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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编辑:落日斜阳 识别码:14-1074136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2 01:25: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当前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连南国税唐新军

目前,基层国税系统随着金税工程和CTAIS软件的上网运用,“两权”监督网络和效能监督网络的建立,已初步从源头上形成了一整套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机制,为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探索出了具有国税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新路子,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为全面推进国税系统反腐倡廉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可靠的保证,使国税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得到了根本性的改观。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原因和体制、机制及外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现阶段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够完善,诸多经济、社会矛盾的相互交织给反腐倡廉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当前基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领导干部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过分看重“政绩”,不敢揭露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总想捂盖子,生怕影响自己的政绩;二是认为抓业务工作是务实,看得见成绩,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抓不抓无所谓,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份内工作,与己无关,因而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成是额外负担;三是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估计不足,认为上级出台了有关制度规定,有了明确的工作方向,纪检监察部门去抓落实就行了,没有考虑到落实过程中工作的艰难程度,没有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要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外,还需要协调处理各方面的社会关系。

(二)工作作风欠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个别基层单位“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还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在落实责任方面,虽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有的单位没有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每位成员的责任,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部门责任制拓宽和深化;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责任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缺失现象。三是在组织实施方面,个别地方的工作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疏于精心组织,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被动地应付上级,没有积极地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因而也谈不上收到什么成效。

(三)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缺乏与时俱进的理念。主要表现在:一是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普遍比较薄弱,基层大部分单位还是沿用那种“一人讲众人听”或者看看录像、读几篇警示文章的老方法,显得途径单一,方法陈旧,效果不佳;二是对教育对象缺乏研究。没有针对国税系统和国税干部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展开调研,没有分层次、分对象区别进行教育;三是对教育内容不加筛选,缺乏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仓促上阵,抓到什么学什么,起不到教育的效果。

(四)监督难以实施。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机构缺乏权威性。基层的纪检监察部门受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党组的双重领导,这种机构体系对下级监督还可以,对平级或上级的监督就显得无力;另一方面上级监督部门由于线长面广而不能全面实施监督,监督难以到位。二是干部监督意识弱化。有的干部不大愿意接受监督,对待监督的态度不端正,认识不高,自我感觉良好;有的干部怕监督多了,影响关系,伤了和气,不想监督。三是监督方式缺乏整体性。国税系统现行的监督体制是多元的,本应是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党内监督的有机统一,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结合不够,形不成整体效应。特别是决策权和监督权一体化,使监督主体和客体时常错位,以致对权力的监督难以实施。

(五)贪图享受思想有所抬头,廉洁自律的要求不够严。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理念上的差距。一些干部缺少争先创优的意识,对过去已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工作缺乏进取性、主动性,对分管的工作缺乏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思路;二是工作作风上的差距。一些干部工作浮夸,作风不实,存在着“虚、浮、散”现象。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随便、随意,服务质量不高,个别干部还有与纳税人发生争吵的现象,甚至存在以职务或权力影响向纳税人借钱、借物、借车和推销商品等。三是工作方法上的差距。工作中互相协调不够,部门之间出现问题,不能面对面商量,往往互相埋怨,互相推诿;有的即使协商问题,也纯粹靠个人关系和感情。四是干部素质上的差距。一些干部的知识水平、业务操作技能与当前的国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个别干部的依法行政观念较为淡薄,不规范执法的行为仍不时发生;一些干部缺少忧患意识,在工作中表现出没有紧迫感和“精品”意识;有的干部不比贡献,比待遇,一坐下来就是人家单位年收入多少,节日发了多少钱物,而本单位只有多少,很少谈工作,谈成绩,谈贡献;个别干部对己要求不严,迷恋于酒桌歌厅、扑克麻将,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打击,严重影响了国税干部的整体形象。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国际的、国内的、政治的各种因素错综复杂。由于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开展的一些因素还存在,今后一个时期,腐败现象仍有可能易发、多发。因此,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也将是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对此,每一位国税干部都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一)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传统观念和封建残余思想并未消除,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客观上存在着产生腐败的条件。目前,由于处于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一些现行政策与实际工作相脱离,思想教育机制、权力制约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廉政激励机制还不完善、不配套,监督职能未能及时跟上,对新的事物缺乏应有的规范,党风廉政法制约束机制没有健全,以德倡廉、以法保廉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这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外部环境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化步伐的加快,一些干部的思想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变化。一是由于市场经济活动存在的弱点及其带来的消极影响和西方社会的腐朽思想将对我们的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伦理道德观产生深刻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虽然产生着巨大的作用,但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使人们产生危机感和紧迫感,促使人们奋发向上、努力进取的同时也刺激投机和冒险,并为争取有限的资源而不择手段;市场经济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在激发人们讲求效益、树立效益观念的同时也容易诱发“一切向钱看”等不良倾向,产生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在促使人们遵守价值规律的同时也可能渗透到人际关系中来,有的甚至运用到政治生活中来,导致出现公共管理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的现象。一些意志不坚定者经不住改革开放带来的国外腐朽思想和市场经济的考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思想产生迷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防线崩溃,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如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或换取某种利益优惠,向其认为有用的主管部门领导或办事人员贿赂,以换取丰厚的回报;二是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大案要案时有发生,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给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大。

