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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15-752275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6 14:24: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提醒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续。

税交清后:(1

(2

(3盖章;

(4

(5)以上邮件如有一份丢失重新交税押金不退。备注:如有一份丢失从工程款内扣除

第二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情况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情况证明

阿克苏市国家税务局:

阿克苏诚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5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县支行,签订了更换安装ATM自动取款机工程,合同价款暂定为5000元(伍仟元整)。申请支付工程款,需要开具发票,请贵局予以办理为盼。

特此证明

阿克苏诚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4日

第三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材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的开具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特别注意一下此处“外出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该证明有一定的期限,按现行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到外县(市)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当重新申请。

办理外管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外出经营活动申请:此申请中需要注明在何时与何单位签定劳务合同,在何地施提供劳务,与何时完工,预计收入多少

6、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

7、公章

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接受营业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即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指定的税务机关验证一下纳税主体的合法性,不是重新办理另一个税务登记。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当向营业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当在此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情况。纳税人应持证明,在证明有效期届满10日内,回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证明缴销手续。一旦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则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而成为营业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固定业户。

第四篇: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填写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有关印章是否齐全;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核准

审核无误的,核准纳税人的外出经营申请,录入系统,制作《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章后交付纳税人。

3.资料归档

第五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

填表说明

1、适用范围:纳税人需要临时到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使用。

2、表中主要内容填表说明:

经营方式:填批发零售、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建筑安装、服务、其他。

劳务地点:填劳务实际发生的地点。

3、本表由纳税人在外出经营前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有关内容。

4、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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