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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
编辑:枫叶飘零 识别码:14-472018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17 14:26:54 来源:网络

XX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切实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目标,对辖区农村所有河道的黑臭水体、村庄内及周边坑塘、沟渠的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治理。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方式,对存在黑臭水体的河道、坑塘、沟渠进行清淤疏浚,封堵非法排污口,2021年12月底前,辖区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实现水体无异味、水质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控源截污。

1.采用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对排入农村黑臭水体的生活污水进行管控处理。对可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村生活污水,应截污分流引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对需要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要科学合理筛选实用技术和设施设备进行综合治理。处理后的农村生活污水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满足农业用水、用肥要求。对不能利用的,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相关镇〔街道〕配合)

2.加强工业废水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鼓励发展无污染、少污染的行业和产品。按照“规范一批、治理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引导企业适度集中进入工业园区,对污染实行集中治理,依法依规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高耗水、高污染、低水平”项目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加大农业农村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排污。(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相关镇〔街道〕配合)

3.对农村黑臭水体区域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污染进行管控。推广实行畜禽养殖场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和引导第三方处理企业对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进行专业化处置,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支持散养密集区实现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培养壮大畜禽粪污治理专业化、社会化组织,形成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在黑臭水体及周边水域,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方式。鼓励采取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种植水生蔬菜花卉等技术措施,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和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优先考虑通过种养结合、种养平衡实现畜禽粪污腐熟后作为肥料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要经过处理做到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生物防控等绿色高效技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镇〔街道〕配合)

4.因地制宜利用生态沟渠、自然水塘等,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地表径流积蓄与再利用等设施,利用土壤——微生物——植物生态系统去除水体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有效拦截和消纳农田退水中各类有机污染物,净化农田退水和地表径流。(区水利局牵头,相关镇〔街道〕配合)

(二)清淤疏浚。

5.对农村黑臭水体区域水质和底泥状况开展综合评估。合理制定清淤疏浚方案后组织实施,避免其他治理措施实施后,底泥污染物向水体释放。清淤前,需做好底泥污染调查,明确疏浚范围和深度;根据当地气候和降雨特征,合理选择底泥清淤季节;清淤工作应尽量减少对水生生物生长的影响;清淤后回水水质应满足“不黑臭”的指标要求。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排放的水体,应妥善对清淤底泥进行处理。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鼓励底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资源化利用,严禁随意堆放,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推进水体水系联通联控联调,打通断头河(渠),拆除未批先建的拦河坝,将具备条件的农村渠道、河道、池塘等水体联通贯通,引入活水,建立水体内部水循环系统。(区水利局牵头,相关镇〔街道〕配合)

(三)环境保洁。

6.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对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及沿岸垃圾进行清理清捞,防止因垃圾乱堆乱放导致周边及下游水体污染。在彻底清理沿岸垃圾的基础上,建立垃圾定期清捞清理的维护机制,防止因垃圾乱堆乱放导致周边水体受到二次污染。(区城管局牵头,相关镇〔街道〕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7月20日—8月1日):依据全市实施方案对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结合黑臭水体成因和各自实际,细化分解整治任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8月1日—11月30日):按照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镇(街道)通力合作,全面抓好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1月30日—12月31日):

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后,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及时申请市级验收销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统筹推进的工作推进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全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内容,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推进,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负责具体推进,区级各相关部门镇办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优化审批流程。

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支持和推进力度,在科学决策论证和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的同时,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立项、环评审批提供绿色通道。

(三)加大资金投入。

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经费。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深化“以奖促治”政策,采取以奖代补、先改后补等多种方式,拓宽资金渠道,合理保障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资金投入。

(四)严格监督考核。

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开展考核评估。对存在问题较多或推进不力的,由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提请区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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