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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著名书法理论著作
编辑:梦中情人 识别码:15-1134845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1 11:55: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古代著名书法理论著作

古代著名书法理论著作

在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中,古代的书法理论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也是我国艺术理论中的最宝贵的遗产。《书断》 《书品》

《画禅室随笔》 《笔势论十二章》 《王羲之传论》

《非草书》

《送高闲上人序》 《书法雅言》

《广川书跋》

《授笔要说》 《论书表》

《负暄野录》

《艺概》 《论书》

《六体书论》 《法书要录》 《宣和书谱》 《翰墨志》 《续书谱》 《书谱》

《四体书势》 《广艺舟双楫》 《法书论》 《采古来能书人名》

《评书》 《九势》 《笔论》 《述书赋》 《书后品》 《书论》 《续书断》 《书旨述》

《临池诀》 《奴书订》

《法书考》

《拨镫序》 《草书状》

《学古编》

《记白云先生书《隶书体》

《书诀》

诀》 《二王等书录》

《书估》

《五十六种书》 《承晋斋积闻录》

《书议》

并序《书述》 《古今法帖论》

《钝吟书要》

《心成颂》 《评书帖》

《书法约言》

《八诀》 《初月楼论书随笔》《书学捷要》

《海岳名言》 《分隶偶存》

《艺舟双楫》

《三十六法》 《义门题跋》

《与梁武帝论书启》

《传授法》 《笔意赞》

《古今书评》

《用笔论》 《书学》

《宝章待访录》

《晦庵论书》 《南北书派论》

《草书势》

《笔髓论》 《文字论》

《古今书人优劣评》

《古今文字志目》 《观钟繇书法十二《说文解字序》

《翰林要诀》 意》

《语例字格》

《衍极并注》 《临池管见》

《怀素上人草书歌序》

《笔法诀》 《临池心解》

《述张长史笔法十二

《指意》 《评书药石论》

意》

《论宋十一家书》 《于右任论书》

《二字诀》

《阁帖跋》 《启功论书》

《春雨杂述》 《沈尹默论书》

第二篇:古代书法理论精髓

古代书法理论精髓

中国历代书法理论著作浩如烟海,蕴藏极为丰富。唐以前,暂且不论。有唐一代,国势鼎盛,强大的封建帝国各方面都有“立法”的要求。法律本身固然如此(如《唐律疏议》的制订和颁布),唐诗是这样,书法也是这样。中国的书法理论,到了孙过庭(约648—703年)所著《书谱》的问世则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它通篇闪烁着辩证法的光辉。寥寥五千多字,反复阐明了多样统一说,关于低级到高级的平衡,关于“小区”发展为“大区”的整体美,关于“违”与“和”辩证观以及整体美的生命感,真是发前人之所未发,把中国书法理论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历代书论家在评价作品时,往往运用形象化的文字,把一根根线条构成的抽象的书法叙述得栩栩如生,引人入胜。《书谱》于此提供了范例:观乎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姿,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信可谓智巧兼优,心手双畅,翰不虚动,下必有由。一画之间,变起伏于峰杪,一点之内,殊衂挫于毫芒。多么深邃的哲理,多么精辟的论断,多么生动的文采,多么酣畅的笔调和丰富的遐想!

在书写过程中,究竟应该怎样充分运用书法的辩证法呢?唐代书法家徐浩(字季海)在《论书》中对此作了充分的发挥。他说:字不欲疏,亦不欲密,亦不欲生,亦不欲小。小促令大,大蹙令小,疏肥令密,密瘦令疏,斯其大经矣。笔不欲捷,亦不欲徐,亦不欲平,亦不欲侧。侧竖令平,平峻使侧,捷则须安,徐则须利,如此则其大较矣。细致地剖析了疏密、大小、肥瘦、捷徐、平侧一对对矛盾的辩证关系。在书法理论上,明人缵唐人之绪,有所前进。丰坊《书诀》就书法中的正与奇的关系进一步揭示了其中的奥秘。他说:书法要旨,有正与奇。所谓正者,偃仰顿挫,揭按照应,筋骨威仪,确有节制是也。所谓奇者,参差起伏,腾凌射空,风情姿态,巧妙多端是也。正者,主要是讲结构气概;奇者,主要是讲变化内涵。得此“要旨”,佳构乃成。明代蔡羽所著《书说》,立论精辟,充满辩证法观点。他说:浑厚而英发,清新而淆括,散散漫漫而刚介劲拔,趋趋跄跄而优闲裕斡;疾者如脱,徐者如待。疏不容加,密不容遣,华不可凋,秃不可少,笔行而志自从,趣动而机不已。书体的千姿百态,通过其生动描绘,跃然纸上。他本人的书法,正锋浑融而富有变化,师法“二王”,又自出新意,正好印证了他的理论。

清代笪重光的立足点又超迈前人,所著《书筏》则进一步阐明奇正相生,相反相成的关系。他说:将欲顺之;必故逆之,将欲落之,必故起之;将欲转之,必故折之;将欲掣之,必故顿之;将欲伸之,必故屈之;将欲拔之,必故擫之;将欲束之,必故拓之;将欲行之,必故停之。书亦逆数焉。笪氏所述“书亦逆数”说,正是他从哲学上概括书法艺术所创造的积极成果。“书亦逆数”这一思想的深刻性和论证的科学性,是建立在对运笔挥毫过程的具体而辩证分析的基础上的。所谓“逆”,即对立面,“逆数”即对立统一,相反相成的法则。这与老子所说的“将欲取之,必先与之”一类的辩证观点有相通之处。我们不妨就笪氏之说扩而大之,曰“画亦逆数”,“舞亦逆数”“剧亦逆数”,依此类推,举凡诸姊妹艺术,莫不如此。笪重光深刻地阐述书法艺术创作时的规律要求:跌宕、顿挫、反正、曲直、相引相拒、相反相成,最后才能进入佳境。他明确地把书法美学提高到哲学高度来认识,确属难能可贵。他在《书筏》中把老子的哲学思想发挥得颇为充分,且多真知灼见。

如上所述,从孙过庭的《书谱》到笪重光的《书筏》,里面真不知蕴藏了多少书法辩证法的精髓,值得我们去认真发掘、探索。降至清朝中晚期,不但书法艺术处于求变创新前夕,书法理论研究亦高潮迭起。针对当时绮靡书风,先是阮元发难。阮氏在其所著《揅经室集》中首倡“南北书派论”、“北碑南帖论”,吹皱了一池春水。继之者,前有包世臣,后有康有为。包氏著《艺舟双楫》,倡“碑学”(亦云“尊碑”亟变“帖学”),鼓吹求变思想。康氏则在包氏基础上,继其“尊碑”遗绪,且有所发挥,著《广艺舟双楫》,遂使“尊碑”蔚成风气,一时魏碑重放光彩。包氏推波于前,康氏助澜于后,其功诚不可没。阮、包、康三氏书论思想因非本文讨论范围,仅略述数语如上,不详论。历代书论中关于书法辩证法的论述,汗牛充栋,俯拾即是。梁武帝(萧衍)所著《草书状》对书法艺术中所体现的辩证法精微奥妙之处,作了绘声绘影的描述。他说:疾若惊蛇之失道,迟若渌水之徘徊。缓则鸦行,急则鹊厉,抽如雉啄,点如兔掷。乍驻乍引,任意所为。或粗或细,随态运奇。云集水散,风回电弛。及其成也,粗而有筋,似葡萄之蔓延,女萝之繁萦,泽蛟之相绞,山熊之对争;若举翅而不飞,欲走而还停。状云山之有玄玉,河汉之有列星。厥体难穷,其类多容。婀娜如削弱柳,耸拔如袅长松。婆娑而飞舞凤,宛转而起蟠龙。书法艺术具有的无穷魅力,竟把人们吸引到如此神奇、如此美妙、如此深邃的境界。梁武帝的这段话深刻地道出了书法怎样体现着矛盾的美,于此亦可窥见草书变化多姿之美。

