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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编辑:夜色温柔 识别码:14-936947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6 11:24: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丘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安丘市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信息化为手段、专业化为支撑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养老、孝老、敬老体系和社会环境,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绝大多数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的愿望和需求,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2_〕18号)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就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一)落实规划目标。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2_〕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_〕22号)要求,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202_年,每个镇街区要建成1处示范性智慧健康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市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幸福院建设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域发展,支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拓展服务领域,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养老专业服务组织。

(三)支持开展互助养老。支持单位、团体、家庭、个人利用自有房产和其他资源设立养老互助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养老。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小额定向公益慈善项目等形式,引导企业、团体、个人捐资,为特定老年群体购买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给予社区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到202_年,居民5000人以上社区至少设立一支义工或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

三、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

(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通过政府培育扶持、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重点扶持发展一批专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支持民办非营利性养老专业服务组织一次注册、多点运营,在注册地辖区内运营多个服务站点的,由运营地县级民政部门参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管理办法,实行备案制,不再另行注册登记。针对特殊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政府支持、优待的老年人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经履行相关程序,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优先交由养老专业服

4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实现“嵌入式”发展或签约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三)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实行居家养老服务招标制度,规范服务组织准入,由市民政局牵头,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筛选具备资质的各类社会机构进入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由各镇街区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择优录取本区域服务的养老服务组织,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对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由市财政将照料护理费拨付至有资质的照料护理组织,由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超出照料护理费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其他社会老年人根据居家养老护理需求,自行缴纳照料护理费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本级、本部门工作统筹安排,合力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各镇街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详细摸清本区域内服务对象底数,与服务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约定责任区域、服务对象、服务频次、服务标准、监督检查等内容,并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管工作。市发改局要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

6标任务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对第三方养老服务组织进行评估和监管,对组织准入、服务质量、人员管理、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三)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明确家庭养老的主体责任,强化子女的养老责任和意识。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广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和引导广大老年人转变养老观念,推崇“自立、自助、互助”的积极养老文化,深入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运作。

202_年3月26日

第二篇: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增进老年人福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2_‟1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_‟6号)、国家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202_‟48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民福„202_‟4号)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 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市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五)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

(六)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七)实行老人自愿申请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深圳户籍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深圳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深圳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改革创新服务方式,摈弃传统的养服务机构、养服务人员的做法,实行养事不养机构、不养人,真正把政府资助居家养老服务的有限资金,最大限度地用于需要居家服务的老人身上。同时,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评审委员会决定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一定资金用于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鼓励资助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具有深圳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政府实行货币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下同)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介护),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80岁以上老人按人均2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对于自请保姆、入住福利机构而符合上述补助条件和标准的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范围。

各区也可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对本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等制定低偿或有偿服务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其所需经费由各区财政列支。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审批程序、拨付方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未设社区工作站的,由居委会负责,下同)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供:(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所在社区工作站提供的分散供养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4、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6、80岁以上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站初审。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社区工作站需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复审。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报区民政部门。

3、区民政局核准。区民政局收到街道办事处的复审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对同意补助的,发给书面核准通知书;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自请保姆符合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老人,每季度本人或亲友向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进行申报认定(需携带保姆相关用工证明);入住福利机构符合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老人,由所在福利机构每季度向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提交确认名单。

(三)拨付方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区民政局发给服务记录本和补助资金额度银行卡,根据服务本记录的服务时间和应付金额,由区民政局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每季度拨付补助资金。本季度内没有用完补助资金额度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实际发生金额给予补助。

各区民政局应及时将本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情况汇总后(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各区所需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通过市财政局每季度一次拨付给各区民政局。

具体社区居家养老补助发放形式,各区可依据本区实际情况自定。

(四)管理监督。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办事处, 经街道办事处核查无误汇总,报区民政局作为继续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市、区民政局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现有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应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

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街道社区民间组织;

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家政服务公司。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鼓励上述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由区民政局列出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册。社区工作站应将名册予以公布,供服务对象选择。确认服务机构的具体办法由各区自行制定。

(三)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服务对象在民政部门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资金渠道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区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具体资金渠道如下: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

(二)各区财政可对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进行配套资助。同时,承担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管理、监督、评估等工作经费。

(三)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四)动员和吸纳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居家养老事业,鼓励单位、个人对养老服务业的慈善捐助,促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发展。

