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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道臻:酒神精神视阈中的莫言小说
编辑:独坐青楼 识别码:15-963777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16 16:53: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龚道臻:酒神精神视阈中的莫言小说

酒神精神视阈中的莫言小说

龚道臻

(西北民族大学文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00)[摘要]酒神精神是尼采美学思想中的核心思想之一,实质上就是对人类生命极限的肯定,作为一种审美精神和美学思想,对中国文学产生了重要影响。在莫言的小说世界里,生命意识的高扬、血性肉体的狂欢、狂欢化的叙事风格成就了其独特审美诉求,更是对“酒神精神”作出的丰富而真切的诠释。

[关键词]莫言;酒神精神;生命意识

The Mo Yan’s novel in the range of vision about Dionysus’s

spirit Gong-Daozhen(College of Liberal Arts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Lanzhou 730030)

Abstract: Dionysus' spirit is one of the core ideas in Nietzsche's aesthetic thought.In essence, it is the affirmation on the limit of human life.That to be the aesthetic spirit and the aesthetic thought has an important influence on Chinese Literature.There are the raise of life consciousness, the carnival of bloody flesh and the narrative style of carnival in the Mo Yan's novel, which propose its unique of aesthetic appeal, and given the rich and deep interpretation of the Dionysus' spirit.Key words: Mo Yan;Dionysus' spirit;the consciousness of life 【中图分类号】:I207.425 【基金项目】:国家民委202_年度科研目(项目编号:12XBZ020)。【作者简介】:龚道臻(1986—),男,汉族,西北民族大学202_级文艺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文艺理论和报告文学研究。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文学院202_级研究生。邮编730000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gongdaozhen@126.com

酒神原为古希腊的神祗,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他借用希腊神话中狄俄尼索斯的形象为我们解读了酒神精神的理论内涵。在尼采看来,真正的美是那种源自于人的生命本能冲动,这种原始冲动是生命意志的高扬,是生命本能的释放,所以它是美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个人本能欲望的释放和张扬,特别是生命意志中的原始冲动,包括代表人类繁殖本能的性欲,以及代表人类创造力的物欲,是酒神精神的集中体现,而且它们是值得肯定和张扬的。尼采酒神精神的基础就是对生命意义的肯定,保持生命的活力、对本能欲望的张扬是肯定生命的必然要求。而这种生命的活力用尼采的语言来说,即是“生命意志”,也可称为生命的权力,即是“权力意志”。尼采用永恒轮回的理论来进一步肯定生命,认为永恒轮回是“肯定生命的最高方式”。酒神精神作为一种审美精神和美学思想,对中国文学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尤以莫言最为突出,他对酒神精神一直是情有独钟的,在他的小说中所有表现出的生命意志力体现出了作者对酒神精神的自觉追寻。

一、高扬的生命意识

在尼采看来,生命就是一种富有自由创造的源动力。当然,他也认同人生无常和苦难,深信要想将短暂的人生刻画得充溢丰盈,要让这如同朝生暮死的浮游一样的人类生存得更有意义和价值。就必须要用生命本身的力量来战胜现实世界所面对的苦难,“而当你抗争之时,你就是在痛苦中依然会感受到、百倍强烈地感受到生命的欢乐。这种抗争痛苦而生的欢乐,相当于生命本体的欢乐”[1](P76)崇尚生命强力意志的尼采,就曾指出对于具有强健人格和生命力的人来说,怜悯是可鄙的和没有价值的。“不幸者的现实的悲剧以及他们自己的仅只是可能的悲剧使他们沾沾自喜,让他们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2](P159)从这个意义上讲,莫言笔下的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往往表现出强大的内心力量,充满对生命的执著与突破极限的不屈。在生存环境处处掣肘自身发展的处境下,爆发出一种惊人的能量,超越了一些人性中固有的缺陷,充分显示了困境之下的生命个体的反抗意识。

