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与传播学院创收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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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与传播学院创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2007年10月18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创收的管理,充分调动各系、室以及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财经制度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学院鼓励各系、室在确保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挖掘潜力、广辟财源、依法组织开展其他各项收入的活动。
第三条
其他各项收入是指利用学校和学院的有形和无形资源取得的各项其他收入:包括教育教学服务收入、各项有偿服务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应纳入学校和学院管理的收入。教育教学服务收入主要是指除举办一年(含一年)以上全日制学生学习之外举办的各种短训班、培训班、辅修、双学位、体育俱乐部、境外办班等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指各系、室开展各项服务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指科技成果转让、咨询、技术服务等收入,以及利用学校和学院场地、--------------------------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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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设备、实验室等资产提供有偿服务的收入;其他服务收入指未列入以上项目而应纳入学校和学院分配的其他各项收入。
第四条 其他各项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成本效益原则: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强化效益意识,力争学院和各系、室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利益兼顾原则:其他各项收入的分配,是在保证集中校级财力的同时,兼顾学院、各系、室收益和教职工个人利益。学校和学院对其他各项收入经费的分配采取适度从宽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系、室增加收入的积极性。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其他各项收入的分配应服从和服务于学校和学院的整体发展大局,具有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四)管理规范原则:其他各项收入分配全部纳入校级和财务管理,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管理。
第二章 其他各项收入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
分校财经委员会负责审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等事项。财务处是学校收费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财经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收费工作的组织,处理收费管理的日常事务和按学校规定对各学院、系、室的收入进行分配。各院、系(部)及管理部门是收费的具体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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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各系、室组织教育教学、提供各种有偿服务收入和对外服务(包括上机、复印等)等获取收入,须填报收费项目申请表,经财经委员会批准后到财务处办理《校内收费许可证》。如需与外系、室签订合同或协议的要经分校合同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签订。
第七条 其他各项收入须向分校和学院交纳资源占用费,包括占用校名和院名这一无形资产、使用学校和学院的报告厅、场馆、教室、办公室、教学设备、办公设备、体育设施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和用水、用电、清洁卫生等的管理费用。
第八条 其他各项收入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合法票据和分校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
第三章 其他各项收入分配规定
第九条
各系、室举办的各种进修班、培训班、课程班以及资格证书班等办班收入,扣除所交税费和按协议、合同规定支付相关部分后,学校、学院和各系、室按如下比例分配:在校内举办的,上缴学校10%,上交学院10%、各系、室自己支配80%(含培训成本及课时酬金),使用分校、学院的教室、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房、报告厅、场馆、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和体育设施等教学条件的,按实加收资源使用费;经批准在校外举办的,上缴学校8%,上缴学院10%,各系、室支配82%;有联合办班合同(或协议)财务条款的,按联--------------------------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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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办班合同(或协议)条款执行。各类办班结余,40%作为各系、室发展基金、60%作为各系、室福利基金。
第十条
辅修(双学位)按“有关辅修教学经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各类学生报名费、复试费等按学校“有关报名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科研服务、科技成果转让、咨询及其他科研收入的管理和分配,按学校另行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服务收入:使用学校配置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获得的收入,30%上交学校,50%作为实验室的运行经费转入教学经费、20%支付劳务酬金;使用学院配置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获得的收入,10%上交分校,70%转入学院教学经费、20%支付劳务酬金。
第十四条
有偿使用学校和学院的场地、会议室、报告厅、各类教室及房屋等,收入的80%上交学校和学院,20%作为系、室的成本费用。
第十五条
赞助及捐赠收入:各系、室接受捐赠、赞助款必须交学校财务处统一核算和管理,任何系、室和个人不得将这部分收入截留、挪用和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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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全部上缴学校。对于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办理报废手续,并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办理,除变卖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外,其余的收入全部上缴学校。
第四章 收入结算分配程序
第十七条
各系、室组织的收入,可以根据需要按学期、学年度或项目结束后进行结算。办理结算的工作程序为:各系、室经办人到财务处会计核算部核对本学期或本学年各项其他收入和支出情况,填制“收入结余分配表”(三联单),经审核无误后办理结转手续。
第十八条
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我校教职工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九条
学院控制使用的发展基金,可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开展科研活动的启动资金;福利基金可用于本系、室教职工的奖励和集体福利支出等。
各系、室创收的收入首先用于成本开支,包括工资、场地费等。其次,除了上缴学校和学院经费之外的节余,20%用于创收项目的发展基金,其它可以作为各系、室的福利经费。
第二十条
各系、室创收经费的使用审批程序为:系主任审批,院主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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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 任
第二十一条
各系、室要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将其收入全额纳入学校统一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对任何违法违纪、擅自在外开设资金账户,公款私存,将按照私设“小金库”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各种办班、培训项目的设置与实施,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机关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禁止超范围办班,违规发放证书,变相出租、出借办班权。
第二十三条
未办理《校内收费许可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购买收据,未使用学校规定收款票据等,均视为违规收费行为。学校将没收其违规收入,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的系、室,学校和学院将通报批评。并对该系、室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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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附件五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
