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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编辑:烟雨迷离 识别码:15-643914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9 02:42: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今天,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社会综合治税就是在坚持税务部门执法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凝聚社会力量,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战略部署。市委常委会明确指出,“各位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都要有财税意识,要采取综合性手段、专业化管理,认真研究征收环节、征收方式,以及现行税收体制下,支持企业发展,培植税源的具体办法”,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综合治税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如何做好综合治税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市政府强调:要继续强化综合治税,要认真研究制定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各项措施,深入开 1 展税源排查和综合治税,挖掘隐蔽税源和潜在税源,加强对薄弱领域的税收征管。

(二)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适应形势变化,破解税收征管难题的客观要求。一方面,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税源结构和征税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原有的税收征管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迫切我们转变治税理念和治税方式。另一方面,税源的多样性、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日益明显,同时受到征管力量相对不足、现代化征管手段相对滞后、涉税信息掌握不够 准确全面等因素的制约,税务部门很难对税源进行全面、有效的管控,依法规范税收秩序、减少税收流失的任务越来越重,仅仅依靠税务部门唱“独角戏”,难以解决当前税收征管工作中面临的突出矛盾。

(三)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是促进财政增收的重要抓手。我市综合经济实力和不够强,发展还不够充分,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部分行业及部分企业仍面临困境,税收深度下滑,税源的整体稳定性不足。形势迫使我们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辟新的税源,最大限度地避免税收流失。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处在“近水楼台”的位置,税源信息丰富全面,而且具有强有力的行政制约手段,完全有条件、有能力为我市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出活、出 力。实践证明,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就是抓住了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的牛鼻子,是治本之策。

二、把握关键,强化措施,努力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向纵深推进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总体工作目标是针对收支隐蔽化、分配多样化、偷避税智能化的趋势,切实研究把握税收工作的内在规律,进一步健全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的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集约管理、事前监管、标本兼治”的治税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理直气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综合治税是法律赋予的职责,《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当支持财政税务等征收部门依法组织预算收入”。《税收征管法》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该支持、协助税务机关执行职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要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这些规定为我们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综合治税作为部门联合行政的一项有益尝试,其成效不仅体现在财政增收上,也体现部门联动、和谐共赢、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上。推进社会综合治税,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不仅是财税部门的责任,也是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3 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各级财税部门,必须站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全局的高度思考和谋划财政增收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视野,不能一味求稳不作为或少作为,更不能坐在家里等税源。重要的是积极研究对策、消化吸收,只要不是法律、法规严令禁止的都要大胆地去尝试、去实践,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监察、审计部门要进一步支持和配合财税部门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积极为财税工作保驾护护航。

(二)扎实开展税源培植工作,力争早见效,出实效。扎实开展税源培植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这项工作已明确由财政牵头,国税、地税共同组织实施。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亲历亲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尽快使项目落地生根,早出成效。今天的会议既是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也是税源培植工作动员会、布置会和促进会,会议已对各部门工作任务、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和解读,下面我再强调几点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参照市里做法,结合地区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本地区税源培植计划,并抄报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备案。

二是市综合治税办要建立完善税源培植工作机制,研究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考核奖励机制、绩效进行评估机制,做到“事前有目标、过程有记录、考核有依据、责任有追究”。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必须迅速行动、抓好落实,综合治税办要按月进行考核。

三是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要对税源培植计划的涉税项目进行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只要发现新的税源,都要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分解和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税源培植工作长效机制,拓展税源培植计划的社会参与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税源培植工作,积聚群众智慧。

四是税务部门要发挥综合治税的主体作用。要抓紧与财政部门就税源培植计划中明确的项目进行对接,落实具体工作举措,将潜在税源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税收收入。要密切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对收入转化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妥善加以解决。

(三)以综合治税平台为依托,实现信息协调机制向工作协调机制的转变。

各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要在以往被动提供信息、资料的基础上主动担负起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工作职责,充分利用自身行政权力资源,在审批、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构建起一道防止偷漏税收的“防火墙”,在必要时可以直接参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治税工作体系。

一是要完善基础信息库,掌控税收信息源泉。深入开展综合治税,离不开强有力的信息支撑,没有稳定可靠的信息来源,综合治税工作,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要进一步明确信息采集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处室和人员,要进一步拓宽涉税信息采集的层次和范围,职能部门要由40个部门,向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延伸。

二是要进一步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综合治税办要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完整的县市和部门进行通报。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和个人继续进行表彰奖励,力度要加大。要鼓励部门和单位主动提供计划外税源信息,对提供特色信息并转化为税收的,财政部门可以研究专项奖励办法。

