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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卡员管理规定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14-823039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4 11:11: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发卡员管理规定

发卡员工作职责

1、车辆进入天鹏门岗后发卡员应该在车辆停稳之后,再进行发卡;无月租卡的车辆进场时必须发给时租卡,确保一车一卡,特殊车辆除外。如遇到忘记带月租卡的车辆,同样必须发给时租卡,不得发放空卡给进入车辆,不得擅自放行车辆进入,发现一次处以5元罚款并教育,连续三次将对其工资及奖金绩效考核,直至待岗;

2、由于工作失误将车辆类型点错的(如大型车点为小型车,超大型车点为大型车),发卡员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当班队长或班长并做好记录。如果发现是发卡员故意操作的,由发卡员补足其中的停车费差额;

3、发卡员在工作期间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操作,文明待客,礼貌发卡,不得故意刁难客户。各班次发卡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严格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爱护公物,厉行节约,能够主动维护设施设备。当班发卡员对当班的机器设备运行情况负责。发卡员发现有人为破坏机器设备的情况,应立即控制当事人,并在第一时间向当班治安大队队长或班长报告。

物业管理分公司 2015年9月28日

第二篇:发卡员岗位职责

发卡员岗位职责

负责设备登记、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故障报修等设备管理工作

1、负责受理加油卡的开户、发卡、充值、挂失、换卡密码修改、密码重置、销户等业务的办理及咨询,负责按照规程填开发票。

2、负责班结和日结工作。核对当天所经手的系统充值款核对,单据和发票,连同签字确认的《发卡充值点日结报表》、一并移交复 核员

3、负责本人营业日(班)内单据的安全存放。

4、负责加油卡卡片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卡片的申领、使用、缴销、保管和盘点工作。

5、负责加油卡营销工作在本网点的执行和客户咨询工作。

6、负责加油卡客户的售后服务工作,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加油卡

对帐单等服务。

7、负责当班所有帐册填写

第三篇:考评员管理规定

考评员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证考评工作的质量和真实性;

2、遵守考评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保守考评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

3、在考评企业时,应当出示考评员资格证;

4、从事考评工作,应认真做好考评记录,保证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5、对考评结论持有异议的,可向考评机构报告,如对考评机构的认定仍有异议的,可向主管机关报告;

6、与申请考评的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7、自觉接受主管机关、考评机构的监督管理;

8、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

9、考评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立即辞退:

(1)隐瞒企业重大安全问题的;

(2)考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3)泄露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4)收受企业财务或者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不服从考评机构或主管机关监督管理的;

(6)资格证逾期不申请换证的。

第四篇:地磅员管理规定

关于司磅员工作及地磅管理规定

为加强地磅管理,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司磅员工作管理规定

(一)工作内容

地磅设司磅员一人,上下班时间按公司规定执行。

(二)工作要求

1、来公司装铝材及其他物资的,以及卸材料物资的车辆,称皮重及毛重时,需确定人离开地磅后地磅上无人时再称重。

2、来公司卸货车辆的称重、复磅,在合理磅差范围内允许车辆离厂,超出磅差范围的及时通知集团采购中心处理。

3、来公司装铝材车辆的称重、复磅,合理磅差范围内在铝材发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将车号及铝材重量等信息登记在《地磅称重记录表》上,同时通知财务部。

4、成品库及集团采购中心要合理安排车辆称重,尽量避免下班后出现未称重完的车辆。若因特殊原因偶尔出现下班后未称重完车辆,司磅员必须在最后一辆车称重完毕办完手续止才能离厂。晚上加班下班时到警卫室签名离厂,填写《夜班签名表》,每月移交财务部。

5、司磅员休班时由财务部合理安排人员替班,不能出现空岗现象。替班人员晚上若加班必须到警卫室签名离厂,填写《夜班签名表》,每月移交财务部。

6、保持地磅清洁。

7、在称重过程中,发现称重磅差多次超出合理范围时应及时通知公司动力车间,由动力车间联系集团设备动力部协调外单位校磅。

8、加班补助时间按实际加班时计,但最晚计算至晚11时,加班补助按10元/小时计算工资。

二、地磅及地磅房日常管理

(一)、地磅房日常作业管理

1、开机前,检查称重显示仪及打印机是否有异常情况,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分管部门并协助处理。