(三)对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基层少数领导干部对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依然存在,工作中难免出现重税收业务、轻队伍建设的倾向;对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偏重于形式;对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落实力度不够,没有真正从源头去预防和监督。

(四)反腐败的激励机制尚不健全。对基层国税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形成一整套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只要没有发生一票否决的情况,都能顺利通过考核,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因此,考核结果很少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钩。这样,一定程度上便存在抓与不抓、抓好抓坏一个样的现象。由于缺乏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因而难于形成奋力争先的竞争氛围。

三、新时期加强基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一)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防范体系为龙头,合力推进国税系统源头治腐工作。

最近,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反腐倡廉方针的坚持完善和深化。基层国税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抓好防范体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把防范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国税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把防范体系建设列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各项国税工作的总体规划之中,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

2、必须坚持与时俱进。面对国税纪检监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要与时俱进,用全局的观念、发展的眼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观察和思考问题,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严肃党的纪律问题;工作方法要与时俱进,站在时代前沿,积极探索加强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方法、新途经,善组织、会协调、抓重点、促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要与时俱进,增强思考的前瞻性,谋长远;增强思维的开放性,观全局;增强思路的创造性,有作为。

3、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必须充分认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因此,必须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爱护纳税人、尊重纳税人,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合法利益;同时,认真履行职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4、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把组织建设和作风建制度贯穿于其中;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以开展主题教育为抓手,切实加强国税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中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了要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新时期的国税干部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加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建设,提高国税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在广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同时,结合国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在国税系统的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主题教育中,要明确教育重点,按照干部分级管理原则,抓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要创新教育形式,通过开展讲传统、祭先烈、学先进、谈发展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和保持艰苦奋斗、务实为民、甘愿奉献的精神;要整合教育资源,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大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的要求,增强党风廉政教育实效。

2、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从多角度、多层面推进基层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全系统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结合国税的实际,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下基层等活动,在国税系统内部营造尊廉崇廉的良好氛围,使国税党员干部在廉政文化的影响下崇尚廉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从政道德建设,大力倡导“读书修德,以德律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结合开展廉政格言和廉政故事的征集活动,在教育崇廉上下功夫,发现、宣传一批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正面引导,弘扬正气,努力提升廉政文化建设层次,扩大廉政文化内涵。

3、严格规范从政行为。要加强国税党员干部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述廉评廉工作,规范从政行为。国税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五个不准”,即不准收钱送钱;不准跑官要官;不准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谋利;不准参与赌博;不准利用婚丧嫁娶之机敛财。