历代书论导论

中国书法是一种独特艺术。它不仅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中的瑰宝,也是世界艺术殿堂中的一朵奇葩。中国的书法艺术不仅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而且影响深远。打从汉字一产生,便出现了书法艺术的萌芽。经过漫长的历史演进和发展,直至秦代,统一了文字,创制了秦篆(小篆)、秦隶。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光辉业绩,在中国书法艺术史上写下了灿烂的一页,为书法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而存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后世汉隶、楷书、草书、行书的变革、发展和繁荣,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与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繁荣相适应,我国古代的书法理论也逐步发展、兴盛起来。相对而言,古代书法理论的出现比书法艺术的形成要晚一些。据目前所能见到的资料,古代书论著作最早出现于汉代。西汉大学者、文学家扬雄在他的《法言·问神》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书,心画也。”这里的“书”虽不是专指书法,但它最早论述了有关中国书法理论的根本命题——书法同书法家思想感情之间的关系和书法艺术表情达性的特质等问题,对后世的书法创作和书法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中国书论史的源头……

秦/汉

汉代是我国古代书法理论的初创期。随着书法艺术的成熟和兴盛,专门研究书法的理论著作便应运而生。最早论述书法的一篇文章是东汉书法家崔瑗的《草书势》。崔氏在文中认为,草书的出现正是由繁到简的社会需要的反映,并描述、赞扬了书法的形态美和动态美。对书法的艺术审美功能和价值作了充分肯定。继此之后又出现了几篇重要的书论著作,如赵壹的〈〈非草书》、蔡邕的《篆势》、《笔赋》、《笔论》、《九势》等。尤其是大书家蔡邕的《笔论》和《九势》,在中国书论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是我国古代书法理论的成熟期。这一时期,书法艺术非常兴盛,出现了一大批书法名家。书法艺术的发展也带动了书法理论的研究。西晋时,出现了一批以自然界中千姿百态的物象、动态来描绘、比喻各种书体形态美的理论著作,如成公绥的《隶书体》、卫恒的《四体书势》、索靖的《草书状》、刘劭的《飞白势》、杨泉的《草书赋》等,表现出一种“尚象”的审美趋向。东晋时,书家已不满足于对书法外在形态的描述,而开始探求用笔、结体和章法技巧的规律,并注意研究人的主观意志与书法的关系。如世传卫夫人的《笔阵图》、王羲之的《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书论》、《笔势论》、《用笔赋》、《记白云先生书诀》等,都是这方面的重要书论。至南北朝时,受时风的影响,开始重视对各个书家的评论。这方面有影响的著作有羊欣的《采古来能书人名》、虞和的《论书表》、瘐肩吾的《书品》等。尤其是王僧虏的《书赋》、《论书》、《笔意赞》等书论,着意探求书法创作的过程和特征,对后世书法艺术的发展影响深远。隋唐/五代

隋唐是我国古代书法理论的兴盛期。隋代虽立朝时间很短,但其书法上承南北朝碑刻,下启唐楷诸家,为唐代楷书法式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其书论也重在探讨楷书的笔法与结体,智永的《永字八法》和智果的《心成颂》是这方面的代表。随着唐代书法艺术的达到鼎盛,书法大家、名家辈出,流派纷呈,书法理论也兴盛起来,大批成系统、有分量的书论著述陆续问世,对细部技法的探讨和对书法创作规律的剖析逐渐代替了对书法艺术总体印象的阐述,涉及了书法艺术的各方面,体现了唐代“尚法”的风气。欧阳询的《三十六法》、孙过庭的《书谱》、张怀域还的《书议》、《书信》、《书断》、《文宇论》、《六体书论》,《论用笔十法》,窦泉的《述书赋》,徐浩的《论书队颜真卿的《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张彦远编的《法书要录》等都是这一时期书论的代表作。尤其是欧阳询的《三十六法》、孙过庭的《书谱》、颜真卿的《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在中国书法理论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宋代

宋代是古代书法理论的变革期。由于各种原因,宋代的书法无法与唐代相比肩,却能另辟蹊径,一时帖学盛行。而且在书法理论上也有所革新和发展。宋人论书主张书法创作不应受法度的束缚,不必斤斤计较于点画、布置等具体方法,而应重视作品中的风神意韵及书家的内在精神与气质,自由地抒发其胸臆,力求创新。它是宋代“尚意”书风的反映。朱长文的《续书断》、苏轼的《论书》、《东坡题跋》、黄庭坚的《论书》、米莆的《书史》、《海岳名言》、姜夔的《续书谱》等,都是这一时期书论的代表著作。《续书谱》尤为系统精到,为历代书家所推祟,影响巨大。元/明

元明两代的书法艺术也没有多大发展,帖学仍然盛行,尚未走出书法创作的低谷。在书论方面,由承继晋唐之法,对宋人“尚意”书风进行否定,进而重视书法艺术的形态美,标举魏晋风格。元代书论主要是讲究法度,代表论著有郑构撰、刘有定注的《衍极》和陈绎曾的《翰林要诀》。明代书论则强调崇尚古雅,倡导骨力与研美兼善。陶宗仪的《书史会要》、丰坊的《书诀》、项穆的《书法雅言》等则是其代表论著。清代

是古代书法理论继往开来的一个时期。从清中期开始便逐渐形成了帖学与碑学明显分流的格局,而且帖学逐渐由盛转衰,碑学则日渐兴盛。故书法理论前期重视对笔墨技巧的阐发,代表著作有笪重光的《书筏》和朱履贞的《书学捷要》。后期则主要是对碑学理论的探讨,阮元的《南北书派论》、《北碑南帖论》、包世臣的《艺舟双揖》和康有为的《广艺舟双揖》是这方面的代表著作,并形成了一股抑帖尊碑、重北轻南的风气。刘熙载的《艺概·书概》对南北书风的特色分别作了概括,强调他们各有所长,则显得比较公允、客观。不仅如此,《书概》还对中国古代书法艺术的历史、书体演变的历史和书法艺术的技巧、风格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而精要的理论总结。这些论著在中国古代书论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们对清代碑学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促进了清代书法艺术的发展和繁荣。并对近现代书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张怀瓘《书断》

书断列传第一: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隶书、章草、行书、飞白、草书、汲冢书、李斯、萧何、蔡邕、崔援、张芝、张昶、刘德升、师且官、梁鹄、左伯、胡昭、钟繇、钟会、韦诞。

古文:按古文者,黄帝史仓颉所造也。颉首有四目通于神明,仰观奎星圜曲之势,俯察龟文鸟迹之象,博采众美,合而为字,是曰古文。《孝经》、《援神契》云:奎主文章,仓颉仿象是也。

大篆:按大篆者,周宣王太史史籀所作也。或曰柱下史始变古文,或同或异,谓之为篆,篆者传也,体其物理,施之无穷。甄鄷定六书,三曰篆书。《八体书法》一曰:大篆。又《汉书艺文志》史籀十五篇。并此也,以史官制之,用以教授,谓之史书,凡九干字。

籀文:周太史史籀所作也。与古文大篆小异,后人以名称书,谓之籀文。《七略》曰:史籀者,周时史官教学童书也。与孔氏壁中古文体异。甄鄷定六书,二曰奇字是也。

小篆:小篆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增损大篆,异同籀文,谓之小篆,亦曰秦篆。

八分:按八分者,秦羽人上谷王次仲所作也。王愔云:王次仲始以古书方广少波势,建初中,以隶草作籀法,字为八分,言有模楷。始皇得次仲文简略赴急疾之用,甚喜。遣召之,三徵不至,始皇大怒。制槛车送之于道,化为大鸟飞去。隶书按隶书者,秦下邽人程邈所作也。邈字元岑,始为县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益小篆方圆而为隶书,三千字,奏之。始皇善之.用为御史。以奏事烦多,篆字难成,乃用隶字。以为隶人佐书,故曰隶书。

