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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15-1009932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5 23:28: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 为了更大限度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全体学生勤奋学习、不断进步,在德、智、体诸方面健康发展。我校决定评选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评选项目 1.校级三好学生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3.校级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三好学生 ⑴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报效祖国的思想和意识,关心时事政治,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高中学生还应初步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理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有正确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模范执行《小学生一日常规》

和《小学生礼仪规范》,其言行在同学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⑵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动脑筋,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生各科总评达到90分以上,以上成绩必须以前两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⑶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应在80分以上。

国体达标必须在良好以上,如体育成绩和国体达标都不合格者给予一票否决。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符合“三好”学生条件,并担任班(队)委及以上职务;自觉树立为学校、班级和同学热情服务的思想,积极为班级和同学服务,为形成良好的校风和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组织能力,较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和带头作用;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其承担的学生工作有实绩,在同学中有威信,并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3.校级先进班集体

重点考核班级组织管理,班风好、学风好,班级同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遵规守纪,有正确的集体舆论,在学校举行的各项体育(校运动会、县运动会、市运动会)活动中

有突出表现,有较高的声誉,以上期各班文明班级数、控流情况、期末班级平均总分等三项为基础。(注:有重大事故的班级不能参加本次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

二、评选名额及时间

1.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不得随意降低评选标准,不得弄虚作假和敷衍草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

2.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班级为单位,每班名额各为2名;校级先进班集体以年级为单位,每年级一名。3.推选出的学生报德育部,经评议合格后报学校审批。

4.评选时间为5月1日——6月1日。

三、奖励办法

1.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

2.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填写由学校制作的登记表,存入本人(学校)档案,发给学校统一制作的荣誉证书。

第二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中学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充分调动增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内在积极性和责任感,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全院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成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环境工程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和标准 1.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学生。2.评选标准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识大体、顾大局。热爱专业,奋发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谦虚,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身心健康。

二、评选具体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要求自己,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在各项政治活动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执行《中学生行为准则》

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平时能注重培养自己适应二十一世纪需要的能力和素质,具有强烈的的现代意识,注重全面发展,或在某方向有突出表现,取得过重要成果或较大成绩。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关心同学,自觉承担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配合班委会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或体育达标测试成绩合格者,身心健康。在校级以上体育比赛中个人项目获前三名(三等奖)以上或集体奖的主要成员优先。

5.积极参加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以及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2.担任学生会、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工作勤奋,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带领广大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关心同学;能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协助老师和有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曾组织或参与组织较有特色和影响的活动。

4.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带头

模范作用。作风正派、严谨,有奉献精神,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在学校和同学之间,积极发挥桥梁作用,及时沟通信息,能够为维护学校的稳定做贡献,对学院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申报“先进班集体”条件

1.有一个政治上坚定、工作上团结协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密切联系同学,积极肯干的团支部和班委会,能够主动带领全班同学学习党的基本路线,能够联系同学实际,经常性地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2.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和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动员广大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一个集体观念强、朝气蓬勃、文明健康、是非分明、互帮互助的良好班风;

4.有一个严谨求实、刻苦钻研、互助互学、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

5.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在文明校园建设活动中积极参与,成绩突出;

6.集体成员均能遵守《中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人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评选时间、办法和名额比例

1.评选时间每年3月、9月份

2.评选办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均由各班级根据标准,对照条件,通过班级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产生候选人,由团总支牵头对候选人进行初审,按评选类别产生候选人,提交学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先进班集体”由班委会向教导处提出申请,教导处对推选和申报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广泛征求导师意见,填写登记表后,由学校领导小组讨论

3.名额比例三好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0%以内,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干部总数的30%以内,“先进班集体” 评选名额按照班级总数10%比例确定。

四、表彰与宣传

1.凡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由学校张榜公布获奖名单,并召开学生大会进行表彰,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学校将利用网站、报告会、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宣传获奖者的先进事迹。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其填写的审批表经学院批准后存入学生档案。

五、附则

1、凡在评选当年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者不得参加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2、如发现违反校纪校规,有弄虚作假行为或道德品质不

良等,除按照规定进行处分外,取消荣誉称号。

第三篇:巢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巢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一、“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热爱劳动,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具有健康的审美观和环保意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诚实守信,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方法灵活,善于学习新知识,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研究性学习的能力,富有创新精神。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卫生习惯良好,达到《国家体质锻炼标准》。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符合“市级三好学生钟的评选标准,而且,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职务。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行所承担工作的职责,热情为同学服务,工作努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诚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秀。

三、“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集体;

2、有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同学之间能互相帮助的良好班风;

3、有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实践、积极创新、全班学习成绩不断提高的良好学风;

4、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全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测试成绩合格率在95%以上,卫生保健工作良好;

5、班级卫生、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状况良好;

6、严格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全班无流生、无严重违纪和犯罪学生、无重大事故,没有抽烟、酗酒、赌博的现象;在评选过程中,各地各校要坚持标准,并且要认真的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1、要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坚持全面评价的标准,防止以智育好代替一切。

2、智育既要看考试成绩,也要全面考察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对在某些学科成绩十分优异,或在科技、文体等方面有创新、有特长,少数学科的成绩在及格以上,各科平均成绩达到良好,应该视为智育好。

3、既要表扬一贯先进的学生,也要注重原来基础较差,经。过努力,有显著进步,表现突出,现已具备“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的学生,以鼓励全体学生努力上进。

4、既要看学生在学校的表现,还要看学生在社会上和家庭中的表现。

5、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标准,坚持实事求是,既不能过于苛求,也不能任意降低要求,更要防止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防止为追求升学或平衡搞照顾评选,切实保证评选的质量。