(三)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

根据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的要求,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着力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抵御风险、拒腐防变的能力。

1、以教育防范为基础,德治法治双管齐下,构筑起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1)要抓好十六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使全体干部深刻领会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方针、目标和反腐倡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以党的十六大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工作。(2)要继续抓好以权力观为主要内容的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干部强化宗旨观念,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3)要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要利用廉洁从政先进人物,进行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教育;同时,要运用税务系统内部及基层单位中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全体干部加深对如何执法、如何用权的理解,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4)要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深化以干部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政纪教育,强化干部的法纪观念,从根本上提高干部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深化廉政教育。(5)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内容,办好网上举报信箱,充实廉政制度规定,使其成为宣传反腐倡廉的课堂,干部了解反腐败工作的广场,群众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反映情况的桥梁。

2、要从战略高度来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江泽民总书记多次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就要对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深化改革的客观需要。当前我们正处在机构改革、征管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特定时期,管理体制和“两权”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各种行为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严密规范和有效约束,腐败有其滋生的土壤。实践证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力措施。

3、要不断探索新的方法途径,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定期分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党风党纪教育、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教育、作风纪律教育、道德法制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真正打好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政治防线,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成立由单位领导和监察、办公室、人教、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组织上得到保障。同时,完善制度体系,遵循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的工作思路,着重建设以下机制:

1、思想教育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建立健全经常化、规范化的思想教育机制。根据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总体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做到既有长远的计划,又有阶段性的安排;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从政道德为主要内容,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重要作用,努力增强思想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权力制约机制。强化“两权”监督职能,进一步健全监督促廉机制。江泽民总书记指出:“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职能。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网络,在内部,要在人员较多的科室、单位设立兼职纪检员,以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监督;在外部,要形成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利用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要加强对个体税收定额核定、税务稽查、出口退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物品采购、固定资产处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对权力运作实施有效的监督,促进全体税务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与此同时,要积极探索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机制,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督促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成风之前,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3、监督管理机制。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既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者,同时,又是廉洁自律具体规定的行为约束者,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尤为重要。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基层党组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减少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对基层领导干部的管理要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和完善定期巡视制度、上级机关派人参加基层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对现行的监督体制进行改革,理顺监督体制,增强监督权威。(1)改革“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领导体制;(2)采用派驻纪检组长的方法,将监督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调整为由上级机关监督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3)实施基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定期向上级机关述职、述廉制度;(4)建立重大事项向干部大会报告制度,让干部职工能够对决策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

4、廉政激励机制。将以德倡廉、以法保廉有效地统一起来,建立廉政激励机制。大力宣传和表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党员干部的模范事迹,弘扬正气。把廉政勤政情况作为党员干部政绩评定、奖励处罚、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考察评价、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等有关规定,努力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建立健全促进廉政、勤政,符合国税系统特点的收入分配方法,逐步解决不合理的平均分配制度和不合理的基层之间收入差距。

(五)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确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1、搞好分工、落实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地分解责任。一是在责任分解中要注重体现“三个负责制”,即:分级负责制、分项负责制和分线负责制;二是在责任分解的着力点上,要突出“三个责任人”,即:单位“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责任人。

2、认真抓好责任考核。一是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指标体系,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反腐败任务的完成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优化考核办法,减少随意性和不合理因素,组织考核要做到“听、看、查、议”,不能走过场,要使考核结果准确地反映被考核单位的实际情况。

3、重视责任追究和考核结果的运用。一要细化责任追究的内容,对适用的范围、处理的具体方式作出明确的规定;二要严格责任追究标准,防止操作随意性;三要分清责任性质和责任关系,是什么性质就是什么性质,不能随意更改,同时要分清相互之间的责任关系;四要正确适用追究手段,坚持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罚、廉政诫勉等多种手段并重,追求责任追究的最佳效果,防止追究处理的畸轻畸重,要把责任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评优、晋级和提拔任用挂起钩来,抓好业务工作是政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样是政绩,只有两方面政绩都突出的干部,才能提拔重用,要抓住责任追究这一关键环节,该追究的坚决追究。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各级领导抓好这方面工作的内在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化。