章草:按章草,汉黄门令史史游所作也。卫恒李诞并云,“汉初而有草法,不知其谁。”萧子良云:“章草者,汉齐相杜操始变藳法,非也。”王愔云:汉元帝时史游作《急就章》解散隶体粗书之,汉俗简堕,渐以行之是也。

行书:按行书者,后汉颖川刘德升所造也。行书即正书之小讹。务从简易,相问流行,故谓之行书。王愔云:“晋世以来,工书者多以行书著名,钟元常善行押书是也。尔后王羲之、献之并造其极焉。飞白按飞白书者,后汉左中郎将蔡邕所作也。王隐王愔并云:“飞白变楷制也。”本是宫殿题署势既径丈,字宜轻微不满名为飞白。王僧虔云:“飞白八分之轻者,邕在鸿都门见匠人施垩帚,遂创意焉。”草书按草书者,后汉微土张伯英所造也。梁武帝《草书状》曰:“蔡邕云:昔秦之时,诸侯争长,羽檄相传,望烽走驿,以篆隶难,不能救急,遂作赴急之书,今之草书也。

汲冢书:汲冢书,盖魏安厘王时,卫郡汲县耕人于古冢中得之,竹简漆书,科斗文字,杂写经史,与今本校验,多有异同,耕人姓不。

李斯:秦丞相李斯曰:“自上古作大篆颇行于世,但为古远,人多不详,今删略繁者,取其合体,参为小篆。”斯善书,自赵高已下,咸见伏焉。刻诸名山碑玺铜人,并斯之笔书。秦玺、纪功铭,乃曰:“吾死后五百三十年,当有一人替吾迹焉。”(出蒙恬《笔经》)斯妙篆,始省改之为小篆者,《仓颉篇》七章,虽帝王质文,世有损益,终以文代质,渐就浇醨,则三皇结绳,五帝画象,三王肉刑,斯可况也。古文可为上古,大篆为中古,小篆为下古,三古谓实草隶为妙,极于华者,羲献精穷其实者籀斯始皇以和氏之璧,琢而为玺,令斯书其文,今泰山峄山及秦玺等碑,并其遗迹。亦谓传国之伟宝,百世之法式,斯小篆入神,大篆入妙。李斯书如为冠盖,不易施手。

萧何:前汉萧何善篆籀。为前殿成,覃思三月,以题其额,观者如流。何使秃笔书。

蔡邕:后汉蔡邕,字伯喈,陈留人。仪容奇伟。笃孝,博学,能画,善音,明天文术数,工书,篆隶绝世,尤得八分之精微。体法百变,穷灵尽妙,独步今古。又创造飞白,妙有绝伦。喈八分飞自入神,大篆、小篆、隶书入妙。女琰甚贤明,亦工书。伯喈入嵩山,学书于石室内,得一素书,八角垂芒,篆与李斯并史籀用笔势。伯喈得之,不食三日.乃大叫喜欢,若对数十人。喈因读诵三年,便妙达其旨。伯喈自书《五经》于大学。观者如市。

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为神。

崔瑷:崔瑷,字子玉,安平人。曾祖蒙,父骃。子玉官至济北相。文章盖世,善章草,书师于杜度,媚趣过之。点画精微,神变无碍,利金百炼,美玉天姿,可谓冰寒于水也。袁昂云:“如危峰阻日,孤松一枝。”王隐谓之草贤,章草入神,小篆入妙。

张芝:张芝,字伯英。性好书,凡家之衣帛皆书而后练。尤善章草,又善隶书。韦仲将谓之“草圣”。又云:“崔氏之肉,张氏之骨。”其章草急就章,字皆一笔而成。伯英草行入神,隶书入妙。

伯英书如汉武爱道,凭虚欲仙。

张昶:张昶,字文舒,伯英季弟,为黄门侍郎。尤善章草,书类伯英,时人谓之亚圣。文舒章草入神,八分入妙,隶入能。

刘德升:刘德升,字君嗣,颖川人。桓灵之世,以造行书擅名。既以草创,亦甚妍美,风流婉约,独步当时。胡昭钟繇并师其法,世谓钟繇善行押书是也。而胡书体肥,钟书体瘦,亦各有君嗣之美也。

师宜官:师宜官,南阳人。灵帝好书,徵天下工书于鸿都门,至数百人。八分称宜官为最。大则一字径丈,小则方寸千言,甚矜能。而性嗜酒,或时空至酒家,因书其壁以售之,观者云集,酤酒多售,则铲灭之。后为袁术将。《巨鹿耿球牌》,术所立,宜官书也。

宜官书如鹏羽未息,翩翩自逝。

梁鹄:梁鹄,字孟皇,安定乌氏人。少好书,受法于师宜官。以善八分书知名,与孝廉为郎。亦在鸿都门下,迁选部郎。灵帝重之。魏武甚爱其书,常悬帐中。又以钉壁,以为胜宜官也。于时邯郸淳亦得次仲法,淳宜为小字,鹄宜为大字,不如鹄之用笔尽势也。

左伯:左伯,字子邑,东莱人。特工八分,名与毛弘等列,小异于邯郸淳,亦擅名。汉末又甚能作纸,汉兴有纸代简。至和帝时,蔡伦工为之,而子邑尤行其妙。故肃子良答王僧虔书云;“子邑之纸,研妙晖光,仲将之墨,一点如漆。伯英之笔,穷神尽思,妙物远矣,邈不可追。”

胡昭:胡昭,字孔明,颖川人。少而博学,不慕荣利,有夷皓之节。甚能籀书,真行又妙。卫恒云:“胡昭与钟繇并师于刘德升,俱善草行,而胡肥钟瘦,尺牍之迹,动见模楷。”羊欣云:“胡昭得张芝骨,索靖得其肉,韦诞得其筋。”张华云:“胡昭善隶书,茂先与荀勖共整理记籍,又立书博士,置弟子教习,以钟胡为法,可谓宿士矣。”

钟繇:魏钟繇,字元常。繇少随刘胜入抱犊山,学书三年,遂与魏太祖邯郸淳韦诞等议用笔。繇乃问蔡伯喈笔法于韦诞,诞惜不与。乃自捶胸呕血。太祖以“五灵丹”救之,得活。及诞死,繇令人盗掘其墓遂得。由是繇笔更妙。繇精思学书,卧尽被穿过表。如厕,终日忘归。每见万类,皆书象之。繇善三色书,最妙者八分。

繇尤善书,于曹喜蔡邕刘德升,真书绝世,刚柔备焉。点画之间,多有异趣,可谓幽深无际,古雅有馀。秦汉以来,一人而已。虽古之善政遗爱,结于人心,未足多也。尚德哉!若其行书,则羲之献之之亚。草书则卫索之下。八分则有魏《受禅碑》称此为最也。大和四年薨,迨八十矣。元常隶行入神,草八分入妙。钟书有十二种,意外巧妙,绝伦多奇。

钟会:钟会,字士季,元常少子。善书,有父风。稍备筋骨,美兼行草,尤工隶书。遂逸致飘然,有凌云之志,亦所谓剑则干将莫邪焉。会当诈为荀勖书,就勖母钟夫人取宝剑。会兄弟以千万造宅,未移居,勖乃潜画元常形像,会兄弟入见,便大感恸。勖书亦会之类也。会隶、行草、章草并入妙。

