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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说明
编辑:梦里花开 识别码:14-849321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26 23:14: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说明

附件1: 202_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人员提交材料说明

202_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提交材料内容如下:

一、委托函、评审表等资料

1.市人社局、省直主管部门或档案管理单位委托评审函1份(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由省教育厅出具委托评审函),并附《202_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附表1,登录http://www.teniu.cc/下载,城市基层卫生机构、农村卫生单位及破格评审人员分别填报)及电子文档(EXCEL格式)各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登录http://www.teniu.cc/下载), 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2寸,与评审表同底版,半贴于评审表内页本人姓名旁)。城市基层卫生机构、农村卫生单位申报者和直接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请在封面右上角注明城市基层、农村或直接申报字样。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请申报者严格按照“在职在岗”要求详细描述在任现职期间所从事的岗位。

4.《202_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一览表》,申报人员登陆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202_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录入并打印。

5.个人签名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6.单位公示证明。

二、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证明资料,提交相关证书及有关材料 1.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2.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提交执业医师资格和注册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临床、中医、口腔、预防等专业主任(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并已登记注册,执业范围应与申报专业相符。申报全科医学专业的提交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护理专业还需提供省卫生计生委颁发的任期内近5年的定期考核合格证明。

3.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复或证书、聘书(包括首聘和续聘聘书或聘用合同)。

4.学历证书:提交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证书。

(1)申报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交医学类(不含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有护士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交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证书;

(3)申报药学专业,提交药学专业学历证书;申报中药学专业,提供中药学专业学历证书;(4)申报医技类专业,提交医技类相近专业的学历证书;(5)国民教育系列大学双专科毕业人员,两个专科学历专业均为医学及卫生类专业,且其中一个学历专业符合以上(1)-(4)点要求的,在取得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发给统一监制验印的双专科毕业证明书后,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时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参照原安徽省教委、安徽省人事厅教成„1998‟26号文件精神,计算学历取得时间:1998年7月1日以前的毕业生,从1998年7月1日算起;1998年7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从取得第二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下个月算起。

(6)留学归国人员,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能作为学历学位认证的依据。

(所有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验印)。5.有效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以上所有资料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外,其他所有证书均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交委托评审单位带回,复印件请申报者人员按顺序装订提交评审。

三、支援基层材料

晋升高级职称前支援基层范围为县级及以上医疗、疾控和妇保机构的医生,支援时间参照《关于做好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的通知》(卫基层秘﹝202_﹞277号)要求执行。支援工作要紧紧围绕帮助受援机构“解决一项医疗防病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的基本要求,着重帮扶受援机构建设1-2个特色专科,培育3项以上适宜技术,不断提高其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诊治、手术以及急诊急救处臵等能力,着重帮扶受援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基层卫生单位提高医疗防病水平,满足全省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申报晋升人员需要提供人支援期间的文字性工作总结和卫基层秘﹝202_﹞277号附件2-4明确说明支援成效(应附有包含影像、图片或服务对象的联系方式等证据性材料)。

任期内执行连续3个月以上的援外、援藏、援川、援疆任务的人员视同为符合晋升前支援基层要求,证明材料统一由市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

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提交反映任现职以来的病案、专题报告等资料。

1.病案: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须填报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以下简称《50例一览表》),每年病例数不少于10%,所有时间节点以出院时间为算。

(1)申报者本人提交4份原始病案(要求近5年,至少含3个年度),评审组织机构再从申报者本人提交的《50例一览表》中随机抽取4份病案(时间为202_年12月至今),每名申报者提交8份原始病案上报评审,申报者提交的《50例一览表》不得包含自己提交的4份原始病案。(2)病案须为原始件,符合卫生部《病案书写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要求,能体现申报者所在职级医生的职责,有申报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签字等内容,并对整个病历书写的规范性进行把关。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须随病案同时提交临床路径电子表单。病案能反映申报者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

(3)申报副高职称,主要通过病案中申报者的查房记录等考察其诊疗能力;申报正高职称,主要通过病案中的诊断治疗方案考察申报者诊疗能力。对于外科病案,应有申报者本人术前讨论、术中记录及术后查房记录。

(4)《50例一览表》中的病案均需为本人主治或主刀,抽取的4份病案的住院号(抽取时只认可住院号),将在申报材料前在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更换,否则视为申报者本人自动放弃参予评审。

