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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手续
编辑:翠竹清韵 识别码:15-592860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2 20:51: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商标申请手续

商标申请手续

2010-2-25 10:00:37 发布人:zhihui

企业名义申请商标注册需提供资料如下:、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申请书和商标代理委托书各一份;、商标图样 8 份,商标图样大小长与宽不小于 5cm 不大小 10cm(如需指定作色商标,须提供 彩色图样 8 份,黑白图样 2 份);、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复印两份;

个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需要提供资料如下:、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申请书和商标代理委托书各一份;、商标图样 8 份,商标图样大小长与宽不小于 5cm 不大小 10cm(如需指定作色商标,须提供 彩色图样 8 份,黑白图样 2 份);、自然人(个人)申请注册商标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自然人申请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商标续展需要提供资料如下:、盖有申请人印章的《商标 续展注册申请书》三份(一份自己填写,另两份由我所打印);2、盖有申请人印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三份(一份自己填写,另两份由我所打印);3、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两份;、《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两份;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需要提供资料如下:、盖有申请人印章的《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三份(一份自己填写,另两份由我所打印);

2、盖有申请人印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三份(一份自己填写,另两份由我所打印);

3、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申请人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变更证明一份;

4、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

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盖有申请人印章的《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一份 ;

2、盖有申请人印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三份(一份自己填写,另两份由我所打印);

3、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4、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

商标转让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盖有转让双方印章的《商标 转让申请书》三份(一份自己填写,另两份由我所打印);

2、盖有受让方印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三份(一份自己填写,另两份由我所打印);

3、商标受让方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如受让方为自然人,则提供居民身份

证复印件两份;

4、《商标注册证》及相关证明复印件两份。

5、提交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

商标许可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盖有许可双方印章的《商标 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三份(一份自己填写,另两份由我所打印);

2、盖有双方印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三份(一份自己填写,另两份由我所打印);

3、商标被许可方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如受让方为自然人,则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4、《商标注册证》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三份;

5、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三份(范本有我所提供)。

商标注销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商标注册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填写《商标注销申请书》;

4、《商标代理委托书》。

第二篇:商标申请办理委托手续通知书

商标申请办理委托手续通知书

一、商标申请所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书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

3、代理委托书两份

以上文件填写完整并盖好公章后邮寄/送达到我公司。

二、申请费用

1、申请规费:1000元/类(限1个类别中的10个商品/服务项目,每超过1个商品/服务项目加收100元)

2、申请服务费:800元/类;(超出项目不再加收)

费用合计:1800元/项。

转款账号如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长安支行体育北大街分理处 卡号:***4516

户头:王苑祥

石家庄聚智华清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篇:商标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

北京杰夫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南通分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111号华晨大厦B座2204室

联系人:蒋小姐***

电话:0513-80109768网址:

邮箱:jiefuka@126.comQQ:247536134

4一、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

(1)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出示身份证及递交身份的复印件、以企业做为申请人的,出示企《营业执照》副本及提供,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3)注册费用:注册费:1000元,如委托代理组织办理,需再交纳一定的商标代理费600元。

二、申请基本要求

1.商标注册的项目按照“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的划分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项目为1~34类、服务项目为35~45类。

2.每个商标在一个类别的注册申请为一件商标申请,这就是“一类一标”。每个商标注册申请限定10个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10个以上的,每超过一项,商标局的规费须另加收100元。

3.国家对商标注册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最新政策:

① 法人公司、法人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均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申请项目不受限制。

② 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在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之外还需要同时提交其从事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营业执照》或《承包合同》复印件,并且该自然人姓名与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姓名一致,申请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不得超过营业执照上批准的项目,否则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③ 以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视同为自然人。

④ 国家机关、某些行政机构、某民间协会组织等非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商标局不受理其商标注册申请。

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三、商标注册申请的时间周期

1.商标注册申请约需1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约需6个月完成形式审查。目前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后先发出《受理通知

书》,而后再进行形式审查。因此收到《受理通知书》不代表该商标注册申请一定会被商标局受理,只有在约6个月左右时间没有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才能证明该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正式受理。

3.约需12个月左右进入实质审查程序,按照不同类别和审查进度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按照顺序分发给具体审查员,开始实质审查;

4.约需24个月~30个月年实质审查结束,初步审定核准的预排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时间和公告期号;初步审定驳回的安排打印发给“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驳回通知书”。

5.初步审定核准的商标在实质审查结束后约3个月在《商标公告》上刊发《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三个月。

6.初步审定公告期后三个月,没有任何人对该商标提出异议的(若被提异议的则该商标自动进入异议程序),在《商标公告》上刊发《商标核准注册公告》,公告次日起,商标注册成功。

7.注册公告后约1~2月颁发《商标注册证》。

8.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四、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注册前准备→商标调查→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件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发商标注册证

书件审查→不予受理→实质审查→驳回→初审公告→异议

第四篇:商标申请

商标申请

一、商标概念

二、申请人(商标法第四条)

(一)国内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自然人

2、法人

3、其他组织

(二)外国申请人

(三)共同申请人

三、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非必经程序,仅能提供参考,不作为是否核准的法律依据)

商标注册申请的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而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

四、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准备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注意书式填写的要求 书式一:主要适用于国内企业及其他申请主体

书式二:涉外书式(主要适用于外国人、外国企业、香港地区等)

(二)证明申请人身份(主体资格)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三)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

(四)委托代理机构的提供委托书

五、选择指定使用的商品名称

商品名称是整个商标注册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决定了注册商标保护的范围。因此,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指明具体的商品和服务名称。并且,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一个类别之内。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

目前,我国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进行选择指定商品名称。该国际分类共包括 45 类,其中商品 34 类,服务项目 11 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申请人所需填报的商品及服务一般说来都在其中了。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并且,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一个类别之内的十个商品。

六、形式审查及《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部分驳回通知书》

第五篇:商标申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

邮寄商标业务信件应填写邮政编码的通知

(1989年5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近,我局收到北京市邮政局《致用户的一封信》,内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寄递邮件逐步实行邮政编码”的规定,要求北京市内互寄信件从1989年6月1日起,寄往外省市的信件从1989年10月1日起,要填写收、寄件人的邮政编码。为了配合逐步实行邮政编码的工作,保证商标业务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北京市从1989年6月1日起,其他各省市从1989年8月1日起,核转各种商标申请书件必须在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填写申请人所在地邮政编码,核转机关在核转公章下面填写本局所在地邮政编码;凡寄往我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来函、来信应在信封的左上角和右下角分别填写收、寄件人的邮政编码(我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所在地邮政编码为100820)。

请你局将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向下属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企业转告。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1989年05月16日 实施日期:1989年05月16日(中央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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