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xxx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总结
XXX县卫生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总结 建立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县委、县政府为缓解群众看病贵而大力推进的重点民生工程。我县X个乡镇(中心)卫生院于2011年1月29日全面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积极措施,为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我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XX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及时出台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XX府发【2010】2号)、《XXX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XXX府发【2010】105号),成立了XXX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卫生局,由局长XX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相关工作,县政府安排了专门的工作经费,从制度和经费上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提出目标,明确试点工作任务及实施时间
根据市卫生局统一安排,我局出台了《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XXX卫生发【2011】7号)文件,明确规定从2011年1月29日起,全县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全部按“零利润”销售;2月1日起不得再使用非基本药物。药品价格得到了合理有效的控制,降低了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三、采取措施,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1、广泛宣传,营造试点工作氛围。为切实提高全民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注度,进一步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召开了两次全县试点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工作大会,组织学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文件精神,并对文件精神进行宣传解读,争取试点单位理解、配合和支持。做好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通过电视台、媒体、宣传栏对国家、省、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背景、目的、形式等相关知识进行宣传,各单位提前几天在乡镇场镇悬挂了1-2幅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的横幅标语或墙体标语,启动的当天,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大门悬挂了“从2011年1月29日起药品实行零利润销售”的横幅,有条件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对药品的采购价格进行滚动显示,从而营
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医务人员和老百姓更加了解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大意义。
2、摸清底数,做好清理盘点工作。根据《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要求在2月25日前,对全县基层卫生院的药品进行了认真清理盘点,对药品的剂型规格、计价单位、库存数量和进销价格等进行登记造册;门诊药房将非基本药物全部下柜;及时掌握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为顺利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做好了准备工作。
3、我局要求所有基层卫生院对2008-2010年三年的药品进行清理,按实际销售利润总和和药品采购费用总和为基数,测算各试点乡镇中心卫生院药品平均加成率,预计在3月初前能完成此项工作。
XXX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第二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梁子湖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梁子湖区紧紧围绕各级部署要求,立足先行先试,一手抓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执行,一手抓实施过程督导检查,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实施配套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根本要求,突出积极稳妥,着力创新发展,坚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在扎实稳妥原则下,形成了设计科学、制度完善、措施有力的良好工作机制,为全市基本药物制度扩面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坚持配套联动,优化改革路径,有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做实基础工作。成立了全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专职工作人员。区医改办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督查”职能,召开专题会议15次,及时调度部署相关工作;作为具体实施部门,成立了卫生系统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 1
责、分管局长靠上抓、具体工作有专门责任人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区财政、人事、物价等相关部门也积极配合,形成了自上而下、职责明晰的工作体系,提高了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力;为掌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础数据,在年初制定了《梁子湖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调研提纲》,细化了调研任务,区卫生、财政、人事、劳动、物价等部门围绕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实地调研5次,建立了基础数据库;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多次会同区卫生、财政、医改等部门负责人,深入乡镇卫生院进行实地调研,认真了解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为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构建政策体系,注重宣传引导。立足本县实际,出台了《梁子湖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区医改办拟定了《梁子湖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配档表》,细化了工作内容和任务,并层层分解责任,逐项加以落实,增强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可操作性;区卫计局出台了《梁子湖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对全区各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做了进一步具体要求,在全区7家乡镇卫生院和58家一体化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区物价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渡期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的通知》,将价格关口前移,确保制度实施安全、顺畅;突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媒介等多种形式宣传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规定,创设良好舆论氛围,区卫计局坚持由点及面、全员培训,共组织系统内基本药物制度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186人次,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培训233人次,系统内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三是按时启动实施,动态监测评估。