2.专题报告:

(1)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以及其它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6份。

(2)专题报告内容应与考核登记表中登记的岗位与申报专业一致,书写要求见《评审标准条件》(卫人秘﹝202_﹞358号),并附能证实专题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原始资料一览表》(要求为专题报告内容中的所有病案资料,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材料,少于10例为不合格,且原始资料一览表项目包括住院号、治疗日期、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治疗名称等),每份专题由评审组织机构从《原始资料一览表》中随机抽取3份提交评审(所有与病案相关的原始资料只认可住院号或门诊号)。

(3)护理专业申报正高时可提交管理类专题,但不得超过两份;申报副高不得提交管理类专题。

(4)麻醉专业提交的原始资料须为整份病案原件,且每例手术麻醉须有五单(术前访视单、知情同意书、三方核查单、麻醉记录单、术后随访单),缺一不可,且须本人签名。

(5)放射、超声、检验等医技专业抽取提交评审的原始资料须为整份病案原件。

(6)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各类公共卫生专业提交评审的专题报告必须反映申报者本人的工作或贡献,不得为单位或科室的项目或工作总结。

3.综述或业务工作总结

提交本人撰写的有关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的综述资料或工作总结(农村、城市基层卫生单位)1份,具体要求见《评审标准条件》(卫人秘﹝202_﹞358、359号)。

4.三新专题或工作总结

申报正高及直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提交本人本专业运用国内外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某项业务工作的专题报告或总结(农村、城市基层卫生单位)1份,要求为本单位三新技术项目,并有相应证明材料。书写要求及提供原始资料要求与专题相同,设病床的临床科室申报者提交的三新专题原始病案不能与《50例一览表》中的病案重复。5.直接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填写直接申报评审表并对照直接申报条件提供符合条件的奖励、科技进步奖等相关材料。

五、送交论文及所附资料

1.提供本专业论文、著作原件,发表截止时间为202_年9月30日。

2.每篇送审论文应提交证实论文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临床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一览表》(要求为任现职以来的材料),从中随机抽取1份原始资料提交评审。

3.送审的中文核心期刊和SCI论文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等)。

4.提交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外国语言类送审论文,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5.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颁布的目录为准(网址:http://www.teniu.cc)。

6.以下论文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

(1)发表在刊物增刊、内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上的论文。(2)学位论文、科普文章、介绍性文章、综述、简介、问答、报导、教辅、通讯、讲话(报告)、工作总结、meta分析论文。(3)凡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报确定的违法刊物、盗用刊号刊物、盗版印刷刊物等刊物上刊发的论文。

(4)不是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的论文(并列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序第一的作者)。

六、其他相关要求

1.9月30日-10月13日期间申报人登陆我委网站“202_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录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

(1)申报人学历、任职资格、聘任等基本情况。

(2)设病床的临床科室申报人员填写论文、病案基本信息,同时上传《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药护技、公卫等申报人员填写专题基本信息,同时上传所有专题的《原始资料一览表》(EXCEL格式)。

(3)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论文须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http://www.teniu.cc)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http://www.teniu.cc)网站进行检索,下载PDF格式文件的论文予以上传,提交的论著、综述、专题、三新专题上传WORD格式文件,同时上传《原始资料一览表》。

2.综述、论文著作、专题(6篇)等申报材料需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总结近几年标准实施情况和各方反馈要求,现将学术相似性检测复制比标准调整为单篇的相似性检测结果不得超过40%,两篇的相似性检测结果不得同时超过30%,其中著作的相似性检测结果不得超过25%。检测工作将根据个人按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的网站链接或电子版,统一委托检测机构采用清华同方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最终检测结果直接送交评审组织机构。今年暂不收取检测费用。

3.综述、论文、专题及三新专题等申报材料的内容不得重复,提交的原始病案不得重复。

4.申报护理专业需提供省卫生计生委颁发的任期内每年定期考核合格证明。

5.申报者须登陆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并打印《安徽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表》(附表3)贴在评审材料袋的封面。6.请申报人严格按照“在职在岗”要求,如实逐项填写评审申报表、考核表等各种表格,申报专业按《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一览表》(附件2)填写,并经科室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意见,不得申报目录外的其他专业。提交的材料若为复印件,须经办人核实签名、注明核实日期、单位盖章,并按注释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相关文件、表格可登录“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7.各项申报晋升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各单位要对申报者的材料、证件逐项核实,报送材料前应将申报者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核实,确保上报的材料和人选不存在争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评审材料,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不予受理。全部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一次性提交(过后不得补充和更换)。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当年申报(或评审通过)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视情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篇:202_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说明