师(珠)校发[2006] 24号
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使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与教师实际付出的劳动相符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限于教师直接进行面对学生的教学活动,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课程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等。理论教学包括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考核等教学环节,实验教学包括实验指导、实验报告批改、实验课总结、答辩考核等教学环节。
第二条 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设定的课程、学分和经教务处核准的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教学工作量作为教师考核与课时酬金发放的依据。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使用标准课时,标准课时由原始课时乘以本文件规定的不同系数计算。
第三条 教学班规模系数:一般课程以教学班标准人数为基准,课程系数为1.0,超过标准人数的,按以下系数计算工作量:
1、文法经管类专业课教学班的标准人数为60人。61-80人,系数为1.1; 81-100人,系数为1.2。
2、理工类、外语类专业课教学班的标准人数为50人。51-65人,系数为1.1; 66人-80人,系数为1.2。
3、通识类课程以100人为教学班标准人数。101-125人,系数为1.1; 126人~150人,系数为1.2。经教务处特别批准开设的、教学班规模超过150人的通识类课程,按每增加25人增加系数0.1的办法计算,但最大系数不超过1.5。
4、政治理论课以120人为教学班标准人数,121-150人,系数为1.1;151人以上为1.2。经教务处特别批准开设的超过150人的班级,按每增加30人增加系数0.1的办法计算,但最大系数不超过1.5。
第四条 课程形式系数:理论课1.0,实验、上机、艺术类小班0.6,双语课(英文教材、板书)1.2,全外语授课1.5(不含外语学院开设的课程)。
第五条平行班课程系数(同一学期同一门课):课程形式系数大于或等于1的课程,设定第一个教学班为1.0,从第二个教学班起,课程系数计0.9。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所有平行班系数均为0.84,公共外语、公共体育的所有平行班系数均为0.72。
第六条 指导实习工作量:
1、指导分散实习:不分学生在本地或外地,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为:0.2课时*实习学分数*学生数(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一般不超过30人);
2、指导集中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全日在实习点上指导学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为:0.8课时*实习学分数*学生数,每1个实习学分的实习时间一般为1个星期,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20人;假期指导集中实习的,乘以系数1.5;
3、集中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点上全日指导不足实习总时间二分之一的,按指导分散实习计算;在实习点上全日指导超过实习总时间二分之一但不足三分之二的,工作量折半计算;
4、集中实习指导教师按在实习点上的实际工作天数加发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内每天40元,外地每天80元。从学校至实习点之间的交通费按汽车、火车票实报实销;
5、指导实习手机费补贴标准为:指导外地集中实习的学生,按每生20元报销;指导本地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的学生,按每生10元报销。
第七条 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0.5课时*学分数。第八条 辅修或双学位班教学工作量:承担单独开班的辅修班或双学位班教学任务者,如教学工作量不满,应按正常教学工作量计算;如教学工作量已满,则按计划外办学的计酬办法,在学院的辅修和双学位经费留成中发放课时津贴,标准由各学院自定。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06年9月1日起执行。2006年暑期安排的教学实习活动,执行本文件。
第十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三篇: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形势与政策》听讲心得体会
姓名 王涛
学号1020010244
学院 国际商学部
班级 金融学03
2013 11 25
经过对《形势与政策》课的学习,我对国内外的形势与政策有了更深刻、更全面、更真实的了解,虽然这学期的课程很少,但却使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作为一名大学生,深刻、全面地了解国内外的形势是非常必要的,而学习这一门课程是对我们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要渠道,帮助我们掌握正确分析形势的立场和观点。形式与政策是我们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在我们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了重要的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更好地贯彻落实了中央的有关精神,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帮助我们掌握正确分析形势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现在即将面临定岗实习,也正是我们目前很关心的形式,按照往年的就业形式,情形不容乐观。而我们只有了解当今国内国际的形势与政策不仅是帮助当代大学生取得成功的一方良药,也是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精神面貌的一种有效途径。形势与政策课作为一门政治素质教育的必修课,不仅拓宽了当代大学生的视野,也提高了我们的政治素质修养;形势与政策课程帮助我们在反思当今世界中国落后的症结,总结当今世界中国进步的原因的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精神,树立为祖国繁荣富强而努力,而发奋图强的精神信念。只有在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下,在理想信念的激励下,作为现代社会的主流,当代大学生才能肩负起国家蓬勃发展的重任,利用自己的所学所有,实现自我价值,报效祖国,使中华民族繁荣富强,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我们学生进行形势政策教育的主要渠道、主要阵地,是我们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在我们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了重要的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更好地贯彻落实了中央的有关精神,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帮助我们掌握正确分析形势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当代的社会需要的是对形势与政策有着敏锐洞察力,能够正确把握形势与政策的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不能做到“识时务者”,一心只知道埋头苦读,不关心国内外形势的井底之蛙只能被自己狭隘的目光所束缚,禁锢,最终留于平庸,同时给我们授课的老师爱岗敬业的好老师,不仅和蔼可亲,而且年轻漂亮,睿智敏捷的思维,丰富多彩的素材,观看视频以及别有风趣的讲演,固然会受益匪浅、泽被至深。使我们认识到,形势与政策左右我们的发展,对我们具有重要意义。利用形势与政策,为我所用,形成对形势与政策的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刻的理解力,培养超前的把握形势与政策的胆识,“艺高人胆大,胆大艺更高”,利用形势与政策,实现自我大发展。树立一个远大理想,做一个成功人士!而且青年是推动社会和历史前进的一支重要力量。无论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中,还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历程中,青年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当今国内外形势风云变幻,进入21世纪的中国正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巨大的挑战,当代大学生也面临着深刻的国内外环境,所以,在高校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对当代大学生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正视我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坚定信念,振奋精神,努力学习,报效祖国,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与深远的历史意义。
我认识到,形势与政策左右我们的发展,对我们具有重要意义。史有“识时务者为俊杰”,今应为“适时务者为俊杰”。社会历史的大发展已决定了个人发展的最大环境、最大上限,制约着可选择度,决定着大学生成功的机率,影响很具体,也很深远.因此,我们应学会认识和把握形势与政策。形势是制定政策的依据,政策影响形势的发展。我们必须吃透政策的原意,懂得灵活变通,具备创新能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应顺应形势与政策,发展自我:找准自己的发展目标,结合自己的优势,定位自己的方向及发展地位;依据个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努力奋斗,构建知识结构体系,拓展素质,不断提高个人能力,打造出“诚、勤、信、行”的品牌大学生;利用形势与政策,为我所用,形成对形势与政策的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刻的理解力,培养超前的把握形势与政策的胆识,“艺高人胆大,胆大艺更高”,利用形势与政策,实现自我大发展。树立一个远大理想,做一个成功人士!
