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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编辑:七色彩虹 识别码:15-762592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2 08:07: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

目前,我县已经进入高温酷暑天气,为做好我县建筑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把防暑降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早准备、早安排,切实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落实防暑降温计划及实施措施,完善、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防范措施落实,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督检查。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农民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标语、宣传画等多种宣传形式,对职工进行夏季安全生产、防暑降温教育。切实把施工现场一线人员作为教育的重点,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及提高群体防护的能力。对麦收后返回的农民工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做好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加大工地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各单位要克服困难,保证防暑降温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各施工工地办公室、休息室和职工宿舍要做到宽敞、明亮、通风,配备淋浴间,有条件的可配置饮水机、电冰箱、空调等防暑降温设备,并积极开展灭蚊、灭蝇、灭鼠活动。各企业项目部决不能因农民工宿舍闷热而将民工安排进入未竣工建筑物内住宿休息。

四、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避开高温生产,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保证现场茶水充足供应,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工人睡眠充足,精力充沛,一旦发生中暑,要及时组织救治。

五、认真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要保持工地食堂清洁卫生,保证职工不食不洁食品;加强医疗保健,备足风油精、仁丹、十滴水、绿豆汤等防暑降温常用药品和饮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在及时救治的同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六、夏季高温天气易发生火灾事故,各在建工地务必做好防火工作,加强现场监护,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配电房、木工加工区、工具库房等易燃、易爆重点防火要害部位,要合理配置灭火器材,确保各项防范措施到位。

七、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门卫要加强值班登记和对施工现场的现有坑体和积水水面的监护,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防止坠落和溺水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农民工的管理,严禁穿拖鞋、凉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不戴安全帽进行施工作业。

高温酷暑期间,我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认真落实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有关要求的,将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0一一年六月八日

第二篇:关于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部:

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施工高峰期,盛夏高温,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极易疲劳、中暑,为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要制定防暑工作预案,合理安排施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项目部要进一步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和卫生条件,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工地现场要保证凉茶供应,配备人丹、十滴水等防暑必要的药品,并适时发放降温食品饮料,配备医疗箱;职工宿舍要保持良好的通风,确保作业人员有一个安全凉爽的劳动环境。

三、各工程项目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天气预报日最高气温达到39℃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最高气温达35℃时,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外,12时至15时一律停止户外施工作业。

四、各项目部应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对配电房、仓库、木工房等建筑工程申请认证,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特此通知。

无锡市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7月21日

第三篇: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经理部各部门、作业队:

目前,该项目施工地区正逐渐进入高温酷暑期,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为做好高温酷暑期间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以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完善、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工作。要对重点现场和重点部位加强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妥善处理。

二、要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广大一线施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和健康,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落实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生产工作,各施工单位要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可以适当提早上午的工作时间和推迟下午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作业时间。气温超过38摄氏度时,禁止上午11:00至下午2:30作业,确保职工休息。如需加班加点的工地,必须配备管理人员跟班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防暑设施,备有中暑急救药品。

三、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改善工作居住环境。各施工作业队要进一步改善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有一个安全、凉爽的劳动环境,防止因为高温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适当调整作业岗位。此外还要加强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要加强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各施工作业队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夏季施工安全培训,进一步强化建筑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坚持把防中暑、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作为重点培训内容。项目部要指定专人或专门小组负责防暑降温工作,制定具体可行的防暑降温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施工现场要分区设置足够的饮用水桶,应为职工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绿豆水、盐水、或冰制品。为保证饮用水安全卫生,饮用水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清洗。现场要分区放置医疗保健箱,应备足防中暑和防中毒的各类药品,保证职工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治疗。

各部门、作业队要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杜绝因高温炎热造成的安全事故,为零事故的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安全基础。

第四篇: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

工作的通知

泰山安监字„2011‟50号

各街道镇(泰山工业园区)安监办、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劳动保障所、总工会:

现将市安监局等四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泰安监发„2011‟7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在贯彻落实《通知》中经验做法和遇到的实际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泰安监发„2011‟78号

泰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泰 安 区卫 生 局 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安 区 总 工 会

二O一一年八月二日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泰安监发〔2011〕78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现将省安监局等四部门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各用人单位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各单位在贯彻落实《通知》中经验做法和遇到的实际问题,请及时报告。

鲁安监发„2011‟111号

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泰 安 市 卫 生 局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安 市 总 工 会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卫生厅 文件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总工会

鲁安监发„2011‟111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4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各单位在贯彻落实《通知》当中遇到实际问题,请及时报告。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山 东 省 卫 生 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 东 省 总 工 会

二O一年七月十八日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1〕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总工会:

近年来,由于夏季高温天气导致的中暑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带来严重损害和威胁。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件大事来抓。要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地区工作实际,针对不同工作种类制定出硬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酷暑引发各类事故。要大力宣传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广大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督促指导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各项防暑降温工作。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高温作业分级标准》(GB/T4200-200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规定,制定和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用人单位不得以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和奖金。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从事《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温度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在完善防暑措施的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三、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安全监管、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工会组织等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大对其高温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作业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同时,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行业(领域)内的防暑降温工作,特别要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防暑降温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单位积极做好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对诊治的中暑病例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要积极为劳动者进行职业性中暑的诊断、鉴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有高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夏季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支付以及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暑期“送清凉”、“送健康”活动。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 卫 生 部 办 公 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全 国 总 工 会办 公 厅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五篇: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文件

桑卫企字[2017]XX号

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目前,全国各地已经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职业健康的管理制度,切实做好2017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等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域、各项目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员工身体健康的危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二、强化项目公司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区域、项目公司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项目公司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总部制定的《夏季安全作业规范》,落实以下保障措施:

(一)组织员工身体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员工,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四大作业计划和作业时间并上报公司运营管理部备案。

(二)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根据项目运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员工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员工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员工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四)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员工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员工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员工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突出重点,检查落实

各区域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公司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员工进行身体检查,是否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和急救药品,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公司品质安全部、运营管理部等部门将对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请各区域将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及检查管理情况,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公司品质安全部(联系人及电话:张永山,***)。

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

主题词:夏季作业防暑降温 通知

抄送:OA各部门、各单位抄报: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1日印发

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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