附件1 202_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

提交材料说明

202_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提交材料内容如下:

一、委托函、评审表等资料

1.市人社局、省直主管部门或档案管理单位委托评审函1份(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由省教育厅出具委托评审函),并附《202_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附表1,登录http://www.teniu.cc/下载,城市基层卫生机构、农村卫生单位及破格评审人员分别填报)及电子文档(EXCEL格式)各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登录http://www.teniu.cc/下载), 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2寸,与评审表同底版,半贴于评审表内页本人姓名旁)。城市基层卫生机构、农村卫生单位申报者和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请在封面右上角注明城市基层、农村或破格字样。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请申报者严格按照 “在职在岗”要求详细描述在任现职期间所从事的岗位。

4.《202_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一览表》,申报人员登陆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202_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录入并打印。

5.个人签名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6.单位公示证明

二、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证明资料,提交相关证书及有关材料 1.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2.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提交执业医师资格和注册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临床、中医、口腔、预防等专业主任(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并已登记注册,执业范围应与申报专业相符。申报全科医学专业的提交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护理专业还需提供卫生计生委颁发的任期内近5年的定期考核合格证明。

3.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复或证书、聘书(包括首聘和续聘聘书或聘用合同)

4.学历证书:提交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证书。

(1)申报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交医学类(不含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有护士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交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证书。

(3)申报药学专业,提交药学专业学历证书;申报中药学专业,提供中药学专业学历证书。

(4)申报医技类专业,提交医技类相近专业的学历证书。(5)国民教育系列大学双专科毕业人员,两个专科学历专业均为医学及卫生类专业,且其中一个学历专业符合以上(1)-(4)点要求的,在取得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发给统一监制验印的双专科毕业证明书后,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时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参照原安徽省教委、安徽省人事厅教成【1998】26号文件精神,计算学历取得时间:1998年7月1日以前的毕业生,从1998年7月1日算起;1998年7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从取得第二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下个月算起。(6)留学归国人员,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能作为学历学位认证的依据。

(所有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验印)。5.外语(医古文)、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表。6.有效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以上所有资料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外,其他所有证书均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交委托评审单位带回,复印件请申报者人员按顺序装订提交评审。

三、支援基层材料

晋升高级职称前支援基层范围为县级及以上医疗、疾控和妇保机构的医生,支援时间参照《关于做好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的通知》(卫基层秘﹝202_﹞277号)要求执行。支援工作要紧紧围绕帮助受援机构“解决一项医疗防病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掌握了一门技术,规范了一项服务内容,改善一项流程,新增一个服务项目”的基本要求,着重帮扶受援机构解决了一个具体问题和困难,不断提高其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诊治、手术以及急诊急救处臵等能力,提高了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基层卫生单位提高医疗防病水平,满足全省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申报晋升人员需要提供人支援期间的文字性工作总结和卫基层秘﹝202_﹞277号附件2-4明确说明支援成效(应附有包含影像、图片或服务对象的联系方式等证据性材料)。

任期内执行连续3个月以上的援外、援藏、援川、援疆任务的人员视同为符合晋升前支援基层要求,证明材料统一由市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

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提交反映任现职以来的病案、专题报告等资料。

1.病案: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须填报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以下简称《50例一览表》),每年病例数不少于10%。

(1)申报者本人从《50例一览表》中挑选4份原始病案(要求至少含三个),评审组织机构从《50例一览表》中随机抽取4份病案(202_年12月至今),每名申报者提交8份病案上报评审。

(2)病案须为原始件,符合卫生部《病案书写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要求,能体现申报者所在职级医生的职责,有申报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签字等内容,并对整个病历书写的规范性进行把关。病历能反映申报者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

(3)申报副高职称,主要通过病案中申报者的查房记录等考察其诊疗能力;申报正高职称,主要通过病案中的诊断治疗方案考察申报者诊疗能力。对于外科病案,应有申报者本人术前讨论、术中记录及术后查房记录。

(4)《50例一览表》中的病案均需为本人主治或主刀,抽取的4份病案号将在申报材料前在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更换,否则视为申报者本人自动放弃参予评审。