韦诞:魏韦诞,字仲将,京兆人。太仆端之子,官至侍中。伏膺于张伯英兼邯郸淳之法,诸书并善,题署尤精。明帝凌云台初成,令仲将题榜,高下异好,宜就点正之,因危惧以戒子孙,无为大字楷法。袁昂云:“如龙拏虎据,剑拔弩张。”张茂先云:“京兆韦诞,涎子熊。颖川钟繇,繇子会并善隶书。初青龙中,洛阳许邺三都宫观始就昭令仲将大为题署,以为永制。给御笔墨,皆不任用,因奏“蔡邕自矜能书,兼斯喜之法,非纨素不妄下笔。夫欲善其事,必利其器,若用张芝笔,左伯纸,及臣墨,兼此三具,又得臣手,然后可以逞径丈之势,方寸千言。然草迹之妙,亚乎索靖也。”嘉平五年足,年七十五。仲将八分、隶书、章草、飞白入妙,小篆入能。兄康字元将,工书。子熊,字少季,亦善书。时人云:“名父之子,克有二事。”世所美焉。

又云:魏明帝凌云台成,误先钉榜,未题署,以笼盛诞辘轳长绳引上,使就榜题,去地二十五丈,诞危惧戒子孙绝此楷法。

书断列传第二:王羲之、王献之、王修、荀舆、谢安、王廙、戴安道、康昕、韦昶、萧思话、王僧虔、王融、萧子云、萧特、智永、智果。

王羲之:晋王羲之,字逸少,旷子也。七岁善书,十二见前代笔说,于其父枕中窃而读之。父曰:“尔何来窃吾所秘?”羲之笑而不答。母曰:“尔看用笔法。”父见其少,恐不能秘之。语羲之曰:“待尔成人吾授也。”羲之拜请,今而用之,使待成人恐蔽儿之幼令也。父喜,遂与之。不盈期月,书便大进。卫夫人见语太常王策曰“此儿必见用笔诀,近见其书,便有老成之智。”流涕曰:“此子必蔽吾名。”晋帝时,祭北郊,更祝版,工人削之,笔入木三分。三十三书《兰亭序》,三十七书《黄庭经》,书讫,空中有语:“卿书感我,而况人乎?吾是天台丈人,自言真胜钟繇。”羲之书多不一体。

逸少善草隶、八分、飞白、章行,备精诸体。自成一家法。千变万化,得之神功。逸少隶、行、草、章草、飞白五体具入神,八分入妙。妻郗氏,甚工书。有七子,献之最知名。玄之、凝之、徽之、操之并工草。

又羲之尝以章草答庚亮,亮示翼,翼见乃叹伏,因与羲之书云:“吾昔有伯英章草十纸,过江颠沛,遂乃亡失,尝叹妙绝永绝。忽见足下答家兄书,焕若神明,顿还旧观。”旧说羲之罢会稽住蕺山下,旦见一老妪把十许六角竹扇出市,王聊问此欲货耶?一枚几钱?答云:二十许。右军取笔书扇,扇五字,姥大怅惋云:“老举家朝飧,唯仰于此,云何书坏?”王答云:“无所损,但道是王右军书字,请一百。”即入市,人竟市之,后数日,复以数十扇来诣,请更书,王笑而不答。又云:羲之曾自书表与穆帝专精任意,帝乃令索纸色类长短阔狭,与王表相似,使张翼写效,一毫不异,乃题后答之。羲之初不觉,后更详看,乃叹曰:“小人乱真乃尔!”羲之性好鹅,山阴昙壤村有一道士,养好者十余,王清旦乘小船故往看之,意大愿乐,乃告求市易,道士不与,百方譬说,不能得之。道士言性好道,久欲写河上公《老子》,缣素早办,而无人能书,府君若能自屈书《道德经》各两章,使合群以奉。羲之停半日为写毕,笼鹅而归,大以为乐。又尝诣一门生家,设佳馔供给,意甚感之。欲以书相报,见有一新榧几,至滑净,王便书之。草正相半,门生送王归郡,比还家,其父已刮削都尽。儿还失书,惊懊累日。

又晋穆帝永和九年,暮春三月三日,常游山阴与太原孙总承公,孙绰兴公,广汉王彬之道生,陈郡谢安石,高平郗昙重熙,太原王蕴叔仁,释支遁道林并逸少凝徽操之等,四十有一人修祓禊之礼,挥豪制序,兴乐而书,用蚕茧纸,鼠须笔,遒媚劲健,绝代更无。凡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有重者皆构别体,就中之字最多。

王献之:王献之,字子敬,尤善草隶。幼学于父,次习于张芝,尔后改变制度,别创其法.率尔师心,冥合天矩。初谢安请为长史,太元中新造太极殿,安欲使子敬题榜,以为万代宝,而难言之。乃说韦仲将题凌云台之事。子敬知其旨,乃正色曰:“仲将魏之大臣,宁有此事;使其若此,知魏德之不长。”安遂不之逼。子敬年五、六岁时学书,右军从后潜掣其笔,不脱,乃叹曰:“此儿当有大名。”遂书《乐毅论》与之学。竟能极小真书。可谓穷微入圣,筋骨紧密,不减于父。如大则尤直而寡态,岂可同年。唯行草之间,逸气过也。及论诸体,多劣右军,总而言之,季孟差耳。子敬隶、行、草、章草、飞白,五体皆入神。八分入能。

又羲之为会稽。子敬出戏,见北馆新白土壁,白净可爱。子敬令取扫帚沾泥汁中以书壁,为方丈一字,晻暧斐亹,极有势好。日日观者成市,羲之后见叹其美,问谁所作。答曰:七郎。羲之于是作书与所亲曰:“子敬飞白,大有真是图于北壁。”子敬好书,触遇造玄,有一好事年少,故作精白纸裓着往诣子敬,请裓书之草正诸体悉备,两袖及标略满,因自叹比来之合,年少觉王左右有凌夺之色,于是掣裓而走,左右果逐于门外斗争,分裂衣袖,少年才得一袖而己。子敬为吴兴,羊欣父不疑为乌程令,欣年十五六,书已有意为子敬所知。子敬往县入欣斋,欣着新自绢裙昼眠,了敬乃书其裙幅及带,欣觉欢乐,遂宝之,后以上朝廷。

又献之尝与简文帝书十许纸,最后云:下官此书甚合尔意聊存之,此书为桓玄所宝,玄爱重二王书,不能释手,乃撰缣素及纸书正行之。尤美者各为一帙。尝置之左右。及南奔,虽甚狼狈,犹以自随。将败,并投干江。或谓小王为小今非也。献之为中书令,卒于官,族弟珉代之,时以子敬为大令,季琰为小令。

王修:王修字敬仁,仲祖之子,官至著作郎。少有秀令之誉。年十三著《贤令论》,刘真长见之嗟叹不已。善隶行书。尝就右军求书,乃写《东方朔画赞》与之。王僧虔曰:敬仁书殆穷其妙。王子敬每看,咄咄逼人。升平元年卒,年二十四。始王导爱好钟氏书,丧乱狼狈,犹衣带中存《尚书宣示》。过江后,以赐逸少。逸少与敬仁。敬仁卒,其母见此书平生所好,以入棺。敬仁隶行入妙,殷仲堪书,亦敬仁之亚也。

荀舆:荀舆能书,尝写狸骨方,右军临之,至今谓之《狸骨帖》。

谢安:谢安字安石,学正于右军。右军云:“卿是解书者,然知解书为难。”安石尤善行书,亦犹卫洗马风流名士,草内所瞻。王僧虔云:“谢安入能书品录也。安石隶行草并入妙。”兄尚,字仁祖,万石。并工书。

王廙:晋平南将军侍中王廙,右军之叔父,工隶飞白,祖述张卫法,复索靖书,七月二十六日-纸,每宝玩之。遭永嘉丧乱,后四叠缀衣中以渡江,今蒲州桑泉令豆卢器得之,叠迹犹在。