2、接通电源后,首先归零校正。

3、过磅车辆应停放在磅台中心位置,并待停稳,驾驶员全部下

车后,始可进行过磅。

4、下班后,要切断电源,用布将设备罩住,关闭好门窗。

5、保持地磅房内的清洁卫生,禁止闲人进入地磅房。

6、地磅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岗位,秉公办事。

7、妥善保管地磅单据,严守计量秘密,严禁弄虚作假。

(二)地磅的维护保养

1、及时清除地磅上的散落物。

2、定期对地磅进行保养维护。

(1)、经常检查限位间隙是否合理(横向限位栓头部与传感器侧面间隙保持在3mm左右,纵向限位栓头部与预埋件侧面间隙保持在3mm左右),限位器与秤体不应碰撞接触(间隙为2-3mm为宜)。

(2)、纵横向防撞螺栓、称台连接螺栓、传感器上下钢球座和钢球的钙基脂应定期擦洗更换,一般夏季三个月,其余季节半年擦洗一次。

(3)经常检查各接线是否松动、折断,接地线是否牢靠。

3、禁止车辆在地磅平台上作紧急刹车或长时间停放。

4、严禁在磅台上做任何使磅秤震荡之各种作业。

5、地磅上禁止行走。

(三)地磅的检测

定期请计量部门对地磅进行检验,原则上每季度一次,保证计量的准确性。遇到地磅出现较大磅差差异时,应及时请计量部门检验校磅。

三、考核

1、加班不到警卫室签名的,不计加班费。

2、未按时开磅的,每出现一次罚款20元。

3、发现弄虚作假的,根据情节轻重报集团企划部处理,并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因检查不及时或检查不彻底,出现数据错误的每次罚款50元,造成磅体损坏的按损失额1-5%罚款。

5、因保养维护不及时而耽误过磅工作的每次罚款50元。

6、公司财务部、集团设备动力部不定期进行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集团企划部企管处、审计监察部监督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五日

第五篇:监控员管理规定

名京物业公司监控员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控人员的管理工作。2

目 的

目的是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监控员能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纪律和管理规定,严格管理,维护公司声誉,提高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的质量和水平。3

管理规定 3.1 服装管理规定

3.1.1 员工上岗时,佩戴工牌,长发盘发,必须着制服和装备上岗,并保持制服和装备干净整洁。

3.1.2 上岗制服的和装备物品,由员工个人向公司申请领用。

3.1.3 员工对所领用的制服和装备物品应爱护使用,对公司负责,并负有全部的保管责任。3.1.4 员工应妥善保管所领用的制服和装备,若将所领用的制服和装备丢失或损坏,应由领用人在丢失或损坏之日起三日内,自行购买相同质量和品牌的制服和装备进行补充。超过三日的,则由公司直接从领用人的工资中扣除购买制服和装备的费用,领用人不得有任何异议。3.1.5 员工在离岗之日起三日内,须向公司如数交还领用的制服和装备物品,超过三日未向公司交还服装和装备物品的,由公司直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购买服装和装备物品的费用,进行补充购买。

3.1.6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离岗的,将领用的制服和装备物品如数交还公司,办理物品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岗。

3.1.7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提出辞职或因不遵守公司规定被公司辞退的;在离岗时,由员工给公司支付购买部分制服的费用。其中包含:长袖衬衣、短袖衬衣、防寒服、棉帽,员工可将长、短袖衬衣,防寒服、棉帽带走,并向公司如数交还其他的制服和装备物品,方可离岗,否则由公司从领用人的工资中直接扣除购买服装和装备物品的费用。3.2 请假制度 3.2.1

第一条:监控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并处于罚款5-----10元。(1)不按规定着装,佩带执勤标志的,制服不整洁。

