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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告知书
编辑:流年似水 识别码:14-734620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6 14:04:16 来源:网络

第一篇:17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告知书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告知书

人防工程在投入使用前,在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对人防工程进行自验自评合格的基础上,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向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竣工验收的书面申请,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将对该工程是否达到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审查相应的工程验收文件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通知建设单位是否按期组织验收。

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由各参建单位质量责任人组成验收组。验收组由五人及以上、均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成员组成。

验收由实体验收和观感验收两部分组成。市人防质监站派出两名及以上的监督人员对验收的形式、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行监督,人防办派人参加。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进行了竣前检查,并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四)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及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

(五)按工程等级和口部防护的要求,安装并调试了各类防护门;

(六)各种防护(化)设备安装完成;

(七)工程无漏水;

(八)内部粉刷完成;

(九)人防工程标识牌安装完成;

(十)回填土完成,通道通畅等。

二、竣工验收申报程序

(一)在参建各方自验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人防质监站书面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工程资料;

(二)人防质监站审查提交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并确定验收时间;

(三)赴现场监督实体验收。

三、竣工验收应提交资料:

(一)、建设程序文件

1、立项审批文件

2、可行性研究审批文件

3、计划审批文件

4、规划审批文件

5、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6、施工图设计审批文件

7、其他有关文件

(二)、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1、单位工程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3)工程总结(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6)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7)工程质量保修书

(8)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问题的整改报告(9)竣工图

2、结构分部工程

(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3)工程定位测量、基坑验槽记录

(4)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5)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6)砼强度检测评定报告(7)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10)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3、防水分部工程

(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4)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5)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8)防水效果检查记录(7)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4、孔口防护分部工程(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

(3)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出厂合格证(4)防爆超压排气活门、自动排气活门出厂合格证书(5)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8)观感检查记录

5、建筑装修分部工程(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观感检查记录

6、给水排水分部工程(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观感检查记录

(7)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8)系综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7、采暖、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观感检查记录

(7)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8)通风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8、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观感检查记录(7)设备调试记录

(8)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9、防火设备安装分部工程(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观感检查记录(6)防火灭火系统试验记录(7)设备出厂合格证及开箱记录

四、竣工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收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合格证明书》→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向质量监督机构申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约定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现场举行由各方参加的现场验收会议,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 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情况、自检情况及竣工情况,出示竣工资料; 监理工程师通报监理过程中的主要内容,发表竣工验收意见; 设计单位发表对工程质量评价意见; 勘察单位发现对工程质量评价意见;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情况和工程使用功能试验,并逐一检查工程资料是否整齐完整;

建设单位根据在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对施工单位提出限期整改的处理意见;

质监站会同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讨论工程正式验收是否合格; 监理单位宣布验收情况,质监站宣布质量等级。

第二篇:2015年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发布时间:2015-04-16

人防工程在竣工后投入使用前,应按照《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设置人防工程标识的通知》要求正确张贴人防工程标志牌,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自验自评合格基础上,组织竣工验收,并由人防质监站派员监督验收的形式、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一、竣工验收申报程序和提交资料

1、竣工验收申报程序

1)在参建各方自验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人防质监站书面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工程资料;

2)人防质监站审查提交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并确定验收时间;

3)赴现场监督实体验收。

2、竣工验收提交资料清单

第一册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附件1)

2.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附件2)

4.施工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3)

5.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附件4)

6.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附件5)

7.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行验收结论(附件6)

8.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表

9.人防工程基本概况综合登记表(附件7)

10.人防工程战时平面图(A3白图3张,加盖竣工图章)及人防工程防护单元登记表(附件8);

11.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以及修改联系单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审核意见(复印件)

12.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抽查记录、结构验收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整改回复

13.杭州市人防工程监理检查工作记录表

第二册

1.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表(含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以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的全套表格)

2.人防工程战时、平时竣工平面图(蓝图)