“对于自然万物的由衷喜爱,对于创造生命的活动的崇拜,人与自然间的息息相关、祸福相共,经过长期的凝聚和积淀,化为民族关于生命一体化的集体潜意识,并形成莫言作品的主要特征之一”。[3](P56)在《红高粱家族》中,“我爷爷”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带领几十个兄弟去伏击日军,这正是高密东北乡人沉睡的生命力量的苏醒。而在《食草家族》中,四老爷们这一辈“生蹼的祖先们”原始、野蛮的生命状态正是中国传统的老百姓极强生命力的集中表现。《丰乳肥臀》中的上官鲁氏在历史的风云变幻中,浮浮沉沉,却还顽强地生存着,就连那个一辈子吊在女人乳头上的上官金童,也在千劫万难中,奇迹般的生活着。《檀香刑》里,以孙丙为代表的猫腔戏子们也表现出了极其顽强的生命意志。而在《蛙》中,作品所描写的不同性质、不同层次人群的“负罪”与“救赎”,表现出对人的生命 的尊重,更是对人的生命的终极关怀。在《透明的红萝卜》、《枯河》、《金发婴儿》、《欢乐》以及《爆炸》等作品中,都深刻地表现出人物的原始意识和原始生命感受力的自然喷发,突出了作为个体的“人”的生命价值、存在价值。在莫言的笔下,就连动物也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色彩。《白狗秋千架》中那只充满灵性的白狗;《狗道》中充满着返回了狼性本质的狗;《生死疲劳》里作者更是直接让人以投胎为狗、驴、牛、猪、猴等动物,借以表现它们旺盛、活泼的生命力;《红蝗》中蝗虫生命强盛、繁殖迅速、扑天而来的情形等。

在莫言的小说中,生命意识的一个典型的表现就是弱小者对于命运的抗争,突现出的是一种生命强力。《食草家族》中,在火刑祭坛下同族私通男女表现出的毫不妥协,让人对生命的原始强韧和坚毅肃然起敬;《麻风的儿子》中麻风病人的儿子张大力以吃牛屎这种极端方式来捍卫人格尊严;《透明的红萝卜》里黒孩用生命本身的力量来战胜生命的痛苦,在痛苦中他也感觉到了生命的欢乐;《枯河》中的小孩小虎毅然用自杀方式反抗这个无爱的世界;《丰乳肥臀》里,在文革中在挨批斗中的四姐用脱光衣服的方式来反抗批斗干部们的凌辱和窥视;《祖母的门牙》和《檀香刑》中,母亲和媚娘对蛮横无理的婆婆的反抗,无不是弱者凭着一股强势的内心力量对不合理的世俗世界的抗争。在这里,“生命的真实没有在失败中丧失;相反,它使自己完整而真切地被感觉到。没有超越就没有悲剧。

即便在对神祗和命运的无望中抵抗至死,也是超越的一种举动”。[4](P25-26)

二、血性肉体的狂欢

“生命意识”作为一种观念渗透在莫言的小说创作中,体现为一种以生命为本体的价值观,正是在这种价值观的烛照下,它注重对人的个体的生命体征的考量,从而对人的审视获得了一种人类学的视野。具体来说,莫言通过以生命为本体的价值观,对人的旺盛健康的生命力、生殖情欲、生命原始本能的探索,挖掘出了原生的生命强力。

小说中张扬出的人物的血性、豪迈的野性生命力与“酒神精神”中旨在极致地张扬感性生命,释放人的自然本能生命的冲力是一致的。“莫言着力表现和强化的生命意识,侧重于性与爱这一生命的自然性的发掘。”[5]《红高粱家族》中“我爷爷”、“我奶奶”在高粱地里尽情挥洒释放生命中的情欲时所彰显出生命澎湃的强音,这种爱情与性欲的张扬成了生命力蓬勃的不可或缺的要素;《筑路》中杨六九与守活寡的白荞麦如饥似渴的性爱;《野骡子》中父亲与野骡子不顾一切的私奔;《天堂蒜薹之歌》中高马与方金菊死去活来的恋爱;《丰乳肥臀》中上官鲁氏为了生子而疯狂借种的性爱,在这里母亲上官鲁氏作为女人的健硕的体格与旺盛的生命欲望得到了张扬,这个有着旺盛的生命本能欲望的“母亲”甚至被莫言称赞为大地之母。《檀香刑》中眉娘对钱丁的无怨无悔的狂恋;《生死疲劳》中蓝解放与庞春苗、蓝开放与庞凤凰义无返顾、无怨无悔的爱情„„

在莫言的笔下,我们所看到的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群热血汉子与风流女儿的结合,“他和她之间,谈不上什么高层次的丰富的精神追求,只有健康俊美的异性的吸引力,谈不上什么爱情对于人的改造和升华,只有生命欲望、生命感觉的膨胀和外化;在这里,肉体的因素要远远大于精神的因素,自然的力量要远远超过社会的力量。”[6](P94-95)奥古斯都·倍倍儿在《妇女和社会主义》一书中写道:“在人的所有自然需要中,继饮食的需要之后,最强烈的就是性的需要了。延续种属的需要是‘生命意志’的最高表现。”[7](P18)从《丰乳肥臀》、《红高粱家族》、《檀香刑》、《十三步》等作品我们可以看到,女性的情欲在这里得到了极大地张扬,“野合”、“通奸”成了女性充分把握自己的身体维度寻求幸福的一条合理路径。他们的人性得到和谐的全方位的流露,更寄托了作者对理想人性的追求。