关注世界。当今世界飞速发展,“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时代过去了。地球村里的变化日新月异。生在当代,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岂能做那四角的书柜?抛掉陈旧的观念,拥抱外面精彩的世界,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其次,青年是推动社会和历史前进的一支重要力量。无论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中,还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历程中,青年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大学生是青年中,知识层次较高,最具潜力,最有创造性的群体,因此,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和人生价值取向,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未来,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复兴的全局。
再者,当今国内外形势风云变幻,进入21世纪的中国正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巨大的挑战,当代大学生也面临着深刻的国内外环境,所以,在高校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对当代大学生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正视我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坚定信念,振奋精神,努力学习,报效祖国,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与深远的历史意义。
综上所述,作为21世纪的大学生,为了更好的把握住自己,必须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应该学习好《形势与政策》课,这样在我们才能更好的为祖国明天的建设添砖加瓦。
最后,我想说,学校开设的《形势与政策》课非常有必要。因为,高等学校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开阔胸怀视野、增强责任感和大局观十分重要的方面,它使我们更深刻地认识了中国,了解了世界,认识了我们与世界的差距,以及我们自身的不足,使我在思想上迈进了一大步,也为我们走出学校进入社会提前上了一课,让我们感受到社会的形势和国家政策,好让我们更有准备的为人民服务,为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篇: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科学合理配置学校人力资源,推动学校各层次、各系列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照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 4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一、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优化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改革,完善人才遴选、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四)严谨工作,平稳推进。严格遵循工作程序,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坚持科学论证,充分考虑现状和现行制度,做好政策之间的衔接和工作的过渡,做到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二、实施范围
学校结构工资教职员适用本办法。
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三、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教育部对高等学校生师比的要求、现有教职员人数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等因素综合确定学校岗位总量。
(二)岗位类别
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两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各分为12个等级,其中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暂不设置。本办法中申请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具有依法定程序评审、经法定机关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
教师岗位中,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为15%、25%、50%、10%;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为10%、20%、50%、20%。教师正高级岗位中,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2:3:5;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其他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中,三级、四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3:7;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3:6;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4:6。
2.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三至十级管理岗位,其中六级分为六级一档和六级二档,七级分为七级一档和七级二档。
管理岗位六级及以上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25%。其中,五级和六级职员按1:3的比例掌握。
3.特设岗位设置
特设岗位是学校根据自身特点,为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而设置的岗位,属于学校非常设岗位。
特设岗位的设置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等的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四、岗位聘用
(一)各类岗位聘用基本资格条件
学校各类岗位的聘用资格条件依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其基本资格条件为: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操守、职业道德和合作意识; 3.具备完成岗位任务所需的专业素养、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聘期内考核合格。
(二)岗位聘用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和聘用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的领导决策工作;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学校教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审批工作;成立“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学校管理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审批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岗位设置和聘用的文件起草、数据测算、工作组织、方案实施等。各学院(部)等单位成立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实施。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学校公布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实行公开聘用。
2.申请应聘。应聘者向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提出聘用申请,填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岗位申报表》。
3.单位推荐。各学院(部)等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织对本单位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提出拟聘用人员推荐名单。
4.学校审批。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讨论通过聘用名单。
5.聘期管理。聘期一般为三至五年,首次聘期为三年。学校可以区别不同系列、不同层次的受聘人员,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聘用考核分为聘期考核和考核。聘期考核重点考核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重点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聘期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规定工作量者,可高职低聘或调整岗位。聘期内考核两次及以上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6.聘用时间。岗位等级晋升聘用于每年的下半年进行。任职时间按计算,岗位工资等相应工资津贴待遇自学校批准的下个月起按新的岗位标准执行。
7.投诉与申诉。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应聘者据理提出的聘用投诉与申诉。投诉与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该委员会负责投诉与申诉的调查和答复。
8.回避制度。岗位聘任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岗位聘用和评议工作中凡涉及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相关人员须主动回避。
五、其他
(一)本暂行办法包含三项实施细则(见附件
一、附件二和附件三)。
(二)本暂行办法于学校印发之日起实行。
(三)本暂行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细则(教师)
一、教师岗位的设置与聘用
教师岗位指从事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具备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一)教师岗位的设置原则