(六)坚持从严治队,严肃惩治腐败,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1、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网络,拓宽信访渠道,及时发现不廉行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要通过外聘特邀监察员,内聘兼职监察员形式,形成监督网络,定期对国税每项工作、每个干部、每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真正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二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信访渠道,积极探索举报、投诉和反映意见的有效途径和相关制度,鼓励署名举报。纪检监察部门要改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制定严密的内部监督制约措施,变上访为下访,变举报投诉为听取群众的意见,注意从容易发生以权谋私行为的重点部门和环节入手,主动发现案件线索,从开展干部离岗审计、廉政考核、执法监察中发现问题,防止干部滥用权力或以权谋私行为发生。

2、着力解决税务干部不廉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和从严治队着手,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税务干部行为道德规范和“十五个不准”,要建立起合理、科学、严密、有效的“两权”监督制约运行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减少办事程序,完善全程办税服务制度,坚持纠建并举,深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极少数违法乱纪涉及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或参与黄、赌、毒的干部,必须坚决查处,决不能心慈手软,通过查办案件起到打击极少数,教育和警示一大片的作用。对基层国税系统中存在着假借亲友、家属名义经商办企业、推销商品的,在无法取得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凭借国税系统垂直管理的优势,加大整治力度,跨地区调离其工作岗位,甚至调离其执法岗位。对利用职务之便向纳税人借钱借物的,要加大调查力度,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切实纠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执纪偏宽偏软等问题,对发生的违法乱纪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有案必查,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4、要认真对待信访案件,严肃查处税务人员以权谋私、执法违法行为。查办信访案件要坚持依纪依法,做到保护与惩处相结合,在惩处腐败分子的同时,切实保护干部的合法权益,对被诬告、错告的干部要及时为他们澄清事实,对违规、违纪者要坚决进行惩处,决不故息,要进一步扩大纪检监察工作的面,确保国税各项工作的规范和干部队伍的安全。

(七)适应形势,转变作风,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十六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务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业务学习,学习法律和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市场经济和现代科技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2、加强国税机关的效能建设。加强机关的效能建设是法律赋予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国税纪检监察部门要拓宽监察渠道,把效能建设与廉政建设、执法监察有机结合起来,与廉洁自律、查处案件和治本抓源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监察重点,针对不正之风容易滋生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以及“三在”状态和“四条禁令”落实情况,采用专项监察、集中整治、明查暗访等方法,有计划、有步骤、有选择地确定工作目标,开展效能监察。

3、必须开拓创新,转变作风。要善于总结反腐倡廉的成功经验,科学分析深化改革过程中各种利益调整和冲突所带来的复杂问题,探索、完善符合国税系统实际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路子,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使国税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既保持原有的工作特色,又不断有新的创造和作为。

第二篇:浅议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近年来,基层国税部门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高度重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建立,“两权”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访管理和案件查处水平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格局基本形成。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当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着力予以解决。

一、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当前,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是:有的单位源头防范意识不强,教育流于形式,监督力度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导致少数税干法纪观念淡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为税不廉、以税谋私行为和违法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少数同志大局观念不强、工作本领不高、服务意识较差,个别办税服务窗口“生、冷、横、硬”服务态度和纪律涣散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影响了国税部门的形象。剖析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说,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管理不到位是这些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

具体来看,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主观上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个别税干由于长期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有所滋长。其次,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税收征管一些环节之间相互衔接不够紧密,监管措施还不够有力,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部分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给以权谋私、以税谋私者带来可乘之机,导致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再次,管理不严,监督不力。淡化责任、疏于管理,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致使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引起我们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