《红高粱家族》中,“我爷爷”与“我奶奶”大胆地在高粱地里野合,以自己的生命强力追求自己向往的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张扬了蓬勃旺盛的生命力,达到了酒神的性爱狂欢。《丰乳肥臀》中充斥着乱伦、偷情、强奸、恋乳癖、性疯癫、性变态、色诱等,简直就是性爱乱象的展示,充分彰显了生命旺盛的“原生力”。来弟除了第一个爱人沙月亮、法定丈夫哑巴孙不言以外,她还与二妹夫、三妹夫有过疯狂的性爱。她毫不廉耻地大喊“浪死了呀,熬死了呀”,在与鸟儿韩“疯狂而艳丽”的性爱中,母亲不得已用敲铁锅的方式掩饰他们放肆的大喊大叫。在这里,“我们不觉得来弟下流、卑贱或者无耻,放荡的喊叫只是喊出了她心里的感受,做了她想做的事情,是她生命本能的一种要求。于是,在母亲以充当非法保护人的方式去同情来弟的时候,我们也跟随着为她感到一丝快慰。”[8]“人的本性中先天地存在着一种‘邪恶冲动’,邪恶对于人具有某种天然的诱惑力。宗教戒律和法律条文禁止人们去做的事情恰恰使邪恶变得神秘而令人向往邪恶的禁止一方面强制性地要求人们遵守道德和秩序,阻碍人按照自己的内心冲动实现其本能欲望,另一方面也引诱他们越过这种戒律和禁令,去做被常规认为是邪恶的事。”[9]换言之,我们完全可以把莫言小说中的“情欲”视作一种政治隐喻,是被压抑的人们追求自由的重要一步,生命原始冲动的情欲成了冲破世俗道德价值禁锢的本质力量,更是对极权政治下被禁锢的人性的最有感召力的呼唤。

三、狂欢化的叙事风格

“狂欢”一词是巴赫金在《拉伯雷研究》将其进行深入阐述的,巴赫金敏锐的捕捉到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文学发展的趋向:“向下运动、脱冕、降格、戏拟„„成为怪诞现实主义和狂欢化文学的主要艺术原则。”巴赫金发现,“非官方的民间文化,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有自己特殊的领地——广场,特殊的时间——节日和集市日,特殊的语言——被官方视为不登大雅之堂的语言。”[10](P615)用消解官方正统文学的手段,形成一个自由自在的,无拘无束的,平等开放的,充满生机的对话结构,体现出了人们追求至真至善至美的精神力量,这便是狂欢美的真谛。狂欢节、狂欢式、狂欢化便是巴赫金通对狂欢生活的科学归纳和总结,狂欢化的文学是民间情绪愿望的曲折表现,它与严肃的官方意识形成对立的两极,有着一整套独特的形象体系和表达方式。由此来关照莫言的小说,我们发现,狂欢节型的节日、狂欢式的场景、狂欢化的人物形象、狂欢化的语言等成为莫言狂欢化叙事的重要表现。

在《丰乳肥臀》中的“雪集”、《四十一炮》中的“肉食节”、《酒国》中的“猿酒节”、《檀香刑》中的“叫花子节”,这些节日庆典活动或是由民间自发形成,或是由官方或组织按自己的意志创建,虽然创建者的各自意图不同,但在本质上,这些节日都蕴含着不同程度的狂欢色彩。因为在这个时侯,“决定着日常生活的一切等级、秩序、法令和禁令被取消了,一切官衔、职位、家庭和年龄的差异被打破了,人们之间没有距离,没有隔阂,大家相互亲昵,自由接触,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新型的相互关系。”[11](P178)在这个时候,日常生活中不可出能发生的事情在这个狂欢的时节出现了,在日常活中办不到的事办到了。巴赫金注意到了这种民间节日给人们带来的意义,更看到了这种意义之后所蕴含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彰显,而且这种民间节日形态还会随着时代、民族和庆典的不同而呈现出多种变体。在莫言的笔下,《红高粱》中的迎亲仪式,《高粱殡》中的送葬仪式,《檀香刑》中的受刑场面,《红蝗》中的祭蝗仪式,乃至《丰乳肥臀》中的阶级教育展览会等无不都是这种“变体式”的狂欢场景。

