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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5-919347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1 17:23: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门源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门源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州经商委《关于开展海北州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北经商字【202_】1号文件精神。确保“三电”设施安全运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监督管理,有效堵塞被盗“三电”设施销赃渠道,从而从源头上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我局精心组织,逐步开展清查工作现将我县开展清查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县上高度重视此次清查活动,要求县“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清查,加强对废旧金属的收购管理,有效堵塞“三电”设施嚣销赃渠道,制订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实施,注重实效,进一步建立、完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档案,加强多收购人员的管理。

二、突出重点,形成声势

1、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确定我县这次清查行动重点。要求是主要查看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是否存在领取工商阴液执照以及到公安机关备案;从业人员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流动人口是否办理暂住证;是否建立落实验证登记、可疑情况报告等管理制度情况;是否设立在“三电”设施沿线禁设区域内;是否存在收购、销售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2、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活动中来。要求各社区要加强对保护“三电”设施的宣传。

3、强力出击,重点清查。县“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派出所、工商所、“三电”企业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对辖区进行集中清查,通过明查暗访、跟踪督导等方式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是清查流动收购废旧物品人员和无证照收购场所。

三、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

此次清查行动,我县共出动人员

15人,对我镇范围内的15家收购站点和流动收购废旧物品人员进行清查,共查出流动收购废旧物品人员3人。清查中并未发现存在收购、销售被盗“三电”设施器材,无小熔炉、小冶炼厂。

此次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是,对流动收购废旧物品人员的清查和管理难度很大。流动收购废旧物品人员的流动性和随意性非常大,其隐蔽性也非常高,往往一代清查的时候就看不见踪影,给管理带来很大麻烦。因此在以后的清查工作中,要着重关注对收购废旧物品人员的清查,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强对收购废旧物品人员的管理,从而真正从销售渠道上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备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0一一年九月一月

第二篇:**镇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方案

文章

来源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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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7月20日在张家口召开的“全国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现场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清理整顿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今年在全镇继续开展为期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优化我镇经济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区委、区政府创建“平安苏仙”活动为契机,贯彻“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专职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进一步提高铁路沿线人民群众法制观念和爱路护路意识,全面推进“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活动,坚决打击拆卸、偷盗、收购铁路器材和铁路运输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规范和管理,从源头上消除违法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为铁路运输提供有力的治安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重点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铁路车站和沿线违法和非法收购废旧金属站点的问题;二是取缔铁路沿线小烘沪、小冶炼等金属加工企业违法收购铁路器材和物资的问题;三是整顿大型废旧金属收购市场,非法收购铁路器材和物资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组织部署阶段(202_年4月1日至5月10日)。镇政府成立由综治办、派出所、许家洞铁路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全面宣传动员,营造专项整治行动声势。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阶段(5月11日至6月20日)。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排查摸清在铁路沿线2500米范围内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底数。

(三)集中行动,清理整治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在调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掌握的情况,确定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清理整治,严格按照铁路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严禁拆卸、偷盗和收购铁路器材的通知》要求,依法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打击和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取缔和吊销非法及违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协同作战,务求取得实效。

(四)总结验收,整章建制阶段(7月21日至8月30日)。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自查自纠,制定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机构。镇政府成立清理整治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刘尧苏任组长,段朝辉、李一顶、李诗成、侯光勇、邓志文、曹红波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跟路地公安机关、工商部门通力协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共同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抓好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宣传。清理整治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在铁路沿线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活动,增强广大群众法制观念和爱路护路的自觉性,特别是要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经营业主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律经营行为,拒收铁路器材和盗窃的运输物资,使整治行动和宣传教育同步进行。

