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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原理》论述题题库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14-259900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1 00:22:55 来源:网络

《政治学原理》论述题题库

(内部资料、更新至2020年1月试题)

试述我国当代宪政建设的内容。

答:宪政建设是实现当代政治文明的基本路径。宪政的功能在于将政治文明转化成法律价值使之能够得到程序性保障,它是实现政治文明的基本路径。在我国当代,宪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扩大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范围,并且通过立法的完善,形成法制体系化的权利保障网络。

第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之真正体现人民民主的宪政政治理念,成为社会中各种利益集团解决政治纷争的主要渠道和场所。在人大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并使之上升到宪法保障的高度。

第三,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第四,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传统统治模式的基本特征?

答:第一,政治色彩浓厚。

第二,治理权力来源于最高统治者。

第三,政府职能包罗万象。

第四,治理方法单一。

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第一,政治是一种具有公共性的社会关系。

第二,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

第三,政治的根本问题是政治权力,也就是国家政权问题。

第四,政治是有规律的社会现象,是科学,也是艺术。

民主观念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

答:第一,由“人民统治”转化为“精英统治”。

第二,由“有限的”或“自由的”民主取代了“无限的”或“极端的”民主。

第三,由“间接民主”或“代议制民主”取代“直接民主”或“参与制民主”。

第四,由倡导“宽容精神”和“个人独立”。

民主具有什么价值?

答:第一,它是一种有益于多数人而不是少数人的制度,因而,民主政府是“最能使社会繁荣的政府”。

第二,它将政治竞争纳入到既定的程序和规则之中,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的突发性和社会成员在政治上铤而走险的可能性。

第三,它以多数人的意志为其政治合法性的基础,有助于实现政治权力的和平转移,也有助于避免和消除由于政权更迭和政策变动而引起的社会动荡。

善治模式的特征?

答:第一,善治模式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

第二,善治模式强调国家与社会的合作,模糊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明确界限,并且更加强调国家与社会的依赖关系。

第三,善治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强调管理对象的参与。

第四,善治还意味着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多元化。

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

答:第一,应该明确权利与权力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和范畴,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一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消极监督和制约。

第二,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利被认为是权力的来源,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二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积极监督和制约。

第三,在现代社会,公民还可以依据其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团体、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等方式来监督权力主体,管束其权力的运行。

第四,在作为同体监督的政治监督机制中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其背后仍然是权利在起作用,这使得人们能够进一步深化对社会监督内在机制的本质理解和准确把握。

什么是政治?如何理解政治的含义?

答:政治指的是人们在特定的经济基础上,通过夺取或者运用公共权力而实现和维护特定阶级和社会利益要求,处理和协调各种社会利益要求的社会关系。

对于政治的这一定义,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它强调政治是一种社会关系,并且指明这种社会关系在本质上是一定经济基础形成的利益关系;它强调一切借助于社会公共权力来维护、实现和协调的社会利益要求和社会关系,才具有政治性,这就区分了政治现象与非政治现象;它从经济关系基础上形成的利益关系这一社会联系的本质出发,揭示政治的含义,这就在人们的基本需求的意义上保证了政治定义的深刻性。

市民社会的发展对于国家权力体系的民主化有何意义?

答:第一,多元的市民社会是“多元民主”的社会载体。

第二,健康的市民社会是国家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缓冲地带。

第三,自治社会是民主力量生成发展的良好基地。

第四,多重组织的社会是民主发展的平衡砝码。

试评述历史上的非马克思主义政治观。

试评述历史上有代表性的非马克思主义政治观。

答:第一,价值论的解释:认为政治是一种社会价值追求,是一种规范性的道德。这种政治观被称为道德政治观或伦理政治观。这种政治观体现了人们对于政治的期望和价值要求,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社会成员对于政治生活和活动的衡量标准,体现了人们对“政治”应然状态的追求。

第二,神学论的解释:政治是一种超自然、超社会力量的体现和外化。这样的政治观往往与宗教崇拜紧密结合在一起,人们凭借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来赋予“政治,以合法性,从而定义政治。

第三,权力论解释:认为政治是围绕着权力展开的活动,包括对于权力的追求、运用和维护,对于政治含义的这种理解被称之为权力政治观。这种政治观主张从政治的现实状况出发把握政治,触及了政治的现实内容。

第四,管理论解释:认为政治是公共管理活动。这是现代的政治观念。这一政治观把握了政治公共性和管理性特点,具有容易同政治实践相吻合的特点,容易从社会实践中得到验证,但是,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角度看,它忽视了政治还有统治性的一面。

第五,决策论的解释:认为政治是对于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的决策活动。对于政治含义的这一确定,指出了政治活动的基本对象是社会价值物,包括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政治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是分配社会价值物的决策活动;这种分配是权威性即合法强制性的分配。

试述“善治”模式的特征。

答:(1)善治模式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

(2)善治模式强调国家与社会的合作,模糊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明确界限,并且更加强调国家与社会的依赖关系;

(3)善治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强调管理对象的参与;

(4)善治还意味着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多元化。

善治模式的特征:

第一,善治模式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一直以来,公共权力中心的唯一性被默认为是一个不可更迭的原则,但是善治理论却使公共权力中心多元化。除了政府之外,各种机构(包括社会的、私人的)只有得到公众的认可,才可以成为公共权力的中心。公共权力不再被政府所垄断,使得政府与其他公共权力中心之间不再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而是平等合作,依赖互动的新型关系。

第二,善治模式强调国家与社会的合作,模糊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明确界限,并且更加强调国家与社会的依赖关系。统治基本上局限在社会公共领域,所关联的对象是一种二元对立式的国家与民众。作为政府管理模式的善治与市场、社会自治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社会独立组织等具有许多联系。存在于私人领域和第三领域的治理(如公司治理、社区治理)并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它们与政府的治理有着密切的联系。现代社会国家正在把原先由它独自承担的责任转移给公民社会,后者包括各种私人部门和公民自愿性团体,它们正在承担越来越多的原先由国家承担的责任。国家与社会之间、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界限便日益变得模糊不清。但这种模糊与古代社会中国家与社会的未分化有着本质的区别,当代社会的模糊说明利益整合和聚合的程度,其前提是在社会利益的分化程度非常发达,而古代社会中国家与社会的模糊却是在社会利益的分化程度非常低的情况下发生的。

第三,善治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强调管理对象的参与。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发号施令、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与此不同,善治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善治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它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依靠政府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善治组织的产生不是来自于授权,而是来自于协商,是由成员平等协商产生的。组织内部的议事规则、办事程序又经过成员协商约定。决定事项的过程由于通过了彻底的民主协商,成员的意见能够得到充分的表达,具有非常灵活的利益表达机制,能够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

第四,善治还意味着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多元化。统治的典型模式是运用发号施令来达成目标。而善治模式则认为办好事情的能力并不仅限于政府的权力,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还存在着其他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政府应该运用各种可行的办法来达到公共事务的良好管理。

试述法治原则的内容。试述国家构建的法治原则。

试述国家构建的法治原则的内容。

答: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按照民主要求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国家组织原则。其核心内容是:依法组织和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纵观各国的宪法,在体现法治原则时一般都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任何法律、法令不得与之相抵触,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之为根本的活动原则。

第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要求国家平等对待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同时任何政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自己,一旦违反法律,必将受到法律规定的惩罚。

第三,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是良法,也即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和自由。

第四,各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由宪法和法律授予,国家机关的构建、改组和解散,都必须依照有关法律的规范和程序,否则,不具有合法性。

第五,司法独立,要求国家司法机关在整个国家政权体系中保持相对独立和超然的地位,以作为对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的基本保障。

试述国家构建的人民主权原则。

试述国家构建的人民主权原则的内容。

答:人民主权原则是现代宪法为国家组织规定的第一个基本原则,它主要阐明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和归属的问题。

第一,人民主权原则明确指出主权属于人民,国家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因此国家机关的建立应该经人民的同意,国家机关的权力应该受人民的监督,一切政治权力应该属于人民。

第二,既然国家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就有权要求国家机关为人民服务。只有通过人民全体的默契或表示,国家才能获得权力,也只有在为了全体人民的利益时,权力才能给予国家。

第三,人民通过选举等方式将主权委托给国家机关,从而使国家机关拥有了治权,但人民始终掌握着“最后权力”,当国家机关违背人民的整体利益和意志时,人民可以起来更换它。

第四,宪法还通过规定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来体现人民主权,一方面通过规定人民的委托表现为国家机关的权力,有关国家机关因此取得了派生的权力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则规定公民享有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这是宪法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重要途径。

试述国家与政府的区别与联系。

答:在政治生活中,国家与政府的联系十分密切,两者的关系体现在:

第一,政府是国家最为重要的构成要素。没有政府,国家也就不复存在。国家主权的行使、国家领土完整和安全秩序的维护、人民生活的维持和生活水平的增长,都与政府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第二,国家的产生以政府的形成为组织标志,政府是实现国家目标最为基本的手段。国家与氏族、部落、村坊等组织的重要区别之一在于具有完整的系统的政府存在。国家意志的形成和执行,都通过政府来加以实现,政府的目的就是国家的目的。

第三,政府是国家的主权代表和具体形态。在日常性的功能运作中,政府往往作为国家的具体组织和机构化身而存在,代表国家运用和行使公共权力。正因为国家与政府存在如此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在对政治现象的理解中,往往会把国家与政府混为一谈。而从政治学的角度,区分国家与政府,具有特定的意义和必要性。

从历史和现实状况来看,国家与政府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政府是国家构成要素之一,而非国家的全部。国家本质上是统治阶第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而要进行这种统治,必须具有基本的国家构成要素,或者说,必须在构成要素基本具备的条件下进行阶级的统治。从国家构成要素来看,它是由土地、人口、政府和主权所构成的统一体。从这些要素来看,个国家的存在,不能没有政府,但是,政府本身的更迭并不导致国家的灭亡。