2.专题报告:

(1)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以及其它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6份。

(2)专题报告内容应与考核登记表中登记的岗位与申报专业一致,书写要求见《评审标准条件》(卫人秘﹝202_﹞358号),并附能证实专题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原始资料一览表》(要求为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材料,至少10例以上,一览表项目包括病案号、治疗日期、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治疗名称),每份专题由评审组织机构从《原始资料一览表》中随机抽取3份提交评审(抽取方式及要求与病案抽取方式及要求一致)。

(3)护理专业申报正高时可提交管理类专题,但不得超过两份;申报副高不得提交管理类专题。

(4)麻醉专业提交的每例手术麻醉须有五单(术前访视单、知情同意书、三方核查单、麻醉记录单、术后随访单),缺一不可,且须本人签名。

(5)放射、超声、检验等医技专业抽取提交评审的原始资料须为整份病案原件。

(6)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各类公共卫生专业提交评审的专题报告必须反映申报者本人的工作或贡献,不得为单位或科室的项目或工作总结。

3.综述或业务工作总结

提交本人撰写的有关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的综述资料或工作总结(农村、城市基层卫生单位)1份,具体要求见《评审标准条件》(卫人秘﹝202_﹞358、359号)。

4.三新专题或工作总结

申报正高及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提交本人本专业运用国内外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某项业务工作的专题报告或总结(农村、城市基层卫生单位)1份,要求为本单位三新技术项目,并有相应证明材料。书写要求及提供原始资料要求与专题相同,设病床的临床科室申报者提交的三新专题原始病案不能与《50例一览表》中的病案重复。

5.直接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填写直接申报评审表并对照直接申报条件提供符合条件的奖励、科技进步奖等相关材料。

五、送交论文及所附资料

1.提供本专业论文、著作原件,发表截止时间为202_年9月30日。2.每篇送审论文应提交论文证实论文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临床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一览表》(要求为任现职以来的材料),从中随机抽取1份原始资料提交评审(抽取方式及要求同病案、专题)。

3.送审的中文核心期刊和SCI论文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等)。

4.提交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外国语言类送审论文,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5.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http://www.teniu.cc/Portals/0/documents/kxpj/jlist2014.pdf

六、其他相关要求

1.9月20日-10月10日期间申报人登陆我委网站“202_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录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

(1)申报人学历、任职资格、聘任等基本情况。

(2)设病床的临床科室申报人员填写论文、病案基本信息,同时上传《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药护技、公卫等申报人员填写论文、专题基本信息,同时上传所有专题的《原始资料一览表》(EXCEL格式)。

(3)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论文须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http://www.teniu.cc)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http://www.teniu.cc)网站进行检索,下载PDF格式文件。需要提交论文参加评审的申报人员均需上传发表论文的PDF格式文件和综述、专题、三新专题的WORD格式文件,同时上传《论文原始资料一览表》。

2.综述、论文、专题、三新专题等申报材料需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相似性超过30%不得申报评审。检测工作将根据个人按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的电子版本,统一委托检测机构,采用清华同方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今年暂不收取检测费用。检测结果由检测机构直接送交评审组织机构。

3.综述、论文、专题及三新专题等申报材料的内容不得重复。4.申报护理专业需提供卫生计生委颁发的任期内每年定期考核合格证明。

5.申报者须登陆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并打印《安徽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表》(附表3)贴在评审材料袋的封面。

6.请申报人严格按照 “在职在岗”要求,如实逐项填写评审申报表、考核表等各种表格,申报专业按《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一览表》(附件2)填写,并经科室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意见,不得申报目录外的其他专业。提交的材料若为复印件,须经办人核实签名、注明核实日期、单位盖章,并按注释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相关文件、表格可登录“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7.各项申报晋升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各单位要对申报者的材料、证件逐项核实,报送材料前应将申报者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核实,确保上报的材料和人选不存在争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评审材料,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不予受理。全部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一次性提交(过后不得补充和更换)。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当年申报(或评审通过)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视情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篇:202_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

202_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 申报人员将所需材料上传,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外,不再上报纸质材料。网上提交的材料均应为由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或照片制作成的PDF文件,复印件扫描或拍照无效。每项材料对应一个PDF文件,同一个项目有多页的应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后再上传,上传材料可在线预览。上传的单页PDF文件大小应控制在5MB以内,单个项目的总大小不应超过40MB。网上申报时要求所有申报人员在申报系统内签订承诺书,本人须对填写内容和提交材料的清晰度和真实性负责。