八、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居家养老服务是融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代表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市民政局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发展规划;区民政局要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做好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协调和监管工作;各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把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发展的重要业务,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任务都很繁重。各区必须增加管理力量,配备人员,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区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要认真组织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既要应补尽补,又要防止虚报、瞒报,以确保补助对象的不错、不漏。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对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市民政部门将适时组织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以保证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动态调整,实现信息化管理。要建立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随时调整补助对象,以实现应补尽补。要加快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全市网络化覆盖,建立全市老年人信息档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为老服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加强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服务的产业化发展、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社区服务资源整合等问题的研究探讨,为实际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六)总结经验,创新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我市开展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的一种新探索,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以推进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九、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202_年10月18日印发的《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自本实施方案实施之日起同时废止。

第三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黄镇铺社区居委会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_年6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在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增进老年人福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长”为目标,结合本社区实际,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互助参与;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立足长效的发展思路推进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工作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为老服务与推动再就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先对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大的原则;

(五)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六)坚持根据不同需求,提供相应养老服务原则;

(七)坚持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原则。

三、服务对象 黄镇铺联合支部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求户籍与居住地均在黄镇铺社区和凤凰村社区辖区内。

四、服务方式

主要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组织,对服务对象提供如下服务:

1、全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起居、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康复理疗、精神文化服务。分为全护理、半护理、一般护理。

2、日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住宿的日间护理照顾服务。

3、上门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为主。

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首先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上门服务,待下一步各方面条件成熟,再逐步开展日托和全托服务工作.五、服务内容

从本社区的实际出发,调动社会力量,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倡导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社区照料服务为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

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建服务队伍,对特殊并需要生活照料的救济对象老人、独居老人、特困家庭老人、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老人等,依照特定评估程序提供数额不等的政府购买服务,对其他老人提供自费购买服务。

2、提供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社区生活照料服务。

一是对高龄和不能自理生活的老人,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家务等全方位服务;二是对生活能基本自理的中高龄老人,运用日托中心、康复站等形式开展服务;三是对救济对象、特困、独居、高龄和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等特殊老人,提供低保救助、政府购买服务、义务服务、互助服务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服务;四是为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空巢”家庭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家务料理等社区服务,并鼓励支持他们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3、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辅助性服务,积极协助和鼓励家庭成员承担对老年人的照料责任。

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老年人家庭成员进行护理等方面的相关培训和指导,提供方便家庭照料使用的设施。通过帮助家庭成员来满足老年人在家庭的照料需求,巩固和加强家庭养老功能。

4、有效利用、整合现有社区服务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养老服务作用。本社区服务中心必须设置为养老服务窗口;有条件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要为老年人开设日托、上门照料、送餐、陪护等服务项目,强化文娱、保健等服务功能,并搭建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义务工作基地。

六、实施步骤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重点地稳步推进,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着力于建立长效机制。

(一)调查确定服务对象。组织专门调查人员开展对居家养老对象的摸查、归类、审核、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

(二)服务内容评估。由评估队伍确定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三)组建服务队伍。

1、组织服务评估队伍。评估队伍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与医院医生共同组成,负责上门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居家环境进行评估,确定老人需要护理的等级并确定需要服务的项目,建立老人个人居家档案。

2、组织服务员队伍。服务员队伍由社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筛选、录用。结合社区再就业工作,重点吸纳社区下岗职工,尤其是 40 — 50 岁的下岗职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上,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有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之具有职业责任感和组织归属感,形成专业化队伍,持证上岗。

七、所需资金及来源

着力开展以政府购买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老龄人口的比例不断增长,为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健康运作,需要启动经费。主要来源有: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启动和运作经费主要由市、区政府资助。

2、低偿收取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年人除补贴外(政府购买部分养老服务)自负部分费用。3、少部分由社会募集方式筹集的资金。

八、资金管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项经费开支应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区的有关规定使用。资金支出需依照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模式和服务成效,根据市统一制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标准,由区财政局、民政局核准该项经费,确保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第四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相关制度,加强对居家养老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探索深化居家养老工作的新途径。

2、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管理,明确服务理念,推进居家养老工作深入开展。

3、加强对中心服务人员的管理,严格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各项服务项目落到实处。

4、树立为老服务意识,讲究礼貌用语,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热情周到地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服务。

5、认真听取老年人意见建议,尽可能改进工作,促进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制度

1、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是社区60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根据老年人的生活、身体状况提供无偿、有偿服务。

2、发挥社区助老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为偶尔需要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志愿者服务。

3、利用居家养老信息员队伍,提供老年人生活信息。主动上门与老年人取得联系,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服务。