三是要充分挖掘信息价值。税务部门要通过分析比对,找准税收征管的着力点,同时要针对经济形势和税源状况、税源构成变化,及时提出数据调整需求。要进一步拓展信息的综合开发和利用程度,如可以将数据提供给相关金融机构作为信贷评估的依据,支持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四是建立健全税收级次界定工作机制,调动各地培植税源发展税源经济积极性,发挥好综合治税服务中心的作用,利用平台信息,定期对税收级次进行界定,并通过文件形式进行固化,切实维护财政收入秩序。

五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要定期召开联席会 议,分解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及时协调解决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二篇:社会综合治税

社会综合治税,说到底就是按照“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支撑”的要求,形成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建立一个宣传税收、依法征税的长效机制,引起社会各界对税收的高度重视,扩大税收宣传的网络和税收宣传的辐射范围,促进对税源的全面有效监控,促进税收的增长.一、背景

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开发热潮的不断掀起,拉动经济高速发展,使地税收入呈现超常规高幅增长态势。另外,经济成份的多元化,社会分工的精细化,也使得税源更具隐蔽性和复杂性。为了保证地税收入能够持续稳步增长,防止因房地产行业发展波动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有效减少税收跑冒滴漏,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我局适时提出推行社会综合治税的建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全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于去年启动,今年4月份全面推行.(一)反复调研,明确思路。2008年初,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赴山东招远、龙口,江苏扬州、常州等地开展综合治税考察调研工作。借鉴外地的经验,结合泗阳实际,确立了 “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思路,制定了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泗阳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办法》和《泗阳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综合治税相关文件.(二)构建网络,搭建平台。为了构建综合治税工作体系,我县及时调整了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挂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横向上把全县26个相关部门、单位作为综合治税部门,各单位明确综合治税工作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专(兼)工作人员和信息员;纵向上全县所有乡镇分别成立了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和协税护税办公室,由各乡镇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和办公室主任,同时在乡镇的相关部门、行政村(居)明确协税护税联络员。全县形成了县、乡、村一体的综合治税体系,初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综合治税网络.与此同时,县政府还安排专门人员,按照“使用简单,维护方便”的原则,开发了“泗阳县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并将这一系统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供协税单位上传与下载涉税信息,实现了信息数据交换的网络化、信息化,为快速收集、处理涉税信息提供了便利

(四)组织培训,信息共享。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泗阳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办法》,根据各个涉税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要求,县综合治税办公室于5月初分别对各涉税部门的信息员及乡镇协税办公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信息报送的内容、表式、时限和要求。各涉税部门精心组织,于5月20日前通过信息交流平台完成了首次涉税信息传递,26个部门共向县综合治税办公室传递了3.6万余条信息。以后各部门分类型按月、季和年正常报送本部门的涉税信息,实现了税收信息共享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各单位综合治税信息员以及财税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赵深作动员讲话;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张彤作工作部署,有关单位、乡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同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工作责任状。通过会议推动,全县各单位协税护税意识明显增强,在社会上营造了良好的综合治税氛围

(四)组织培训,信息共享。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泗阳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办法》,根据各个涉税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要求,县综合治税办公室于5月初分别对各涉税部门的信息员及乡镇协税办公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信息报送的内容、表式、时限和要求。各涉税部门精心组织,于5月20日前通过信息交流平台完成了首次涉税信息传递,26个部门共向县综合治税办公室传递了3.6万余条信息。以后各部门分类型按月、季和年正常报送本部门的涉税信息,实现了税收信息共享

(五)分析利用,强化征管。综合治税办公室对接收的各类涉税信息及时进行分类处理,分别向国税、地税和财政部门传递相关信息。为了把涉税信息转化为税源,纳入税收征管,县地税局还制订了《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处理及考核办法》,通过加强对涉税信息的比对分析、筛选交办、反馈与跟踪,进一步管理和考核涉税信息的处理情况,最大限度地发挥综合治税的增收作用.(六)严格考核,稳步推进。县综合治税办公室依据《泗阳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认真考核各协税护税单位涉税信息的报送情况,并及时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上通报结果。县地税局也根据《泗阳县地方税务局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处理及考核办法》,将综合治税信息处理、利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有效地推动了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三、成效

通过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了全社会的协税护税意识,维护了国家税法的尊严和公平,也提升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水平。

(一)提高了税源控管水平。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实现了税务部门单一管税到政府主导下多个部门综合治税的转变,形成了全方位税源监控的大格局,治税环境明显改善