第二,政府权力受之于国家主权,但是,并不等于国家主权。国家主权是普遍、广泛、无限和统一而不可分的,而政府公共权力是有限的,并且通常要在权限或职能上进行具体限度和界定。在现代社会,国家主权一般为人民所拥有,而政府权力则是人民通过法定的方式授予政府组织和官员的。因此,政府权力以人民或者人民代表是否授权为转移,而国家权力则以国家是否完整存在为转移。

第三,政府的功能是国家功能的体现,但是,政府的功能并不同于国家功能。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政府是国家重要功能的执行和实现的组织和工具,但是,政府的功能并不等于国家功能的全部,在国家的功能中,有些功能是政府没有或者无法履行的,比如,国家文化传统的形成和传承等。因此,在政治生活中,一国的公民可以不认同特定政府及其政策,但不能反对和脱离自己的国家,否则就会丧失公民资格。国家是其成员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前提,公民如果丧失对于国家的认同,就会丧失基本的生存和发展条件。

第四,国家在特定社会中代表和实现着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要求,但是,就其组织构成来看,国家却是由统治阶级成员和非统治阶级成员共同构成的。而政府作为统治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组织和工具,则是由特定社会中具有专业化训练和管理能力和水平的一部分人组成的,因此,政府的组织构成并不包含非政府的其他社会成员。

试述划分“公权”与“私权”的意义。

答:“公权”与“私权”的划分是对“权威”与“自由”关系的界定和确认,其理论和现实意义如下:

第一,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是公共权力有效行使的保证。如果公共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存在矛盾或不一致的时候,就需要对“公权”和“私权”做一个划分,从理论上提供理论依据,从法律上提供法律保障,这就为公共权力机构有效行使权力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法律准绳。使权力得到有效行使和利用。

第二,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是公民权利充分实现的保障。在公用利益和个人利益不一致的时候,常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公共权力机构或者于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或者出于机构工作人员的私利目的却往往打着保护共利益的旗号,对公民个人权利进行侵害。如果对“公权”和“私权”进行确划分,就能从法律上对公民权利实行有效保护,防止公共权力机构对公民利的损害。

第三,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能防止“公权”对“私权”的侵犯。从理论上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限制公共权力,保护公民权利,并从法律上赋予公共权力效力范围,规定公民权利保护范围,为二者各自的活动界定范围,能够有效防止“公权”超越其界限而产生的对“私权”的侵害。

第四,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是公民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能够对公共权力有效行使提供保障,对公民权利实行有效保护。权力的范围有所限制,权力的行使有法可依,并受到约束和监督,权利得到合法保护,这是对社会秩序的基本确认。经验事实表明,权力的滥用是社会动荡的根源。划分“公权”与“私权”的界限,使权力得到有效限制、权利得到有效保护,这是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

试述民主的和平转变的基本条件。

答:第一,经济市场化。在一个温饱不能保障的国家,在一个政府对社会主要资源即经济资源实行高度控制的国家,在一个连经济自由都无从谈起的国家,保障政治自由的民主宪政不可能得到成长。

第二,文化世俗化。在一个宗教观念主导人们思想,人们总在非理性地寻求和证明自己的“正统”,而把其他持有不同信念的人视为“异教狂徒”的地方,民主不能得到成长。

第三,政治文明化。在一个政治没有得到“驯服”的“自然状态”下,在一个动不动拔刀相见、崇尚武力的国度,民主也不能得到成长;在一个没有“给政治家和反对派以出路”的地方,民主转变也不会通过采用和平手段得到实现。

第四,政治领导人和执政党开明化。精英在政治转变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现代化和民主意识的政治领导人及执政党的存在,对于民主的和平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试述民主观念的现代性转变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在民主观念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过程中,近代启蒙思想家所阐述的人权和个人自由权利思想、社会契约和人民主权学说、权力制衡和“有限的”代议制政府理论、个人独立和宽容精神为传统的民主思想注入了新的成分,从而使民主观念发生了现代性变革。这种变革主要表现如下:

(一)民主的意义和“人民”的地位和作用:“人民统治”转化为“精英统治”

在古代希腊,民主无论在观念上,还是在事实上,都体现为“全体人民的统治”,即“自治”。在雅典的民主政治中,所有城邦事务都由公民大会来决定,政府不过是一种由非职业官员所组成的“业余政府”。社会结构的分化和政治事务的日益复杂,使现代人不得不修改这种传统的民主观念。熊彼特的“精英民主”理论和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可以被看成是现代民主观念谋求变革的一种体现。在由他们所阐发的现代民主观念中,“民主方法是为了达到政治决定的一种制度上的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竞取人民的选票而得到做出决定的权力”。换言之,现代民主并非人民的“管理”和“统治”,而是一种保证由比较符合社会大多数成员意愿的“精英”人物(政治领袖)来有效地管理社会事务的方式。根据这种观念,民主与专制的区别并不在于“多数统治”还是“少数统治”,而在于“少数”是否通过选举竞争而产生并受到多数的制约;人民的作用也并不在于亲自去管理社会事务、做出政治决定,而在于通过投票等多种政治参与的方式来影响政策制定者或政治统治者。所以,民主的标志就是公民可以和平地任民主取代了“无限的”或“极用和解雇他们的“老板”。