1.教师岗位的设置应以教学科研任务和学科建设为依据,保障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正常运行和发展需要。既要兼顾重点学科和一般学科的建设需要,又要兼顾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建设需要。既要兼顾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又要兼顾基础公共教学和专业教学的需要。
2.聘用教师岗位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等教师岗位之间晋升的基本条件执行现行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
(二)教师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作为学科带头人,履行重要的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承担主要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任务,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的学术影响,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均为优秀者。
教师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应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声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就和重要贡献。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趋势,能站在学科领域的前沿,运筹、协调和统领本学科建设,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
1.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任现岗位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教师二级岗位。
(1)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2)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成员。(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4)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进入第二轮遴选的院士候选人。(5)国家“863”项目、国家“973”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6)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7)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第1)。(8)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9)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0)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1)珠江学者特聘教授。
(12)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
(13)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
(14)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15)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16)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17)入选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一级)。
2.已受聘正高级职务,受到社会和业内公认有杰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担任本校品牌专业及重点发展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校学科发展所急需的杰出人才,经校长提名、岗位聘用委员会评议认定,可聘用到教师二级岗位。
(三)教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教师三级岗位者,应承担重要的教学科研任务,在学校发展、专业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的业绩。
1.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可申请教师三级岗位。
2.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任现岗位期间满足下列(1)-(15)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教师三级岗位。
3.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任现岗位期间满足下列(1)-(15)条件之二者,可申请教师三级岗位。
(1)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或国家级荣誉称号。(2)“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对象。(3)入选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4)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4)、三等奖(排名前2),或省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4)、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1)。
(5)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排名前4)、二等奖(排名前3)、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前1)。
(6)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项目1项(含省示范院校建设项目中的一级项目)。(7)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市级科研项目2项。(8)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2),或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9)主持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累计到校经费文科类60万元,理工类90万元。(10)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2项及以上。
(11)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8篇及以上(其中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或SSCI、CSSCI、ISSHP、A&HCI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
(12)主编国家级“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1本以上并获得国家级精品教材。
(13)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1),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排名前1)。
(14)参加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参加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15)经学生测评,连续六年每个学期教学排名在前30%以内。(本单位内排名)。4.已受聘正高级职务,受到社会和业内公认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校学科发展所急需的杰出人才,经校长提名、岗位聘用委员会评议认定,可聘用到教师三级岗位。
(四)教师四级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考核称职以上。首次聘任除外。
(五)教师五级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教师五级岗位者,应承担主要的教学科研任务,作为骨干力量,在学校的发展、专业建设中发挥较大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的业绩。
1.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任现岗位期间满足下列(1)-(11)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教师五级岗位。
2.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任现岗位期间满足下列(1)-(11)条件之二者,可申请教师五级岗位。
(1)获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2)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并考核优秀。(3)入选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4)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2),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前1);厅局级(地市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1)。
(5)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项目1项。
(6)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市级科研项目2项。
(7)主持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累计到校经费文科类40万元、理工类60万元。(8)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1项。
(9)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或SSCI、CSSCI、ISSHP、A&HCI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主编一级出版社出版教材或专著1本可按1篇论文折算,3年内折算不超过2篇。