促进日常税收征管。通过比对涉税信息,由等靠纳税人上门办税变为税务部门主动管税。综合治税办公室将获得相关税源信息在筛选、分类处理后,及时传递对应的征管分局,各分局提前介入,纳入日常征管,把大量隐蔽的、易于流失的税源变为可控管的税源;根据供电部

门提供的用电信息,管理员在纳税评估时比对企业的电费状况,将税负差距明显的列为重点评估对象,督促企业及时自查补报相关税收;通过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提供的开业、关停并转等信息,主动要求纳税人即时办理开

业、变更和注销登记,随时掌控税源、户籍动态变化情况。

(二)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实施综合治税,地税部门不仅掌握了更多的涉税信息,也增强了税收控管能力和组织征收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地方税收收入的增长。至今年10月份,全县地税收入同比增收1亿元,增长61.2 %,其中综合治税因素增收2600万元。

(三)保证了信息数据准确。由于地税人少事多,业务面广量大,情况千变万化,加之部分管理员责任心不强等因素,现征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仍存在与实际信息不符的现象。通过信息交换、比对,税务部门可以方便地发现可疑信息,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及时较正并确认维护户籍资料,从而保证信息数据的准确鉴定

第三篇:在全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动员

在全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动员

大会上的讲话

(2007年5月12日)

同志们:

在全区上下奋力落实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关键时刻,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动员大会,目的是分析形势,统一思想,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借助社会力量,协助税务部门强化税收管理,尽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综合治税长效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进一步优化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下面,我就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强化依法治税、税负公平、打造法制政府的战略举措

税收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聚集财政资金,为经济社会提供财力保障。综合治税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根据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财税部门的特点,在坚持财税部门执法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税收综合整治,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社会综合治税作为一种全新的治税理年和征管模式,是山东地税部门探索和创造的,各地都在全面推行这项治税工作,探索强化税收管理的新路子,实践证明,这项工作的推行,能够较好地解决多年未解决的税源控管问题,实现由单纯的税收征管到源头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从小征管到大征管的转变。在当前形势下,我区学习推广社会综合治税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

第一,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源构成和征税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突出表现为企业经营多元化、收支隐蔽化、分配多样化、核算利益化、偷避税智能化的新特点,加上地方税收量大面广、零星分散、征管力量相对不足,原有的税收征管方式越来越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从我区经济结构构成来看,非公经济已经占到地区生产总值的47.3%。2006年,非公经济税收占到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3.2%,非公经济已经成长为地方税收的重要力量。面对这种新情况,要求我们必须实现治税思想和治税方式的根本转变,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源控管,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实现地方税收征收的法制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地减少地方税收流失,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达到增强地方财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目的。从我区的实际来看,一方面,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农业税全部免除,如果不开辟新的增收来源,地方财力的增长就难以保证,加之财政历年负债已经达到21144万元,财政支出矛盾会更加突出;另一方面,我们在征收入上还存在税源控管不到位的现象,造成纳税不公。如何从体制上入手,以改革创新的思路解决上述问题,社会综合治税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和途径。这也是在新的形势下强化政府职能、创新税收机制的新探索。

第二,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解决当前税收征管难点的必要手段。近年来,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通过建立涉税信息采集传递平台,委托代征平台,实现了税收征管向多部门、多税种、多行业、多领域延伸,使地税机关与有关部门实现了涉税信息资源共享,为强化税源监控、提高征管水平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支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部门、少数乡镇对综合治税的认识还不统一,缺乏有效的综合治税工作措施,主动意识不强。目前代征税的单位只有105个,年代征税2120万元,只占地税收入的23%。二是社会综合治税氛围不浓,社会参与的共识尚未普遍形成。宣传工作缺乏长期性和持久性,群众参与不够,纳税人的共识没有普遍形成,出现了政府部门“一头热”的现象;“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还没有完全形成,纳税主体甚至存在做假账问题,有的企业长年生产、产品畅销,但在帐面上却一直亏损。2006

年稽查出56户补税金额300多万元。三是在具体工作中漏洞较多,税源流失日益突出。一些单位对自己的涉税行为不主动履行纳税义务,存在“白条”付款,甚至有收入不上帐,财税部门在征收管理中也有重视大税源而忽视零散税源管理的现象等,如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屋装饰装潢业蓬勃开展,但这方面的税收增长却比较缓慢,2006年只完成22万元,而2006年竣工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随着国家财政政策的调整和地方税收任务的不断增长,征管力量不足,缺乏控管手段的问题日益突出,由于一些税种零星分散、隐蔽性强、分布广泛、难以控管,单靠地税部门很难把应有的税收征收到位。政府有关部门在办理拨付建设资金、车辆年审、养路费征缴、建设项目审批、存贷款业务和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等业务时,对有关税源信息掌握全面,并具有强有力的制约手段;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及各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对私有房屋出租、家庭装修等涉税行为底子清、情况明,完全有条件、有能力为政府代征、代扣相关零星分散的税收。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就是要抓住税收工作的主要矛盾,是从根本上解决地方零散税收跑冒滴漏难题的必要手段。