4、服务站要组织开展以下服务项目:文化教育、健身娱乐、医疗保健、精神安抚、陪护陪伺、家政服务、饮食就餐、家电维修、法律服务、发挥余热等。每个服务项目都设有服务网点,由专人负责,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5、接待老年人时要热情服务,急老年人所急,想老年人所想,要向老年人推荐质量好、信誉高的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实惠的服务。老年人有需要的,社区应尽力提供服务,暂时无条件提供的服务,社区也要做好解释工作,要让老年人满意而归。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1、孤寡贫困和空巢老年人;

2、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3、伤残老年人;

4、烈军属老年人;

5、高龄并生活不便的老年人(90岁以上);

6、居住在本辖区内,自愿出资申请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和其他60岁以上需要照料的老年人。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式

1、实行“五定”即定服务人员、定服务对象、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项目;

2、走访家庭个别服务;

3、组织生活集体服务;

4、找代理结对服务;

5、电话信息网络服务;

6、建立档案跟踪服务;

在传统服务方式的基础上,扩大服务范围和种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不同需求,使养老服务目标得以实现。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1、生活服务;照顾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帮助老年人买菜、做饭、洗澡、清理卫生等,为老年人购买生活用品或开展捐赠活动。

2、精神服务;对老年人进行心里保健教育,陪老年人聊天、读书、散步、游览或参加娱乐、体育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3、健康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对生病老年人及时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4、走访服务;在节日和老年人生日期间,到家中探望,陪老年人过节、过生日,使老年人享受亲情。

5、日间照料;早晨接老人到日间照料室,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负责午餐、休息和安全,并在晚间送其回家。

6、法律服务;为老年人免费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7、其他服务;根据老年人的需求,组织开展各种人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

服 务 公 约

礼 貌 待 客态 度 亲 切 接 待 求 助主 动 热 情 提 供 服 务快 速 准 确 解 答 问 题耐 心 细 致 接 受 意 见虚 心 诚 恳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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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北京海淀区万福年华养老服务社是隶属北京万福年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社区养老服务业务,也是 海淀区唯一一家民政局作为主管单位的非盈利机构。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社会的发展不可避免带来家庭规模日趋缩小,核心家庭、空巢老人家庭 日益增多,使得家庭对老年人的照料功能日趋弱化,迫切要求社会不断强化对居家老年人的服务功 能。社区事物与老年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老龄工作是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社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站下设医疗保健、日间照料、代买代购、居家卫生、文化娱 乐等服务。积极开发利用环境资源,拓展社区多元化服务工作网络,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空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占地150平方米,内设书报阅览室、日间照料室、厨房、全方位为社区60岁以上 老年人提供日托照料、代购代买、配餐送餐、居家卫生、法律咨询、医疗保健等服务,使老年人在 舒适的环境中有所依托,愉快生活。服务站共有2名兼职助老服务员,一人专门负责日间照料室,一人专门负责上门入户为老年人服务。目前辖区内享受政府购买无偿服务的老人有1人,有偿服务的老人2人,独居老人5人。每月安排一名 助老服务员为无偿老人提供居家卫生、助浴、入户巡视、代购等服务,为2位有偿老人提供居家卫生、代购代买、代洗衣被等服务。组织志愿者为社区独居老人一对一的电话、入户探视。服务站坚持 每月一次管理员安全管理例会,适时反映社区老人的需求和服务质量,不断改进服务方式。社区以归侨小区为活动中心,室外活动场所总面积1200平方米,有一个羽毛球场,一个老年健身场 所,一个灯光球场,每周的二、四、六日组织社区的老年人在灯光球场跳舞健身。社区的舞蹈兴趣 小组多次参加街道、社区主办的文艺活动表演,泉州市老年艺术节第四套秧歌舞表演,不断丰富了 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让老年人在和睦舒心的家居氛围中安享晚年。社区养老服务站充分利用辖区资源,通过各种行业的志愿者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各项免费或低收费服 务。与辖区内服务站签订协议的2家医疗诊所,免费为社区60岁及以上的老人测血糖,量血压、各项 常规检查。3家杂货店开展送货、代购服务,2家理发店开展上门理发、修面、烫发、染发服务,1家 居家维修点开展上门维修服务,达到资源共享,全方位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的服务。自从开展居家 养老服务工作以来,由社区老人协会牵头,社区主办,在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过程中,我们 形成了以社区居委会为核心,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社会化专业服务与非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居家 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的优势,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各项免费或低收费服务,帮 助老年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社区将进一步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不 断完善为老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真正做到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逐步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

安丘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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