(10)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1),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1)。
(11)参加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参加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六)教师六级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教师六级岗位者,应承担主要的教学科研任务,在专业建设中发挥一定的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的业绩。
1.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可申请教师六级岗位。
2.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任现岗位期间满足下列(1)-(11)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教师六级岗位。
3.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任现岗位期间满足下列(1)-(11)条件之二者,可申请教师六级岗位。
(1)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
(2)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获得厅局级(地市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前1)。
(3)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项目1项(排名前3)。
(4)参加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3),或主持市级科研项目1项。
(5)主持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累计到校经费文科类20万元、理工类30万元。
(6)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1项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2项。(7)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其中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或SSCI、CSSCI、ISSHP、A&HCI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主编教材(出版专著)1本、或副主编编写6万字以上按1篇论文折算,3年内折算不超过1篇。
(8)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
(9)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10)二级教学部门正、副院(部)长、专业主任。
(11)经学生和专家测评,连续三年每个学期教学排名在前30%以内(本单位内排名)。
(七)教师七级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考核称职以上。首次聘任除外。
(八)教师八级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教师八级岗位者应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评价优秀,服从安排,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生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任现岗位期间满足下列(1)-(9)条件之二者,可申请教师八级岗位。
(1)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2)主持校级教学项目1项,或参加省级教学项目2项(排名前3)。(3)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或参加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排名前2)。(4)主持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累计到校经费文科类10万元、理工类15万元。
(5)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或SSCI、CSSCI、ISSHP、A&HCI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主编教材1本或者编写教材5万字以上可按1篇论文折算,3年内折算不超过1篇。
(6)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
(7)参加校级教学竞赛获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8)参加技能竞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9)经学生测评,连续三年每个学期教学排名在前30%以内(本单位内排名)。
(九)教师九级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教师九级岗位者应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评价良好,服从安排,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生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并取得成效。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取得博士学位者除外),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任现岗位期间满足下列(1)-(8)条件之二者,可申请教师九级岗位。
(1)主持校级教学项目1项,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项目1项(排名前3)。(2)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或参加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2)。(3)主持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累计到校经费文科类4万元、理工类6万元。
(4)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编写教材3万字以上可按1篇论文折算,3年内折算不超过1篇。
(5)指导学生技能竞赛获得省级奖励(排名前2)。(6)参加校级教学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7)参加省级大赛获奖励。
(8)经学生测评,连续三年每个学期教学排名在前30%以内(本单位内排名)。
(十)教师十级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考核称职以上。首次聘任除外。
(十一)教师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并在任现岗位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中之一:(1)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第一作者)1篇及以上。(2)获得校级及以上有关教学、科研竞赛奖励。(3)指导学生参加科技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十二)教师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引进人才、调入教师的岗位聘用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将综合考察其学术成就、影响和资历,参照其调入我校前在国内外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根据校内外同行专家的学术评价,经校长提名、岗位聘用委员会评议认定,确定其聘用的岗位等级。
(二)调入我校的教师按其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参照我校同类人员聘用条件,重新确定岗位等级。
三、新参加工作人员聘用教师岗位的相关规定
(一)博士学位获得者于初期工资执行期满后可申请聘用教师九级岗位。
(二)硕士学位获得者于初期工资执行期满后可申请聘用教师十一级岗位。
四、其他
(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006]第24号)的精神,符合我校辅导员聘用条件的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
(二)聘期内,若受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执行新聘岗位层级的最低级,即教师四级岗位、教师七级岗位、教师十级岗位、教师十二级岗位。
(三)学校严格控制院(部)各单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和比例,对超过规定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学校将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聘用中加以调控。
附件二: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细则(其他专业技术)
一、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等专业技术岗位。
(一)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者,应承担重要的科研任务,在学校发展、专业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的业绩。
任现岗位期间满足教师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可申请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二)其他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其他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者,应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积极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在学校管理、教学辅助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一定的学术影响。