3.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以及修改联系单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审核意见(复印件)

4.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订购合同、订货清单及合格证(原件)

5.工程定位坐标资料(复印件)

6.监理会议纪要(复印件)7.混凝土施工日记(复印件)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复印件)9.实体检测资料(复印件)

10.水泥、钢材、砖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复印件)11.材料构配件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复印件)12.砂浆试块、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复印件)材料说明:以上资料除注明外均一式一份。

二、竣工验收参加人员和现场准备工作

1、参加人员: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2)、设计单位各专业设计人员;

3)、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和人防专业监理工程师; 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人员; 5)、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单位的技术人员;

2、验收准备:

1)、做好现场卫生清理工作;

2)、确保现场供电,各功能房间提前打开;

3)、人防专项图审意见、结构验收记录和回复; 4)、各专业人防图纸理好备查; 5)、手电筒、卷尺等验收工具。

三、竣工验收议程

1、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汇报

3、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汇报

4、参验人员赴现场实地验收

5、各单位进行验收总结

第三篇: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精)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

一、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收到 施工单位的 “人防工程竣工报告” , 勘察、设计单位的 “人防工程质量 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后,对符合竣工验 收条件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 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二 办理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 15个工作 日前,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提 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及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相关资料。(三审查竣工验收条件。人防工程质监站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向建设单位出具人防 工程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建设单位整 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竣工验收。

(四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接到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决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 7日前书面通知当地人民 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按下列要求组织竣工 验收: 1.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 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的情况。

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 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编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对工程勘 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做出全 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编制“人防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 人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 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监督:(一工程竣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验收内 容是否正确。(三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保证资料有无重大缺陷。

(四竣工验收人员签字及验收文件是否齐全,工程参建各方主 要质量负责人签字手续是否齐全,质量终身责任制档案是否建立。(五对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人防工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 主管部门提交该工程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人防工程质量监 督报告”应由项目监督员签字,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 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流程图

第四篇:人防工程各类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隐蔽验收程序

一、底板隐蔽验收

在人防工程底板钢筋绑扎完毕,施工、监理单位自检自验合格后,人防质监站进行现场抽查,监理单位出示《杭州市人防工程监理检查工作记录表》底板隐蔽前监理检查记录,隐蔽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底板荷载主要由下向上承受土中压缩波、地基土反力,是否按反梁要求施工;

2、底板上下层钢筋间距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板厚是否均匀,钢筋排距符合允许偏差范围,拉结筋是否按规范设置;

3、钢筋迎水面保护层厚度、梁内钢筋间距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是否按规范控制;

4、外墙翻边处止水钢板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5、人防门门框接地装置预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钢筋搭接长度、焊接质量和同截面接头百分率是否符合规范;

7、人防门门槛钢筋有无上翻至设计标高、设置是否符合对应型号的人防门,加强筋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8、临战封堵地梁钢筋有无上翻至设计标高、预埋件设置是否符合对应型号的封堵;

9、集水井、防爆地漏和水管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

10、审查《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和《杭州市人防工程监理检查工作记录表》填写是否与进度同步,且应符合评定标准和其他规范要求的内容。

二、侧墙、顶板隐蔽验收

在人防工程侧墙、顶板钢筋绑扎完毕、施工监理单位自检自验合格后,人防质监站进行现场抽查,监理单位出示《杭州市人防工程监理检查工作记录表》墙板隐蔽前监理检查记录和顶板隐蔽前监理检查记录,隐蔽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监理单位需对进场预埋的人防设备按人防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查验,杜绝不合格产品;

2、钢筋的搭接锚固长度、焊接质量、排距和拉结筋设置等是否符合规范,同截面接头百分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板厚、钢筋保护层厚度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防护墙、密闭墙和一框两门处墙体厚度是否按规范控制,门框墙是否按规范加强;