(2)不尽岗位职责,对明显乱倒装修垃圾、损坏公共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各类报警、火灾等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的,但没有造成事故的。(3)监控室内卫生不合格的。

(4)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下的。(夏季上班时间:白班

晚班:冬季上班时间:,白班)(5)各项登记不完整的。(6)在监控室聚集闲散人员的。

(7)上班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看书、看报纸、看杂志、玩手机、听音乐等)。(8)

监控设施、设备表面有污渍的。

(9)公司组织的例会、培训、集体活动等不积极参加的。

(10)通信联络不畅,秩序维护员有事呼叫三次以上无反应的,或遇有公司临时通知、突发事件手机关机或停机联系不到,但未造成影响的。

第二条:监控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并处于20—50元的罚款。(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以上或一个月之内迟到早退两次以上的。(2)旷工一天或上班时睡觉、打瞌睡的。

(3)没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或岗位职责不到位,对损坏公共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各类报警、火灾等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的,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的。(影响和损失不大的)。

(4)遇事推诿,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的。(5)酒后上岗或携带酒类物品在监控室吃喝的。

(6)发生各类事故案件不及时处理,隐瞒不报或在公司调查时提供虚假情况的。(7)侮辱,采用粗秽语言对待来访客人、业主、同事的。(8)未经部门主管同意私自涂改设施、设备或借于他人的。(9)上班期间在下棋、打扑克、玩弄乐器、玩游戏的。

(10)顶撞领导、不服从领导管理,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的。(11)智能门进、监控设、消防设施、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的。(12)不遵守保密制度,在监控室聚集闲散人员的,或在监控室吸烟的。(13)出现报警信号不处置,填写虚假记录的。

(14)通信联络不畅,秩序维护员有事呼叫三次以上无反应的,遇有公司临时通知或突发事件手机关机或停机联系不到,影响工作开展的。

(15)私自拆修或将智能化、消防系统人为损坏,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并严重警告一次。(16)公司设施、设备人为损坏、丢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并严重警告一次。(17)代业主管理的物品被盗或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并严重警告一次。第三条:监控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绩效考核工资。(1)当月绩效考核不达标的,不发本月绩效工资。(2)全年绩效考核不达标的,不发全年的绩效工资。(3)劳动合同未到期,中途离职的,不发绩效工资。(4)被公司开除的,不发绩效工资。

第四条:监控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1)殴打他人或教唆他人打人的。(2)偷盗业主、公司财物的。

(3)将公司财务带出工作区域并占为己有的。

(4)向业主索要财物与业主做私人交易,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利益的。(5)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发生重大案件且影响极大的。(6)道德败坏,行为举止极不文明,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7)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连续15或累计旷工30天不上班的。(8)有违法行为的。

第五条:监控员经三次警告后仍不改过,第四次警告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监控员经过两次严重警告后仍不改正,第三次严重警告时予以辞退。第七条:监控员有违反规定第四条行为的立即辞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监控员被警告、严重警告的,由秩序维护队填发处罚单,并经本人签字后,交于物业公司存档。第九条:当监控员因警告、严重警告达到辞退标准时,由秩序维护队长报部门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十条:辞退监控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1)物业管理公司、秩序维护队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管理规定,经与物业管理部主任和其所在分公司经理讨论研究,提出辞退建议。(2)由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队备案,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4)监控员辞退后处理决定档案由秩序维护队存档。第十一条:监控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性奖励50元。(1)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

(2)为业主提供最佳服务,多次受到业主表扬,为公司创造良好声誉的。

(3)发现违法犯罪分子、火灾隐患或其它事故,及时通知、督促秩序维护员处理,防止公司财物、业主财物受损的。(4)拾金不昧的。

(5)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工作发展且建议被公司采纳的。(6)工作踏实、负责,全年小区无发案的。

第十二条:监控员奖惩由秩序维护队和其所在分公司提出奖惩建议,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不足及不合理须修订处由物业公司办公会议审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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