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省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 “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2省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 “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建立时间:2012/5/4 17:29:56 阅读次数: 20596
2012年山西省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简称为“三支一扶”)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2年我省招募6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主要安排到县以下的乡镇中小学校、农业科技、农林建设、医疗卫生、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及扶贫岗位等急需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单位。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就业或者自主择业。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范围为2010年至2012年的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支教岗位须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自愿到基层工作,能吃苦,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4、年龄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86年5月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29周岁(1983年5月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考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募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 “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岗位表》(附件2)。报考人员也可于5月4日至10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对各市招募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相关福利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报考岗位所在市联系。联系电话见《报考咨询电话汇总表》(附件3)。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拔招募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http://),报名时间为5月5日10:00至5月10日17:00。考生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详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人的姓名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填报“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中“学历及学位证编号”一栏时,填写“应届生”即可。本次招募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募指标的3倍以上(支医岗位放宽到2倍以上)。若招募岗位报考人数与招募指标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募指标,使报考人数与招募指标达到3: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考生报考岗位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12年5月15日8:00至18: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15日8:00至
5月16日12: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2年5月16日14:00至20:00查询。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2、网上缴费
考试费用为每人50元,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5月12日12:00。初审通过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信息缴费,缴费成功后,完成报名。未在期限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5月12日12:00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12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期间,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山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打印准考证时,考生要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填写好的《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注意保存,在资格复审和体检等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五、考试
笔试时间为5月26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法律基础知识、历史、时事政治、省情和新时期党在农村(社区)的方针、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即可上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六、资格复审、体检
6月6日至6月10日各市人社(人事)局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或面试(部分有条件的市按招募指标的2倍以上组织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地点、时间、方式由各市人社局自定,并用电话通知到拟招募高校毕业生本人)。资格复审主要是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等信息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相关证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2012年应届毕业的学生还未领取毕业证的,先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毕业证明中要明确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毕业证可以在领取“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时再提供。
资格复审合格的大学生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6月中下旬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一寸免冠照彩色照片和《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各市盖章后的复印件),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省人社厅于6月底在人社厅门户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八、服务期间的待遇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
1、工作、生活补贴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工作、生活月补贴标准为1000元,每人每年500元的交通补助,由省财政承担。其它服务单位提供待遇见具体公布岗位“服务单位提供待遇”部分。
2、保险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交通意外、意外医疗等商业
保险。具备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基层岗位,由县(区)人社局统一按照晋人社厅发[2009]60号文件落实社会保险。
3、户档管理。服务期间,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可以留在学校,也可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学籍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社部门免费管理,作为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享受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服务期满,档案随就业去向转移。仍未就业的人员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九、“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可享受的政策待遇
1、公务员定向考录
考录公务员时,拿出10%-15%的岗位面向服务期满包括“三支一扶”在内的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定向考录。
2、事业单位吸纳
在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当地人社部门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乡镇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招聘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乡镇以上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10%的比例,专项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包括“三支一扶”在内的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
3、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就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4、扶助“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择业。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较长时间仍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重点帮扶。
5、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继续学习深造。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我省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学籍。对报考研究生的,给予研究生考试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务期满的考研学生可以在每年报考研究生前填写相关表格后,由本人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出加分申请)。
6、工资、工龄和社保年限计算。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大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或者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特别提示: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以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高校毕业生慎防上当受骗。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2012年山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岗位表附件三:报考咨询电话汇总表
第二篇:2013年山西省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2013年山西省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
“三支一扶”工作公告2013年山西省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为“三支一扶”计划)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3年全省拟招募600名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主要安排到县(区)、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从事支教、支医、支农或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1年至2013年(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了解“三支一扶”计划性质,自愿到基层服务,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3、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29周岁(198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服务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6、具有符合服务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须在2013年5月9日前取得。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招募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募单位、服务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三支一扶”招募岗位汇总表》(附件2),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5月7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网
对招募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所报岗位的联系人或所报岗位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联系,有关咨询电话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拔招募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
山西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5月9日10:00至5月14日17:00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在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服务县(市、区)中的一个服务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考试成绩。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
