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状
反诉状是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民事案件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销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
(其格式请参照起诉状)
民事(行政)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反诉人(本诉被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地、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应写明其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若是律师,应写明其姓名和所属的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参照反诉人的写法)
反讼请求:(反诉人向被反诉人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
事实和理由:
1、请求的理由:(主要指本案的法律关系及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等)
2、提供的证据:
3、请求的依据:(主要指反诉人认为本案应当适用的法律依据等)
此致
XX人民法院
反诉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