戴安道:康昕晋戴安道隐居不仕,总角时以鸡子汁溲白瓦屑作郑玄碑,自书刻之。文既奇丽,书亦妙绝。又有康昕,亦善草隶,王子敬常题方山亭壁数行,昕密改之,子敬后过不疑。又为谢居土题画像,以示子敬,子敬叹能,以为西河绝矣。昕字君明,外国人,官至临沂令。

韦昶:晋韦昶,字文休,仲将兄康字元将,凉州刺史之玄孙,官至颖川太守,散骑常侍,善古文,大篆及草,状貌尤古,亦犹人则抱素木封冰,奇而且劲。太元中,孝武帝改治宫室及庙诸门,并欲使王献之隶草书题榜,献之固辞。乃使刘环以八分书之。后又使文休以大篆改八分焉。或问王右军父子书,君以为云何?答曰:“二王自可谓能,未是知书也。”又妙作笔,王子敬得其笔,叹为绝世。羲熙末卒,年七十岁余。文休古文、大篆、草书,并入妙。

萧思话:宋萧思话,兰陵人。父源,冠军,琅琊太守。思话宫至征西将军,左仆射。工书,学于羊欣,得其体法。虽无奇峰壁立之秀,运用连岗尽望,势不断绝,亦可谓有功矣。王僧虔云:“萧全法羊,风流媚好。殆欲不减,笔力恨弱。”袁昂云:“羊真孔草,萧行范篆,各一时之妙也。”

王僧虔:琅琊王僧虔,博涉经史,兼善草隶。太祖谓虔曰:“我书何如卿?”曰:“臣正书第一,草书第三。陛下草书第二,正书第三。臣无第二,陛下无第一。”上大笑曰:“卿善为词,然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虔历左仆射尚书令,谥简也穆公。僧虔长子慈,年七岁,外祖江夏王刘义恭迎之,入中斋,施诸宝物,恣其所取,慈唯取索琴一张、《孝子图》而已。年十岁,共时辈蔡约入寺礼佛,正见沙门等讦悔,约戏之曰:“众僧今日何乾乾?”慈应声答:“卿如此不知礼,何以兴蔡氏之宗?”约兴宗之子也。谢超宗见慈学书谓曰:“卿书何如虔公?”答云:“慈书与大人,犹鸡之之比凤。”超宗凤之子。慈历侍中,赠太常卿,约历太子詹事。

又齐高帝尝与王僧虔赌书毕。帝曰:“谁为第一?”僧虔对曰:“臣书,臣中第一,陛下书,帝中第一。”帝笑曰:“卿可谓善自谋矣。”

王融:齐末,王融图古今杂体有六十四书,少年仿效,家藏纸贵,而风鱼虫鸟,是七国时书。元长皆作隶字,故贻后来所诘,湘东王遣沮阳令韦仲定为九十一种。次功曹谢善勋增其九法,合成百体。其中以八卦为书为一,以太为两,法径丈一字,方寸千言。

萧子云:梁萧子云,字景乔,武帝谓曰:“蔡邕飞而不白,羲之白而不飞,飞白之间,在卿斟酌耳。”尝大书萧字,后人匣而宝之,传至张氏宾护,东都旧第有萧斋前后序,皆名公之词也。

武帝造寺,令萧子云飞白大书,萧字,至今一字存焉。李约竭产自江南买归东洛,建一小亭以玩,号曰萧斋。

萧特:海盐令兰陵萧特,善草隶,高祖赏之,曰:“子敬之书。不如逸少;萧特之迹,遂过具父。”

僧智永:陈永欣寺僧智永师,远祖逸少,历纪专精,摄齐升堂,真草唯命。智永章草及草书入妙,行入能,兄智楷亦工书。丁觇亦善隶书,时人云:“丁真永草。”又智永尝于楼上学书,业成方下。

梁周兴嗣编次《千字文》而有王右军者,人皆不能晓。其始乃梁武教诸王书,令殷铁石于大王书中榻一千字不重者,每字片纸杂碎无序,武帝召兴嗣为曰,“卿有才思,为我韵之。”兴嗣一夕编缀进上,鬓发皆白。而赏锡甚厚,右军孙智永师自临八百本散与人外。江南诸寺,各留一本。永公住吴兴永欣寺,积年学书,后有秃笔头十甕,每甕皆数石,人来觅书,并请题额者如市,所居户限为之穿穴。乃用铁叶裹之,人谓为“铁门限”。后取笔头瘗之,号为“退笔冢”。自制铭志。

尝居永欣寺阁上临书,所退笔头,置之于大竹篓,篓受一石余,而五篓满。

僧智果:隋永欣寺僧智果,会稽人也。炀帝甚善之,工书铭石,甚为瘦健,造次难类。尝谓永师曰:“和尚得右军肉,智果得骨。夫筋骨藏于肤肉,山水不厌高深,而比公稍乏清幽,伤于浅露。若吴人之战,轻进易退,勇力而非武,虚张夸耀,无乃小人儒乎?”智果隶行草入能。

书断列传第三:唐太宗、购兰亭序、汉王元昌、欧阳询、欧阳通、虞世南、褚遂良、薛稷、高正臣、王绍宗、郑广文、李阳冰、张旭、僧怀素。

唐太宗:唐太宗贞观十四年,自真草书屏风,以示群臣,笔力遒劲,为一时之绝。尝谓朝臣曰:“书学小道,初非急务,时或留心,犹胜弃日,凡诸艺业,未有学而不得者也。病在心力懈怠,不能专精耳。”又云:“吾临古人之书,殊不能学其形势.惟在其骨力。及得骨力,而形势自生耳。”尝召三品巳上赐宴于玄武门,帝操笔作飞白书,众臣乘酒就太宗手中相竟。散骑常侍刘洎登御床引手,然后得之。其不得者,咸称“洎登床,罪当死”。请付法。帝笑曰:“昔闻婕妤辞辇,今见常侍登床。”

第三篇:著名法学家及其著作

前期智者

普罗塔哥拉(Protagoras)(主张民主制)安提芬(Antiphon)卡里克里斯(Callicles)(主张贵族制)斯拉雪麦格(Thrasymachus)

苏格拉底(Socrate,BC469??)希腊著名哲学家。

柏拉图(Platon,BC427~BC347)

希腊奴隶主贵族的政治思想家,古代希腊唯心主义哲学最主要的代表。主要著作:《理想国》、《政治家》、《法律篇》

亚里士多德(Aritoteles,BC384~BC322)

希腊著名哲学家,其无论对于法律还是哲学思想均采取折中主义的原则。游离于唯物及唯心之间。他的学派也被称为逍遥学派。(习惯于和学生在散步时讲授)

主要著作:《伦理学》、《政治学》、《雅典政治》等。

伊壁鸠鲁(Epicurean School,BC341~BC270)

希腊后期的重要法律思想家。伊壁鸠鲁学派创始人。

之诺(Zeno of Cyprus,BC336~BC270)

希腊后期斯多葛学派的创始人。希腊后期重要的法律思想家。

希腊历史上著名的四个学园:

1.约BC385年左右由柏拉图创办的学园。

2.约BC335年左右由亚里士多德创办的学园。3.约BC307~BC306年左右由伊壁鸠鲁创办的学园。

4.约BC336~207年左右由之诺创办的学园。(该学园第二代领导人为克吕斯帕斯、第三代领导人为潘乃蒂阿士。)

波里比阿(Polybius,BC204~BC122)罗马第一个法律思想家,希腊人。主要著作:《罗马史》

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BC106~BC43)

罗马政治家和法律思想家。哲学上追随柏拉图,政治上接近亚里士多德。主要著作:《论共和国》、《官吏篇》、《法律篇》

塞涅卡(Seneca,BC4??~65??)