第四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首都航空学院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先进、鼓励竞争,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时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每学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的8%之内;“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学生干部)总数的5%之内、“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10%之内、“先进班集体”原则上控制在同年段班级总数的10%之内。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年不参加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只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四、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和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具高的政治觉悟,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风尚。专业思想稳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热爱劳动,坚

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早操和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本学年所修课程(必修课和专业课类选修课)成绩在良好以上。统考课程全部通过。2)本学年获得二等奖学金(含校外奖学金,校内单项);3)本学年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内务卫生个人成绩达良好;5)在同等条件下,有发表论文和参加科技、文艺等活动获奖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思想政治觉悟高,品德优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工作中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学习、工作、生活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参加早操和各项体育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完成任务好,对学校的学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较大的贡献,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影响。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所修课程无重考,重修的现象;2)本学年每学期的综合素质评分排名在本班学生数的15%以内;3)本学年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内务卫生个人成绩达良好;5)学生干部考核成绩达到优秀。

3、“优秀毕业生”条件:

⑴基本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党、热爱祖国;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服从国家的需要。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

⑵同时具备以下条件:a)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b)本学年得过奖学金(含校外奖学金、校内单项奖);c)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或其他先进个人称号。d)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毕业实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e)历学年《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f)军训成绩良好。

⑶同等条件下,有在学术性刊物发表论文和参加校级及以上科技、文艺活动获奖者优先。

4、“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全班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积极上进,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尊纪守法,没有受处分现象。集体观念强,学习风气浓,课堂纪律好,行为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班风,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在中等以上,学历文凭考试班级统考通过率在50%以上。班级干部能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良好成绩。文化科技活动和课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宿舍内务及环境卫生成绩良好。全班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要求。早操平均出勤率达90%以上,班级在生产、实习、公益劳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方面都有突出表现,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富有特色,成绩突出。

五、评选办法和要求: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进步奖” 的评选由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由辅导员根据班级推荐,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上报学院。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根据条件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选。评审小组有分管学生工作的院级领导、学工处负责人、辅导员等组成,负责评选的宣传、组织和审查、上报工作。

3.“先进班集体”的产生由班级申报,各系评审后报院评审。

4.各级评选要求作到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5.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挥民主,上报之前要张榜公布初评名单,广泛听取和正确对待师生的不同意见。

6.各班级要按时组织评选申报,逾期则视为放弃。

六、奖励办法: 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获得“先进班集体”的集体同学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奖状。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学生处。

八、本方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评选202_—202_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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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202_—202_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工作通知

评选202_—202_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工作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树立和宣传青少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决定组织评选202_-202_学年xx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中学学生、中职学校学生、小学学生(以上含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中小学学生)。

二、评选对象

1.具有上述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异地转学的学生要在转入学校就读两年(包括两年)以上方可参评。

2.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限于小学4年级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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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含4年级)的学生;

3.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担任校学生会、团委(总支)、少先队干部或班级主要干部,且任期两个学期以上者;

4.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才有资格参加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5.下列学生不能参加评选:留级(或休学)累计达2学年者(小学、初中、高中分别统计而不进行累计);202_年秋季留级和休学复学者。

三、评选标准

(一)小学阶段三好学生的标准:

1.思想品德好。初步具有“五爱”的思想情感,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学习兴趣浓厚,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良(语文、数学两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良)。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初步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初中阶段三好学生的标准:

1.思想品德好。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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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和道德素质,积极参加班级系列道德活动;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生活情趣健康向上;思想品德评定成绩优秀。

2.学习好。学习刻苦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学有所长;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学习成绩优良(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良)。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三)高中阶段三好学生的标准: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积极参加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达到教育部颁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四)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

除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工作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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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热心为同学服务,认真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五)先进班集体的标准:

1.班风好,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各项常规管理评比中,班级集体评价居本年级或其它年级前茅。

2.学风好,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刻苦,乐学善思,各学科考试及格率和优秀率名列年级前茅,或较以前有明显的提高,达到或超平均值。班内有一批全面发展、有个性特长的优秀学生。

3.勇争先,团队活动丰富多彩,有实效。班级积极组织开展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等,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

4.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班级体育合格率超过95%,近视学生比例得到有效控制。

四、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名额分配表”。

五、评选程序

1.由学校有关部门从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中,根据德、智、体的条件,提出参评的学生和班级名单。

2.学校分管领导召集德育处(学生处、政教处)、教务处、年段长、团委、学生会、少先队以及部分师生代表参加会议,对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评议,而后无计名投票,择优评选。外来民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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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有资格在借读学校参加评选。

3.各校必须将择优评选后的学生名单,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时应写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公布的时间为三天(不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公布时应同时挂出意见箱。学生如有不同意见,也可以向xx县教育局宣传德育股(xx)反映。

六、注意事项

1.各学校在开展评选活动中,应加强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办法,尤其要十分注意民主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意见”栏要写明“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字样。

2.各校在分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时,普通中学初中毕业班学生不得超过本校初中评选名额的60%;高中毕业班学生不得超过本校高中评选名额的70%。初中、高中的评选名额不能混用。

3.确定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对象应填写纸质材料“登记表”(用A4 70克白板纸,双面印刷)1份,由学校统一送交教育局宣传德育股。同时各学校应将“花名册”及“名单”用电子邮件发至xx。以上材料应于6月9日前送交,逾期报送者或报送名额超过下达评选指标者,不予办理。如因上报不符合条件被取消,名额不予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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