国税机关作为国家的经济执法部门,如果对腐败问题不能有效加以防范和惩治,就会严重涣散党员干部队伍的信心和斗志,严重削弱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整个队伍就不可能做到依法行政,也就难以有效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终必然会给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不断提高广大国税干部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是加强国税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税事业发展的有力保证。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贯彻执行好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国税工作的各项要求,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才能牢牢抓住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做好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四方面重点工作;才能确保国税收入稳定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二、纠正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对策

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基本框架和总体要求,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纠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治本“良药”。

第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广大国税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加强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前提。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 要针对基层国税干部的思想状况,把握做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保证教育覆盖面,使教育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使广大国税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要加强“两个务必”教育和社情民情教育,使广大国税干部继承发扬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的优良传统和克己奉公的精神;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使广大国税干部知法守法,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要加强税务职业道德教育,重点抓好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要抓住逢年过节、婚丧喜庆、群众有意见、社会有反映以及本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时机,有的放矢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国税干部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廉政意识、执法风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第二,要加快制度创新和机制完善,切实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和腐败多发易发的部位,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要按照总局、省市局的要求,在建立健全明确的责任机制、有效的教育机制、严格的制度保障机制、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的惩治机制、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等六个机制上进行深入研究,逐步拿出符合基层国税工作实际的具体办法、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征管业务流程、稽查环节制约、责任区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管理等制度,提高征管业务规范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党组议事规则,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和个人说了算;努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保证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推动国税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完善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经费支出审批办法,由“一支笔”审批改为“多支笔”会签,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和私分财物问题的发生,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第三,要加大监督制约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要把科学配置权力和有效监督结合起来,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过程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要不断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勤廉公示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任中和离任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党内民主监督制度,认真执行上级国税部门下发的党组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单位、部门领导特别是 “一把手”的监督制约;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大胆监督,敢于监督,“一把手”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行使监督权力,主动接受监督;要将勤廉公示的成功做法向重点执法岗位人员延伸,推行政务公开和执法责任制,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和阳光操作,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要在构建纠、评、建机制和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等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加大信访和舆论监督力度,把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不断增强权力行使的公开透明度,创造人民群众能够监督、方便监督、敢于监督的条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第四,要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让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

预防和惩治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项重要工作,进行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实行严肃惩治,而实行严肃惩治又有利于有效预防。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使广大国税干部受到教育;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为税不廉、违规代理等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要坚决查处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而且要严肃追究疏于管理、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责任,真正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努力把基层国税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三篇: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们党和政府农村工作的重点在基层,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关系到民心的向背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新时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其显得格外重要,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工作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了许多问题与困难。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基础薄弱。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少数领导甚至主要领导认为乡镇责任大权力小,经济比较困难,干部没有腐败的条件,主要是抓经济发展,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有些领导一听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有反感,就有怨气。有些群众也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也只是在党员领导干部当中,反腐只是做做样子,忽悠忽悠群众,笼络笼络民心,对工作不支持,不配合,不重视.殊不知,腐败是从腐朽的思想意识温床中滋生,各部门各战线各届群众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腐败的意识.自觉树立防腐拒变的思想意识, 筑牢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基础,才能让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滋生的土壤.2机制不够健全。乡镇当前抓党风廉政建的具体落实单位主要是在乡镇纪委,主要难度是乡镇各部门.乡镇纪委有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委员.而纪委副书记,纪检委员多数是兼职的,纪委工作主要靠纪委书记,就是纪委书记也有很多分管了其它事务,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其它工作中去了,纪检力量显得单薄。而乡镇的七站八所,大多数都由主管局管理,干部作风、制度建设、预

防教育等廉政建设乡纪委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乡内纪委的办公条件更是简陋,廉政机制难以发挥力量。

