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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合集五篇]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15-649060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1 20:36: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XX县XX镇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优质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镇党委、政府决定与各村(居)签订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任务项目、分值及计分办法

(一)指标考核

1.符合政策生育率20分。出现一例政策外一孩扣3分、政策外二孩扣5分,出现2例及以上该项不得分。出现一例多胎生育该项不得分。

2.出生统计误差率10分。出现一例统计误差扣4分,出现2例及2例以上该项不得分。

3.重点对象“三查”率10分。出现一例重点“三查”对象未“三查”扣3分,出现2例扣8分,出现3例及3例以上该项不得分。

4.节育措施及时率5分。出现一例应上环而未上者扣2分,出现2例及2例以上者该项不得分,出现一例应结扎而未结扎者扣3分,出现2例及2例以上者该项不得分。

(二)工作考核

1.“三个一”领导机制4分。各村(居)年度内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亲自抓,及时解决具体困难问题,并能及时开展好各项活动记满分,否则每缺一项扣1分。

2.出生人口性别比10分。该项按工作站量化打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得10分,每升高一个百分扣0.5分,考核结果按行政村-1-

数均分。

3.妇孕检工作10分。无在家未妇孕检对象,有1例在家未妇孕检扣3分;督促外出妇孕检对象寄回妇检证明,有1例外出未妇孕检扣0.5分;妇孕检对象名单准确,漏登1人扣0.5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4.诚信计生协议签订工作10分。出现一户应签订而未签订扣2分,出现3户以上者该项不得分。

5.奖励扶助政策兑现6分。出现一例应办理未通知、未办理扣2分,按次递增扣完为止。

6.流动人口5分。每漏统一例重点“三查”对象扣2分,出现一例应落实节育措施而未落实扣2分,准生证发放不准者每出现一例扣4分直到扣完为止。

7.基层网络建设3分。村级软件健全,表、牌、卡、册填写准确、完整,报表上报及时,每出现一项不健全扣1分,每出现一项错填、漏填扣1分,报表不及时扣2分。

8.协会工作占4分。有机构、有职责、措施到位,得满分,缺一项扣0.5分。

9、宣传教育工作占3分。根据宣传情况,宣传效果加计分。

二、考核办法

1.考评工作由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实施,基础分为100分,半年考核占40分,年终考核占60分。

2.被省、市、县查处,出现政策外二胎,漏报,多胎生育,对《各村(居)主要经济社会任务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

3.总分在70分以下的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

4.加(减)分。半年、年终考评居前三位者,分别加计3分、2分、1分,位居后三位者,分别扣3分、2分、1分。

三、责任书期限:从二0一三年十月一日至二0一四年九月三十日止。

XX镇人民政府(盖章)

领导(签字):

村(居)委会(盖章)负责人(签字): 二0一三年十月八日-3-

XX镇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目标考核

XX镇人民政府

第二篇:2011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0一一

广坪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精神,稳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成果,进一步步夯实村(居)及各驻镇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提高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水平,确保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主要任务

(一)主要工作质量指标

(1)计划生育率达96%以上;

(2)重点对象“三查”率达到95%以上;

(3)落实节育措施及时率达到95%以上;

(4)流出人口办证率、流入人口验证率分别达95%以上;

(5)统计误差率在2%以下;

(6)计生奖扶对象确认准确率达100%;

(7)全面实行村(居)民自治。

(二)、村(居)主要工作要求

1、“三个一”的领导机制落到实处:管理措施得力。①、村(居)两委会,坚持每月专题召开计生工作会议,听取计生专干汇报,研究计划生育工作,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村(居)突出工作来抓,解决本村(居)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按排常规性工作。②、落实村(居)干部包抓中心户长,中心户长联系已婚育龄妇女户,重点对象专人包抓的责任制度。③、村(居)委会与中心户长签订责任书,并进行专项督查和考核。④、村(居)两委会人员岗位落实,当年上级布置的计划生育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2、宣传教育工作:①、每季度利用人口学校对村(居)组干部、计生专干、中心户长和育龄群众组织一次培训,使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②、每年开展主题明确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2次以上,有内容、有记录。③、每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女孩行动的宣传活动2次以上。④、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95%以上,户均保持3种以上宣传品;群众在孕前及时按程序办理生育证。⑤、各村(居)固定计划生育宣传标语达到每个小组1幅。⑥、每季度办计划生育专栏或板报1期。