第三,实施社会综合治税是增加财政实力,提高收入质量的现实需要。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各级地方政府行使职能必不可少的财力保障。地税部门组建12年来,累计完成地方税收58128万元,年均增长20%以上,增幅超出了全区经济增长幅度,地税收入成为支撑地方财政收入的主导力量,2006年地方税收完成10094万元,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65.7%,地税收入已经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但是也要看到,我区地方财政收入质量不高,2006年财政收入只占到地区生产总值的3.3%,低于全国15.8个百分点,低于全省2.7个百分点,低于全市1.4个百分点。特别是税制调整等非经济增长因素的存在,导致一次性收入比重增大,2006年,非税收入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33.4%,非税收入所占比例过高,实有财力不足。在当前工业化水平还比较低,城市经济发展还不够快的大环境下,要保持财政增长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从容应对当前税源的多样性、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切实加大税源控管和财政增收力度。通过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源监控,建立科学规范的税源管理体系,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税款流失,增加财政收入,有效消化一次性收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第四,实施社会综合治税是营造公平税收环境,把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为财政增收的客观需要。虽然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税收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增强,各级坚持不懈地开展税收宣传,全民纳税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偷、逃、骗、抗税现象仍然存在,而且近年来涉税犯罪有向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大的方向发展的趋势。近3年来,我区仅地税部门一家立案查处各类偷逃税案件120余件,补税罚款460万元。从我区目前各类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来看,由于涉税信息的不均衡性,税务部门难以全面准确地掌握真实状况,导致税负的高低不一,层次不齐。推行综合治税,可以有效地增加税负信息,增强税收核定及定额的准确度,均衡不同性质、不同行业税负水平,促进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通过开展社会综合治税,调动社会力量预防、纠正纳税人的非正常经济活动,可以避免给社会和他人造成损害,维护共同利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尽快建立起工作新机制

综合治税工作的突出特点,就是借政府部门之合力,谋控管税源之大事。所以,搞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必须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把握和研究税收工作的内在规律,真正解决好部门职能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建立起立体化、全方位的社会治税新模式,形成齐抓共管、集约管理、事前监管、标本兼治的治税工作新局面。要以支持地方税收和服务地方经济为根本宗旨,按照“注重实效、全面推进、规范管理、形成体系”的原则,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的管理新机制。在具体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完善税源控管措施。税源控管是新形势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在税收征管中实行税源控管、动态监控是社会综合治税的基本任务和目标。因此,在完善税源控管中要实行五制并举措施。一是实行派员制。税务部门要通过派员到有关部门现场办公,既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也帮助了部门办理协税护税事宜。例如,派员到建设部门了解掌握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外来施工企业、工程招标、施工许可证发放、施工地点、工程投资及房地产开发等涉税情况,解决因为不了解施工队伍、施工地点、施工项目、投资情况而导致税收流失的问题。二是实行联审制。为了解决纳税人通过骗取资格偷漏税的问题,税务部门与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合年审制度,加强对享受优惠税收政策企业的资格认定核查。三是实行代征制。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对具备代征条件的,将委托有关单位代征税收。凡与税务部门签定委托代征协议的公安、工商、交通、房管等部门及各乡镇、开发区、工业园区、街道办事处、各物业管理单位都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优势,协助地税部门监督纳税人依法履行涉税义务,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税收代征代缴工作。税务部门可以委托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代征车船使用税、客货运输业税收,委托房管部门代征房产交易应纳税收,委托国土资源部门代征土地使用权转让税收,委托物业管理部门、居委会、村委会代征房屋出租、家庭装修等税收。四是实行双管制。为了堵塞征管漏洞,严格税收征管,对销售土地、房产的单位或个人,要求其依法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持完税证到土地、房管部门办理土地和房产等权属变更手续。凡无完税证的,土地、房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予发放土地证和房产证。五是实行重点监控制。首先要加强重点行业控管。要把房地产业、建筑业、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矿产品开采和服务业等七大行业作为税收控管的重点行业。这些行业,有的正处于高速增长期,有的正处在体制变革中,有的需要加强动态管理,有的是国家重点调控的行业,要引起税务部门的高度关注。要对七大行业从源头加强控管,明确专人负责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的管理;要建立电子档案,加强动态监控,认真做好税收与销售收入及增加值、所得税与企业利润的对比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要建立应税收入和税收收入月分析制度,深入企业全面了解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其次要加强重点税种控管。重点要加强房地产业的税源管理,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环节、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环节、不动产销售环节的税收管理。加强服务业的税源管理,包括对会计、审计、法律、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和餐饮、娱乐等经营单位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税收管理。加强建筑业、医疗卫生机构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和矿产品开采的税收管理。要针对行业特点,加大以票管税力度,在商业零售、餐饮、娱乐等行业大力推广税控装置,加大发票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税收管理。