罗马政治法律思想家。罗马暴君尼禄的导师。

罗马五大法学家

盖尤斯(Gaius,117~180)著有《法学阶梯》

保罗(Paulus,121~180)乌尔比安(Ulpianus,170~228)著有《罗马法令的注释》共81册。

帕比尼安(??Papinionus,212)莫德斯蒂努斯(Modestinus,250??)

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lppo,SAINT,354~430)一位神秘主义哲学家,其理论接近新柏拉图主义。

主要著作:《上帝之城》、《忏悔录》及500多篇演讲稿、3篇论文及218封书信。其中《上帝之城》曾被奉为基督教神学经典,该书对后世基督教神学都有重大影响。被誉为5世纪的百科全书。也称为“第一部历史哲学”,甚至有学者认为“神圣罗马帝国”就是为了企图实现《上帝之城》一书所提出的理想。

约翰·索尔兹伯里(Salusbury,1110~1180)中世纪另一位政治法律思想家。其在国家和法律观点上继承了许多西塞罗的思想。

主要著作:《论政府原理》(1159年发表,是中世纪第一本研究政治哲学的书。)

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5~1274)

西欧中世纪最权威的经院哲学代表,也是重要的法律思想家。

主要著作:《反异教徒大全》、《神学大全》、《论君主政治》等。其中《神学大全》体现了其

主要法律思想。

马西利(Marsillius of Padus,1278~1343)

西欧中世纪著名的政治法律思想家,坚决反对动用教权,维护君权,是使中世纪法学摆脱神学桎梏的重要人物之一。

主要著作:《和平捍卫者》(1324年)

马基雅弗利(又译马基雅维里)(Niccols Machiavillc,1468~1527)意大利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外交家和历史学家。被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为“已经开始用人的眼光来观察世界,从而摆脱了神学的束缚。”

主要著作:《君主论》、《论图斯·李维著[罗马史]前十卷》三卷(李维史论)、《佛罗伦萨史》八卷、《兵法》(直译《战争与艺术》)、《曼陀罗华》(喜剧)等。其《君主论》在

20世纪八十年代又被列为最有影响和最畅销的世界十大名著之一。

让·布丹(Jean Bodin,1530~1596)

著作:《六国史论》(布丹成名作,其在政治思想史中的地位甚高。其并不逊色与亚里士多德

的《政治学》。

格老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近代资产阶级自然法的创始人,国际法鼻祖。

主要著作:《论海洋自由》、《战争与和平法》(其国际法思想主要体现在此)

斯宾诺莎(Benedict De Spinoza,1632~1677)荷兰著名的政治法律思想家,英勇的无神论者。

主要著作:《神学政治论》(17世纪著名的政治法律理论著作之一)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代表大资产阶级、上层新贵族利益的政治法律思想家、近代机械唯物

主义的奠基人之一。主要著作:《论公民》(1642年)、《论物体》(1655)、《论人性》(1658)、《利维坦》(1651)

他的法律思想集中体现在利维坦一书中。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

英国革命后期的资产阶级思想家、自由主义的奠基人、欧洲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先驱、古典

自然法学派的杰出代表之一。主要著作:《论宽容异教的通信》(1689年)、《政府论》上下篇(1689年)、《人性理解论》

(1690年)等。其中《政府论》是其代表作,特别是下篇,包含了他许多重要

的法律思想。

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

英国伟大的诗人和政论家,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斗士。

主要著作:《论出版自由》(1644年)、《偶像破坏者》、《为英国人民申辩》(1651年)《再为

英国人民申辩》(1654年)

詹姆士·哈林顿(James Harrington,1611~1677)

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政治思想家。早期主张君主立宪制,查理一世被俘后主张共和制。

主要著作:《大洋国》(1656年秋)此书形式上是一部政治小说,实质上是其为英国提出的一部宪法草案。

孟德斯鸠(Baron de Montesquieu,1689~1755)

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资产阶级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主要著作:(法律思想方面)《罗马盛衰原因论》(1734年)、《论法的精神》(是其最重要的代表作,也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上最有影响的著作之一。是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1748年)

卢梭(J.J.Rousseau,1712~1778)

18世纪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之一,资产阶级自然法学派的一位主要人物。主要著作:(政治法律方面的)《论人类不品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是激进资产阶级民主派革命理论的集中概括。是世界政治学说史上最重要的经典之一,是震撼世界的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号角和福音书。)

狄德罗(Denis Diderot,1713~1784)法国“百科全书派”的领袖。被恩格斯誉为“‘为了’对‘真理和正义的热诚’而献出整个

生命的人”。其与卢梭、伏尔泰、孟德斯鸠、爱尔维修(Claude Adrien Helvétius,1715~1771)

霍尔巴赫(Paul Heinrich Dietrich d’Holbach,1723~1789)达朗贝尔、孔多塞、哈勒、魁奈、杜尔阁等启蒙思想家、哲学家、自然科学家、经济学家一起编写了长达35卷的《百科全书》。

所以被称为“百科全书”派,该派的法律思想在资产阶级法学世界观中的影响不容忽视。

摩莱里(Morelly,1720~1769)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

马布利(Gabriel Bonnot de Mably,1709~1785)

另一位法国杰出的空想社会主义者、著名的历史学家和政论家,几与孟德斯鸠和卢梭一样

享有盛名的学者。主要著作:《马布利全集》(逝世后出版)、《论法制或法律的原则》、《哲学家经济学家对政治社会的自然的必然的秩序的疑问》、《论波兰的政治和法律》、《美国政府和法律概观》、《根据从1648年威斯特法里亚和约到现在的各项条约建立的欧洲国际法》等。

罗伯斯比尔(Maximilien de Robospierre,1758~1794)

为人所熟知的法国激进资产阶级的革命领袖。自幼受到启蒙思想家的影响,尤其崇敬卢梭。

主要著作:《革命法制和审判》(前苏联人编辑出版的册子,其中收录了其主要演说和文章。

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1732~1799)

美国首届总统、著名政治家、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1796年选举前夕,其发表了著名的

告别演说,这种拒绝再任的行动,开创了美国政治史上总统只能担任两届的先列。

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

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政治思想家、美国资产阶级民主派领袖、美国《独立宣言》起草人和第

三届美国总统、美国民主共和党(现民主党)的创始人,开创了美国两党制的先河。

主要著作《英属美洲权利概述》(一篇重要的政治论文,许多论点被以后的《独立宣言》

所采纳发展。

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1737~1809)

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民主派的主要代表之

一、著名的资产阶级政治活动家和启蒙思想家。

主要著作:《常识》、《林中居民的信礼》、《人权论》、《理性时代》、《政府基本原理》、《反君政论》、《政治论》等。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itan,1757~1804)

美国建国初期的政治家、宪法学家。温和派(联邦党人,即现共和党)的首领。

其与麦迪逊(1751~1836)、杰伊(1745~1826)等人联合其来,自称“联邦党人”

共同以“普布利乌斯”的笔名,从1787年10月的纽约报刊上发表一系列论文。

后由汉密尔顿编为《联邦党人文集》。在美国大量出版发行,影响很大。

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40)

德国重要的启蒙运动思想家、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创始人。唯心主义先验论哲学家。

他深受18世纪启蒙思想家,特别是卢梭的影响。笛卡尔及培根的思想对他的影响也很大。

主要著作:《宇宙发展史概论》、《关于自然神学和道德的原则的明确性研究》、《把数学概念

引进于哲学中的尝试》、《上帝存在的论证的唯一可能性的根源》。1770年之前被称为“前批判时期”主要研究自然科学,他在此时期在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上打开了一个小缺口。而1770年后则被称为“批判时期”,在这一时期,其“批判哲学体系逐步形成。