(二)民主的范围:“有限的”或“自由的”民主取代了“无限的”或“极端的”民主古典民主是一种“极端的民主”。

雅典人不仅用投票和抽签的方法来决定军队的首领和法官的人选;甚至用同样的方法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雅典民主的极端化使民主在此后的两千多年中一直被视为“暴民政治”或“愚民政治”而大受贬斥。古希腊民主实践以及后来的某些极权政治为现代人提供的深刻教训在于:要防止民主异化为暴政,仅靠公民在广泛的范围内享有参与集体活动的自由即“政治自由”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使其享有充分的、不可干涉的个人生活的自由,即“个人自由”或“消极自由”。基于上述认识,自由主义理论家们,如洛克、密尔、托克维尔、波普等人,将“公民自由”的概念引入民主政治的范畴之中,阐明了一种有限的或自由的民主理论,使民主的观念得到了根本的改造。依据自由的民主观念,民主制度是迄今为止可供选择的最为优良的、但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制度;在实行民主制度的同时,还必须为它设置必要的防范措施;民主的最大危险来自于公共权力的无限性,为了削弱这种无限权威,就必须给公共权力规定一个明确和固定的界限,并为私人生活提供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此,民主必须被限定在“公共领域”,以不侵犯私人生活自由为限度;民主必须被限定在作为公共准则的法律的范围之内,以不产生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为限度。

(三)民主的运作方式:“间接民主”或“代议制民主”取代“直接民主或“参与制民主”古典民主是一种“直接民主”,即“人民”通过亲自参加“人民大会”,直接参加国家事务的决策或管理活动,它的实现需要具备两个最基本的条件是共同体的成员必须很少;

二是政府的职能必须十分简单,而且政治程序操作起来无须专门的知识和训练。显然,对于无论在地域,还是在人口,抑或在社会事务的复杂程度上都远非古希腊城邦所能相比的任何一个现代国家来说,都已不再具备这样的条件。那么,可以为人们所能接受的修正办法就只能是实行间接民主”或“代议制民主”了。所谓“间接民主”或“代议制民主”,就是人民通过选举,选择代表行使国家统治权力。今天,在政治制度设计中,国家统治权力被分解为立法权力、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三个主要部分,人民权力主要体现为选择专业化的代表和官员,进入国家权力机关,实施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

(四)民主的基础与前提:倡导“宽容精神”和“个人独立”古希腊人没有“个人权利”观念,也不具备宽容精神,其民主趋向于形成种“整体化的社会”,这种社会一旦对某一个体的反对意见或某种“不和谐音”失去兴趣和耐心,就可能通过社会强制的方式施加惩罚。

一些引起人们嫉羡的人物往往会由于其思想和行为的与众不同而被公民投票处以放逐,乃至极刑,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之死即是典型的例子。有鉴于此,近代启蒙思想家在大力倡导个人主义的同时,将传统的平等思想和基督教文化中的宽容精神输入到民主观念中,并使其在制度上得以体现。根据这种观念,社会生活没有终极答案;每个人都有权就公共事务发表并坚持自己独立的见解,但又不具备强迫他人服从己见的权利;在彼此独立的见解中,尽可能地寻求一致,保持最大限度的宽容;在事务的同时,给少数人提供一个变成多数的机会。这种观念在政治实践中的体现就是由执政党与在野党构成的现代政党制度。

试述民主和平转变的基本条件。

答:民主的和平转变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是经济市场化。

在一个温饱不能保障的国家,在一个政府对社会主要资源即经济资源实行高度控制的国家,在一个连经济自由都无从谈起的国家,保障政治自由的民主宪政不可能得到成长。

二是文化世俗化。

在一个宗教观念主导人们思想,人们总在非理性地寻求和证明自己的“正统”,而把其他持有不同信念的人视为“异教狂徒”的地方,民主不能得到成长。

三是政治文明化。

在一个政治没有得到“驯服”的“自然状态”下,在一个动不动拔刀相见、崇尚武力的国度,民主也不能得到成长。

四是政治领导人和执政党开明化。

精英在政治转变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现代化和民主意识的政治领导人及执政党的存在,对于民主的和平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试述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

答:第一,应该明确权利与权力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和范畴,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一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消极监督和制约。公民权利属于社会领域,政治权力则属于国家领域,这就在消极的意义上构成了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它使得国家权力不可能是全能的、为所欲为的,它在行使中必须尊重公民权利的完整与独立存在。