(二)要坚持依法治税。为了确保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合法、有序、规范运作,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四坚持。一是坚持依法委托原则。依法与代征单位签订代征协议书,代征单位必须依据代征协议书的代征范围和税种,依法代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全力支持和配合税收部门做好委托代征工作,任何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代征工作,不得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二是坚持依法治税原则。代征单位必须依法征收,依率计征,严格按入库级次及时足额征收入库。代征单位不得擅自扩大代征税种,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税率,要始终维护税收的严肃性,严格按规程操作。三是坚持确保执法主体原则。税收检查权、核定定额权、行政处罚权、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全部由地税部门执行。坚持地税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是社会综合治税的基础。地税部门要切实发挥好主体、纽带作用,及时对各部门的综合治税工作给予税收法律法规上的指导,确保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依法进行;要通过建立综合治税信息传递反馈制度和内部考核机制,明确划分各部门职责,确定与各部门的对接单位,及时接受、分析、利用各部门提供的信息,确保综合治税工作做到“事前有目标,过程有记录,考核有依据,责任有追究”,促进综合治税工作的有序进行。四是坚持规范化原则。财政、地

税部门要抓紧制定出台配套的规章制度,使涉税单位操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依法规范委托代征单位和协税员的行为。每个涉税单位都要设立协税员,强化协税员的培训管理,提高其办税能力,以确保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三)要加强信息采集与处理。财税部门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尽快建成“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与发改、经贸、建设等掌握税源信息的部门及时联网。各协税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建立完善与税务部门之间的涉税信息链条,实现涉税信息的共享和交换,从而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地税部门要固定专人,分别派至或跟踪几个部门,及时收集有关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各有关部门对有关项目的审查审批、注册登记等从最初环节就要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在涉税部门和单位,以及居委会、行政村聘请专门的涉税信息采集员,签订协议书,明确相关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认真履行职责,广泛采集和传递,及时传递有关涉税信息,确保全面、准确、迅速采集涉税信息。在社会综合治税中,信息采集是基础,信息处理是关键。税务部门要突出抓好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征收反馈等三个重点环节,尽快形成完整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工作链条,建立信息采集平台,完善信息利用反馈机制,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处理工作流程,构建综合治税信息化支撑体系,加强信息利用,实现信息效用的最大化。税务系统内部也要建立科学、有效、快捷的信息链条,理顺横向、纵向信息网络,实现对税源的全方位控管。在采集信息的范围上,房产管理部门要定期报送房产租赁、房产交易等信息;国土资源部门要定期提供土地使用转让等信息;工商部门要定期提供工商登记等信息;财政部门定期提供分单位、分项目的应税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公安部门定期提供房屋租赁、外籍人员出入境、车辆登记信息及经营性停车场等信息;审计部门定期提供被审计单位有关涉税信息;发改、建设部门定期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以及招标、中标等信息;电力部门定期提供用电量信息。房产、国土等部门有些业务已上划市上的要积极主动和市上对口部门衔接,搜集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部门。

(四)要依法诚信治税。税收秩序是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治税我理解应至少从三个层面进行把握:诚信纳税、诚信征税、诚信用税,三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形成诚信治税约束机制。诚信纳税是要求纳税人合法地进行经济活动,客观、真实地记录经济活动,并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不做假账,以此为前提,真实、全面地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人要诚信于国家财务准则、会计制度和税法。税务部门要尝试建立纳税信用评级制度,通过该活动旨在推动诚信纳税。诚信征税就是要求税务部门、税务人员必须诚信于税法,不能随意曲解;必须诚信于工作岗位,遵守职业道德,上对国家负责,下对纳税人负责。税务部门内部要强化考核机制,包括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考核、征管部门对征管人员的考核。推行阳光行政,通过考核,在财税系统形成诚信征税氛围。诚信用税是指政府应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个人的角度来看,纳税并不是一件快乐的事情,甚至会使人的“痛苦指数”上升,然而,从社会整体来看,纳税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要“用之于民”,才会产生征税的要求,公民纳税的义务才会不可避免。从我区来看,在财政支出方面,严格预算管理,加大公共事业和民生支出,在财政的支持下,社会救灾救济体系、医疗保险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支农补助、通乡油路建设等得以开展和完善,越来越多的普通老百姓享受到公共财政的成果。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就是在经济领域里构建诚信,诚信纳税、诚信征税、诚信用税,共同搭建起诚信治税平台,为全区经济发展创造法治、文明、公平、效率的良好信用环境。