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和岗位职责,年终考核称职以上,工作量饱满,可申请其他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三)其他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其他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者,应承担主要的科研、实验实训、教学辅助任务,作为业务骨干在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在教学辅助、教学改革、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大的业绩。
1.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任现岗位期间满足教师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中的(1)-(11)之一者,可申请其他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2.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和岗位职责,考核称职以上,且任现岗位期间满足教师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二者,可申请其他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1)满足教师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中的(1)-(11)之一。
(2)在本岗位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并且是该项目的第一承担者。
(3)获得省级及以上本学科专业的荣誉称号。
(四)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者,应承担主要的科研、实验实训、教学辅助任务,作为业务骨干在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在教学辅助、教学改革、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的业绩。
1.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可申请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2.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考核称职以上,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任现岗位期间满足教师六级岗位的任职条件中的(1)-(11)之一者,可申请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3.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和岗位职责,考核称职以上,任
现岗位期间满足教师六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二者,可申请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1)满足教师六级岗位的任职条件中的(1)-(11)之一。
(2)在本岗位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并且是该项目的第一承担者。
(3)获得省级及以上本学科专业的荣誉称号。(4)考核连续两次优秀。
(五)其他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其他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者,应承担科研、实验实训、教学辅助任务,在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在科研、实验实训、教学辅助等方面取得良好业绩。
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和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考核称职以上者,可申请其他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六)其他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其他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者,应承担科研、实验实训、教学辅助任务,在工作中发挥一定作用,在科研、实验实训、教学辅助等方面取得较好业绩。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和岗位职责,考核称职以上,任现岗位期间满足教师八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二者,可申请其他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1)满足教师八级岗位的任职条件中的(1)-(9)之一。
(2)在本岗位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并且是该项目的主要承担者(排名前2)。
(3)获得省级及以上本学科专业的荣誉称号。(4)为教学服务突出,考核2次被评为优秀。
(七)其他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其他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者,应承担科研、实验实训、教学辅助等任务,服从工作安排,在工作中取得一定的业绩。
1.具有博士学位,见习期满且在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可申请其他专业技术九级岗位。2.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和岗位职责,考核称职以上,任现岗位期间满足教师九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二者,可申请其他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1)满足教师九级岗位的任职条件中的(1)-(8)之一。(2)为教学服务突出,考核2次被评为优秀。(3)获得校级以上本岗位的荣誉称号。
(八)其他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其他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者,应承担科研、实验实训、教学辅助等任务,并在实验实训室工作。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技术对应岗位上工作,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和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考核称职以上,可申请其他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九)其他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受聘其他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者,应承担科研、实验实训、教学辅助等任务,工作量饱满。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和岗位职责,考核称职以上,任现岗位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其他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1)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2)获得校级有关教学竞赛奖励。
(3)指导学生参加科技竞赛获优秀奖或指导学生参加科技挑战杯项目获奖励。
(十)其他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和岗位职责,在任现岗位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其他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1)受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技术对应岗位上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胜任本岗位工作,工作量饱满,考核称职以上。
(2)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见习期满且在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二、新参加工作人员聘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相关规定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参照教师岗位执行。其中,获大学本科学历者(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见习期满后可申请其他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附件三:
管理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的实施范围
(一)学校结构工资职员适用本实施细则。
(二)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机关各职能部门党政管理人员,各教学、其他专业技术单位专职党政管理人员,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岗位还包括经学校批准设置的“双肩挑”岗位。
二、岗位职责
(一)四级以上岗位:主持或分管学校某些方面的管理工作,或者独立承担某些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分管工作的发展规划与主要工作措施,拟定相关的重要文件,领导分管部门或单位的工作。
(二)五级岗位:主持或分管相关部门、单位的管理工作,或者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或独立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公文或者文稿;指导下级岗位人员的工作。
(三)六、七、八级岗位:主管本单位某一部分的管理工作,或者负责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独立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比较重要的公文或者文稿;指导下级岗位人员的工作。