(三)依法打击处理,抓好分类整治。要严格按照铁路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严禁拆卸、偷盗和收购铁路器材的通告》(铁公函[202_]511号)要求,在整治行动中,对铁路沿线两侧划定范围内的废旧金属站点,区分情况,分别处理。对持证经营,但违法收购铁路器材的废旧金属站点,由公安机关没收其收购的铁路器材,根据情节给予单位经营者和责任人治安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对于无证无照和流动收购铁路器材的站点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对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窝藏、转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治安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日常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对经营业主的管理要做到“五个一”,即:每个收购站点一本营业执照,有一份铁道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严禁拆卸、偷盗和收购器材的通告》,有一份铁路器材的彩色图片,有一份与公安机关签订的治安责任状,公安机关有一本所辖区域内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档案。同时,要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清理整治后出现反弹。

文章

来源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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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市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清理整治铁路沿线

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全市各地和铁路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平安铁道线创建活动,为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随着我市铁路线路的不断增长和列车运行速度的不断加快,对铁路沿线治安和行车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铁

路治安形势总体稳定的同时,仍然存在诸多不安定因素,尤其是拆卸、偷盗、收购铁路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较为突出,虽经多次整治,仍时有反复,铁路沿线一些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收购铁路器材,为违法犯罪分子销赃提供了便利条件。为了加强对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拆卸、偷盗、收购铁路器材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央综治办、铁道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市综治办、常州铁路区段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自202_年8月10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落实全国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现场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实现“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和建设“法治常州”、“平安常州”的工作大局,通过依法打击拆卸、偷盗、收购铁路器材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管理,全面推进平安铁道线创建活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保障铁路沿线地区及全市社会稳定,保障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在我市的顺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处理一批拆卸、偷盗、收购铁路器材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取缔一批违法、非法收购站点;教育、督促铁路沿线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依法经营;严格规范铁路沿线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铁路沿线广大群众的知法守法和爱路护路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铁路沿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组织部署。成立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路公安部门和市护路办负责人参加的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定由市护路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五区综治办、公安局(分局)、工商局(分局)有关负责人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以铁路公安为主,地方公安、工商配合,对铁路沿线两侧(城镇200米,乡村2500米以内)设置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一次入户调查,掌握其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并逐一登记造册。

第三阶段:集中清理、分类整治。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铁道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严禁拆卸、偷盗和收购铁路器材的通告》要求,依法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和个体收购人员。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完善机制。各地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并由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与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签订《严禁收购铁路器材责任书》。省综治办、铁道、公安、工商等部门还将联合组织力量,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四、基本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市铁路运输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对于保证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地各部门要从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平安常州”、“法治常州”的高度来认识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各区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实际当制定本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铁路沿线的乡镇(街道)综治办要做好路地双方的组织协调工作。整治期间,各级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没有按期达到整治目标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重视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要及时总结经验、给予表彰奖励。

(二)坚持齐抓共管,进行分类整治。铁路沿线的综治、铁路、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务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沿线各地要按照铁道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严禁拆卸、偷盗和收购铁路器材的通告》要求,对铁路沿线两侧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区分情况,分别处理。对有证有照但从事违法收购铁路器材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由公安部门没收其收购的铁路器材,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营者或责任人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安部门作出治安处罚后,对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罚款、停

业整顿和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对于无证无照和流动收购铁路器材的站点和个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会同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对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窝藏、转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治安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收购铁路器材等案件,铁路、地方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坚决

予以查处。在清理整治中,也要注意对违法收购电力、电信器材等行为的排查处理,不能搞“单打一”。

(三)加强舆论宣传,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边整治、边宣传教育,边整治、边建章立制。一是利用入户登记造册的时机,开展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教育,发放易被拆卸、偷盗的铁路器材图片,增强其鉴别力,并与之签订治安责任状。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板报、公示栏等多种媒介,采取发放、张贴宣传品等多种形式,选择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事例进行宣传报道,提高铁路沿线广大干部群众爱路护路的自觉性和法制观念。三是把专项整治活动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防止清理整治后出现反弹。

(四)加强信息工作,严格报送制度。整治期间,要注意交流动态信息,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市护路办的工作简报要加强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