第二,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利被认为是权力的来源,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二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积极监督和制约。根据人民主权原则,国家和政府的产生必须经过社会成员的授权,是公民为了更好实现自己的整体利益才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组成政府,以便让政府执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来为自己利益服务。政府权力本身并无独立意义和终极价值,它既然产生于社会权利,也就必须以社会权利为其终极目的和归宿。这就从根本上构成了社会权利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具体来说,一是政府是由公民运用自己的选举权利定期选举出来的,政府的公共权力也是由公民在这种选举过程中通过授权的方式而获得的,而如果这个政府不能很好地实现其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使命,公民又可以运用自己的罢免权利剥夺其公共权力,这就从权力的来源上对权力做了强有力的约束。二是公民在授权和组织政府之后也不会放弃对政府的监督和控制,他们还可以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中保留给社会的诸种权利,比如游行示威、批评建议乃至复决创制等权利来继续对政府权力的运行施加影响。有必要指出的是,公民对权力的委托,并不等于公民对权力的丧失。公民委托出去的只是国家的治权,而始终掌握着国家的主权。正因为如此,公民可以而且应当时刻以主权者的身份,关注政府对治权的行使情况,并利用撤销决定、制止行为、否决议案等制约手段监督和影响政府的行为。再加上前面所讲的选举权利和罢免权利这两个杀手锏,使得政府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必须小心谨慎、恪尽职守而不能越雷池一步。

第三,考虑到权力具有制约性和强制性,当面对强大的国家权力,作为原子化个体的公民往往显得十分弱小,很难与之相抗衡,公民权利常常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实现,就象卢梭指出的那样,“人民的力量只有集中起来才能行动,如果分散开来,它就会消灭,正如洒在地面上的火药的作用,只能是星星点点地燃烧罢了。”因此在现代社会,公民还可以依据其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团体(一般来讲是各种政治社团)、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等方式来监督权力主体,管束其权力的运行。在这里特别是新闻舆论被公认为是一种能够有效地监督和防止权力腐化的“第四种权力”,新闻媒体一手握威力无边的传播利器,一手执公民言论自由的坚厚盾牌,对权力主体采取紧迫盯人式的监督,虽然它本身不具有法定制裁力,但却具有进行社会动员和号召的实际能力,因此舆论监督对权力主体是一种无形然而有效的约束。通过组织的建立和新闻媒介的作用,公民权利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作用获得了强有力的物质载体支持,进一步形成了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张力。

第四,在作为同体监督的政治监督机制中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其背后仍然是权利在起作用,这使得人们能够进一步深化对社会监督内在机制的本质理解和准确把握。具体来讲,首先,在权力的来源上,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权力以及中央与地方两个层次的权力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于公民的授权,这无疑能增强其在各自权力地位上的平等性与监督过程中的独立性,因为既然都来自于公民的授权,自然就不存在应该向对方意志屈服的问题,因此在进行权力牵制、相互监督时享有充分的政治合法性支持。其次,在权力的利益立场上,也使得权力主体之间有着监督制约对方的内在驱动力,各个权力主体会考虑到自己的权力若要继续存在就必须继续服从公民的要求、满足公民的利益需要从而得到公民的继续信任和授权,这对于横向分权的三权机关是如此,对于纵向分权的中央与地方机关也是同样如此。因此,各个权力机关之间的彼此警惕、相互牵制并不是出自道德上的良知,而是出自主动履行监督职责、竞相满足公民期望从而存续自我权力的动机,恰恰是这一点给各个权力主体之间的权力监督制约注入了永续不绝的动力源泉。

试述现代化过程中产生不稳定的原因。

答:第一,现代化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加剧,导致政治不稳定。发展中国家在社第会转型和现代化过程中,通过两种途径产生经济上的分配不公,进而引引起政治不稳定。其一,从长远观点看,经济发展固然能创造出比传统社会更为平等的分配方式,但在短时期内,经济发展和增长很容易扩大贫富之间的差距。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巨大财富往往迅速地落到受惠于国家现行经济政策的人或集团之手,同时社会上一些占有优势地位的人往往利用新旧体制转轨之际,大发横财,而广大民众的财富即使有增长也是缓慢的。其二,现代化改变了人们的分配观念。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怀疑一些在传统社会中看来是顺乎自然的分配方式的公正性,并且期望能有一种新的公正合理的分配方式出现。在发展中国家,实行分配制度变革只能通过政府的经济政策来实现,但由于旧经济体制的惯性和各阶层利益的错综复杂,政府纵然有改变分配政策的决心,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往往感到力不从结果经常导致人们的不满,从而产生不稳定因素。

第二,新旧价值观念的冲突。当现代化加速体制转轨、社会关系调整和生改善的步伐时,处于变革社会中的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在潜移默化中发生转变。以现代文明为背景的现代政治文化观念逐步传播,在同传统的政治文化观念的交汇与抗争中,传统的政治文化渐趋瓦解,取而代之的是现代政治文化体系的萌生和成长。但是,不同政治文化的冲突和替代绝不可能一朝一夕完成和实现,传统文化的解体并不意味着现代政治文化体系的成型,其间必然要经历个漫长、复杂的转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同步变化,一些人可能很快接受了新的价值观念,另一些则需要经过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还有一些人甚至固守其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念。在这种情况下,新旧价值观念发生激烈的冲突,并往往引发现实的政治冲突。而政府权威的合法性由于很难将这种对立的观念统一起来,因此其合法性往往遭到质疑。思想激进的人们并不认可政府在现实的政治运作过程中的利益妥协,主张实施彻底的变革。而思想保守的人们对传统的政治文化还保留着强烈的怀念,无法形成对新的政治体系的认同感。在这种情况下,政治冲突难以避免。