(四)九、十级岗位:承办具体的行政事务性工作,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一般性公文或者文稿。
(五)具体岗位职责由学校和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岗位性质和目标任务确定。
三、岗位申请条件
(一)管理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任职岗位工作的能力、专业知识或技能。身心能够适应任职工作岗位的要求。
2.初次应聘本校管理岗位的人员,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3.申请续聘本校职员岗位的人员,在本校工作期间聘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二)任职年限或工作年限的计算
1.实际任职或正式工作(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满1年计1年。
2.在任现岗位期间,两次考核为优秀, 可有资格按正常晋升职级年限提前一年晋升职级;考核一次为不合格, 按正常晋升职级年限推迟两年晋升职级。
3.经学校认定,学校特别需要的管理骨干可不受校龄限制。
(三)三级职员岗位申报基本资格条件 担任校级正职领导职务。
(四)四级职员岗位申报资格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校级副职领导职务。
2.聘用在五级职员岗位12年及以上。
(五)五级职员岗位申报资格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掌握高校管理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具备较强的工作研究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较高的管理能力,承担本部门一个领域的管理业务工作,指导本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管理中取得突出业绩,校龄满10年(首次聘任满8年)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聘用在六级一档职员岗位5年及以上。
2.具有博士学位,在相关岗位工作满24年及以上。3.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关岗位工作满27年及以上。
4.具有本科学历,大中专毕业后在相关岗位工作满30年及以上。
(六)六级职员一档岗位申报资格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工作研究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能独立负责本部门一方面的管理工作并取得较好业绩,校龄满8年(首次聘任满6年)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聘用在六级二档职员岗位4年及以上。
2.具有博士学位,在相关岗位工作满19年及以上。3.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关岗位工作满22年及以上。
4.具有本科学历,大中专毕业后在相关岗位工作满25年及以上。
(七)六级职员二档岗位申报资格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工作研究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能独立负责本部门一方面的管理工作并取得较好业绩,校龄满8年(首次聘任满6年)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聘用在七级一档职员岗位5年及以上。
2.具有博士学位,在相关岗位工作满15年及以上。3.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关岗位工作满18年及以上。
4.具有本科学历,大中专毕业后在相关岗位工作满21年及以上。
(八)七级职员一档岗位申报资格条件
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具备基本的工作研究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现代办公技能,能独立开展本部门某一方面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取得较好的业绩,校龄满6年(首次聘任满4年)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聘用在七级二档职员岗位满4年及以上。2.具有博士学位,在相关岗位工作满10年及以上。3.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关岗位工作满13年及以上。
4.具有本科学历, 大中专毕业后在相关岗位工作满16年及以上。
(九)七级职员二档岗位申报资格条件
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具备基本的工作研究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现代办公技能,能独立开展本部门某一方面管理工作,校龄满6年(首次聘任满4年)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聘用在八级职员岗位满5年及以上。
2.具有博士学位,在相关岗位工作满6年及以上。3.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关岗位工作满9年及以上。
4.具有本科学历,大中专毕业后在相关岗位工作满12年及以上。
(十)八级职员岗位申报资格条件
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具备基本的工作研究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现代办公技能,能开展本部门某一方面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取得较好的业绩,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聘用在九级职员岗位满5年及以上。2.具有博士学位,初期工资执行期满。
3.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关岗位工作满4年及以上。
4.具有本科学历,大中专毕业后在相关岗位工作满7年及以上。
(十一)九级职员岗位申报资格条件
具有基本公文写作能力和现代办公技能,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取得较好业绩,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聘用在十级职员岗位满5年及以上。2.硕士毕业试用期满。
3.具有本科学历,大中专毕业后在相关岗位上工作满4年及以上。
(十二)十级职员岗位申报资格条件
具有基本公文写作能力和现代办公技能,能履行岗位职责,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见习期满。
2.大专毕业后,在相关岗位工作满8年。3.在相关岗位工作满15年。
第五篇: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保险学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期
末
论
文
年级: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2014
年1月4日
关于保险的期末论文
摘要:
人生匆匆数十年,没有人可以说这一生没有风险,一直平静安稳,而我们可以看到的是,风险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再者,随着中国经济国际化,华尔街的经济波动随时会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因而在我们生活中,风险也随之变得多元化起来。在这样不同以往的环境上,那么我们就不禁需要去思考,我们应该怎么去看待保险,保险到底有没有意义,如何去组合保险。关键词:风险
保险
意义
组合
正文:
在理论的首先,我觉得应该强调几个基本的概念。我们所说的保险业,是指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在人身保险事故(包括因死亡、疾病、伤残、年老、失业等)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一个经济补偿制度。而与保险相对的风险,则是指偶然事件引发的损失的不确定性,风险的发生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它们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看着这样的定义,我们不禁会有一些疑惑,如果我们投入保险,就真的能够保障我们的风险么?
从保险业本身来说,“随着“入世”保护期的结束,中国的保险市场正在不可避免地要与世界保险市场融为一体。特别是2007年以来,世界经济动荡不稳,全球保险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这种挑战对保险业的风险管理提出要求。在对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的历史演进过程充分回顾和客观剖析的基础上,正确认识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面临的监管力量薄弱、基础工作落后、政府行政干预经营、产业链不完整、市场调节机制不完善、财政税收政策不易化解风险等初始条件,充分分析中国传统文化对保险业风险管理的非正式约束作用,系统全面地提出了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适用的目标、原则、机制与方法”。【1】我们可以看到,保险业本身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既然连保险也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那么,我们怎么在发生风险时都尽信保险业呢?
如果从整个国家趋势来讲,保险业的风险因素在过去几十年内也发生许多转变。正如十年前我们可能只知道养老保险,而现在,我们则不得不面对来自金融、人身、财务各个方面的风险,而保险的选择也成为一个较大的问题。“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和风险社会的到来,突发性社会公共事件已经开始层现出新的特点和规律,对政府应对危机的理念、方式和策略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对政府的治理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当今社会,各种危机常常不约而至,肆意破坏我们的发展脚步和正常生活,我们所赖以生活、工作的环境和经济社会结构变得越来越敏感和脆弱,这使得地方政府的治理环境面对的是一个“绷紧的社会”,即我们这个社会充满了紧张感。这样的社会形态十分脆弱,一个很小的冲击都可能引发系统边缘的极大紊乱和破坏。”【2】可见在改革开放三十年里,在国际、国内环境中,中国老百姓面对更多的不确定的风险因素,我们在考虑保险这个问题时,越来越多元化了。那么,有些人就会说,既然风险如此不确定,那么我们购买保险的意义到底大不大?