三、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必须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取得实效

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当前我们财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也是政府发挥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体现,必须高度重视,确保做到“六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实践证明,只有责任清,才能压力大;只有奖惩明,才能动力足。综合治税是一项很细致、很具体、很系统的工作,不能满足于面上的要求,必须项项抓落实,事事求实效,把综合治税工作的任务目标进行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部门。这次会上已经下发了《崆峒区社会综合治税实施意见》,成立了全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推进综合治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导,抓在手上,放在心里,落实到行动上,积极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将综合治税工作纳入政府日常行政工作范围,加大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落实力度,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真正形成区、乡(镇)、村(居委会、社区)三级综合治税网络。

二是部门配合要到位。搞好社会综合治税,关键在于形成社会合力,各部门、各单位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全区协税护税区直部门已达26个,各部门要加大与地税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定好、选配好各单位分管责任人和税收协税员,深入开展工作。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保质保量地提报涉税信息,真正起到控管税源的作用,为加强我区地方财源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法制保障要到位。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从严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公安机关应与地税机关加强协作,加大力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积极配合地税机关对抗缴税款的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结合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督促流动人口提供房屋租赁的正规发票或完税证明。法院对地税机关提请的符合法律程序的强制执行案件,应及时受理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及时足额入库。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税案件,要及时介入,展开侦察,搜集相关证据,从快结案。

四是考核奖惩要到位。为确保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实效,区政府将综合治税工作纳入政府政务监督考核的重要内容,按进行考核总结,并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除依照税法规定及时支付代征手续费外,区政府在财政部门还将设立综合治税专项奖励基金,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对领导重视、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按照代征税款入库和提供有效涉税信息情况确定奖励比例、金额,并直接拨付。财税部门要积极研究协税员工作业绩管理机制,可以对贡献大的协税员给予岗位津贴补助,充分调动协税员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大力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加强对地方税源的监督,对及时提供涉税信息或者举报偷漏税的给予奖励。对控管不力、造成税款流失的,除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通过扣缴财政拨款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各单位、各乡镇也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出台具体措施,从机制上保证综合治税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五是监督检查要到位。加强督查是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保障。区委、区政府督查办、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督查,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对收入进展情况要定期通报,对措施不力,进展不快,效果不好的单位,要限期整改,确保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推进。今天会后,区政府还将组织督查组,定期对各部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区通报督查结果。

六是宣传动员要到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综合治税工作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形成宣传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有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地税和广电部门联手,结合税法知识宣传普及,开辟专栏,重点宣传综合治税工作的内容与方法、责任与义务,让社会广泛了解社会综合治税,积极支持社会综合治税,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同志们,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共建诚信纳税环境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更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让我们团结起来,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共同开辟我区税收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小康崆峒、和谐崆峒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第四篇:真抓实干 扎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真抓实干 扎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

真抓实干 扎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2007-02-02 21:56:27

丁堰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综合治税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皋政发号《市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建立和发展“三个平台”为主线,全镇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进一步强化税源控管,加强财源建设,营造公平税赋环境,促进了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真抓实干,我镇社会治税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统一思想,整体联动,构建严密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

综合治税,既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也是打造我镇的经济环境和招商引资环境的需要,同时又是加强税收征管有效促进我镇地方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动员大会以后,我镇缜密部署,在较短的时间内,制定出丁堰镇社会综合治税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并于××××年×月×日召开了全镇动员大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在××××年月和××××年月又两次召开综合治税推进会,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布置工作重点,确保综合治税工作落到实处。为了加强对全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领导,保障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有序进行,镇政府建立了由镇长程宏任组长,何爱国副镇长、地税分局局长李昌贵任副组长、国税分局、财政、工商、交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镇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检查全镇综合治税情况。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地税分局,财政所所长张锋兵任办公室主任,国税、地税、财政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在不断纵深综合治税推进的过程中,财政所和税务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动员大会上,与建管站、土管所、企管站、村居委会等二十五家部门和单位签订了《社会综合治税涉税信息传递责任书》,与建管站、国税分局、交管所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书》。今年又从财政所增补两名会计负责综合治税日常工作,按月收集、整理、分类汇总、向税务部门传递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提供的涉税信息;协助做好对全镇各村居民委员会、事业单位、机关部门综合治税考核工作。