第三,人们的社会期望以及参与意识的提高而导致政治不稳定。发展中国家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人们对社会的期望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推动,会急剧膨胀,甚至可能带来一场“期望革命”。期望增长只有同经济增长同步趋进,才能实现社会满足。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现代化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以及在经济决策上的主观影响,使经济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时快时慢、时进时退的经济形势较难避免。于是,当出现如亨廷顿所预料的“期望与满足俱增,但满足的增速低于期望”,或“期望增大,但满足先增后减”的情形时,公众期望的普遍挫折感将可能爆发一场整个社会范围内的“不满的革命”,形成政治不稳定的社会氛围。与此同时,文化变迁使得人们的政治参与意识增强。众多新兴的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都试图通过政治来实现其利益目标,而原有的政治体制无法容纳新的利益集团的参与。新兴的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在无法通过制度化途径参与政治的情况下,往往采取暴力的方式来进入政治领域,这对政治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第四,政府的执行危机。在后期现代化国家中,由于政府发展的过程往往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政府面对急剧变化的经济社会形势,往往无力进行整合和管理,形成一个“弱政府”。政府的官员也在原有价值观受到冲击的情况下,往往落入腐败的陷阱,这使得政府不稳定的情形更加严峻。

第五,此外,对于那些后期现代化国家来说,由于国际势力的影响也往往造成了很大的不稳定因素。国际体系中的霸权国家或者试图把自己的模式强加于人,或者试图谋求势力范围,从而干预后期现代化国家的内政,这使得政治不稳定的局势更加复杂。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相当多的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过程都被谋求全球霸权或地区霸权的外部势力所打断。

试述政党在现代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试述政党在现代政治中的功能与作用。

试述政党在现代政治中的作用。

政党的基本功能。

答:政党在现代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广泛的作用。总的来说,政党是现代社会变迁的推动力。概括而言,政党的功能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实现利益聚集和表达的途径。政党是其成员和选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表者。在整个政治体系结构中,政党是一种利益聚集的机构,也是联系统治者(政府)和被统治者(民众)的桥梁。政党是一个双向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表达渠道。它通过综合、选择和简化等方式,把社会成员的个别需求转化为易于操控的集体性建议和方案。另一方面,它通过自己的组织渠道和对大众的影响力,将自己作为政府执政党的政策和方针传导给社会。

第二,形成和培养政治精英的渠道。政党是招募精英和培养政治骨干的重要途径。它提供了准备、选择和培养国家各级领导人的重要机制。它像是政府的门卫,控制着个人进入政府的程序。它选拔政治精英,通过多种方式培养组织精英的实际政治能力。在许多情况下,政党为政治家提供了培训的场所,为他们提供从事政治活动所必需的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职业结构。

第三,实现社会化和政治动员的途径。政党是形成、教育和影响民意的媒介,是政治教育和实现社会化的机构。政党以其意识形态、理论纲领和方针政策影响成员和选民,从而实现成员广泛的社会化。此外,政党通过自己的政策主张和竞选纲领,动员民众。在当代社会,它更是成员或选民的情感依托物。由于政党一贯致力于影响其支持者的思想和行为,因而支持者支持其政党而甚至不关心某个具体政策和候选人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政党变成了人们记忆和情感寄托的实体。

第四,组织政府的手段。政党协助形成政府,并为政府提供稳定基础。它为政府的两大重要机关(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创造了合作的基础和机制。在没有赢得政权的时候,政党通过制定自己的政纲、方针、政策和策略,动员党员和群众影响政府政策,监督政府行使权力。在获得政权以后,政党以执政党的身份,组织政府,直接参与国家政策执行过程,支配和影响国家政治生活的发展方向和实际过程。

试述政府的特性。

试述政府具有哪些特性?

答:政府是立法、行政和司法等国家机关的总称。作为履行国家权力的组织和机关,一般具有以下基本特性:

第一,阶级性。政府的阶级性是其赖以建立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所规定的,是国家的阶级性在政府基本特性方面的体现。政府的阶级性决定了它本质上是统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政府活动是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对于社会进行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作为政府的本质特征,政府的阶级性对于政府及其活动具有主导性的作用,并且贯穿在政府的机构构成、制度设置、政策制定、价值倡导和各种实际活动中。就此而言,阶级性是政府的灵魂,统治阶级的性格构成了政府的基本性格。

第二,公共性。国家本质上是一种阶级的统治,但是,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其统治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往往不得不以形式上的中立者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的面貌出现,而政府就是实现这种表面上公共性的基本形式。

第三,权威性。政府的权威性是国家的强制性和合法性的有机结合和集中体现。一方面,政府以法律制度为基础,以暴力手段为后盾,具有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普遍强制力,这是国家权力强制性在政府机构方面的具体要求和合法赋予。另一方面,政府又必须得到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同,只有这样,政府才能有序、有效地进行社会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这是国家权力的政治合法性在政府特性方面的延伸。国家权力特性在政府构成和运行中的这种体现,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形成了政府的特有的权威性,即政府权力与其所统治和管理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命令——服从关系,只有在这种关系中,政府的职能才能得到实现。

