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返乡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范本(最新版)
新春佳节临近,游子归乡心切,人员流动性加大,疫情防控再次进入紧要时期。为切实做好返玉来玉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坚决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蔓延,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落实防控措施
1.市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周人员。返回后均须向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报告,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实填报14天内行程轨迹;省内来(返)周人员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省外来(返)周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均需做一次核酸检测。
2.在省外工作的XX居民,回XX过年的,希望您能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高风险岗位人员还需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并向所在单位报备,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请您抵XX后,配合属地防疫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任何情况下,都希望您能够在来(返)XX之前,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进行报备,并在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4.近14天以来,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的来(返)XX人员,以及与各地公布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XX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进行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防控措施。
5.请广大居民持续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时刻保持警惕,提倡非必要不出省,近期如无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要跨境出行;倡导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带头在XX过年,尽量不出县。
6.各乡镇要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将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澄清辖区人员底数。掌握在外务工人员、求学学生等行程动态,提前告知管控措施;主动排查外来人员,加强对省、州、县推送的重点人员管理,确保排查到位,精准管理到每人,筑牢外防输入的防线。要将辖区内各社区(村)疫情防控报备电话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安排熟悉防控政策人员24小时值守,方便群众与相关村(社区)取得联系,咨询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
二、严把交通关口
7.请广大旅客积极配合各客运站、高速路出口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通行等防控措施。
8.各交通运输经营者要加强旅客引导,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扫码、测温、口罩佩戴等个人防护措施,适当控制乘员数量避免人员集聚。
三、减少人员聚集
9.两节期间,请广大居民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流动,倡导居民“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其他宴请一律不办”,倡导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50人以上聚集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并严格执行。
10.非必要不举办各类大型会议和线下培训,提倡各类会议、培训采取线上形式举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大规模人员集聚性会议和活动,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必须举办的,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并严控人数、规模和时间。
四、加强人物同防
11.境外来(返)XX人员在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参加聚餐宴会,不到商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做好个人防护,严防交叉感染。
12.进口冷链食品在首次进入我县的24小时前,需进行网上报备;在市内流通环节,经营主体和监管部门要严格查验“五证”(检验检疫单、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证明、省内出仓证明);在市消费环节,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集中监管仓一线工作人员实行“双绿码、核酸检测”上岗制,作业期间,落实每日体温检测,实行“三集中、一隔离”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进仓和离岗要求。
13.对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要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组织作业、谁消毒”原则,及时进行报备。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对货物、集装箱、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建立货物流转信息登记台帐和消毒台帐;一线工作人员作业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制度。
14.市民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物品。
15.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邮政快递物流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各邮政快递物流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国家邮政局制定的《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六版)》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强化场所防控
16.各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措施,严格控制游客接待上限。
17.各类人员聚集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影院、网吧、游艺厅、酒吧、KTV、游泳馆、健身房、洗浴中心等)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通风、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18.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对人员聚集性公共场所开展专项督查,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暂时关停,经整改验收合格的场所方可对外开放。
六、做好个人防护
19.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减少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20.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到商场、影院等人群聚集场所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与他人交谈;到景区游玩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遵守各公共场所的防疫措施。
21.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要自行购药服用,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诊过程中应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积极接种疫苗
22.希望广大居民在身体适宜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确保应种尽种建立免疫屏障。
23.请全程接种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康希诺疫苗)满6个月的广大居民,及时主动接种加强针。
八、严格落实责任
24.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积极协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故意隐瞒和谎报病情、感染者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者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鼓励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25.县乡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学习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和指南,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防控政策不擅自“层层加码”,带头精文减会减少人员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