网上提交材料后,申报人应携《申报表》、上传材料原件(除论文、病案、专题报告、护理及社区人员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附件材料外)至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进行确认和资格审核。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卫生计生委的工作人员登录审核系统,根据文件规定,审核申报资格,并对照材料原件确认网上提交材料是否清晰可辨、真实准确。病案材料扫描证明、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等须由本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只须上传封面及内容页,多余页面不需提供。具体提交材料注释如下:

一、考核、医德考评材料

[任现职以来考核登记表] 对照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提交现资格聘用以来近5年的事业单位考核登记表(不足5年的全部提交)。同时将本人现资格聘任以来的考核结果填入系统相应栏目内(从起聘当年填起,最多不超过12年)。

企业、民营等医疗机构(非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实际,提交相应的考核材料。

[任现职以来医德考评表] 根据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卫办发〔202_〕296号)和原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卫监〔202_〕2号)要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提交现资格聘用以来近5年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二、学历材料

[申报学历(学位)证书] 对照学历、资历要求:提交国家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军队院校面向社会招生培养、成人教育、或在境外(含港、澳、台)院校取得的专业学历(学位),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

[其他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对照学历要求:申报学历为后学历的申报人员,还应提交中专及以上的其他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三、执业材料

对照适用范围: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或护士执业注册证书。申报全科医学专业,提交注册证书的执业范围应有全科医学;申报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提交注册证书的执业范围应有中医全科;申报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的人员,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为中西医结合。

四、资历材料

[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复或证书] 对照资历要求:提交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复或证书。如现级别资格中有平转的,同时提交现资格级别内所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批复或证书。

机关流动人员同时提交工作调动函和工资转移单,省外引进人员、军转干部提交原单位或部队的职称批复或资格证书。

[现专业技术职务历年聘书] 对照资历要求:提交现专业技术职务历年聘书。如现级别资格中有平转的,同时提交现资格级别内所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五、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材料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免试、先评后考对象相关材料] 对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要求:将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有关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内。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免试对象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202_年4月14-15日经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且援助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提交派出单位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书;

2、从省外、系统外调入,确认我省相同级别和相同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提交工作调动函和工资转移单;

3、已确定为援外医疗队预备队员且202_年执行援外任务、正在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后未满一年的,提交援外的任务批件、因公护照、组团通知等相关材料。

先评后考对象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202_年4月14-15日,因公出国人员提交政府任务批件及因公护照; 2、202_年2月5日(报名截止之日)后,从省外或系统外引进、军队转业以及机关流动到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提交工作调动函、工资转移单。3、202_年4月14-15日经单位主管部门安排,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但援助时间少于一年的,提交派出单位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书。

六、城市医生下基层服务材料

[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 对照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前到城乡基层服务要求:已完成晋升前到城乡基层服务规定时间的人员,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并在系统相应栏目内填写下基层服务情况。

目前因公正在国外学习无法到基层服务的及202_年部队转业、机关分流、外省引进等未能及时到基层服务的申报人员,可先评审,评审通过后完成规定服务时间单位方可聘任。

七、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附件材料 [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对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反映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在系统相应栏目下载模板(Excel表)填写后上传。同时打印填写好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签字盖章后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八、临床护理专业,任现职以来临床护理人员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附件材料

[临床护理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附件材料] 申报护理(不含社区护理)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在申报系统内下载“任现职以来临床护理人员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按要求填写盖章后制作成PDF文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按日常专业技术工作量、临床工作能力、护理教学能力、护理科研能力、学术地位分别制作成PDF文件上传。

九、社区卫生专业,任现以来社区人员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附件材料

[社区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附件材料] 申报社区卫生(含社区护理)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在申报系统内下载“任现职以来社区人员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按要求填写盖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合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十、业绩、成果材料

[荣誉、表彰,奖项,科研、课题,专利,社会地位、社会兼职] 按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非必填项。

十一、破格材料

[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应材料] 对照破格条件:破格人员在系统相应位置选择破格类型,上传符合破格条件的奖励、科技进步奖、课题等相关材料。