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服务岗位;5月14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服务岗位;5月14日17:00至5月15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服务岗位。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募指标的3倍或以上方可。若招募岗位报考人数与招募指标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要核减招募指标,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招募岗位考试。考生报考服务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 2013年5月21日9:00至17: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21日9:00至5月22日12: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3年5月22日18:00前查询。考生报考服务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报名费。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价费字〔2013〕53号)。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13年6月9日至6月14日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报考的县(区)人事局打印。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5月16日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6月15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法律基础知识、历史、时事政治、省情和新时期党在农村(社区)的方针、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考生即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二)资格复审
6月22日至7月7日各市人社局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不落实事业编制的服务岗位按1:1进行资格复审;落实事业编制的按招募指标的3倍或以上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3倍的按实际参考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以及《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2013年应届毕业的学生还未领取毕业证的,先由所在学校出具学历和专业证明。毕业证原件必须在领取“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时提供,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
服务资格。
(三)面试
“三支一扶”服务岗位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落实事业编制岗位和不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两部分。不落实事业单位编制的岗位进行笔试、资格复审;落实事业编制的岗位进行笔试、资格复审,是否需要增加面试环节及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均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确定,并电话通知拟招募人员本人。
五、体检
7月中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拟招募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服务期间的待遇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作、生活补贴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工作、生活月补贴标准为1500元,每人每年500元的交通补助,由省财政承担。另外,服务单位提供的补助或待遇见《“三支一扶”招募岗位汇总表》中“服务单位提供待遇”一栏。
(二)保险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办理基本医疗、工伤、大病统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省财政负责,个人缴纳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从“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助中扣缴。
(三)档案管理
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县、乡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县(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凭“参加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免费进行人事代理。服务期满,档案随就业去向转移。仍未就业的人员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公务员定向录用
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规定,考录公务员时拿出10%-15%的岗位面向服务期满包括“三支一扶”在内的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定向考录。
(二)事业单位吸纳
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2〕5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26号)等文件要求,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当地人社部门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乡镇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招聘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县以上事业单位要拿出不少于12%的招聘岗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包括“三支一扶”在内的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
(三)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
按照有关政策,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就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扶助“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择业
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较长时间仍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重点帮扶。
(五)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继续学习深造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报考研究生时,可享受考试成绩加分的政策优惠(申请加分程序:由本人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出加分申请,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报省“三支一扶”办,省“三支一扶”办汇总上报人社部、教育部)。特别提示:
1、关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填报“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中“毕业证编号”一栏时,可填写“应届生”。
2、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以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高校毕业生慎防上当受骗。
附件:
1、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2、“三支一扶”招募岗位汇总表
3、报名咨询电话汇总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5月7日
查看更多,请访问:http:// ,转载请注明!
第三篇:2015年山西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公告
2015年山西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公告
2015年山西省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其它服务基层工作(简称为“三支一扶”计划)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5年全省拟招募600名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主要安排到县(区)、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其它服务基层工作,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3届至2015届(2015年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了解“三支一扶”计划性质,自愿到基层服务,乐于吃苦,甘于奉献;3.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到30周岁(198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有符合服务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
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考生报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一)招募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募单位、服务岗位、人数、资格条件、招募单位的咨询电话等详见《山西省2015年“三支一扶”招募岗位汇总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相关媒体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teniu.cc)“山西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sxrswx)对招募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所报岗位的联系人(附件1)或所报岗位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拔招募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teniu.cc)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4月20日09:00至4月26日17:00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在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服务县(市、区)中的一个服务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考试成绩。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截止4月27日17: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4月26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服务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服务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募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募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招募岗位。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5年4月20日至4月2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注:缴费成功后,务必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此表在资格复审或面试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回备案。
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标准执行。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15年5月19日至5月22日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teniu.cc),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四)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4月27日、28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考试(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5月23日下午14:00至16:00;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法律基础知识、历史、时事政治、省情和新时期党在农村(社区)的方针、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6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二)资格复审
7月1日前,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不落实事业编制的服务岗位按1:1进行资格复审;落实事业编制的服务岗位,资格复审比例和时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
2015年应届毕业的学生还未领取毕业证的,先由所在学校出具学历和专业证明。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必须在9月1日前提供,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服务资格。
(三)面试
“三支一扶”服务岗位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落实事业编制岗位和不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两部分。
不落实事业单位编制的岗位进行笔试、资格复审;落实事业编制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方式进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具体面试环节及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以电话通知到拟招募人员本人。
五、体检
7月下旬,组织拟招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及体检方式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为准。
六、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可享受的待遇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享受以下待遇:(一)服务期间的待遇 1.生活补贴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1500元,每人每年500元的交通补助,由省财政承担。另外,服务单位提供的补助或待遇见《“三支一扶”招募岗位汇总表》中“服务单位提供待遇”一栏。2.保险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由省 “三支一扶”办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大病统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省财政负责,个人缴纳部分从“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贴中统一扣缴。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公务员定向录用
在考录公务员时,拿出一定的岗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定向考录。
2.事业单位专项吸纳
乡镇单位的全部招聘岗位,县以上事业单位不少于12%的招聘岗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包括“三支一扶”在内的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
3.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
按照有关政策,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就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
4.扶助“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择业
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较长时间仍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重点帮扶。