第四篇:关于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根据《关于印发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强有力的执法力量,认真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整治成效,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层层落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本着对社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成立了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统一指挥,分管副局长亲自带队,从局机关抽出精干力量,各工商所密切配合行动,做到层层落实,形成了有效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清理规范档案,建立完善监管档案我局首先对已登记的废旧物资收购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将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列为企业个体信用分类监管的重点行业,全部录入红盾系统,实行科学、方便、快捷的电脑化管理。同时建立了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专门的分类监管档案,做到原始档案、台帐、微机资料相对应,共清理出核发营业执照的废旧物资收购回收站点档案36户,其中个体工商户30户,有限责任公司2户,内资企业法人8户,企业分支机构4户规范了登记档案的管理。

三、严把市场准入关为切实整顿和规范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以优化城区环境,我局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认真抓好对废旧金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准入资格的审查。一是严把前置审批关。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前置审批制度,工作汇报《关于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凡是需要环保部门出具前置审批手续的,对其前置审批手续不全或过期失效的一律不予受理,保证了登记的质量;二是依法转变办照审查方式,在对形式审查的同时,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重点审查投资者的资格、经营项目的真实性等要件,对在铁路沿线、矿区、油田、矿区、机场、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申请设立收购废旧金属站点的,一律不予登记,防止了不合格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入市场;三是严格执行登记权限和登记程序。不越权登记,避免以任何理由人为地降低法定的登记条件,或擅自提交登记的“门槛”,保证了登记工作的正确开展;四是在换照年检工作中,从严审查了换照年检申请,补齐了以往“先上车后补票”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档案材料,保证了市场主体的质量。五是“结合城乡清洁工程”,凡是在城区经营的废旧金属收购,一律按政府的整治通告精神,要求其搬迁到黄泥沟统一经营。期间共驳回不合格的开业申请8户次,不合格的变更申请5户次,督促10户业主到环保部门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

四、成立联合执法队,加强联合监管为更有效地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与“三电办”、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齐抓共管,形成了强大的合力。工商、“三电办”和公安等部门共抽出了12名工作人员组成了联合执法队,配备2台执法专用车辆,联合办公,集中执法行动,依据调查摸底掌握的具体情况,在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周边及沿线等地域进行每天24小时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我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被盗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器材的经营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理取缔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共检查乡镇12个,出动车辆30多台次,执法人员150多人次,检查废旧物资收购站点36户,立案查处无照经营废旧物资收购站点2户,保持了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五、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结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巩固整治成绩,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局通过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和日常监督,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推行“局所联动,以所为主,上级督导”的监管模式,强化工商所责任,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每月对废旧物资收购站点检查两次并形成制度,重点检查是否有证照,登记的情况是否有所变动,是否存在非法收购生产性金属等违法违章行为,一经发现,及时对业主预警警示,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逐步形成长效监管的机制。我局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始终保持着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采取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有效措施,逐步完善城区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长效监管机制,对各种违法经营活动进行较为彻底的查处,遏制了违法违章经营的势头,促进了废旧物资收购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五篇:代市镇202_年集中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代市镇集中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区综治办„202_‟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预防和减少“三电”案件,确保辖区平安稳定,4月12日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工商所在辖区内开展了清理整顿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活动。现就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9家废旧金属收购站,其中有2家歇业,其余7家经仔细清查,未发现违禁品,且证照齐全,如实登记了收购记录。

二、工作措施

(一)在区综治办、镇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镇积极配合上级的安排,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镇长赵小林为组长,分管综治工作副书记丁玉林、派出所所长唐国福、工商所所长陶一川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清查工作。

(二)分组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清查广前路及场镇等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集中区域,严格检查要求,凡未经审核、登记注册的收购站点一律予以取缔。

(三)对证照过期、未年审等收购站点,责令补盖章印,无公安机关发放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以及经营范围与证件不一致 1 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指导,定期对各废旧收购站点进行检查,督促其建立健全收购物品登记、可疑情况报告等管理制度,做到对辖区内的废旧收购站点的情况底数情、情况明。

(二)强化对废旧收购点业主的教育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业主学习《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三)签订责任书,要求业主不违法收购“三电”设施。

广安市广安区代市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门源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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