以本专业科研课题或获奖成果作为破格评审条件申报的人员,除提交课题项目设计书、立项文件、资金匹配及课题鉴定(结题)等材料外,应提交能够反映本人在该课题中承担与本专业相一致的工作任务、工作量及所作贡献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上传。

十二、其他材料

[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对照适用范围:提交聘用单位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医疗机构须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继续教育证书] 按规定提交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退休延退证明或退休聘用合同] 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提交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的延退材料。

现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人员,提交与用人单位的聘用合同。

[任期内援疆、援藏、援助西部省份、援外人员材料] 援疆、援藏、援助西部省份人员提交派出单位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书,援外人员提交任务批件、因公护照、组团通知等相关材料。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院感专职人员相关材料]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专职从事医院感染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人员,应提交医院感染管理上岗证及院感指导、授课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培训班或感控会议日程、签到表;基层指导、培训证明材料、会议授课原始材料等。以上材料合并成一个PDF上传。

[提交反映个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其他材料] 提交个人认为能反映专业技术水平的相关材料,若此项材料在其他项目已经上传,不需再传。

十三、论文材料

对照论文、著作要求:提交不少于规定数量的论文或著作,由申报者按论文水平高低排序,提交的论文数量最多不超过5篇。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

1、所提交的论文若能够在中国知网(http://www.teniu.cc)“新闻出版机构查询”中“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中的期刊查询结果。截图应包含网页地址栏、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徽标、期刊/期刊社详细查询结果。

3、原始病案来源一览表:原始资料来源为病案的送审论文,网上填写原始病案来源一览表,由系统随机抽取5个住院号(不足5个的全部抽取),申报人员应上传相应住院病案首页(合并为一个PDF)。论文原始病案来源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原始资料来源非病案的可以不填写。

4、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外国语言类送审论文,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5、送审论文、著作将统一委托检测机构使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

6、申报社区专业的人员,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十四、病案、专题报告、业务报告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1、设病床的临床类专业申报人员(含申报社区专业人员),网上填写任现职以来本人主治的患者住院号30个(其中疑难复杂、危急重病案15份,本专业主要病种病案15份);以博士学位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填写任现职以来本人主治的患者住院号20个(其中疑难复杂、危急重病案10份,本专业主要病种病案10份)。所填病案一般应涵盖任期内不同,且是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本专业病种,内科病案应是申报本人主治(诊),手术、麻醉、诊断的病案应是申报本人为第一责任人。系统将随机抽取3个住院号,抽取后不得更换。申报人员应上传所抽取的3份完整病案。上传病案内容至少应包括:(1)病案首页;

(2)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3)入院记录(或住院记录);(4)首次病程记录;(5)申报人员的查房记录;

(6)申报人员参加的讨论记录(疑难、手术、死亡病例等);(7)手术科室——术前小结、术前讨论、手术(操作)记录单;非手术科室——操作或特殊诊疗记录单;

(8)异常体温单、长期医嘱单;

(9)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主要检查报告单。

2、不设病床的临床类专业,以及药、技、卫管专业申报人员(不含申报社区专业人员),提交反映本人在任现职期间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和最高业务水平的专题报告2份。专题报告上传Word格式。

3、申报社区专业人员,均须提交反映本人任现职期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业务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体现本人工作量、工作特色及业务水平的业务报告2份。业务报告上传Word格式。

4、每篇专题报告或业务报告应附5份与报告内容相关的佐证材料,如操作或特殊诊疗记录单、报告单、原始数据报表等。其中放射医学(医学影像)专业提交影像诊断报告单;超声医学专业提交超声图文报告;麻醉专业提交麻醉术前计划书及相对应的麻醉记录单;药学类专业提交药学服务(如药物用量监测和合理用药评估、用药规范、药品ADR监测分析,院内外用药会诊或疑难病历讨论等)有关材料。佐证材料合并成一个PDF,在相应的专题报告或业务报告佐证材料栏目内上传。

5、专题报告和业务报告将统一委托检测机构使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

6、专题报告、业务报告应书写规范、内容全面、符合要求,具体要求可在“江苏卫生人才网”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

7、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病案材料或专题报告(业务报告)佐证材料须真实、可靠、可溯源。

十五、工作总结

申报人员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不超过202_字,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情况等。

十六、申报表、公示表

由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导出《202_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单位按规定公示7天。