在狂欢化的小说中,“小丑”、“傻瓜”和“骗子”的形象是经常出现的,几乎是必不可少的。在巴赫金看来,“这些形象从民众广场、游艺舞台过渡到文学,特别是过渡到小说中,不仅本身发生了一系列变化,最重要的变化影响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影响到如何安排作者形象的问题;二是影响到作者的观点如何表述的问题。”[12](P125)《透明的红萝卜》中沉默的黑孩、《铁孩》中那个吃铁的孩子、《丰乳肥臀》中恋乳成癖的上官金童、《酒国》中身高不足三尺的小妖精、《檀香刑》中的赵小甲、《四十一炮》中集傻瓜、小丑、骗子特征为一体的罗小通等形象,无不是用自己独有的方式在对抗着现实生活中的不公与苦难。而孙眉娘(《檀香刑》)、戴凤莲(《红高粱家族》)、上官家的女儿们(《丰乳肥臀》)以及四老妈(《红蝗》)、方碧玉(《白棉花》)这些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良家妇女则成了敢于反抗传统礼教的束缚,努力去把握自己的命运的典型代表。

“尿和粪便的形象如同所有物质——肉体下部的形象一样是正反同体的。他们既贬低、扼杀又复兴、更生,他们既美好、吉祥又卑下、粗鄙,在他们身上死与生,分娩的阵痛与临死的挣扎,牢不可破的连接在一起。”[13](P171)狂欢化语言表达的就是人们的言语自由和欢快的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讲,莫言小说中的粗话与脏话、诅咒与骂人等各种污言秽语绝非言语的低级下流的形式,而是与其所描绘的狂欢化世界和谐一致的。

正如尼采强调的:“在酒神颂歌里,人受到鼓舞,最高度地调动自己的一切象征能力;某些前所未有的感受,如摩耶面纱的揭除,族类创造力乃至大自然创造力的合为一体,急于得到表达”[14](P95)在莫言的小说世界里,我们可以深切地体会到酒神那种迷狂,不拘世俗道德规范,寻求自由自在的生命原欲的特点。莫言对酒神精神的极力追求与张扬是多元化的,既有生命意识的高扬、血性肉体的狂欢、更有狂欢化的叙事风格。在对酒神精神的追寻中,表现了生命原欲冲动与高昂的生命强力,显示了他的与众不同。在多元的审美表达中,张扬了中国文学中的酒神精神,把“‘野蛮’人的血液重新注入我们老态龙钟的躯体,使我们兴奋起来,年轻起来,好在当今世界的舞台上与别个民族争夺生存的权力。”[15](P21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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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莫言小说特色

莫言的小说的故事性非常的强,相比其他的作家他讲故事的能力可以说是无人能比,在其檀香刑中作者采用多元视角讲一个充满悲怆的故事,让人在痛心的同时,感受生命的另一种真谛

1、选用儿童视角来讲述故事,一直都是莫言的偏爱。莫言是当代文学巨匠,作品繁多又都具有重量。在我们阅读他的作品时,特别是以高密东北乡为背景的小说,我们会发现他运用儿童视角,弱智视角的叙事方式是最多的.因此在他的小说里,我们看到了一些精灵似的孩子,《红高粱家族》中的“我爸爸”、《丰乳肥臀》中的上官金童、《檀香刑》中的赵小甲,《透明的红萝卜》中的小黑孩等。在莫言的笔下,儿童是美丽的,聪明的,充满智慧的。与对儿童的偏爱相对照,莫言的笔下的其他人物相形见拙。

2、想象,是莫言写作艺术的又一大特色。《金发婴儿》开篇写那个瞎老太婆夜摸“游龙戏凤”的缎被面,直摸得“龙嘶嘶,凤唧唧”,龙凤齐鸣;听那窈窈冥冥的夜声,直听到星星相撞,訇然作响,天河泛滥,浪涛喧哗。还有中间那一大段关于孙天球用望远镜看“渔女塑像”的描绘,借助一天中阳光的微妙变化,活生生写出了一块石头的肤色、体温和呼吸,以至“那显得非常结实的嘴唇里正在吹出三鲜水饺的香味。”这都是令人叹为观止的想象的结晶。

3、莫言小说还大胆试验“多角度叙述结构”(《球状风电》),“对位式结构”(《金发婴儿》)以及“时序颠倒”“时序并列”等多种结构手法。或使作品增加层次感与逼真感,或使作品万象纷繁,引人入胜。总之,为了“使人物和环境获得最大可能的立体感”,使“故事活动起来,获得一种生命的力量”(巴尔加斯•略萨),他怎么方便怎么来,表现了极大的随意性。这种随意性甚至还体现在他每每越出常轨的闲情逸致上.莫言在小说结构上就是这样地随心所欲,他决不做“单纯”,“集中”之类的奴隶,而是哪儿有“味”就往那儿写。因此也就避免了单调和呆板。反而还常常在环顾左右时能妙趣横生,在闲情逸致中有神来之笔,在艺术上最容易全军覆没之处铤而走险出奇制胜。