3、制度不完全落实。乡、村不同程度存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主要领导家长作风严重,一把手说了算,而纪委书记、村纪检委员只是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监督力度不大。有些制度落实不到位,如财务会审有的只是例行加盖工章,很少纪委书记敢对违规违纪现象说不的。各部门的财务会审上面要求各部门都要参加,但由于种种原因,很少有部门至乡里主动会审,有些部门好像没有来乡会审的现象。乡里杜绝机关食堂外开餐制度和村零接待制度由于各种工作关系难以落实,使得这一出发点好的制度扭曲变形。

4、办案难度大。每个乡镇分了办案任务,现在的乡镇办案大部分从违反计划生育和违反治安等角度寻找违法的案件力图完成任务,而且难度也非常大。一般来说纪检干部查案的主动性不高,很少从干部作风、反腐倡廉等方面入手的。这有主要是因为办案要顶住许多压力,要得罪许多人,而且要取许多证,而乡纪检干部的权力极小,查处难度极大。另外由于年终述廉考评机制、领导干部民主推荐等制度,一个纪检干部,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综合得分不会很高,而且如果工作认真,履职履责,监督到位,个别纪检干部得分会更低.甚至不合格,使得纪检干部难以全身心施开手脚去工作。

二加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一要实施更加严格的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二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要向干部及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内容, 针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制定好周密的学习计划和活动安排,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使乡镇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奉公守法、身体力行的意识。增强自觉拒腐防变能力。

2、加强制度建设。乡党委政府要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和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从源头上杜绝腐败。县纪委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这些制度落实进行巡视,健立健全考核机制。乡党政主要领导要接受群众的民主评议。

3、理顺监督体制。要充分明确乡纪委监督的范围,理顺监督的体制,强化对站所负责人和村干部履行职责行为的监督。要将监督关口前移,加大事前、事中的监督和事后责任追究,督促站所负责人和村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制度,督促基层干部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4、加大案件查处。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要为乡镇纪检干部营造好的工作氛围,为他们充当好后盾,要建立科学的考核纪检干部的机制,让他们愿意查案,敢于查案.5、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乡镇纪委建设。上级纪委要充分授权给乡镇纪委,使其有能力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强化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第四篇: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农村党建要搞好,基层组织是关键。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按照安办[202_]12号文件通知精神,我于4月3日至4月15日,带领纪委及有关部门同志,深入林州市部分乡镇、村,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州市辖16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有544个行政村,26个城区居委会。其中村级党支部(党委、总支)544个,占全市支部总数的42;农村党员28438人,占全市党员总数的77;农村两委干部2766名。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辛勤工作在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承担着艰巨繁重的任务,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近年来,林州市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一系列党员教育活动,农村党员素质得到提高,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可以说,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主流是好的。但通过这次调研也可以看到,当前,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薄弱。表现在:一是乡村两级,专职从事纪检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人员非常少,特别是村一级,这样的组织和人员几乎是空白,更谈不上开展活动了。二是在少数乡镇和不少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不到应有位置,常年很少研究、很少部署、很少督查,也很少进行硬性考核。三是农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结构不优化。据统计,在林州市农村党员中,年龄35岁以下的仅占14,而年龄60岁以上的党员占了32以上;个别村甚至多年不发展一名党员,即便发展,村主要干部也往往是在自己的小圈子里选人,“近亲繁殖”,不能够代表方方面面群众的利益。这些使得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缺少了队伍和群众的基础。

其次,少数农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有的以权谋私,多拿多占,如滥发奖金福利,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入保险,利用计划生育、房基地、集体资产出租、工程承包等,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甚至挪用集体资金,私分公款;有的贪图享乐,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集体资财;有的行为不检点,社会形象差,如搞封建迷信,参与赌博,发生生活作风问题等,在群众中影响极坏;有的办事不公道,在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处理上,分亲疏、论远近,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其三,一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适应新农村建设和民主发展的要求。有的作风浮飘,不思进取,工作得过且过,没有开拓精神;有的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不会做群众思想工作,不讲究方法和策略,而习惯于强迫命令;有的作风蛮横,独断专行,在涉及选人用人、经济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村主要领导搞“一言堂”,“家长制”,听不进班子成员和多数群众的意见。