系统运行环境、填写要求、PDF文件制作流程等参见申报系统中的填写须知。相同的附件材料勿重复上传。

第四篇: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3.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续学历本科毕业后满1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4.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续学历大专毕业后满2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申报临床医学,含中医、针灸、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仅限于县及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5.中专毕业,取得中级卫生技术资格满10年,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仅限于少数民族市县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续学历毕业后满1年),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1.科研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同时必须有被SCI收录的专业论著1篇或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专业论著2篇(第一作者)。

2.研究课题:主持完成(排名第一)1项国家或2项省、部级重大研究课题,并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鉴定或验收。同时必须在SCI收录的专业杂志上发表专业论著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著2篇(第一作者)。

3.发表专业论著: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的专业杂志(SCI当年影响因子在4以上)发表专业论著2篇(副高为1篇)。

论文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发表,其中至少有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其他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

2.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发表,其中至少有1篇在统计源期刊,其他在医学专业正式期刊上发表。

3.少数民族市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或临床工作总结,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在医学专业正式期刊上发表。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

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4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发表,其中至少有2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其他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

2.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至少有4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发表,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至少1篇,统计源期刊至少1篇,另2篇可在医学专业正式期刊上发表。

到基层定期服务或进修学习的条件

城市卫生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到基层开展定期服务,并填报《海南省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定期服务鉴定表》。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含少数民族市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按要求到上一级医院进修学习,并填报《海南省城市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服务鉴定表》。

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条件

(一)外语按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有关文件执行。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有关文件执行。

(三)按照《海南省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须提交各《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

第五篇:202_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苏卫人才[202_]11号

苏卫人才〔202_〕11号

关于印发202_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的通知

各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主任、副主任,社区主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2_〕2号)有关规定,结合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2_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2_〕16号)有关要求,现将202_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印发给你们,以便申报人员做好今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

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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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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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

提交材料注释

202_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分类提交,按相关类别分四个分册:

第一分册 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提交相关证书及有关材料; 第二分册 送交论文及论文所附资料;

第三分册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提交反映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病案、专题报告等资料;

第四分册 申报人员的《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评审票等资料。

提交的材料若为复印件,须经办人核实签名、注明核实日期、单位盖章,并按注释要求进行分册整理装订。相关文件、资料、表格可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www.teniu.cc)“新闻出版机构查询”中“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中的期刊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需打印“媒体名录查询详细”)。

2、每篇送审论文应提交论文引用的临床资料或其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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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一览表。论文材料来源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是抽查的重点。

3、提交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外国语言类送审论文,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第三分册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一览表] 对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为全面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所从事的专业、所开展的业务技术工作,提交《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一览表》。

[任现职以来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 对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将业务工作量填入《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其中,申报护理高级资格的人员提交《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临床护理)》,填写内容涉及六项:概述、日常专业技术工作量、临床工作能力、护理教学能力、护理科研能力、学术地位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任现职以来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真实、可靠、可溯源,是抽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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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专题报告及证明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1、设病床的临床类专业,提交本人主治(持),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任现职期间非同一的出院原始病案复印件3份。要求全部复印。对设有病区,以手术病案、住院病人抢救或疑难病案等资料撰写论文的,应提交病案。

2、不设病床的临床类、长期在门诊工作或非临床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反映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2份,并附专题报告所引用的相关原始资料。对于不设病床的临床类、长期在门诊工作的提交专题报告的,须提交单位书面说明。

3、申报护理类(含社区护理)专业的,病案、专题报告不作要求,根据《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提供相应材料。

4、申报麻醉专业除提交专题报告外,还须提交2份反映自己业务水平,且本人主持麻醉的麻醉记录单。

5、专题报告应书写规范、内容全面、符合要求,具体要求可在“江苏卫生人才网”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

6、援疆、援藏、机关流动、海外引进、省外引进、近期军队转业等人员,可提交任现资格以来同一的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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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病案材料复印件或专题报告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可溯源,是抽查的重点。须填写《病案材料复印证明》或《专题报告证明》,经单位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放至病案或专题报告之前。

第四分册

[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提交《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1寸)。根据档案保管要求,请使用统一印制的《申报表》,不得自行打印装订或打印后粘贴。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申报表》。

对照《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设置一览表》,将申报专业准确地填写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袋》和《申报表》封面相应栏目处。

[申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打印,确认时需使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票] 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统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票》,供专家评审时使用,不得少于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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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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