3、基层基础工作:①、严禁早婚早育。发现新婚人员要及时登记,了解掌握情况,一孩填报登记率达100%。②、严禁政策外生育,不符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怀孕的二孩、多孩要采取人流或引产手术。③、对期内出生的育龄妇女3个月内及时落实的一孩上环,二孩结扎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历年手术欠帐、脱环、均应及时采取措施到位。④、每季度开展一次“三查”,一般对象“三查”率达85%以上,重点对象“三查”率在95%以上,确保无一例连续两次“三查”不到位对象。⑤落实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全面落实为育龄人群免费技术服务,杜绝在发放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金时搭车收费。

4、村(居)民自治:把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做为今年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签订可行性协议书,并按协议奖惩到位。

5、流动人口管理:①实行流入人口与常住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流入人口登

记率达95%以上。②对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率95%以上,流出人口孕检率达9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合同签定率达95%以上。③无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6、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和服务网络建设:①健全村、组、中心户长工作网络,落实报酬,工作经常;②加强村级服务室的建疫和管理,建全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

7、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①严格按照《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程序做好办证工作;②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按时上报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和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绝育户子女升高中加10分的人员名单,确保奖励和加分对象兑现率达100%;③把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按排、同落实。④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工作,做到政策公开、按时公示、不错不漏、上报及时。

8、大力推进“三大工程”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计划生育长效管理机制。①进一步完善村(居)计生领导小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责任,落实省、市、县和我镇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②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样板村、村民自治模范村、计划生育创业工程示范村建设,落实各项创业计划,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组织实施;③加强村与村、村与部门之间和上下的协作,扎实做好打击“两非”,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④、狠抓母亲健康工程,确保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率达95%以上。

(二)、机关单位主要工作要求

1、广坪中、小学:①、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青春期教育及性知识教育,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进校园工作。②、认真落实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子女升高中加10分的规定,提高女孩入学率和升学率。③、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和实施入学、入托等方面优先、优待计划生育子女的措施。④、组织本单位教师、职工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带头参加“三查”和落实节育措施。

2、广坪派出所:①、定期与镇计生办交换户籍人口数据。②、及时查处阻碍、破坏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务的治安、刑事案件。③、在办理流出、流入育龄妇女暂住证等工作中,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查、督促房屋出租户与计生部门签订的责任书。④、在办理出生入户登记中,查验《生育登记服务证》、《生育证》或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或《社会抚养费定额收据》以及落实措施证明,对无《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或《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或《社会抚养费定额收据》以及落实措施证明的,暂缓登记。

3、广坪工商所:①、在办理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年审时,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验率要达到95%以上。对无《证明》或《证明》未经计生、公安部门审验的,暂缓办理并告知其补办有关计生手续,同时通知计生部门。②、配合计生部门做好私营和个体工商户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管理服务工作。在办理和审验经营许可证的同时要审查其是否与当地政府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未签订的督促其签订,并及时通知计生部门。③、积极参与镇内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工作;对个体、私营企业中违犯计划生育规定的育龄群众要依法处理,直至吊销营业执照。④、协同计生等部门做好计划

生育避孕药具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⑤、及时将计划生育对象新注册和注销营业执照等信息提交到镇计生办。

4、广坪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①、要做好全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工作及宣传教育工作。服务站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履行自身职责。②、加强镇内B超管理,杜绝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和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③、督促检查待产妇的《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查验有关人员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的,及时通知计生部门协助处理。④、协助计生部门组织好节育手术并发症的治疗。⑤、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带头参加“三查”和落实节育措施。

二、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村(居)达到上述要求的给予表彰奖励,达不到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村(居)将追究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坚决执行“一票否决”,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对有关单位的考核达到上述要求的给予表彰奖励,达不到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各有关部门。

广坪镇政府领导:

村(居)委会领导 :

广坪河村:曹家沟村:

水观音村:茅咀村:

大茅坪村:后坝河村:

金山寺村:骆家咀村:

王家河村:居委会:

各驻镇单位领导 :

广坪中学:

广坪小学:

广坪派出所:

广坪工商所:

广坪卫生院:

广坪计生站:

二0一一年四月八日

第三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Xx县xx乡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优质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乡党委、乡政府决定与各村(单位)签订201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任务项目、分值及计分办法

(一)指标考核

1、符合政策生育率20分。出现一例政策外二胎扣10分,出现2例及2例以上该项不得分。出现一例多胎生育该项不得分。

2、出生统计误差率10分。出现一例统计误差扣4分,出现2例及2例以上该项不得分。

3、重点对象“三查”率10分。出现一例重点“三查”对象未“三查”扣3分,出现2例扣8分,出现3例及3例以上该项不得分。

4、节育措施及时率5分。出现一例应上环而未上者扣2分,出现2例及2例以上者该项不得分,出现一例应结扎而未结扎者扣3分,出现2例及2例以上者该项不得分。

(二)工作考核

1、“三个一”领导机制4分。各村(单位)内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及时解决具体困难问题,并能开展好公婆、好媳妇、十星级文明户、遵纪守法户等评选活动记满分,否则每缺一项扣1分。