突出扎实稳妥,选取三处乡镇卫生院作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点监测单位,通过监测查找问题,研究对策,积累经验;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在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时着眼大局,立足长远,将一体化村卫生室纳入了制度实施范围,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覆盖率达到100%;强化实施过程监测评估,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停止购进非基本药物,同时将基本药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建立了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每月分组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专项督查,做到以查促进、以查促评,确保基本药物制度良性、健康运行。
(二)落实财政补偿,强化资金监管,夯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体系。
一是落实财政补助,实现医疗机构有效运转。为了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我区同步探索建立多渠道的投入
补偿机制,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医改补助资金,优先保障人员和服务经费。对乡镇卫生院药改补助资金实行按月核拨、年终结算,2014共拨付乡镇卫生院药改补助资金259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补助。实行了财政专项补助。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工资按月及时核拨,对一体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每年7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将其医疗收入的80%用于乡医工资补助及卫生室公用经费。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按比例进行公共卫生经费补助。按规定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增加了基层医疗单位的医疗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带来的减收。
二是实行财务集中监管,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供长效支撑。着眼医改形势下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区卫计局创新财务监管模式,实行重大开支审批制度和医疗卫生单位财务月审计制度,财务集中监管。充分发挥集中监管优势,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础数据调研、资金需求测算、政策措施论证提供了极大便利;在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方面,实行集中收付、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压缩开支,保障经费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同时,明确资金监管责任和失职处分办法,对资金运行进行跟踪问效、全程监管,使每一笔补助资金都处于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中,开创了“公开、公正、阳光” 的运作模式,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供了长效支撑。
(三)跟进配套改革,发挥综合效应,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体协调推进。
一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根据上级限定的核编比例,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正式人员编制,实行定编定岗、按岗定人,严格控制非卫生技术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比例,调剂人员余缺,合理分流富余人员,在岗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全部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全员聘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同级全额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院长不再为“发工资”犯愁,得以集中精力搞好管理和服务,使基层医疗卫生发展逐步入良性循环。
二是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区卫计局会同区人社局、财政局制定了《梁子湖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并制定了《医疗卫生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实施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指导意见(试行)》,完善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单位绩效考核机制,在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村卫生室全部实行绩效工资制。区卫计局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每半
年一次,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对完成公共卫生等医改工作任务的,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完不成的,按完成工作任务比例扣减财政补助资金。各乡镇卫生院成立绩效考核分配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岗位绩效考核细则,对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每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工资总额的60%按月发放,40%部分作为绩效工资,根据职工的工作岗位和确定的岗位系数,按照工作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指标分别按40%、40%、20%的比例进行百分制考核,计算个人每月考核总分值,按月发放绩效考核工资。建立起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工作业绩与个人收入挂钩,充分调动了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取得的成效