第三篇:莫言小说读后感

莫言小说读后感

莫言总是把高密东北乡作为自己灵魂震颤的源泉,总是将独特奇异的主观体验浇注在高密东北乡的沃土上,建立起鲜活生动异彩纷呈的生活影像。业界将莫言定位为“先锋”作家,“寻根文学”作家。当是对莫言风格的高度认可与赞誉。莫言也当之无愧为当代优秀的作家。

优秀的作家必定具备掌控语言的本领。

不可否认的是,莫言的语言确实比较粗粝,但不管接受与否,这种粗粝的语言风格仿佛更能体现作品中生活的原味,让读者能听到能闻到能触摸到那最原始的生活。高密东北乡就这样出现在了炮火纷飞中,在血肉模糊中,在哭号与欢庆中……

莫言也有很强大的语言驾驭能力,他善于把握较大的时空跨度,并在不同的时空维度里铺排故事与场景。比如,《生死疲劳》用五次轮回、超越时空的对话这种魔幻主义的手法,展现了土改、人民公社、大跃进、文革、改革开放这些特殊的时代特点。

优秀的作家必定有深沉的责任感、悲天悯人的情怀和发掘人性的觉悟。

莫言是个能够发现苦难与丑恶的作家,也是一个善于描绘苦难与丑恶的作家,更是一个敢于再现和揭露这一切的作家。《红高粱》、《蛙》以及早期的《檀香刑》都是把苦难与罪恶赤裸呈现的典型,但是也都流露出对生命本体的珍惜和尊重。

读莫言的作品,常常有种发自心底的抗拒甚至窒息的感觉。他喜欢把痛苦反复咀嚼,把伤口反复揭开,给人撕裂般的锐痛体验,并用这样的方式展示生活的残酷、生命的顽强。比如,《丰乳肥臀》就以独特的角度把柔弱的生命反复碾压,将痛苦的印象层层加深。这一点倒是与同时代作家余华有异曲同工之处,就像《活着》所带来的生命的挣扎。

因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言成了当代中国乃至世界最受关注的作家,但他更是当代最杰出的作家之一。

杰出的作家必定有一颗敏感的心。

莫言对痛苦的描述太形象了,那么真切,仿佛听得到皮肉分离的声音。这种对痛苦的敏感,是难言的经历,更是沉甸甸的想象。优秀的作家不是经历了一切,而是有在想象中经历一切的能力,有敏感的触觉,有对人世变迁的强大感悟能力,能洞悉眼神中的深邃。所以他们可以将别人的只言片语汇成汪洋恣肆的故事之海,可以把单独的一个个点迅速结成网。

杰出的作家必定善于突破和创新,无论是语言还是视角。

莫言没有接受过完整的学校教育,三十多岁才进了解放军文学艺术系,算是圆了自己的大学梦,这对莫言来说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因为这反而使莫言的语言风格与思维习惯没有那么多模式与框框。《透明的红萝卜》就是莫言在军艺期间的作品。当时的文学干事说:“这不仅是一篇小说,还是一首长诗。”莫言后来很惆怅地说:“我又重读了这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虽然能从中看出许多笨句和败笔,但我也知道,我再也写不出这样的小说了。”虽说是对自己青涩创作的缅怀,但曾经的不走寻常路,仍然奠定了莫言独特、先锋、魔幻现实主义的基础。这让我想到了老舍,他也是位由非专业而走向杰出的作家。

杰出的作家必定保持着清醒的头脑。

就像鲁迅始终坚定着“救治衰亡民族”的从文理想一样,文字始终是他的“投枪”和“匕首”。所以我们今天能有“鲁迅式”的鲜明印象和阅读体验。

莫言也很清醒,获奖后,面对潮水般的批评,说,这是一场洗礼,“将近一个月来,我经历了一场人生的洗礼。围绕着诺贝尔文学奖诸多的争论是一面镜子,通过这面镜子看到了人心、看到了世态,当然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我自己。” 莫言说,那些能马上看到的批评或者赞扬,“就像把我放到社会显微镜下,看到的这个人不是自己,而是一个叫莫言的写作者。我反而变成了一个旁观者,看到大家都在指指点点评价,所以这样的机会对我而言千载难逢,必将受益终身。”正所谓“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

像莫言这么厚重的作家与作品,不是轻易就能读透,更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透的。就如同“《红楼梦》不读七遍就没有发言权”一样,我的这点粗浅的认识恐怕要贻笑大方了。