其四,村级财务比较混乱。有的村记帐不规范,存在帐目不全,白条入帐,帐外运转,坐收坐支等现象;有的村管理不得力,村集体承包款长期不能收回,造成集体经济困难,群众思想混乱;有的村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不落实,不能按要求让村民民主理财,逐级会审,加上财务不公开或者假公开,村级财务成了一本糊涂帐。

其五,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在部分农村时有发生。有的村乱收费现象比较严重,不仅在宅基地、计划生育等方面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甚至在迁户口、开证明等正常事项上都要收取村民的“盖章费”;有的村干部工作不作为,对群众反映的宅基地纠纷、打架生气等事情,或者向上推诿,或者在干部之间“踢皮球”,或者干脆不理不睬,任其发展,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的村干部群众观念淡漠,不关心群众疾苦,如在村镇规划建设和发展企业占地等方面强制推进,侵害当事人利益,还有对征地补偿款的使用不透明,不能及时、按标准给群众兑现,造成失地群众生活困难,群众有意见。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究其原因主要为:一是少数乡镇、村党组织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错误认为经济发展是硬指标,而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不能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二是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滞后,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三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缺少预防和制约不廉洁、不公正、不民主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四是监督跟不上,没有力度。

二、对策和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的对策和建议是:

1、加强领导,增强县乡两级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首先,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都要成立专门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保此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人抓。其次,要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目标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县乡两级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与经

济建设及其他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考核。其三,要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具体任务的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强化教育,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要针对农村居住分散、生产季节性强、管理体制相对松散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营造浓厚的党风廉政建设氛围。要重实际,重效果,大力推进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制度化,重点加强对乡村两级干部开展廉政勤政、一心为民教育,使其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准配强村级领导班子。以创建“五好”村党支部为龙头工程,以“两规范两监督”(规范农村两委关系,规范村级干部行为;群众监督,上级监督)为主要内容,全面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要完善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推进村党支部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重点是要为每个农村班子选好“一把手”。

4、建立健全具有农村特色的监督制约机制,抑制腐败现象发生。首先,要着力解决农村基层组织“无章办事”的问题,立足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其次,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要创新与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相适应的监督机制,推行乡、村两级干部定期述职述廉制度;在农村设立(聘任)“两组两员”(即支部纪检小组,村民理财小组和党内的纪检员,非党群众中的党风廉政监督员);要认真落实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和公开不明细等问题。三是加强“村账乡管”工作,并且做到与村民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紧密结合,全面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四是推行村主要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五是加大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起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稳定一方之效果。

5、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净化社会风气。深入开展“平安村组”、“文明村”、“信用村”等创建活动,坚持实行齐抓共管、上下结合、社会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做到党风、政风、民风一齐抓,以党风带动政风,以政风促进民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政治环境。

第五篇: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农村党建要搞好,基层组织是关键。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农村基层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按照安办[202_]12号文件通知精神,我于4月3日至4月15日,带领纪委及有关部门同志,深入林州市部分乡镇、村,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林州市辖16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有544个行政村,26个城区居委会。其中村级党支部(党委、总支)544个,占全市支部总数的42;农村党员28438人,占全市党员总数的77;农村两委干部2766名。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辛勤在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承担着艰巨繁重的任务,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近年来,林州市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一系列党员教育活动,农村党员素质得到提高,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可以说,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主流是好的。但通过这次调研也可以看到,当前,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薄弱。表现在:一是乡村两级,专职从事纪检或党风廉政建设的人员非常少,特别是村一级,这样的组织和人员几乎是空白,更谈不上开展活动了。二是在少数乡镇和不少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不到应有位置,常年很少研究、很少部署、很少督查,也很少进行硬性考核。三是农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结构不优化。据统计,在林州市农村党员中,年龄35岁以下的仅占14,而年龄60岁以上的党员占了32以上;个别村甚至多年不发展一名党员,即便发展,村主要干部也往往是在自己的小圈子里选人,“近亲繁殖”,不能够代表方方面面群众的利益。这些使得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缺少了队伍和群众的基础。