第四,有机组织性。尽管现代政府都形成了严格的职能分工和权力划分,但是就政府机关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而言,则构成了严密的有机整体。各政府机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结成有机联系的整体系统,共同运行和协调发生作用,以保证统治阶级意志的完整统一的贯彻实行。同时,政府都是以组织的形式而存在和运行的,这些组织由特定的人员、物质和财力等要素按照特定的原则和规则构成,政府的权力依托这些组织机构而得以行使,按照这些组织的原则、规则和程序得以实施。

第五,特定的职能规定性。从总体上来看,政府执行着国家的对内和对外的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的基本职能,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各个不同的国家的政府的职能在其范围、内容和行使方式等方面,都有其特定的内容。另一方面,就政府内部的不同机构和部门来看,其职能分工又有其特定的规定性,这些机构和部门按照政府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职能分工、相互协调和有机统一,构成了政府的总的职能。

试述政治权力的特性。

答:政治权力是一种政治能力,也是一种政治工具,它反映的是一种政治关系,即支配与服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政治权力表现为政治主体对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政治权力具有如下特性:

第一,权威性。政治权力的行使要得到全体公民的认可,得到法律的授权,因此,政治权力带有一定的权威性。政治权力的权威性表现在政治权力主体的权威性上。政治权力的权威性还表现在行使政治权力的行为的权威性上。由于政治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反映的是公共意志,受到民意、法律、组织、暴力等支持,所以,其权力行为具有权威性;

第二,支配性。政治权力是一种支配力量,掌握了政治权力,也就掌握了社会的支配力量。掌握了社会的支配力量,也就意味着在社会价值和利益分配中处于优势地位。正由于此,政治权力才成为社会势力展开角逐和斗争的焦点;

第三,强制性。政治权力也是一种要求政治服从的强制力量。它一般通过严密的组织,以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军事的等多种手段作为备用,奖励和惩罚是它的基本原则。为了实现政治服从,暴力往往是后盾。

第四,扩张性。政治权力具有自我扩张和膨胀的能力,它的应用边际直到遇到阻力和反弹而不能前进为止。而且,有权力的人总是倾向于滥用权力,所以,“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化”;

第五,排他性。政治权力作为一种支配力量,倾向于排除其他权力的介入。政治合作和妥协往往是在权力资源和能力不足的时候才有必要和可能。掌握权力的人,一般也不希望其他权力介入而发生影响;所以,专权既是某些政治领袖个性的结果,也是权力的特性使然。

试述自由主义理论遵循的原则。

答:第一,个人主义原则。个人主义是自由主义的核心原则。它坚信社会生活中最具重要意义的是人类个体,而不是社会群体或集体组织。每个个体不仅具有同等的道德意义,而且具有独特的特性。自由的目标就是建立一种社会,使每个个人根据自己的判断尽其所能地去发展自己,追求自己的利益和幸福。基于上述观点,自由主义确立了一种中立的原则,给每个人以同样的机会做出他们自己的道德决定;它认为,人要得到自由的发展,不仅要排除人类活动的一切自然障碍,而且还要尽可能地排斥人为的干涉,而任其个人的本能自由发展和自我实现;

第二,自由原则。个人自由是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它在正义、平等、权威等价值选项中具有优越性。自由优先原则建立在这样的信念之上:相信每个人都能够按其所愿做出自己的行动选择。自由主义认识到一个人的自由可能会威胁他人的自由,所以,它倡导“法律下的自由”;

第三,理性原则。自由主义坚信,世界具有其理性的结构,凭借人的理性能力和严格审慎的研究,可以揭示这种理性结构。它相信在大多数情况下,个人能够做出明智的判断,即对个人最为有利的判断。同时,它也鼓励每个独立自由的个体相信进步,相信人类有能力通过争论和交换意见来解决分歧而无需流血和战争;

第四,平等原则。自由主义相信平等,认为人生而平等,至少具有同等的道德价值性。这使它对平等权利采取认同态度,特别是对于“法律的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政治平等(一人一票,每票等值)给以大力支持。然而,基于个人才能和工作愿望各不相同这样的事实,自由主义并不同意社会平等或收入平等这样的观念。它更倾向于认可机会平等(给每个人以同样的比赛场地),认为那会给每个个人以同样平等的机会去实现他们不平等的潜能;

第五,宽容原则。自由主义还认为,宽容(容忍或允许持不同意见的人说话或行动)不仅是个人自由的保障,也是社会强大的手段。它相信,多元主义作为道德、文化和政治多样化的体现,是社会积极健康发展的条件和标志。它确保所有的观点都能够在自由思想的市场上得到检验,从而促进争论和智力的发展。此外,自由主义还倾向于认为,竞争观点和利益之间存在着一种平衡和自然和谐的关系,它往往使各种相互矛盾冲突的观念大打折扣;