5、支门框模板校核。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第6.1.9条,门框墙制作允许偏差为2.5‰,即一般2米高门框墙,垂直偏差应控制在5mm以内。人防门厂家一般在安装门框时已将门框垂直、水平调正,支模可能会引起门框偏移,所以门框模板支好后施工单位应作复核,若有偏差则需由施工单位会同防护门安装厂家及时对门框墙垂直、水平作调正,无误后再浇筑砼;

6、人防门预埋门框应固定牢固,临时支护方式是否到位;

7、临战封堵角钢框是否符合规范,是否预埋;

8、人防门及临战封堵处的吊钩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9、临空墙、防护密闭墙、密闭墙和临战封堵上部梁是否使用止水螺杆;

10、暖通、给排水和电气管线的预埋套管制作和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人防墙上的消防、配电箱必须明装,严禁暗装。电线密闭盒必须采用2.5mm以上钢板焊接,不得使用木头或者泡沫盒预埋;

12、防爆呼唤铵钮、测压管等需一次性预埋到位的设备是否预埋;

13、人防顶板的电气穿线管应采用热镀锌钢管或者钢塑复合管,严禁采用PVC管,跨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电气线路应设置防爆过路盒;

14、审查《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和《杭州市人防工程监理检查工作记录表》填写是否与进度同步,且应符合评定标准和其他规范要求的内容。

竣工验收申报程序和提交资料

人防工程在竣工后投入使用前,在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对进行自验自评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竣工验收,并由人防质监站派员监督验收的形式、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竣工验收申报程序

1)在参建各方自验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人防质监站书面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工程资料;

2)人防质监站审查提交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并确定验收时间;

3)赴现场监督实体验收。

2、竣工验收提交资料清单

第一册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附件1)

2.人防工程战时平面图(A3白图3张,加盖竣工图章)

3.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附件2)

5.施工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3)

6.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附件4)

7.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附件5)

8.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行验收结论(附件6)

9.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表

10.人防工程基本概况综合登记表(附件7)

11.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意见以及修改联系单(复印件)

12.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抽查记录、结构验收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整改回复

13.杭州市人防工程监理检查工作记录表

第二册

1.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申报表(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领取)

2.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表(含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以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的全套表格)

3.人防工程战时、平时竣工平面图(蓝图)

4.人防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等)(复印件)

5.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订购合同、订货清单及合格证(原件)

6.工程定位坐标资料(复印件)

7.监理会议纪要(复印件)

8.混凝土施工日记(复印件)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复印件)

10.实体检测资料(复印件)

11.水泥、钢材、砖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复印件)

12.材料构配件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复印件)

13.砂浆试块、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复印件)

材料说明:以上资料除注明外均一式一份。

二、竣工验收参加人员和现场准备工作

1、参加人员: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2)、设计单位各专业设计人员;

3)、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和人防专业监理工程师;

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人员;

5)、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单位的技术人员;

2、验收准备:

1)、做好现场卫生清理工作;

2)、确保现场供电,各功能房间提前打开;

3)、人防专项图审意见、结构验收记录和回复;

4)、各专业人防图纸理好备查;

5)、手电筒、卷尺等验收工具。

三、竣工验收议程

1、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汇报

3、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汇报

4、参验人员赴现场实地验收

5、各单位进行验收总结

结构验收申报程序和提交资料

人防工程在主体土建结构完成后(后浇带封闭为宜),人防区内粉刷之前,在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主体自评自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结构验收,并由人防质监站派员监督结构验收的形式、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一、结构验收申报程序和提交资料

1、结构验收申报程序

1)在参建各方自验自评合格的基础上,提前7天向人防质监站书面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工程资料;

2)人防质监站审查提交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并确定验收时间;

3)赴现场监督实体验收。

2、结构验收提交资料清单

1)由建设单位提交结构验收申请表;

2)由监理单位提交《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监理人员检查记录》;

3)施工单位准备人防工程结构验收汇报材料;

4)监理单位准备人防工程结构验收评估报告;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6)交底记录及监理会议纪要;