5.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继续学习深造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报考研究生时,可享受考试成绩加分的政策优惠。
特别提示:
1.关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填报《报名登记表》中“毕业证编号”一栏时,若未领取毕业证可填写“应届生”。
2.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以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高校毕业生提高警惕,慎防上当受骗。
更多山西三支一扶考试信息相关信息查看山西人事考试网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4月15日
第四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
甲方:
(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服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丙方:
(区县“三支一扶”办,以下简称丙方)
经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支一扶”办)审定确认,甲方将在乙方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服务期为2年,自
年9月1日起至
年8月31日止。为维护“三支一扶”工作各方的正当权益,规范各方在服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三支一扶”工作顺利进行,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在乙方开展工作,并享有与乙方正式人员同等的办公条件以及免费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2.服务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服务期间,享受与乙方正式人员同等的休假待遇,如周末、节假日正常休息等;
4.参加乙方组织的相关培训、交流等活动;
5.服务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由其毕业院校为其办理派遣手续;为外地高等院校毕业生的,由乙方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协助其办理档案转递等相关事宜;
6.服务期满,取得个人工作情况鉴定材料;并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扎根基层、自主择业或创业;经考核合格的,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按照本协议所确定的时间到岗服务,并服从乙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
2.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专业规章,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完成乙方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维护“三支一扶”人员形象;
3.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外,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向乙方提出申请并出具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证明
4.做好甲方在服务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在甲方发生意外或伤病时给予帮助;
5.配合丙方对甲方实施考核与服务期满考核;
6.因不可抗力、甲方擅自离岗或者甲方身体状况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丙方同意后单方解除协议,并书面告知甲方。其中,因甲方身体状况原因解除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 丙方权利
1.按照“三支一扶”工作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对甲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甲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
第六条 丙方义务
1.指导、协调乙方落实甲方在服务期间的服务岗位; 2.指导、协调乙方,保证甲方享有与乙方正式人员同等的办公条件、免费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以及与乙方正式人员同等的休假待遇,如正常的周末、节假日休息等,保证甲方按照规定享受
损失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个人承担,相关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因履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五篇:2011年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招募公告
2011年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招募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吸引和集聚我区紧缺专业人才,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一支经过基层砺炼的、有专业发展潜力的高级专业技术骨干后备队伍,改善我区农村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国家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的有关政策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2011-2015年在我区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为了确保2011年招募工作顺利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指标,2011年我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指标为350名。
二、招募对象与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09年至2011年)毕业未就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符合基层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在校有研究成果的优先,毕业研究生优先,家庭困难的优先。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招募岗位查询。高校毕业生报名前,要详细阅读招募工作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自身情况和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择适合的岗位。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文件、招募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广西人才网“三支一扶”网页(http://219.159.68.88/Autogxsrv/)。
(二)报名。2011年5月15日起,从广西人才网“三支一扶”网页(http://219.159.68.88/Autogxsrv/)下载并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于2011年5月30日前将《登记表》一式3份连同个人成绩表3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经学校盖章的推荐意见,用特快专递邮寄报名岗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寄出日期截止5月30日,以邮戳为准)。
(三)资格审查。6月10日前,招募岗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设岗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募条件联合对报名大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支一扶”办公室。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确定拟进入考试考核名单。对个别无人报名的岗位或达不到1:3比例的,可在本市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考试考核:6月20日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报考本市辖区岗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考试考核工作。考试考核由各市组织或委托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本市拟录取人员名单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五)公示、确定招募人选:6月25日前,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考试考核,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三支一扶”网、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等相关媒体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天。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确定“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名单,在相关媒体公布并通知学校及本人。
(六)派遣与签订服务协议: 7月上旬,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将举办“三支一扶”大学生岗前培训。培训前对录取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个人材料有虚假,将取消其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同时组织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岗前培训结束后,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派遣,由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将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送达服务地,协调用人单位落实生活条件,安排具体工作岗位,组织用人单位或服务地乡镇政府与“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范本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制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书一式四份,自治区、市“三支一扶”办、用人单位和大学生本人各执一份。各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公室要及时将服务协议书报送1份给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七)其它事项:“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报到上岗前,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经报“三支一扶”自治区办公室批准,取消其招募资格。如因“三支一扶”大学生体检不合格或岗前培训不到位出现空岗时,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可进行补录或调剂。
四、福利待遇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政策规定的每年1.56万元(每月1300元)的生活补贴、500元的交通补贴和相应的社会保险(五险)。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提供住宿和一定的工作津贴,并落实食宿、安全、卫生等生活保障措施,为解决“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服务县(市、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地方补贴制度,为大学生建立服务档案,记录“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工作情况。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委托所在市或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具体手续。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
五、政策保障措施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一般为2年,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简称《服务证》),凭《服务证》享受中央、自治区有关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服务证》报考公务员可享受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和我区公务员招考的相关优惠政策。
(三)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满后留在当地就业。从2010年起,原服务的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有《服务证》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中在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事业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四)“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可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研究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考试。其中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在一年服务期满后,由服务县(市、区)卫生部门组织参加医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间,可按现行职称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转正定职,转正定职的时间从基层工作的当月起计算;服务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六、其他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三支一扶”人才库,加强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动态的培养管理和后续服务。按照专业化挑选、专业化培养、专业化使用的原则,将其纳入广西高级专业技术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有针对性地提供专业培训、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各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窗口,为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在各类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中,要将帮助他们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各地尤其是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服务期满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三支一扶”大学生确立“一对一”的帮扶工作机制,按规定提供及时的就业援助。
具体事宜可向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0771-5862250(Fax)黄桂军 *** 邮
箱:gxszyf@163.com 监督电话:0771-5869619
附件1:2011年广西三支一扶招募计划需求表.xls 附件2:广西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支一扶报名及邮寄资料联系方式.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