2、出生人口性别比10分。该项按工作站量化打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得10分,每升高一个百分扣0.5分,考核结果按行政村数均分,单位按乡平均值记分。

3、双女户结扎10分。该项按工作站量化打分,任务按二胎怀孕总数的36%计

算,采取四舍五入办法计算双女户数,每少完成一例扣5分,少完成2例及2例以上者该项不得分,考核结果按行政村数均分,单位按乡平均值记分。

4、定点分娩10分。出现一例应定点分娩而未定点分娩扣3分,出现2例以上者该项不得分。

5、农村独女户领证及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兑现6分。出现一例独男户未领独生子女证扣2分,按次递增扣完为止。

6、流动人口5分。每漏摸一例重点“三查”对象扣2分,出现一例应落实节育措施而未落实扣2分,准生证发放不准者每出现一例扣4分直到扣完为止。

7、基层网络建设3分。村级软件健全,表、牌、卡、册填写准确、完整,报表上报及时,每出现一项不健全扣1分,每出现一项错填、漏填扣1分,报表不及时扣2分。

8、协会工作占4分。有机构、有职责、措施到位,得满分,缺一项扣0.5分。

9、宣传教育工作占3分。根据宣传情况,宣传效果加计分。

二、考核办法

1、考评工作由乡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实施,基础分为100分,半年考核占40分,年终考核占60分。

2、被省、市、县查处,出现政策外二胎,漏报,未定点分娩,多胎生育,对《各村主要经济社会任务指标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

3、总分在70分以下的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

4、加(减)分。半年、年终考评居前三位者,分别加计3分、2分、1分,位居后三位者,分别扣3分、2分、1分。

三、责任书期限:从二0一0年十月一日至二0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分管领导(签字):行政村、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0一0年十月一日

xx乡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 作 目 标 考 核

第四篇:2010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2010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发表日期:2010年8月13日【编辑录入:】

为提高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稳定低生低育水平,控制好有计划地人口与生育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县计划生育局、镇党委、镇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要求,结合居委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目标

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常住农业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2%以上,非农业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政策外多孩生育率控制在0.8%以下。

二、符合政策生育

1、生育对象符合政策,但未及时办证,证在补办中未持证生育的扣村干50元、组干20元。

2、生育对象符合政策,但未办证而生育的扣村干100元,组干50元。

三、统计率

新婚及人口出生按月及时上报,漏报一人扣组干10元。

四、“三查”、“四术”

1、督促完成各组的“三查”工作,按居委会统一时间内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完成妇检工作(外出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寄回有效证明)

否则每次每缺一例扣村干20元、组干10元;

2、上环未完成的每例扣村干100、组干50元;

3、结扎未完成的每例扣村干500、组干200元;

4、流引产未完成的每例扣村干100、组干50元。

5、因对象身体原因不能落实措施的,凭计划生育部门认定,下欠未完成的不扣款。

五、孕妇包保

各住组干部的孕妇包保对象必须按月跟踪管理,情况及时反馈,孕情消失未报的每例扣100元。

六、政策外孕育管理

1、辖区内政策外怀孕未及时上报的,扣村干100元、组干50元。

2、因管理不及时而导致政策外生育及多胎的,扣住组村干800元、组干400元。生育政策外二胎的,扣住组干400元、组干200元。

3、凡有政策外生育,要协助落实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七、其它

各组长协助居委会做好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对象户摸底登记工作和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八、奖励措施

1、对各小组的完成上环任务的每例奖组干50元,完成结扎任务的奖组干300元(若为双女户结扎的奖组干500元)。

2、经上责任目标按评比占位,占前二位的奖村干500元、组干200元;占后二位的罚村干500元、组干200元。

3、出现政策外生育,造成影响的按镇党委、政府责任执行。

第五篇:2012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2010人口与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全乡各学校2010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目标如下:

一、学习和贯彻执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一年至少四次学习和宣传,接受所在的村及计生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并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保证本单位职工和招用(或职工留宿)流动人口无计划外生育,本单位招用成年流动人口必须查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通报辖区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二、成年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子女入托、入学时,查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没有证明的,不予办理入托、入学手续并通报所在地。

三、成年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计划生育的子女入托、入学时应查看成年流动人口在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已按有关法规处理完毕的证明,对没有证明的,不予办理入托、入学手续。

本责任书纳入乡中学对各校的年终考核和常规检查。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和管理单位各存一份。

责 任 单 位:责任人:

责任人: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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