7)隐蔽验收记录(复印件)。

二、结构验收参加人员和现场准备工作

1、参加人员: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2)、设计单位结构设计师;

3)、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和人防专业监理工程师;

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人员;

5)、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单位的技术人员。

2、验收准备:

1)、做好现场卫生清理工作(人防口部应无垃圾、积水);

2)、做好现场安全围护工作;

3)、做好现场临时照明;

4)、各专业人防图纸理好备查;

5)、手电筒、安全帽等验收工具。

三、结构验收议程

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验收会议;

2、施工单位进行结构验收汇报;

3、监理单位进行结构验收汇报;

4、参验人员赴现场实地验收;

5、各单位进行验收总结。

质监交底

在人防工程桩基施工完,土方阶段(单建式人防工程应控制在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提前一周联系人防质监组长并组织人防质监交底。

一、参加质监交底的人员

以下单位和人员应参加人防质监交底会议:

1、建设单位工程部管理和技术人员;

2、设计单位建筑、结构等各专业设计人员;

3、监理单位总监、人防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专业监理人员;

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资料员和其他技术人员;

5、人防设备厂技术人员。

二、质监交底的资料准备

在交底会议召开前,应将以下资料准备好备查:

1、各专业人防施工图纸;

2、施工图人防专项审查意见和设计修改联系单;

3、施工许可证;

4、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和人防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

5、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6、监理单位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人防专篇)。

三、质监交底会议议程

1、建设单位主持会议;

2、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项目人防概况和现场施工进行介绍;

3、设计单位对人防施工图纸进行交底;

4、人防设备厂对设备安装问题和施工配合问题进行讲解;

5、人防质监站对各单位资质和交底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6、人防质监站讲解质监程序和验收注意事项;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受理流程

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受理流程

1、建设单位到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领取或在杭州市人防网和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杭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2、建设单位办理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许可”后,办理“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前,提交《杭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和申请表上要求的相关资料到“人防窗口”。“人防窗口”确认资料完整后开具“项目受理单”;

3、杭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和《监督方案》;

4、建设单位在“人防窗口”领取《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和《监督方案》,并在办理“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时,出示该项目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

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全套复印件);

2、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意见以及修改联系单(复印件);

3、地上一层及以下的全套施工图纸(根据人防图审意见修改后的图纸)和地质勘察资料(复印件);

4、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提供监理单位的人防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五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告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为:工程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备案

一、工程质量检查(含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及资料)

1、总包单位提前一周与监督站联系(电话63262630)安排检查(甩项、需有建设单位书面证明)

2、总包单位应将单位工程验收资料送质检站审查。

3、检查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派人员协助,安排专业人员携带工具配合。

4、工程质量检查中所提的问题整改后,向监督站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单位人员住户验收,并按规定填写分户验收表

二: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建设工程抗震审查意见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书,施工、监理合同(以上均为复印件),室内环境监测报告,外窗检测报告,地基、检测报告,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备案表。

(2)五方报告: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设计单位签署的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签署的质量检查报告,竣工验收通知书各一份

2:施工单位工程验收前应完成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综合评价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分户验收表,施工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证书,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移交证书,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2)实体质量及单位工程验收资料整改报告,试块、试件及隐蔽工程验收及记录抽查表,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钢筋保护层检测报告,地基验槽记录,基础、主体结构验收记录一份,并将资料光盘提交质监站办公室。

3、上述资料准备齐全后,按要求将资料提交质监站,建设单位与监督室联系(电话:63262630)确定交工验收时间

4、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加各方相关人员参加,按事先制定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市站安排监督人员对验收人员的组成及竣工验收程序实施监督。

5、参建各方均同意竣工验收后,工程完成交工验收,三:竣工验收备案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尽快完成相关专项验收手续,(如消防,电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建委3号窗口(电话:63917653,联系人:胡焕芝)咨询,办理备案手续。

20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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