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医用酒精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75%乙醇和95%乙醇均属于危险化学品,为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医疗工作安全、正常进行,坚决杜绝火灾、爆炸等潜在事故的发生,现特制定三级医院医用酒精安全管理制度。
1、专用酒精库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保持通风,保持酒精容器密封,远离火种、热源,严禁明火。区域内配备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酒精库内不得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
2、医用酒精的采购、储存由药剂科专人负责,严格入库、出库手续,定期进行数量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控制临床科室医用酒精领用量(一次领用量不得超过1周消耗量),杜绝发生损坏、丢失、私拿、转让等不安全因素。
3、搬运酒精等危险物品应做到小心谨慎,防止倾倒泄漏。使用医用酒精的临床科室要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每次取用后必须立即将容器上盖封闭,严禁敞开放置。
4、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医用酒精如发生失窃、失火、爆炸等危急情况时,保卫科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并立即上报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进行处置,对相关责任人和部门按实际情况划清责任,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各级管理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来维护医院环境安全,凡违反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查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理,凡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者,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一切责任。
药剂科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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