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中心城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心城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施设置管理工作,规范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行为,保持市容整洁、美观,持续推进并巩固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成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布局合理、视觉通畅、与周围环境协调的原则,通过对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集中整治,达到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无违章设置、无破损锈蚀、无安全隐患,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设计精美、形式新颖、品位高尚、发布规范”的户外广告管理新格局,不断提升我区城市品位,树立良好城市形象。
二、整治范围
对庄周大道以南、清凉大道以东、中州路以西、文化路以北围合区域内(含以上四条道路两侧)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进行整治。
三、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对围合区域内未经审批擅自设置、不规范设置、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墙体广告牌、楼顶广告牌、落地广告牌等各类建(构)筑物户外广告设施、门头牌匾进行综合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专项工作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8月20日,分宣传动员、核查登记、整治实施、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1日,召开动员会,利用广播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二)核查登记阶段。
2021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29日,由各相关乡(镇)、各街道按照边宣传边核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各类墙体广告、楼顶广告、落地广告等各类户外广告设施、门头牌匾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分门别类登记造册。(三)整治实施阶段。
2021年5月30日至2021年7月24日,整治行动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实施,各相关乡(镇)、各街道和各成员单位按照XX区中心城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根据任务分工,扎实有效地推进整治工作。(四)检查验收阶段。
2021年7月25日至2021年8月20日,XX区中心城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五、整治措施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三项整治措施:
(一)限期整改。
具有相关批准手续且设置期未满,但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设置的。(二)限期拆除。
一是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二是批准手续超过设置期限的。三是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设置的。四是存在安全隐患的。(三)强制拆除。
一是逾期不拆除的。二是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六、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密切配合、依法依规的原则,由XX区中心城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能各负其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会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指导工作以及收集、汇总、通报、考核工作。
(二)区城管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下发有关法律文书、提供有关户外广告项目审批清单。
(三)区文化旅游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执法秩序保障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
(五)区财政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经费保障工作。
(六)区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此次专项整治中出现的信访问题。
(七)区司法局负责为此次专项整治提供有关法律保障。
(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标识内容的审查工作。
(九)区住建分局负责督促建筑物权属单位或个人(管理人)恢复受损墙面及建筑原貌。
(十)各相关乡(镇)、各街道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及落实,并做好相关信访稳定工作。
(十一)各相关乡(镇)、各街道要充分发挥一级网格效能,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共同做好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一并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体系。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XX区中心城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牛仁海任组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有序推进。(二)广泛宣传。
加大对整治工作目的、意义的宣传力度,对整治工作中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对反面案例进行重点曝光。通过充分发挥社会宣传作用,强化市民的城市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三)强化督查。
要强化督导督查,严格执行整治标准。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注意保存执法图片、影像资料。要建立周报告制度,各相关乡(镇)、各街道及各有关单位每周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四)建章立制。
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长效管理的措施和办法,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日常管理,确保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