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基层派出所所长责任,解决“走读式”所长现象,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XX县公安局关于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持之以恒破除“四风”,巩固从严管党治警成果,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杜绝基层派出所尤其是派出所所长“走读”行为,切实解决在位不在岗、办事不见人、作风不深入、工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使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思想,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所长、教导员、主持全面工作的所领导干部)。
三、整治内容
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值班期间晚上要在任职地居住。不在任职地居住,早上到任职地上班,晚上回居住地住宿的现象,即为“走读”。
针对存在的“走读”问题,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整治:
(1)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晚上不住所,上班点卯、下班走人,干劲不足、精神不振,值班带班不力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以进城办事为名,延长滞留时间而脱离工作岗位,无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
(3)无故脱离岗位,出现群体性事件、灾难险情、重大刑事案件等突发性问题时,不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及时解决问题的。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要把纠正“走读”问题作为整治“四风”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教育引导,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主动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开展承诺
督察大队组织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向县局党委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见附件一)。对在承诺后依然出现“走读”行为的基层派出所领导干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严明纪律,改进作风
1、严明上班纪律。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在法定工作日期间,除因公出差、开会或特殊情况经批准请假外,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和利用公车“走读”。实行早签到、晚核查、月汇总,保证至少1名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值班住宿。
2、严明值班纪律。实行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在岗带班和轮流值班制度,必须保证晚上有指定的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在辖区内住宿值班,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辖区。值班安排及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应通过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主要负责人按照值班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证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值班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程序的,一律予以追责。
3、严明应急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遇急、难、险、灾等重大案事件必到现场制度。在辖区内出现群体性事件、灾难险情、重大刑事案件等突发性问题时,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和值班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亲自组织指挥,及时解决问题,同时按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对于借故不到、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
要坚持把整治领导干部“走读”,作为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分管局领导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二)落实工作保障。
要结合实际,按照“五优”保障的要求,落实好经费保障,改善基层派出所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解决值班人员就餐和住宿问题。(三)严格监督检查。
县局将在局主页设立局长信箱专栏,接受基层一线民警的直接反映。指挥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晚上通过视频点名抽查,督察大队、效能办将采取实地督查、随机暗访等形式,每月对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走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四)严肃问责追究。
对发现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存在“走读”行为的,由局效能办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通报批评等处理;对顶风违纪造成工作失职或严重影响的,将由相关单位严肃问责处理。附件一:
XX县公安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杜绝“走读”行为承诺书
根据《XX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本人向党组织作出严格遵守工作相关纪律,绝不发生“走读”行为。
如因违反“走读”行为,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自愿接受组织的处理。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职务: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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