各行政事业单位、村居委会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通力协作,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投身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明确专人,落实责任,负责收集本辖区的税源信息,及时传递涉税信息,开展好控票工作和委托代征工作。

一年来,我镇不断探索,勇于实践,以“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管理机制及综合治税“三大平台”呈现出良好的运行态势。

(二)、规范操作,措施得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成效。

⒈切实推进,成效显著。

全镇各村居民委员会、事业单位和机关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加强税源控管,有效地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今年上半年我镇共实现全口径收入完成万元,比去年同期万元,增长,名列全市第一;一般预算收入实现万元,比去年同期万元,增长,增幅全市第名(主要由于出口退税和免抵调库的影响)。收入结构得到优化,地方工商税收收入完成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作为地方工商税收的主体税种营业税上半年完成万元,比去年同期万元,增长;所得税(含个人所得税)万元,比去年

同期万元,增长。一些小税种如印花税、土地使用税也比去年有了较高的增长。

为促进我镇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我镇财政所牢牢抓好涉税信息的采集、汇总、传递等基础工作,建立了耕占税、契税税源台帐、企业用电量台帐、企业税源台帐、委托代征税源台帐,工程项目台帐,民营建筑台帐、土地占用台帐、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台帐,对本镇范围内重点企业、重点税源、土管、城建、交通运输、第三产业等信息进行全面登记,通过台帐能够及时全面地掌握我镇税收收入的增长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税务部门传递,与税务部门共同加以分析、研究、利用,切实加强了征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供电所每月提供家重点企业及家纺织小企业的用电量,地税分局据此分析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重新纳税评估户;农村公路通达工程预付款统一开具正式税票,开票金额万元;企管站定期提供的定报企业销售收入和税收完成情况以及新办个体民营企业情况,各村居委会定期提供的住宅建设、路渠建设、个体经营、房屋租赁等涉税信息,财政税务部门加以综合利用,从而有效地加强了税源监控。今年来,共采集涉税信息条,传递条,综合利用条,共补办登记户,增加税收万元,委托代征税款万元。

⒉加强票据管理,源头堵塞税收流失。

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村居委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禁止使用不合法的票据,从严把好支出票据关,从源头上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加强对各单位的财务审计,一方面对违规列支的行为向税务部门传递予以补缴税,另一方面按有关规定给予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处罚。

⒊加强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采集质量。

针对采集的涉税信息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举办了二期信息员培训会。培训会以三个街道居委会、临街村、相

关的事业单位为重点采集信息单位,着重培训不同的单位在涉税采集过程中采集哪些信息。如:村居委会对新办企业、个体户经营情况,新建住房、建筑工匠情况,外来经营户经营情况,所有从事房屋出租情况等分项目进行收集;土管所着重提供没有土地使用证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以及所有从事生产的企业的土地使用情况;供电部门提供一些特殊单位如小纺织坊等经营户的用电量;企管站提供各单位销售和税收情况等等。培训内容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改变了以往一些单位不知道如何采集涉税信息、采集哪些信息的情况,有效地保证了传递涉税信息的质量。

(三)、舆论引导,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我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利用宣传标语、发放综合治税宣传材料、黑板报、召开村居民大会等形式进行综合治税宣传,扩大综合治税的影响。在税收征收

大厅,通过发放税收政策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的形式,大力宣传税收征管、综合治税相关政策,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使得纳税人对税法能理解透彻、能有深度的掌握,不会因不懂政策而出现申报的漏洞。今年上半年主动到纳税大厅开票户,开票金额万元,征收税收万元(主要为建筑、运输、租赁)。

(四)、明确责职,建立了完善的考核激励机制。

为了确保我镇涉税信息传递、委托代征工作的正常运行、规范运作,切实通过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来实现加大税源控管力度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目标,镇政府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工作由镇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考核一次。对涉税信息传递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传递的信息及时性、实用性进行综合考核,对委托代征部门或单位代征税款的政策落实,税收完税证领取、保管、使用、结报,税款征收、解缴,各种统计

台帐、报表等资料的登记、报送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今年月,镇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对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提供有价值高质量的信息,做出突出贡献的供电、土管、城建、企服站、三河、皋南村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委托代征部门全面履行代征义务的,由财政所按照实际入库税款给予的手续费。通过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较好地调动了各单位参与、支持综合治税工作的积极性,使我镇综合治税工作得以有效地推进。