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通过创新思想,积极探索,基本药物制度步入了平稳、有效运行的轨道,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群众药费负担明显减轻,受益的程度不断增加。实行零差率销售后,我区西药、中成药的降价幅度分别达56.7%和42.6%,平均降价幅度达51.8%,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人次同比增长了20%、住院人次同比增长了16.6%,基本药物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了10%,2010年以来共让利群众5000余万元,群众深切体会到了制度实施带来的实惠。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发展的侧重点开始转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收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益链被切断,卫生院超范围执业、超服务能力接诊的现象基本消除,大处方、乱用药的现象从源头得到遏制,医德医风显著提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从“以药养医”向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开源节流转变,开始将医院发展的着力点放在提高医疗服务上,开始着力改善医疗服务设施,强化质量管理和提升服务档次,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管理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态度显著改善,医院面貌焕然一新。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开始转变,公益性属性逐步回归。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服务方向进一步明确,开始由以医疗服务为主向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转变,在提供医疗服务方面,主要放在为群众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上,工作的主要精力开始向提供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公共卫生服务转变,其公益性属性进一步凸显和提高。
三、存在困难、工作建议及下步打算
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坚持积极主动,科学设计,周密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投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一体化村卫生室纳入制度实施范围的保障性政策不健全;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量满足不了实际岗位需求,工
作量大与医务人员收入减少形成明显反差;对规模较大、人员多、工资支出多的卫生院,在财政补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价销售等方面,缺少政策扶持,没有资金改善就医环境,更新设施设备,发展面临诸多困难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统筹加以解决。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中,建议各级财政加大对医改的投入力度,充分考虑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基层医疗机构带来的减收因素,妥善考虑基层医疗单位历史形成的债务问题及预留一定的发展基金,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良性发展;建立完善乡医准入、退出机制,确保乡医队伍充满活力,制定各地按服务人口合理核定乡医数的指导意见,增加在岗乡医补助,完善养老保险制等用工基本保障制度,稳定乡医队伍;建议应根据卫生院的人员、规模、工资支出、业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对一般卫生院实行药物零差价销售,对较大规模卫生院给予政策倾斜。在保证使用基本药物制度的前提下,根据较大规模卫生院业务特色需求,放宽基本药物使用范围,允许配备使用一定比例的开展相关执业项目必须且疗效好的非基本药物,扶持较大规模乡镇卫生院业务发展。
下步工作中,我区将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这个核心,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坚定不移地执
行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做好基本药物全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各环节工作,确保规范招标、及时回款。二是以实施绩效考核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等综合配套改革措施,确保为医改提供更加强力、长效的政策保障。三是抓好国家建设项目的调度和推进,争取尽快发挥效用,同时在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档次;四是继续扎实有序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督导和资金监管,年内确保全部完成公共卫生相关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可及性和普惠性。实现医改形势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新跨越。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三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中心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是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缓解群众看病难就医难的基本保障制度,是突出惠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改革实效的重要手段。我院作为慈溪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单位之一,从筹备到实施,历时已近一年,总结这一年来的基本制度执行情况表明:我院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坚决,成效初现。但在目前试点阶段中,措施不力,药物不全,价格居高等等,诸多问题存在,导致了改革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基本工作
一是实行了网上集中采购。我院现在配备的266种基本药物、149种省增补非基本药物、21种过渡期药品、23种住院部使用药品、全部实行网上采购。基本药物和省增补基本药物均为慈溪市医疗机构采购目录内的品种;21种过渡期药品均为《基层医疗机构过渡期药品目录》的同规格品种。各目录药品的确定均通过院基本药物遴选小组讨论通过,报院基本药物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实施。我院同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医药公司签订了《医药购销廉政保证书》、《药品质量保证书》。截止2010年12月31日,我院通过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基本药物达*****万元,占本期采购总量****万元的73.7%,因各目录药品执行网上采购顺序有先后。
二是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到位。因医生用药习惯和老百姓用药偏好,造成目录落实困难,医患关系紧张,部分病人的用药需求与实际药品满足度的矛盾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我院配合上级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宣传实施制度的政策和意义,让群众了解接受目录药品。我院在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工作中,累计印发宣传单1000份,悬挂横幅6条,制作宣传栏2个。同时加强对临床医生的培训,拓宽了医师的视野。组织开展了一次基本药物知识竞赛,开展了一次的基本药物政策的全员培训。为临床医生配备了《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指南》等具有针对性的书籍。
三是价格公示规范全面。在门诊药房得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药品价格,在药房内设立基本药物询问窗口,方便群众咨询。公示的内容包括基本药物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家、包装、零售价格、价格举报电话、等等。
四是零差率销售政策执行到位。我院在2月25日零时对所有的库存药品进行了零差率销售的调价工作。院领导数次专题检查基本药物和库存西药的价格执行了零差率销售情况,未发现有的违规行为。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药品价格彻底公开透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前,社会普遍流传公家医院也好,私人诊所也罢,全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制度实施以来,如国家免除农业税一般,收到了老百姓的如潮好评。什么药什么价,不再是医院说了算,公示牌前看一看,互联网上查一查,钱花得明白,病治得安心。