第四篇:莫言小说之创作风格

莫言小说之创作风格

莫言是当今文坛屈指可数的一流作家,他一直保持着旺盛的创作力,他的人生经历造就了他的作品极具个性。他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 ”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202_年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使他超越了中国所有作家同行,进入了世界文学之列。他的作品创作不断的追求真正的的民间风格,语言上也不断追求民间口语、戏剧的特点。他的小说运用了很多表现力极强的细节,恰到好处地表现了人物的心理,浓墨重彩的语言风格,给人以震撼力。莫言早期的作品描写童年记忆的乡村世界,表现独特的生命体验;中期受拉美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塑造神秘的超现实的对象世界,给人以先锋色彩;而后进入新的探索期,激情勃发,画面五彩斑斓,语言充满进攻型、反叛型。以上只是简单的概述莫言的创作特点,下面的内容将会从我个人的角度,从三个方面来论述我对莫言的创作风格的看法。

一、莫言小说的题材内容方面

莫言小说的创作一直都把视线定格在农村,可以说是一直关注农村表现农村。莫言自己认为他选择写农村好像是一种命定,因为他在农村生活了整整二十年,尽管他一直骂这个地方,恨这个地方,但他没有办法隔断与这个地方的联系。他生在那里,长在那里,他的根在那里。只要他一离开农村,离开土地,进入都市,就会产生一种眷念。因此在以后的一系列创作中,农村的生活就成了他灵感的来源。比如说莫言十三岁时曾在一个桥梁工地上当过小工,给一个打铁的师傅拉风箱生火,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的产生就与他的这段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小说中的黑孩虽不是莫言本人,但与他是一体的,心灵相通的。他在农村二十多年的生活,就像电影胶卷一样,一部一部的储存在他的脑海中,这些内容可以写成小说,可以用语言描述出来,农村题材在他的笔下还没有写完,还有许多有意义的东西值得他去写。莫言能一直用农村题材继续小说的创作,并不是一味的编造,而是他掌握了一种同化生活的能力。同化可以把听来的别人的生活当做自己的生活来写,可以把从某个角度生发想象出来的东西当做真实来写,这也就是一种想象力。莫言故乡的一些奇人奇事也有很多被写入了小说中,《红高粱家族》就是融入了许多这种故事。莫言的故乡与他的创作题材的关系也是十分复杂的,故乡对于莫言来说是一个久远的梦境,是一种伤感的情绪,是一种精神的寄托,也是一个逃避现实生活的巢穴。那个地方在他的脑中会永远的存在下去,并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素材。

二、莫言小说的语言表达方面

莫言小说的语言是最使我们感到陌生的,是成语的任意性搭配。其中有大量的方言俚语,当代城市的流行熟语,诗词断句,成语乏词,以及生理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大量专业术语,混杂在一起,一股脑出现在小说文本中。对于习惯语体统一、语调纯净的读者来说,这带来了信息超载的一种心理冲击,产生纷繁甚至有点芜杂的基本印象。他的语言就是继承了民间的,和民间艺术家的口头传说是一脉相承的。第一,这种语言是夸张的、流畅的、滔滔不绝的;第二,这种语言是生动的、有乡土气息的;第三,这种语言是中华民族的传奇文学的源头,或者是一种文学表达的方式。莫言总是以现代人的思维感觉特征,陈述、修饰、评价着乡土社会的生存历史与传统。莫言小说语言的另一个特色是指称色彩的语词概念大量出现。这些概念在文本中的能指意义,一方面与写实的状物有关,比如红萝卜、红高粱,沿用着其概念的基本内涵;另一方面,也带有极强的主观随意性,比如狗有红、绿、蓝已属稀罕,而太阳也可以是绿的,血也可以是金黄色的、蓝色的......而这些超自然的色彩感觉形式,不仅服务于表现人物特殊内心体验的写实需要,更多的时候,是表现叙事人强烈的主观情感指向,这使莫言的世界色彩缤纷且带有奇幻效果,难怪有人将其比作西方晚期印象派的绘画。莫言善于将两种外在的语言系统,在特定的叙事方式规定下,经过感知方式协调,由特定的叙述方式推动着,组成新的语法关系,并以散文与诗歌相结合的修辞手段,经过不断转换生成,不断耗尽原有的能指意义,不断形成新的语言,最终完成了主体深层的语义表达。莫言的语言特色,作为其风格的骨干,是非常成功的。