第六,同意原则。根据自由主义观点,权威和社会关系应该以同意或意愿为基础。政府必须建立在“被统治者”同意的基础上。这种观念使自由主义者更加支持代议制和民主制。同样,社会组织和机构也是通过追求自我利益的个人自愿协议而形成的。所以,权威,无论是政府的权威,还是社会组织的权威,都来自下面,在任何时候都需要获得合法性基础;

第七,宪政主义原则。尽管自由主义认为政府是社会秩序和稳定的保护者,但是,它始终清醒地认识到,政府具有反对个人自由、实施专制统治的危险。因此,自由主义倡导有限政府。同时认为,实行政府分权,在政府各制度之间实施制衡原则,确立保障个人权利的成文宪法来界定国家和个人的关系等等,是实现有限政府目标的基本途径。

我国当代宪政建设包括哪些内容?

答:宪政建设是实现当代政治文明的基本路径。宪政的功能在于将政治文明转化成法律价值使之能够得到程序性保障,它是实现政治文明的基本路径。在我国当代,宪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扩大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范围,并且通过立法的完善,形成法制体系化的权利保障网络。

第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之真正体现人民民主的宪政政治理念,成为社会中各种利益集团解决政治纷争的主要渠道和场所。

第三,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第四,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西方国家政治社团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答:第一,游说。由政治社团代表或专职院外说客直接对参与决策的议员和行政官员进行说服工作。

第二,决策咨询。政治社团针对政府官员和议员的不同决策提供专门的信息咨询和顾问,从而影响政府公共政策。

第三,社交活动。政治社团针对政府官员和议员展开公关活动的重要方式就是定期不定期地举行社交活动。

第四,支持竞选。在竞选过程中政治社团通过支持候选人的提名、提供政治捐款、协助选民登记、动员选民参加投票等活动,支持对其表示友好的候选人当选或连任。

第五,主导舆论。政治社团利用公众舆论和大众传媒影响政府公共决策人员。

第六,非常规方式。政治社团有时候也采用非常规手段或方式实现利益表达,包括合法的方式如司法诉讼、合法示威抗议等,以及非法的方式如政变、恐怖活动以及非法示威抗议等。

现代化过程中产生不稳定的原因?

答:第一,现代化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加剧,导致政治不稳定。

第二,新旧价值观念的冲突,导致政治不稳定。

第三,人们的社会期望以及参与意识的提高而导致政治不稳定。

第四,政府的执行危机,导致政治不稳定。

第五,此外,对于那些后期现代化国家来说,由于国际势力的影响也往往造成了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政治参与的特征是什么?

答:第一,从政治参与的主体来看,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的政治行为。

第二,从政治参与的本质上看,政治参与是公民对于国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

第三,从政治参与的外延来看,政治参与只局限于以合法手段影响政府的活动,而不包括非法的行为。

第四,从政治参与的目标与对象来看,它不只是囿于政府决策,而是包括所有直接或间接同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

政治改革的特征是什么?

答:第一,政治改革以政治领导阶层为变革的主体,通过政治领导层自上而下的发动来实现政治改革进程;

第二,政治改革是有计划、有步骤的渐进过程,整个变革的过程从属于政治领导层的严格控制,通过量变的过程达到质变的实质;

第三,政治改革以和平的方式进行,从根本上排斥了革命和暴力在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地位;

第四,政治改革从维护和巩固现在政治统治为目的,以不破坏既有政治统治的根本基础和原则为限度。

政治权力的实现和作用方式?

答:第一,暴力方式。第二,压力方式。第三,命令方式。第四,规范方式。第五,说服方式。第六,奖酬方式。第七,处罚方式。

政治社会化的途径?

答:第一,家庭。

第二,学校。

第三,大众传播工具。

第四,社会政治组织。

第五,政治符号。

第六,此外,教会、工作场所和娱乐、职业、文化团体、社区等,也都具有政治社会化的功能,承担着传播政治文化的功能。

政治选举的意义和作用?

答:第一,政治选举为公民选择自己信赖的代表组成国家机构,从而为实现国家权力的转移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二,政治选举为公民监督权力行使者,并在一定条件下更换权力行使者提供了重要途径。

第三,政治选举是促进民意的形成、表达,并使公民民主意识得以提高的重要手段。

第四,政治选举还是缓和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诸子百家的政治的研究成果?

儒、法、道、墨政治学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第一,儒家政治学说以“礼治”和“德治”为主要内容,其核心是“仁政”,主张为政以德,修己治人,即,以道德教化、修身养性来实行统治,反对以苛政、刑律治天下。

第二,法家强调“法”、“术”、“势”为核心的政治观,主张以明令显法和统治术来驾驭人民。

第三,道家的政治学说以“法自然”为思想核心,在统治手法上强调“无为而治”。

第四,墨子的政治学说以“兼爱”、“非攻”为中心,主张以缓和社会矛盾来维持统治。

自由主义所遵循的原则?

答:第一,个人主义原则。第二,自由原则。第三,理性原则。第四,平等原则。第五,宽容原则。第六,同意原则。第七,宪政主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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