其次,少数农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有的以权谋私,多拿多占,如滥发奖金福利,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入保险,利用计划生育、房基地、集体资产出租、工程承包等,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甚至挪用集体资金,私分公款;有的贪图享乐,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集体资财;有的行为不检点,社会形象差,如搞封建迷信,参与赌博,发生生活作风问题等,在群众中影响极坏;有的办事不公道,在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处理上,分亲疏、论远近,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其三,一些基层干部作风不适应新农村建设和民主发展的要求。有的作风浮飘,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没有开拓精神;有的作风粗暴,方法简单,不会做群众思想,不讲究方法和策略,而习惯于强迫命令;有的作风蛮横,独断专行,在涉及选人用人、经济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村主要领导搞“一言堂”,“家长制”,听不进班子成员和多数群众的意见。

其四,村级财务比较混乱。有的村记帐不规范,存在帐目不全,白条入帐,帐外运转,坐收坐支等现象;有的村管理不得力,村集体承包款长期不能收回,造成集体经济困难,群众思想混乱;有的村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不落实,不能按要求让村民民主理财,逐级会审,加上财务不公开或者假公开,村级财务成了一本糊涂帐。

其五,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在部分农村时有发生。有的村乱收费现象比较严重,不仅在宅基地、计划生育等方面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甚至在迁户口、开证明等正常事项上都要收取村民的“盖章费”;有的村干部不作为,对群众反映的宅基地纠纷、打架生气等事情,或者向上推诿,或者在干部之间“踢皮球”,或者干脆不理不睬,任其发展,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的村干部群众观念淡漠,不关心群众疾苦,如在村镇规划建设和发展企业占地等方面强制推进,侵害当事人利益,还有对征地补偿款的使用不透明,不能及时、按标准给群众兑现,造成失地群众生活困难,群众有意见。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究其原因主要为:一是少数乡镇、村党组织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错误认为经济发展是硬指标,而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不能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二是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滞后,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三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缺少预防和制约不廉洁、不公正、不民主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四是监督跟不上,没有力度。

二、对策和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的对策和建议是:

1、加强领导,增强县乡两级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首先,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都要成立专门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小组和机构,确保此项有组织、有领导、有人抓。其次,要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目标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县乡两级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与

经济建设及其他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考核。其三,要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具体任务的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2、强化教育,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要针对农村居住分散、生产季节性强、管理体制相对松散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营造浓厚的党风廉政建设氛围。要重实际,重效果,大力推进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制度化,重点加强对乡村两级干部开展廉政勤政、一心为民教育,使其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准配强村级领导班子。以创建“五好”村党支部为龙头工程,以“两规范两监督”(规范农村两委关系,规范村级干部行为;群众监督,上级监督)为主要内容,全面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要完善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推进村党支部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重点是要为每个农村班子选好“一把手”。

4、建立健全具有农村特色的监督制约机制,抑制腐败现象发生。首先,要着力解决农村基层组织“无章办事”的问题,立足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其次,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要创新与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相适应的监督机制,推行乡、村两级干部定期述职述廉制度;在农村设立(聘任)“两组两员”(即支部纪检小组,村民理财小组和党内的纪检员,非党群众中的党风廉政监督员);要认真落实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和公开不明细等问题。三是加强“村账乡管”,并且做到与村民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紧密结合,全面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四是推行村主要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五是加大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起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稳定一方之效果。

5、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净化社会风气。深入开展“平安村组”、“文明村”、“信用村”等创建活动,坚持实行齐抓共管、上下结合、社会综合治理的格局,做到党风、政风、民风一齐抓,以党风带动政风,以政风促进民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政治环境。

当前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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