三、莫言小说的叙事方式方面

莫言小说的叙事方式十分的复杂,或以第三人称的全知与部分全知视角,低调叙述,使情节的安排几近于故事叙述的时序,如《透明的红萝卜》的叙述语调则呈现为由低到高的渐次发展;或以第一人称的语调转述往昔的故事;或以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为主,间杂转述、旁述的频繁变化,且意象纷呈,时空交错。《透明的红萝卜》是最能体现莫言小说创作中的叙事特色。这部作品的前半部分语言朴实,全部语义都与特定的时代乡土生活相关联。而自“红萝卜”的意象出现后,作者逐渐转为以黑孩的感觉为视角,在他朦胧的向往中,出现了一个异彩纷呈的童话世界,到结尾处,一直沉默着的莫言,再也按捺不住了,从那个瘦小黝黑的身躯中跳了出来,以至于用完全不同于前半部分的湖光潋滟这个诗词断句,来壮写黑孩眼中的泪水。他几乎调动了现代小说的全部视听知觉形式,使作品的容量迅速膨胀,大量主体心理体验的内容带来多层次的隐喻与象征效果。莫言小说尤为突出的叙事方式是,他以超体验的感知方式,表现了充分矛盾的内在纷扰,几乎是将一种最初使状态的情绪直接地表达出来。一方面是凄楚、苍凉、沉滞、压抑,另一方面则是欢乐、激愤、狂喜、抗争。这极像交响乐中两个相辅相成的旋律,彼此纠结着对话。前者是经验性的,后者则是超经验性的,前者是感受、体验,是对外部生活的情绪性概括,后者则是向往、是追求,是灵魂永不止息的呐喊。

第五篇:浅谈莫言小说中生命性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浅谈莫言小说中生命性

于坚、谢有顺在《写作是身体的语言史》曾说到:“文学的书写史是身体的语言史,最优秀的作品一定是有身体质感的”,梅洛•庞蒂也说:“世界的问题,可以从身体的问题开始”,意都在强调文学必须从真实的存在的感受,即肉体的感受写起。没有肉体的在场,则只有空洞的符号、理性、知识和无生命的物质。而莫言也曾说出类似的论断:小说是有气味的,这里的气味虽与身体字面不同,但也有着相似之处,都强调文字的感官性和张力,注重生命主体性。而莫言的作品总是从身体的感受性出发。

作为我国新一辈极具活力的作家之一,莫言的创作大概经历三个阶段:早期的作品描写童年记忆的乡村世界,表现独特的生命体验;中期受拉美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塑造神秘的超验的对象世界;而后进入新的探索期,画面五彩斑斓,语言充满进攻性和张力,语言反叛,具有一种能强烈地触动神经末梢的艺术效果。因此本文主要研究莫言对身体和女性人物的描写上的特色,通过这点研究体会莫言创作上的艺术性。

在他的中长篇小说《透明红萝卜》中,主人公“黑孩”是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子。这孩子刚出现的时候普普通通:“孩子赤着脚,光着脊梁,穿一条又肥又长的白底带绿条条的大裤头裤子,裤头上染着一块块的污渍,有的像青草的汁液,有的像干结的鼻血。”“他的头很大,脖子细长,挑着这样一个在脑袋显得随时都有压折的危险”。但是越到后来,这孩子越像个小精灵,还透着几分神秘:他从来不和人说话,他从不怕冷,当十分强壮的老铁匠都穿上棉袄量,他仍然光背赤足。他用手去抓热铁,让热铁像知了一样在手里滋啦滋啦地响,把手烫得冒出黄烟,可他还不慌不忙,仿佛那皮肉的痛中有一种快感。他在一个夜晚看见了透明的红萝卜,那萝卜晶莹透明,尾巴上的根根须须像金色的羊毛,萝卜里还流动着活泼的银色液体。于是孩子便着迷地去寻求它,以至于到一萝卜地去,把每一个萝卜都拔下来举到阳光下端详,最后把一地萝卜全部拔光„„从莫言对黑孩子的这些描写中显然看出他不会是一个肚皮充实的孩子。而且从他的头颈与身体的比例来看,属于严重“营养不良”的病孩。这个孩子能说话但从不和人说话,说话对他几乎是一种沉重的负担。他可以忍受别人不能忍受的苦难。他在大冬天可以穿一条短裤,光着双脚,他可以把烧红的钢铁握在手里,他可以不理自己身上的伤口。他有惊人的幻想能力,能够看到别人看不见的奇妙而美丽的事物,他能够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他能嗅到别人不能嗅到的气味。

