七、办学层次: 专科(高职)

八、录取规则:

(一)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学校以英语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性意见

》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五)录取具体方式:

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2.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考生录取后,/ 6 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

3.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4.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5.无专业加试要求。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平行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录取征求志愿的考生。

(六)我校202_年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九、收费标准

(一)园艺技术(浙江省政府资助专业)免学费。

(二)物流管理、商务英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文秘、保险专业学费为6000.00元/学年。

(三)药品生产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电信服务与管理、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为6600.00元/学年(其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与中德诺浩合作办学,企业收费另计)。

(四)会计、市场营销、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为6900.00元/学年。

(五)数控技术专业学费为7590.00元/学年。

十、奖励、助困措施

(一)奖学金:为了鼓励学生发奋勤学,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励基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特困补助:为了减轻特困生的后顾之忧,学院有国家助学金(按国家规定分档发放)、特困生补助金,用于特困学生的补助。临时资助:临时发生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资助,学院视困难程度给予临时资助。

(三)助学贷款: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以个人信誉为保证,向指定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6000.00元。

(四)勤工助学:学院优先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鼓励他们通过勤工助学来解决困难,完成学业。

(五)减免学费: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学院视学生困难程度给予适当减免。

十一、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后发给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十二、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6-89***299 / 6

(二)传真:0576-89188066

(三)院校网址:http://www.teniu.cc; 招生网网址:http://zsw.tzvcst.net/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网进行在线咨询。

(四)E-mail地址:zsjyc@tzvcst.net 学校负责人刘伟明学校招生负责人胡平法(学校公章)202_年5月16日/ 6 / 6 / 6 / 6

第四篇: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_年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第五条学院立足浙江,依托行业,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六条学院坐落在美丽的钱塘江畔,地理位置优越,占地总面积1006亩,校舍建筑面积16.46万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108个校内实训场所及11个仿真实训中心,390余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第七条学院国际代码为12647,在浙江省招生代码为0106,在各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每年的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经学院办公会议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学院招生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根据省招生主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降分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一条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即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江苏省考生根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实行远程网上方式,按事先设定的规则由计算机自动投档。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优先顺序: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单考单招中职考生为:专业理论、数学、语文、外语;江苏省考生单科成绩优先顺序为: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政治、综合素质评价。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我院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电脑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两个专业中招收艺术类(艺术文、艺术理)的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仅限浙江省艺术类考生),文、理科考生及其他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十六条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为英语。

第十七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等有关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的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十九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3863036。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条学院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和“笃学”新生奖学金用以激励优秀考生报考我院。优秀新生奖学金一、二、三等;“笃学”新生奖学金一、二、三等。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毕业后颁发经国家电子注册、具有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中外合作班学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学生顺利修完中美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美国贝茨技术学院机械工程专业应用科学副学士学位。

第二十六条学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耕文路418号

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0571-83863268(FAX)

招生网址:http://zs.zjtongji.edu.cn/

第五篇:黑龙江职业学院202_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职业学院202_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黑龙江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 制】三年

【学校概况】黑龙江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主要从事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学校始建于1948年,是省内同类院校办学规模最大、专业门类齐全、地理位置优越、师资力量雄厚、具有显著发展优势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建校以来,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20多万优秀毕业生。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全国就业50强院校、黄炎培优秀学校、中国职业教育百强院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202_年被评为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与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3、对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投档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4、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政策加分仅作为考生投档依据,在专业录取上不享受加分。

5、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建议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cm~185cm,体重=[身高(cm)-105]KG±10%,女生身高163cm~175cm,体重=[身高(cm)-110]KG±10%,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6、空中乘务专业系提前批次,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和体检,合格者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高职(专科)最低控制线,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据该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7、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有关规定。【招生计划及学费】

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毕业待遇】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学校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第一校区)哈尔滨市双城区迎宾路162号(第二校区)【咨询电话】

0451—87501262、53180694、87501263、86681637、86674287、87501272、53180123、86682201 【学校网址】http://www.teniu.cc/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最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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