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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公寓申办流程和手续
编辑:花开彼岸 识别码:14-944746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12 17:59: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老年公寓申办流程和手续

老年公寓申办流程和手续

随着中国正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随着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的日益显现,近年来,老年公寓的日益增多,尤其是民营老年公寓的出现,也给老年人提供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而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也有志于投身这项事业,但怎样申请?如何才能开办?是否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中国敬老院网把如何办理老年公寓手续和流程整理如下:

一、申报养老机构的主体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二、合法申办人向什么机构提出申办申请?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三、申办养老院,须提交哪些资料?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交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四、开办养老院应具备什么条件?

接到民政部门可以申办的答复,申办人就向该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能领取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五、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民办非企业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篇:申办流程与手续

申办流程与手续

一、旅馆业申办流程:申请人应申领《浙江省特种行业申请表》,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设备,建立相关制度,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开设旅馆业的申请报告;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拟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拟任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及复印件;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5.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文件;6.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7.旅馆客房数量、床位数量,以及楼宇和技防设施分布、安全通道及主要功能区、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8.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应携带上述材料报辖区派出所审核,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将《浙江省特种行业申请表》及上述材料报西湖区行政中心。西湖区行政中心受理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移交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派员实地踏勘,并在20个工作日(以西湖区行政中心受理日期为准)作出决定。符合条件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且能及时整改的,整改后符合条件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整改或无法整改,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并退还相关证明材料。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申办流程: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包括下列内容:1.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2.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3.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4.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5.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6.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7.车辆停放、疏导措施;8.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9.应急救援预案。承办者需准备以下材料: 1.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2.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4.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承办者应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携带上述材料到西湖区行政许可中心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公安机关受理后,从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典当业申办流程: 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并按承诺内容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设备,建立相关制度后,应当持《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典当行消防验收(含装修)合格的意见书,正式向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提出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接到申请材料后的10日内派员对照申请人预先申请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实地审查验收。对没有按照承诺材料落实相关设施和制度的,西湖区公安分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申请人采取措施重新整改后,可以再次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并按规定重新进行检查验收。对安全设施和制度落实到位的,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杭州市公安局核准;杭州市公安局在收到材料后1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经审核批准的,由西湖区公安分局向申请人发放由杭州市公安局签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应当向申请人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杭州市公安局应当在作出决定后5日内将情况通报市级商务部门和省公安厅。

四、公章刻制备案手续:A、公司刻制公章或财务章或合同章须提供以下材料: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带齐后到西湖区行政许可中心办理,由中心开介绍信到刻章店办理。B、若公章或财务章或合同章遗失的,登报申明作废,携所登报刊到西湖区行政许可中心办理。

五、临时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手续:临时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单位应当先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书到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领取),然后到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提出申请。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受理后,由专管民警实地查勘,符合条件的由分管大队领导签署审核意见,报市局审批。

六、营业性射击场所申办流程:申请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1.开办射击场申请报告书。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开办理由、占地面积、区域功能布局、申请配置枪支种类、型号、数量,枪弹库设置情况、射击活动方式等,以及相关证明材料;2.射击场的方位图、平面布局示意图、枪支弹药库平面布局示意图;3.安全保卫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名单及职责,申请单位负责人与所在地公安机关签订治安安全责任书,申请单位负责人与从业人员签订治安安全责任书;4.安全管理制度;5.其他应提供的相关书面资料。然后向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提出申请。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资料,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报请杭州市公安局审核。杭州市公安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县(市、区)上报的申请资料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合格后报请浙江省公安厅审批;浙江省公安厅接到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审查,核实审查资料,论证设计书,认为符合建设要求的,浙江省公安厅对报告的杭州市公安局作出同意建设彩弹射击场的批复(抄送项目申请单位)。

七、娱乐场所备案手续:娱乐场所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备案;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受理备案后,应当在5日内将备案资料通报娱乐场所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包括:

(一)名称;

(二)经营地址、面积、范围;

(三)地理位置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五)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及保安人员配备情况;

(六)核定的消费人数;

(七)娱乐经营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及登记日期;

(八)监控、安检设备安装部位平面图及检测验收报告。设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备案时,除符合前款要求外,还应当提供电子游戏机机型及数量情况。

第三篇:申办养老院的手续和流程

申办养老院的手续和流程

内容摘要:

申办养老院的手续和流程

一、申报养老机构的主体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申办养老院的手续和流程

一、申报养老机构的主体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二、合法申办人向什么机构提出申办申请?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三、申办养老院,须提交哪些资料?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交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四、开办养老院应具备什么条件?

接到民政部门可以申办的答复,申办人就向该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能领取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五、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民办非企业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篇:申办手续

开办spa会所所需要申请办理的手续

1、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由于经营主体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之分,所以登记手续也稍有不同。

个体户开业登记 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首先,申请人持文件、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从事SPA行业的资格证、上岗证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当全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和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三种形式。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是指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

(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

(7)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到银行开户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

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经营者还需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办理《法人代码证书》。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企业须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热照,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办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办证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

市局办证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

(1)组织员工到所在地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身体检查,以办理个人健康合格证。

(2)企业向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6、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7、申请开业登记表

办完以上手续后,标志着一家企业所需的各职能部门的批准已完成,即可到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登记表》,准备择日开业。

第五篇:集资房申办手续及办事流程

集资房申办手续及办事流程

申办手续 : 申请单位将土地使用权证、集资建房申请报告、方案、地形图、具有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职代会对集资建房方案的意见、厂(矿)会意见、主管部门意见、《职工集资建房申请表》和经人事或劳动部门核实的职工名单表。办事流程:

1、申请单位向市政府提交申请报告,市政府指派规划、土管、房产局联合到实地查看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市政府同意后向申请单位下抄告单,并抄送市规划、土管、房产局。

2、申报单位将前述所需提交材料报市房改办审核,并将集资建房方案、集资职工现住房和资历情况以及监督投诉电话号码公示七日。

3、市房改办核实建筑地点,张榜公布情况。

4、市房改办例会审议,对合格项目下收款通知单。

5、银行按收款通知到单位收取各户集资款并出具资金到位证明。

6、市房改办凭例会审核材料和银行资金到位证明、进帐单,下达同意集资建房批文。

7、申报单位凭房改办批文到市发改委、地税、建设、规划局等单位办理手续。

8、申报单位将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用款计划、施工进度,报市房改办。

9、市房改办凭施工合同、用款计划下达启动资金使用通知单。

10、收款银行根据市房改办启动资金使用通知及施工合同、用款计划对集资款使用把关。

11、房屋竣工后,集资建房单位请测绘单位确定每套住房建筑面积,出具《房屋测量面积认定表》。

12、市房改办到现场检查集资建房方案的落实和公款装修情况。

13、申请单位凭《房屋测量面积认定表》、《职工集资建房申请表》、原住房退出或其他处理方式证明,到房改办填报《集资建房验收表》。

14、申请单位持房改办批文、发证通知单、房改资金到位证明、审批表、花名册、价格计算表或《全额集资建房验收表》,身份证明和《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房屋测量面积认定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白蚁防治合同到产权交易处申办产权登记发证手续

办理依据: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2_]77号)及《九江市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九府发(202_)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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