正如我们知道的,文学中身体的叙述也成为一种隐喻,间接折射出特定的历史、文化信息。“黑孩”成了一个中国乡村的孤独的“麦田守望者”,中国农民的伟大性格和力量,中华民族的伟大性格和力量,人类的伟大性格和力量,多多少少是浓缩在黑孩身上了。从他身上我们可以观察到人性和历史文化。作品影射的是中国五十年代那场刻骨铭心的改革———人民公社运动。那是一个人民群众都在经受苦难与阵痛的年代。除了集体似乎漫无目的的劳动外,人们仍然要忍受着饥饿的煎熬。而黑孩又是这个年代中极端的典型。他是与现实间隔着一段距离的,是那个年代的一个悲哀。同时“黑孩”也是莫言记忆的投影,莫言说过:“一个作家一辈子可能写出几十本书,可能塑造出几百个人物,但几十本书只不过是一本书的种种翻版,几百个人物只不过是一个人物的种种化身。这几十本书合成的一本书就是作家的自传,这几百个人物合成的一个人物就是作家的自我”,“如果硬要我从自己的书里抽出一个这样的人物,那么,这个人物就是我在《透明的红萝卜》里写的那个没有姓名的黑孩子。”莫言通过黑孩来诉说他少年时代吃过的苦,生活环境的寂寞荒凉,无人理睬却又耽于幻想的那一段时光,但作者不用自我感觉去替代黑孩,而是利用黑孩的生活来体现农村土地上的神秘感和复杂的迷惘感。因此透过黑孩我们可以更好的理解莫言,理解莫言作品的内涵。

莫言笔下也有着众多生动的女性形象,她们的命运多姿多彩、性格各异,美丽而野性的“我奶奶”戴凤莲、风流俏丽的“狗肉西施”孙眉娘、冰清玉洁的孟喜喜、坚忍顽强的上官鲁氏„„她们都是在苦难土地上开出的艳丽花朵。我们无法用传统道德来评判她们的对或错,她们所做的都顺从于蓬勃的生命激情和自由解放的灵魂。上官鲁氏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一生劳苦养育了九个孩子,但是这九个孩子全是“借种”而生,他们的亲生父亲有她的姑父于大巴掌、土匪密探、江湖郎中、和尚、败兵、教堂的牧师等。这些集“美与丑、善与恶、贞洁与淫荡、鲜艳与颓废、悲剧与喜剧”于一身的女性,她们身上无不充满生命力的强大光辉,她们是鲜活的丰满的个体。在苦难中品尝着欢乐的女性把生命特征发挥到极致,甚至把自己的一生凝结成一段不朽的传奇。在莫言笔下,我们发现这些勇敢反抗的女性在追寻自我欲求的满足中彰显出生机勃勃的生命意识。这在莫言作品中突出表现为她们对爱情的无所畏惧的追求和对自我欲望的满足。

《红高粱家族》中“我奶奶”戴凤莲不甘于拿自己年轻的身躯去换取一匹大黑骡子,更不甘于把自己的火热的青春交给一个猥琐的麻风病人。她在绝食三天后摔破了碗的那一刻就是向过去甘受摆布的懦弱的自己告别的时刻,也是她决定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变得无比强大的时刻。“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她临终前的这段心理描写无疑是对她这一生作了总结,既批判了压抑个性、束缚生命自由的所谓正统之道,又大胆地发出了“我的身体是我的”的女性解放的号召,这里的身体正是布莱恩•特纳所说的“代表和表现权力关系的符号系统”。

《白棉花》中的方碧玉是个有勇有谋的奇女子,也是不甘心自己被许给大队支部书记的疤眼儿子的命运,在棉花垛中偷偷幽会,献身给多才多艺的李志高。对于她的死,人们更多的是同情,甚至最后有人相信她并没有在清花机事故中死去,可见方碧玉的敢爱敢恨已经留给愚昧麻木的人们太多太大的震撼。小说中,莫言用了相当多的笔墨描述方碧云的身体、姿态,直白的文笔并没有淫秽的色彩,读者更多感受到的是生命的勃发和人性的解放。这些都显示出作者对于敢爱敢恨、无所畏惧地追求自我欲求满足的女性的赞赏,这是一种蓬勃的生命力的象征,是一种生命激情的展示。在她们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胆小、软弱、卑下、受欺凌、依附于男性不再是中国女性的代名词,她们身上显现出的女性对于自由、对于新生、对于人性的追求,闪烁着女性自我解放的光芒。莫言曾说过:“女人代表了爱,代表了繁衍。”莫言在作品中常常表现出一种对母性的依恋,在他的笔下母亲几乎就是孕育万物的大地的代名词,在他的笔下母亲几乎就是孕育万物的大地的代名词。

由此可见,对女性、对身体的迷恋不是媚俗肤浅的代表,莫言对每个生命的位置、价值、权利、尊严、荣誉等等存在性权利与话语表达权利的维护、激发、赞扬,在莫言小说中,身体是具有符号学意义漂浮的能指,具有更加显著的镜像功能,体现出主体的自我想象以及社会的象征秩序。

龚道臻:酒神精神视阈中的莫言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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