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我校进一步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带手机进校。
2.学生进校门必须将手机关机,出校门后开机,不允许学生手机进入课堂。
3.每个班级配备一个手机柜,上下午入校后,学生手机关机后主动将手机放入柜中,钥匙由专人负责,放学后再开柜门,学生自行领取自己的手机。课间时间、体育课、体锻课时间不允许开柜取手机。中午在校午餐、午休的学生,在12:30午休正式开始后,必须将手机放回手机柜。不允许午休时间在校使用手机。
4.学校不允许教师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允许让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以减少学生使用手机的概率。
二、细则与处分
1.班级、年段将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未写申请而携带手机”的学生,或没有按要求上交手机,或私自携带第二部手机的,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予以纪律处分。第一次被发现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领取手机,年段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相关制度的,责令学生再次写出书面检查,告知家长事情经过,手机由班主任保管一周后通知家长领取,年段再次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学生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三次违反相关制度的,手机由班主任上交至学校德育处,告知家长,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学校给予“警告处分”,扣该生德育评估分,取消该生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2.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由班主任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办理。
3.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相应处分,同时扣该生及班级德育评估分,全校通报批评。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班级评估、班主任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学校将创造条件设置公用电话以便学生与家长的联系。
2.学生在校也可通过班主任、科任老师,与家长联系。
3.年段长、班主任以及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生在学校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