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使用管理规定
一、平台租车原则
(一)公车要公用、公务要保障;
(二)厉行节约、集中管理、务实高效、监督问责;
(三)先约再用,不足部分社会化保障。
二、平台租车保障范围
平台租车保障范围为经济开发区参加车改并领取车改补贴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参加重要公务、机要应急公务和补贴区域外赴交通不便区域公务出行。
三、使用平台租车情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平台租车公务出行:
1、因时间或公共交通条件等所限,无法及时参加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组织的重要会议。
2、因时间或公共交通条件等所限,无法及时参加县领导临时召集的紧急会议。
3、县领导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
4、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紧急任务。
5、接待中央、省级、市级和外省(市、区)组织的来常重要公务活动。
6、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7、参加外事活动。
8、跨部门联合督查、检查、考核等集体公务出行。
9、单位统一组织的全体或___人以上集体教育活动。
10、在社会化交通方式提供不足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经县领导同意的集体基层调研、专项检查等公务出行。
11、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
12、干部职工上班期间因伤因病紧急送医等。
13、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四、平台租车审批流程
(一)单位内部审批流程
由相关科室填写《单位公务用车审批单》,报分管领导审核,由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经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与平台调度部门联系。
(二)各类情况具体审批流程
1、重要会议及大型活动。若本单位为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由相关责任科室或办公室拟定交通单项费用预算和用车要求,填写《单位公务用车审批单》,并完成单位内部审批流程后,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在公车信息管理平台填写《单位公务用车申请单》预约用车,报请平台调度部门拟定用车计划,用车计划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实施。若本单位为参与单位,由办公室与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对接后,如需自行安排车辆,由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2、应急用车。如遇突发情况,由相关责任科室与办公室负责人联系后,由办公室安排专人与平台调度部门联系,并及时将平台调度部门信息反馈至相关人员,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补办相关用车手续。
3、重要公务和交通补贴区域外用车。交通补贴区域内重要公务用车(随县领导参加的调研和接待):由相关责任科室填写《单位公务用车审批单》,完成单位内部审批流程后,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在公车信息管理平台填写《单位公务用车申请单》预约用车,并将平台调度部门信息反馈至用车人。交通补贴区域外公务用车:用车方法同上。
4、副厅级(含副厅)以上领导来常用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接后,若需本单位负责相关车辆安排,由办公室填写《单位公务用车审批单》,完成单位内部审批流程后,安排专人在公车信息管理平台填写《单位公务用车申请单》预约用车,并将平台调度部门信息反馈至用车人。
5、机要用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相关责任科室提出要求,填写《单位公务用车审批单》,并完成单位内部审批流程后,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在公车信息管理平台填写《单位公务用车申请单》预约用车,并将平台调度部门信息反馈至用车人。
五、工作要求
1、严守纪律、加强监督。开发区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公车改革有关规定,加强红线意识、纪律意识,不准以任何理由,违规在补贴区域内使用公务用车或用公款租用社会车辆从事普通公务活动,不准将公务用车用于上下班接送、参加私人聚会、婚丧嫁娶等非公务活动,或搭乘家属、亲友等非公务相关人员。第十七纪检组将不定期开展公车使用检查工作。
2、规范用车、合法合规。全体参改同志要严格遵守公车使用有关规定,不准在酒店、宾馆、娱乐场所、景区、居民小区等非定点停车场所停放非执行公务的公车,不准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或遮挡、毁坏公务用车标识等逃避监督管理。
2、忠于岗位、全心全意。全体参改同志要以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为宗旨,适应公车改革新常态,全力克服因公车改革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不准以
没有公务用车或公务交通补贴不足为由,消极怠工、延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