就保险意义的这个问题,张利民老师给出了很明确的回答,“人类的经济生活总是存在着不确定性,其中,有些 不确定性对于人类的生活来说往往意味着灾难和不 幸,例如地震、大火、重大疾病等等。在 现代社会中,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更是经常的和普遍的,例如失业等。在这些不幸的事情发生时,作为社会生活的个体成员,往往会受到 巨大的损失和打 击,有时是难以承受的。这就需要寻找 化解这些不幸的社会方式。在历史上,人类社会成员之间互助的形式有很多,但是,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中,那些朴素的互助方式既是没有保障的、更是难以普遍推行的,因此,必须创造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灾难化解形式。保险就是这样一种新形式,“它通过将集中地发生 于某一个主体或某些 主体上的风险由社会众多的主体分散地承担,化解个别主体的灾难,稳定社生产和生活。”(姜树蔚1 9 97)保险业的产生和发展,实质上是通过分散承担损失而形成了一种社会稳定机制,这种社会稳定机制的形成和发展,使人类的社会生活呈现出比较平和的景象。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保险业的产生 和发展,标志着 人类已经找到了有效地化解灾难的社会方式,标志着人类社会制度 的完善。”【3】人的一生会有很多很多种灾难,而我们无法去预估这件事到底会不会发生、怎样发生、影响力到底有多大。所以我们更需要保险。孟子曾说:“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我们就是要在平和的生活中,去发现忧患因素来对自己的生活进行保险。而且不仅仅是我们个人要保险,政府也应该对公民进行应有的保险,从西方的的保险方式,再到中国的社会保险,无疑不是对老百姓生活的保障。但是国际金融形势在不断的变化,人民生活也在不断地变化,“在此基础之上,总结归纳风险社会理论给我们的启发以及风险社会与社会管理的关系。力图在问题分析和理论总结两方面做好结合,既注重实践的广度,又兼顾理论的深度,尝试在研究社会管理的风险视角、中国风险社会成因分析和中西方风险社会特性比较方面做到有所创新”。【4】所以,我们应该运用一种创新、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保险业务,与时俱进,增强自己的保险知识,跟上时代的潮流,选择最适合的保险组合。
既然清楚了保险的意义,我们现在就必须研究一下风险的分类,以便了解我们应该如何去选择保险。风险因素是指英气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幅度的原因和条件。分为无形风险因素或者人为风险因素。油性风险因素也称实质风险因素,实质某一标的本身所具有的的足以引起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损失机会或者加重损失程度的因素,如一个人的健康状况;而无形风险因素是与人的心理或行为相关的风险因素,通常包括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其中,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品德修养有关的无形因素,即由于人们不诚实、不正直或有不轨企图,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以致引起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因素,而心理风险因素则是指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即由于人们疏忽或过失以及主观上不注意、不关心、心存侥幸的心理状态的无形因素。风险产生原因的分类主要为自然因素、社会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技术因素。而很多时候,风险并不是割裂开的,当发生一种风险时,往往会伴随着另一种风险。从中国青岛输油管爆炸44人亡 这个事故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首先这是一个由于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由于中石化平时在技术管控上的问题而引起的事件。其次这也是一种由于社会因素带来的风险,由于管理者和操作者的不留心,引起了这一系列的问题。最后,我们很清楚,这一问题会带来一系列的经济因素的风险,首先是中石化会蒙受损失是肯定,而中国石油市场也会随之产生一系列的变动因素。
三口之家是当前我国主流家庭之一。假设某家庭由夫妻俩及一孩子构成,夫妻40岁左右,均上班(除外高危职业),属工薪阶层,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左右;孩子读中学。就商业保险而言,在这个案例中,我认为,首先是人身安全,所以全家都应投入相当大一部分在人身安全保险里面,这里主要是需要投入人寿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意外伤亡保险。因为人这一生往往会出现一些意外的事故和疾病,尤其是医疗保险和意外伤亡保险,对于年纪轻、身体差又活泼好动的小孩子是十分实用的。其次,父母需要购买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因为在动荡的金融环境中,我们需要一些实质性的东西来保证明天。而对于家庭的财产的问题,则需要投入一定的财产损失保险,如房屋的损坏保险以及汽车维修保险之类;而为了增值财产来说,我们也需要分红保险以及资产连接保险,来进行资产在保险业中的一种增值。从社会保险方面来说,而由于该家庭年收入达到10万,所以,不需要再领取社会保险。而小孩子在上学的过程中,也需要一些上学保险。
引用资料:
【1】焦清平《中国商业保险业的风险管理研究》
【2】
《中国保险的风险管控》
【3】
张利民
原佳玲
《 论我国发展社会保险的意义和重点 》 【4】
《中国保险的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