哥特利勃·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

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法学家。其政治法律思想比康德、黑格尔激进,具有比较浓厚的民主主义色彩。

主要著作:《一切启示的批判》、《知识学》、《试论公众关于法国革命的意见》、《自然权利基础》、《伦理学体系》、《人类的天职》、《闭塞的商业王国》、《幸福生活的途径》、《告德意志民族书》、《论学者的使命》等。

其前期比较激进,受卢梭影响大,拥护法国革命。后期向封建贵族妥协,主张改良,侧重强调国家主义,比较保守。

乔治·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lv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

德国思想史上一位著名的唯心主义,也是对西方法律思想史有异常深远影响的思想家。他既是德国主要唯心主义和辩证法大家,又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主要代表。

主要著作:《法哲学原理》(法哲学方面的代表作,1821年发表)

耶利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

英国资产阶级法理学家和理论学家、功利主义理论创始人。创办和主编《威斯敏斯特评论》

主要著作:《道德学》、《政府片论》、《道德与立法原理》、《监禁所》、《司法证据原理》、《宪法论》、《议会改革计划》、《宪法法典》

约翰·奥斯丁(John Austin,1790~1859)

19世纪英国分析法学的首创者、著名的资产阶级法理学家。其将功利主义与实证主义相结

合,创立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其将法理学从伦理学中独立出来,使法学,尤其是法理学成

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自由主义范畴)

主要著作:《法理学大纲》、《法理学讲义》(或称为《实在法哲学》)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1873)

他是继边沁之后,英国另一位自由主义法律哲学家。詹姆斯·密尔 的长子。主要著作:《意见形成篇》、《逻辑体系》、《政治经济学原理》、《论自由》、《国会改革意见书》

《代议制政府》、《功利主义》等。

其中《论自由》是密尔急进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著作。

亨利·梅因(Sir Henry Maine,1822~1888)

英国历史法学派的奠基人和主要代表人物、著名法律史学家。

主要著作:《古代法》、《古代法制史》、《古代法和习惯》、《贫民政府》 其中《古代法》是梅因研究古代法史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

弗里德里希·卡尔·萨维尼(Fridrich Karl Savigny,1779~1861)德国历史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德国著名的法学家。

主要著作:《论当代立法和法理学的历史使命》、《中世纪罗马法历史》、《当代罗马法制度》等书。

鲁道夫·冯·耶林(Rudolq Von Jhering,1818~1892)著名的德国法学家、目的法学派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其深受孔德证实主义的影响。孔德的

社会政治哲学耶林法学思想的理论基础。

主要著作:《罗马法在其不同阶段的发展中的精神》(其因此文树立其在德国民法学中的崇高声誉和领导地位)、《为权利而斗争》、《法律的目的》、《常用的法律》、《法理学的诙谐和严肃》、《今日罗马法和德国私法的教理年鉴编纂》等著作。1857年,其与格尔伯一起创办了《民法独断论者年鉴》,这个刊物在传播民法思想方面的作用很大。

鲁道夫·施塔姆勒(Rudolf Stammler,1856~1938)

德国法学家,新康德主义法学派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其思想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德国、西班牙、及拉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主要著作:《用唯物史观观点看经济和法律》、《关于正当权利的学说》、《法学理论》、《法及法学的本质》、《近代法律及国家理论》、《法哲学教科书》、《法哲学论文、演讲录》等著作。

本扎曼·孔斯坦(Benjamin Constant,1767~1830)

法国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家、资产阶级自由派的领袖人物、资产阶级社会“真正的解释者

和代言人”。

主要著作:《立宪政治教程》

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1798~1857)

法国实证主义的创始人、哲学家和社会学家。马克思曾评论其在政治方面是“帝国制度(个

人独裁)的代言人、在政治经济学方面是“资本家统治的代言人”、在人类活动的所有范围

内、甚至在科学范围内是“等级制度的代言人”。主要著作:《为重新组织社会的必要的科学工作计划》、《实证政治》、《实证哲学教程》、《实证政治体系》、《实证主义问答或广泛宗教解说撮要》等。

巴·伊·罗斯特尔(1793~1826)

俄国十二月党人起义中的主要思想领袖之一。其思想比较激进。主要著作:《罗斯真理》

尼·米·穆拉维约夫(1795~1843)

俄国十二月党人起义中另一位的主要思想领袖。其思想相对温和。主要著作:《对俄罗斯人民的宣言》

赫尔岑(А.И.Ґерцен,1812~1870)

19世纪俄国贵族地主革命家,也是一位唯物主义哲学家、文学家、政论家。主要著作:《自然研究通信》、《法意书简》、《来自彼岸》、《俄国革命思想的发展》、《俄国人民与社会主义》、《赫尔岑全集》(文艺作品)等。其创办《北极星》文艺丛刊、与奥加略夫创办了著名的《钟声》杂志。极力宣传农民解放,号召人民推翻沙皇制度。晚年撰写回忆录《往事与随想》。

车尔尼雪夫斯基(Н.Ґ.Чернъщевский,1828~1889)俄国著名的革命民主主义者和空想社会主义者,同时又是一位唯物主义哲学家、作家、政

论家。主要著作:《穆勒(现译密尔)政治经济学概述》、《俄国文学果戈里时期概观》、《经济活动和立法》、《资本与劳动》、《哲学中的人本主义原则》、《没有收信人的信》及长篇小说《怎么办?》、《序幕》等。1856年,其担任《同时代人》杂志的主编。

埃利希·尤金(Ehrlich Eugen,1862~1922)

法律社会学和自由法学代表人物,法律社会学的奠基者。由于其学说流行于欧洲大陆,所以

也被称作欧洲的法律社会学。此学派另一代表为坎特罗威茨。主要著作:《法律的自由发现和自由法学》等。

里昂·狄骥(Léon Duguit,1859~1928)

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的创始人,其受到孔德实证主义哲学和社会学、杜克海姆(Emile Durkheim ,1858~1917)的社会连带主义社会学、以及耶林的法的目的论的影响。该派的其他主要代表

人还有国际法学家波利蒂斯(N.Politis)和塞尔(G.Scelle)、行政法学家杰泽(G.Jèze)和

博纳徳(R.Bonnard)和罗兰(L.Rolland)等人。

主要著作:《国家、客观法和实在法》、《社会全力、个人权利和国家》、《宪法论》、《拿破仑

法典以来法律与国家》、《公法的变迁》(英美译为《现代国家中的法律》和法律与国家等。

罗斯柯·庞德(Roscoe Pound,1870~1922)

美国社会学法学(同时代还有欧洲社会学法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是20世纪西方

法学界的权威人物之一。其在詹姆斯及霍姆斯的实用主义哲学基础之上,吸收美国社会学

沃德、罗斯关于社会力量及社会控制的理论,兼采欧洲社会法学派和新黑格尔法学派的某些

理论,建立了一个十分庞杂的社会学法学体系。其理论在旧中国也有过一定影响。

主要著作:《社会学法学的主要范围和目的》、《法律哲学导论》、《法制史解释》、《法律和道德》、《美国刑法》、《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义务》、《法理学》。

以下是美国现实主义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 卢维林(Karl Llewellyn,1892~1962)弗兰克(Jerome Frank,1889~1957)奥利芬特(H.Oliphant)库克(W.Cook)穆尔(U.Moore)

哈盖尔斯特列姆(A.Hägerström,1869~1939)

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的创始人。由于其是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的法哲学教授,所以该派

也被称为“乌普萨拉法学派”(Uppsala School)。其本质属于社会法学的一个分支。

该派其他代表还有:奥利维克罗纳(K.Olivercrona,1897)罗斯(A.Ross,1899 Denmark)该派主要著作:《法律和道德的本质研究》(哈盖尔斯特列姆)、《法律思想修正》(伦德斯特)