二、认真形势,狠抓综合治税薄弱环节。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有经验也没有固定模式,我镇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在做出特色上下功夫。如:做好对行政事业单位、村级财务、经营实体的财务检查,加强支出发票控管,堵塞漏洞;加强对出租房、营业用房的登记排查及纳税评估;对土地使用单位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重新纳税评估;对新增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开工情况进行登记;对新招项目、新开工、施工项目进行纳税评估;对一些项目投入,进行综合分析。一年来,我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取得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如一些条线上统管的部门发如广电站、供电部门等在地方上施工,却在主管部门纳税。一些单位对搞好综合治税工作的意义和方法不清,传递内容不全不实;社会综合治税监控面不够,列入税源监控的数量较少,我镇目前对家定报企业进行监控,造成涉税信息的局限性。

三、狠抓落实、不断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纵深发展。

综合治税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一项长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正视差距,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消灭盲点,巩固弱点,突出重点,把工作做细做实。

下一阶段我镇的综合治税工作重

点为:

⒈抓达到起征点的民营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的经营收入排查;

⒉抓好农贸市场的税收管理;

⒊强化土地使用税的征管;

⒋抓好定报企业运行质量分析,着重对制皂集团、丁纺、西东色织进行跟踪调研,纳税评估;

⒌抓好以票控税工作;

⒍对新办企业的建筑项目进行排查;(目前已开始调查,威高利建筑工程已主动开票万元)

⒎扩大代征代扣面;

⒏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对帐册不健全的企业,实行帐册监管;、综合利用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分析,确定纳税评估和税收稽查重点。

在不断探索和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将认真形势,迎难而上,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我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五篇:真抓实干 扎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丁堰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综合治税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皋政发[2004]75号《市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建立和发展“三个平台”为主线,全镇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进一步强化税源控管,加强财源建设,营造公平税赋环境,促进了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真抓实干,我镇社会治税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统一思想,整体联动,构建严密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

综合治税,既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也是打造我镇的经济环境和招商引资环境的需要,同时又是加强税收征管有效促进我镇地方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动员大会以后,我镇缜密部署,在较短的时间内,制定出丁堰镇社会综合治税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并于2004年8月6日召开了全镇动员大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在2004年10月和2005年6月又两次召开综合治税推进会,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布置工作重点,确保综合治税工作落到实处。为了加强对全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领导,保障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有序进行,镇政府建立了由镇长程宏任组长,何爱国副镇长、地税分局局长李昌贵任副组长、国税分局、财政、工商、交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镇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检查全镇综合治税情况。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税分局,财政所所长张锋兵任办公室主任,国税、地税、财政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在不断纵深综合治税推进的过程中,财政所和税务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动员大会上,与建管站、土管所、企管站、村居委会等二十五家部门和单位签订了《社会综合治税涉税信息传递责任书》,与建管站、国税分局、交管所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书》。今年又从财政所增补两名会计负责综合治税日常工作,按月收集、整理、分类汇总、向税务部门传递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提供的涉税信息;协助做好对全镇各村居民委员会、事业单位、机关部门综合治税考核工作。

各行政事业单位、村居委会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通力协作,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投身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明确专人,落实责任,负责收集本辖区的税源信息,及时传递涉税信息,开展好控票工作和委托代征工作。

一年来,我镇不断探索,勇于实践,以“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管理机制及综合治税“三大平台”呈现出良好的运行态势。

(二)、规范操作,措施得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成效。

1、切实推进,成效显著。

全镇各村居民委员会、事业单位和机关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加强税源控管,有效地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今年上半年我镇共实现全口径收入完成2063.69万元,比去年同期1290.63万元,增长59.9%,名列全市第一;一般预算收入实现702.64万元,比去年同期436.48万元,增长60.98%,增幅全市第10名(主要由于出口退税和免抵调库的影响)。收入结构得到优化,地方工商税收收入完成522.29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74%。作为地方工商税收的主体税种营业税上半年完成81万元,比去年同期68.6万元,增长18%;所得税(含个人所得税)226.97万元,比去年同期106.4万元,增长113%。一些小税种如印花税、土地使用税也比去年有了较高的增长。

为促进我镇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我镇财政所牢牢抓好涉税信息的采集、汇总、传递等基础工作,建立了耕占税、契税税源台帐、企业用电量台帐、企业税源台帐、委托代征税源台帐,工程项目台帐,民营建筑台帐、土地占用台帐、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台帐,对本镇范围内重点企业、重点税源、土管、城建、交通运输、第三产业等信息进行全面登记,通过台帐能够及时全面地掌握我镇税收收入的增长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税务部门传递,与税务部门共同加以分析、研究、利用,切实加强了征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供电所每月提供27家重点企业及28家纺织小企业的用电量,地税分局据此分析纳税人

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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