二是老百姓用药普遍得到实惠。执行制度后,销售价格大幅度下降,2至12月统计数据显示比去年下降了35%,群众在卫生院的用药负担明显减轻。今年2月25日至12月31日,全院门诊人次为132400人次,药品收入****万元,较去年同期药品收入******7万元,下降了31.96%。当中完成基本药物销售****万元,占总销售额的54.02%;省增补非基本药物****万元,占总销售额的36.03%;其他药品78.24万元,占总销售额的9.68%。次均门诊费用由xx元下降到了xx元,次均药品支出由xx元下降到了xx元,药品差价让利群众490.17万元。药品零售额大幅度降价,让老百姓享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三是严格规范了进药渠道。进药渠道把关严不严,直接关系到药品质量。制度实施后规范了我院的进药渠道,进药渠道明确指定,进一步提升了药品质量,有效保证了老百姓能够用上放心药。
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尚存亟急需解决的问题
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实践来看,还存在部分急需解决的问题。部分药品匮缺,派生诸多问题。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少,一些价格低廉疗效好、群众已经接受并且习惯了的品种没有纳入目录。小儿疾病用药缺,连最常用的解热镇痛药如美林等都排除在目录之外;一些常用的抗病毒药、治疗心血管病的药物、手术用药、抗流感的药物等没有纳入目录;特别是老年人喜欢用的清凉油、风油精、眼药膏(水)都没有。
如此一来,导致如下的情况:用药不便,患者增负。群众用药负担有明显减轻,但就医负担并没有明显减轻,某种程度甚至加重。惯用药品在卫生院买不到,部分患者就去县级或以上医院就诊,或者要求医生开非基药处方,到药店购买,这样一来,患者负担加重。
三、建议
一健全基本药物增补目录药,基本药物网上采购要全部到位,保证医院有药治病,群众有药可买,特别是治疗小儿疾病、妇科常见药、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胃病、上呼吸道感染疾病的用药。要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使之更具体化、人性化,更具操作性。
二是合理调整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抑制经销企业利润空间扩大带来的腐败现象,打击医商互相勾结坑害患者的行为。
三是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为节省医疗资源,减轻患者不必要的经济负担,要以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为原则,实行逐级转诊。将卫生院或县级医院的<<转诊同意书>>作为新农合补偿的前置条件,并提高基本药物的补偿标准。
第四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热烈欢迎上级领导莅临我院指导农村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提高住院医药费用中的中医药费用补偿比例。住院医药费用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草药、中医诊疗费用、经市药监局批准的院内中药制剂和中医适宜技术的费用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第五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材料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材料
一、什么是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是指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是安全、必须、有效、价廉。
二、什么是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1、深入贯彻中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和体制机制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2、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不断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3、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4、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使医疗机构消除趋利动机和行为,改变“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5、维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事业单位性质,其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相衔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6、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综合改革,使其回归公益性。
四、平顶山市什么时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从2010年3月1日平顶山市和全省其它47个县(市、区)政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率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和医保报销目录。
五、平顶山市国家基本药物现行使用的品种有哪些?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省增补药品目录》公布的200种增补药物和我《平顶山市200种非目录基本药物增加品种》中的20种,共527种为我市现阶段使用的基本药物,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
六、基本药物怎样采购?
基本药物范围内药品实行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进啥价卖啥价)。
七、不是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怎么办?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目录药品也不得加价。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只有307种。为了保障老百姓的用药习惯,我省特别规定,各试点省直辖市根据基层群众用药需求,可以选择非目录药品,原则上不得超过200种,非目录药品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此外,这些药品在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乡镇卫生院的销售量,不能超过整个
年销售量的30%,一般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超过20%。
八、其它医疗卫生机构怎么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除了基层医疗机构,其他各级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为首选药物,具体使用比例由省级卫生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所有零售药店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患者凭处方可以到药店买药(药店药价低于国家公布的零售指导价即可)。同时鼓励支持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和药店销售的基本药物,纳入到政府集中招标和统一配送范围。
九、基本药物的质量怎么保证?
不仅让老百姓用上便宜药,还要确保它是放心药。在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启动之际,省药监局已下达意见明确,省、市、县三级药监部门,药加强基本药物监督抽验。将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纳入省级评价抽验计划,定期公告基本药物检测结果。本省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在生产环节实施全覆盖抽验;中标配送企业所采购的外省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在流通环节实施全覆盖抽验,每个生产企业的每个品种每年至少抽查1个批次。
十、药品都按进价销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怎么保持运转? 对此,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联合印发了补偿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所减少的药品利润全部由各级财政负担。
(卫生局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