《作为事实的法律》(奥利维克罗纳)、《向现实主义的法理学前进—法学二元论批判》《论法律和正义》(罗斯)

汉斯·卡尔森(Hans Kelsen,1881~1973)

纯粹法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原籍奥地利的布拉格,后移民美国,由于其长期在欧洲大陆

流亡,所以使纯粹法学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到了相当的传播。主要著作:《纯粹法学》、《法律和国家一般原理论》(法理学方面)、《国家的主要问题》

《国际公法概论》、《国际公法原理》、《什么是正义》等。该派其他代表还有:韦德罗斯(A.Verdross,Austria)孔兹(J.Kunz,Germany)

赫伯特·哈特(Herbert Hart,1907~)

新分析法学创世人。其学派为现代西方主要法学派之一。

主要著作:《法律的概念》、《法律、自由和道德》、《惩罚与责任》等。

雅克·马里旦(Jacques Maritan,1882~1973)

法国哲学家,1906年改信新托马斯主义。沿袭了中世纪托马斯·阿奎那和亚里士多德的思

想。

主要著作:《人和国家》、《真正的人道主义》、《人权和自然法》

朗·L·福勒(Lon L.Fuller,1902~1978)美国现代最重要的四位法学家之一(其他三位是:霍姆斯、庞德、卢维林),非神学的自然

法学的主要的代表人。

主要著作《法律在探求自己》、《法理学问题》、《法律的道德性》、《法律的解剖》、《社会秩序 的原则》(在其逝世后出版)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1921~)

当代非神学新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是战后西方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

主要著作:《正义论》(1971年初版)

罗纳德·徳沃金(Ronald Dworkin,1931~)

美国当代法学家,当今西方最负盛名的法律哲学家之一。

主要著作:《认真看待权利》、《法律概念》(其法理学中最重要的著作,至少从哲学上对美国

法理学有深奥的贡献)

第四篇:《教育学》有关理论著作

教育学有关理论及代表人物

1、中国近代制度化教育兴起的标志——清末“废科举,兴学校”

2、中国近代系统完备的学制——1902年壬寅学制,1903年癸卯学制

3、中国奴隶社会教育内容——六艺

4、我国私学发展、百家争鸣——春秋战国

6、科举制度开始——隋唐

9、孔子的教育思想记载——《论语》

11、“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孔子

12、“博学于文,约之以礼”——孔子

15、因材施教——孔子

16、“兼爱”、“非攻”,“亲知”、“闻知”、“说知”——墨家

17、“弃圣绝智”、“弃仁绝义”、回归自然——道家

18、世界最早的教育专著——《礼记》中的《学记》

19、“化民成俗,其必由学”——《学记》 20、“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学记》

21、“时教必有正业,退息必有居学”——《学记》

22、“师严然后道尊”——《学记》

23、“君子之教,喻也”——《学记》

24、“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学记》

28、助产术(或叫—苏格拉底(古希腊)

29、《理想国》——柏拉图(古希腊)30、《政治学》——亚里斯多德(古希腊)

31、最早提倡全面发展的和谐教育——亚里

33、“泛智教育”——夸美纽斯

34、《教育漫话》——洛克

35、《爱弥尔》——卢梭(法国)

36、“人是惟一需要教育的动物”——康德

38、提倡绅士教育——洛克

39、“人类所以千差万别,便是由于教育之故”——洛克

42、最早讲授教育学——康德

43、第一个提出要使教育学成为科学——赫

44、把教育学建立在伦理学、心理学基础上——赫尔巴特

45、传统教育学代表——赫尔巴特

46、现代教育代言人——杜威

47、教育即生活——杜威

48、“在做中学”——杜威

49、儿童中心主义——杜威

50、当代《教育学》——凯洛夫(苏联)

51、人力资本理论——舒尔茨

52、内发论——孟子、弗洛伊德

53、外铄论——荀子、华生

54、奥地利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弗洛伊

55、把“课程”一词用于教育科学、教育科学倡导者——斯宾塞(英国)

56、“一切知识都从感官的知觉开始的”——夸美纽斯

57、用心理学的“统觉理论”原理说明教学过程——赫尔巴特

58、认为教学过程是一种认识过程——凯洛

59、率先明确提出教学具有教育性——赫尔 60、“一个坏的教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则教人发现真理”——第斯多惠 61、“学而时习之”——孔子 62、“温故而知新 ”——孔子 63、“不陵节而施”——《学记》 64、“杂施而不孙,则坏乱而不修”——《学 65、“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朱熹 66、“应当循序渐进地来学习一切,在一个时间内只应当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情上。”——夸美纽斯 67、“孔子施教,各因其材”(“因材施教”来源)——朱熹 69、我国最早采用班级授课制——1862,北京京师同文馆 70、“要尽量多地要求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地尊重一个人。”——马卡连柯(苏联)71、德育的认知模式——皮亚杰(瑞士)、科尔伯格(美国)72、德育的体谅模式——彼得•麦克费尔(英国)

73、德育的社会模仿模式——班杜拉

74、率先正式使用“班级”一词——埃拉斯莫斯

75、论证班级组织,奠定班级组织的理论基础——夸美纽斯《大教学论》 77、“平行影响”教育思想——马卡连柯 78、目标管理——德鲁克(美国管理学家)

第五篇:古代著名关口

六大雄关

山海关

山海关:位于今河北省秦皇岛市东北15公里,是明长城东端的起点。明太祖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大将徐达在此筑城设关,因其背负燕山,西临渤海,故名山海关。山海关地处辽西走廊,控制着出入关的咽喉要道,有“两京锁钥无双地”、天下第一关之美称。

雁门关

雁门关:位于今山西省代县西北20公里的勾注山上,因两峰夹峙,其形如门,如飞雁出其间,故得此名。该地东西山岩峭峻,中路盘旋崎岖,地势极为险要。宋代雁门关成为宋军抵抗辽军南下的军事重镇。宋初名将杨继业、杨延昭父子曾长期驻扎于此。明代雁门关、宁武关、偏关合称为“三关”,归属九边重镇之一的太原,战略地位十分显赫。

潼关

潼关:故址在今陕西省临潼县东北10公里,是古代洛阳、长安间的重要关口。它北濒黄河,南倚华山,既是出入关中平原的通道,又是长安东面的屏障,还控制着陕、晋之间最重要的黄河渡口———风陵渡,由于地位重要,被古人誉为“潼关固则全秦固”。襄阳

襄阳:今湖北省襄樊市,位于汉水中游,是连接鄂、豫、川、陕4省的枢纽地带。三国时,曹、孙、刘三大军事集团为争夺襄阳进行多次战争。宋元对峙中,宋军坚守襄阳数十年。元军不得前进半步。最后由于宋军将领吕文焕开城投降,这才使得元军得以长驱直入,南宋王朝灭亡。

徐州

徐州:古称彭城,中国古代中原东部的军事重镇,位于江苏省西北部,邻近河南、山东,安徽诸剩它地处黄淮平原,东近黄海,西连中原,北倚鲁南山区,南屏江淮水泽,陆路辐辏,水路畅通,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据有关资料统计,自春秋战国以来,发生在徐州及其附近的战争就达150次之多。南北朝时期,徐州更是南北争夺的重点,有“南国重镇,北门锁钥”之称。“彭城之得失,辄关南北之盛衰。”

汉中

汉中:位于今川、陕、鄂诸省的交界处,是四川的北大门。三国蜀、魏交兵,蜀军占领汉中之地,进可作攻魏的跳板,退可为据守四川的屏障,成为蜀汉政权能够长期偏居一隅的有力保障。汉中之剑阁道是修建在大、小剑山峭壁间的栈道。该地两崖夹峙,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故曾用“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来形容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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