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银行开户许可证英文版
Account Opening License
Grant No.J651005594460*No: 6510-01786251account opening.Herein let it open a basic deposit account.Business Management Department of Chengdu branch of People`s Bank of China 14 Feb.2014
第二篇:银行开户证明 英文
银行开户证明英文
银行开户证明英文
一、申请书(行文报送外贸局)
1、投资者名称、住址和国籍;
2、投资种类和规模;
3、企业类型;
4、投资的主营行业和从事的生产、服务;
5、投资的实施阶段和期限。
二、投资者情况介绍
(一)在企业法人投资者情况介绍中应提供下列事项:
1、企业名称、国籍、地址、电话、电传、传真、网址和电子邮件信箱;
2、企业成立的年、月、日,注册登记号码;
3、在国内和国外从事的生产和服务,如国外有分支机构,应注明其经营种类;
4、如在蒙古国和其他国家设有代表机构,应注明其名称、地址、电话、电传和传真号码;
5、领导机构及成员;
6、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证);
7、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二)在个人投资者情况介绍中应提供下列事项:
1、姓名、性别、国籍;
2、出生年、月、日及地点;
3、护照种类、号码、发证机关、地点及有效期限;
4、文化程度和专业;
5、职业;
6、如属蒙古国或其他国家企业的成员,应注明该企业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7、护照复印件(公证);
8、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9、外资最低注册金:10万美元
填写固定格式表格,需带照片。
注: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是指开户银行对该投资者的支付能力予以说明的证明,其原件经公证后与译文一并提交。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投资者应提供护照的带照片页面和签证页面复印件)
注:复印件需经主管或公证机构公证,或在注册登记处复樱
四、命名许可
(向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国家注册办公室申请)
五、合同书
注:提交经公证的蒙文和外国投资者所选文字书写的合同书至少各4份。也可使用外资外贸局的固定格式合同。
建立外商独资企业无需合同,但属两个以上入股者投资时,彼此间应签订合作合同。
1、双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应持有委托证书;
2、投资者名称或姓名、国籍、专业、地址;
3、企业法定名称、类型、辖区、地址、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件信箱、所在地;
4、生产、服务种类和经营期限;
5、注册资金总额、份额,股票数量及每股定价和面值;
6、投资各方所占份额、股票数量、所投股份资本的种类(列表)、数额,其中以现金形式投入拟建外资企业的资金额,应明确转入的阶段和期限;
7、应投入的股份,其中以现金形式投入的股份,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比例到位的情况下,投资者应承担责任;
8、(董事会)议事表决制度,表决中支持与反对的意见相等时做出决议的制度;
9、代表外资企业及其领导的制度;
10、如需设监事会,应制定该会及其成员的权力、义务、任期和成员的选举制度;
11、外资企业的最终结算人员;
12、合同的延期、解除和补充修改办法;
13、投资者之间商定的其他事项。
六、章程
注:提交经公证的蒙文和外国投资者所选文字书写的章程文本至少各4份。也可使用外资外贸局的固定格式章程文本。
1、企业法定名称、地址、所在地、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址;
2、从事生产、服务种类、实施阶段和期限;
3、注册资金数额、若属股份公司应明确入股条件、股票数额、面值及种类;
4、投资者数量;
5、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领导机构的选举制度,以及其任期、权限和议事表决、做出决议的制度。若属股份公司,应设最高权力机构,制定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及权限;
6、领导机构和监事会成员人数、选举办法和任职期限;
7、投资者的权利、义务,以及投资者未履行义务或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股份公司因投资者拖延投入股份资金所造成损失的赔偿等制度;
8、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制度;
9、财务统计及报告制度;
10、职工的劳动、社会保障等问题;
11、外资企业经营活动的终止、撤消和最终结算制度;
12、投资者之间发生争议纠纷的解决办法;
13、投资者商订的其他事宜。
七、其他附加协议
(除创建公司的合同之外,如各方认为有必要时,可附产品销售和出口、设备供应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合同)
八、拥有财产的证明
(投资者投入的注册资本中如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应附确认财产的说明和证书复印件)
九、特别许可证
(如从事《关于蒙古国企业经营活动特别许可法》中规定的生产、服务项目,应提前办理相关特别许可证)
十、公司地址
(如自己无房屋需租用时,除与出租房屋的公司签订办公室租赁合同外,还应签订从事生产、服务活动的厂房租赁合同,或由出租者出据可以租用的证明)
十一、厂房的卫生鉴定证书
(由劳动社会保障监察局对厂房是否符合从事生产、服务活动的卫生条件要求做出鉴定)
十二、经济技术指标核算
(外资公司对拟从事的经营项目应分别进行经济技术核算)
1、对投资的研究和投资总条件;
第三篇: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声明
开户许可证是企业手续之一,丢失后需要及时登报挂失并补办,登报请来电详询***.银行开户许可证登报格式:
遗失声明 北京xxx公司不慎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xx支行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账号:4xxxxxxxxxxxx 核准号:Jxxxxxxxx编号:xxxxxx,特此声明作废
开户许可证登报所需手续:
1、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如没有复印件,需要公司提供公司全称、开户行全称、账号、核准号、编号。
办理登报方式:1:经办人带相关文件前来本公司办理 2:传真+电话办理 3:邮件
最后,声明刊登后,会有工作人员提醒客户买报纸。
省市级发行报纸: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京华时报、新京报等
企业和个人声明登报的一般作用:
一、以较广泛的传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示声明
二、对该被丢失证件在公示后被人使用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承担责任。
三、可以依法补发证件。
第四篇:银行开户许可证年检相关资料
银行开户许可证年检相关资料
银行开户许可证新开基本户:1.营业执照、代码证、国税证、地税证,四证的正本,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章;4.委托书;5.申请表。
注:具体每个银行可能有些不太一样,但是基本一致;纯地税户需要国税开局纯地税户证明,有些银行只写说明就可以;个体户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需要先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基本户银行:1.在目的银行开一个同名的一般户;2.到基本户银行申请注销基本户:需提供支票印鉴,公章,开户许可证原件,注销申请,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3.最后在目的银行把一般户申请转为基本户。
变更银行账户资料:新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和印鉴,变更后的四证(执照、代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委托书。
基本户和一般户的区别:基本户可以提现金,其他功能一般户和基本户完全一致。银行开户许可证申报材料
● 基本存款账户:
1、机关单位:(1)政府人事部门或地方编制委员会的批文(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2)全国统一代码证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4)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5)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2、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1)事业法人证书;(2)全国统一代码证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4)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5)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3、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1)事业法人证书;(2)全国统一代码证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1)营业执照;(2)全国统一代码证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税务登记证。
5、社会团体:(1)社会团体证;(2)全国统一代码证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财政性经常性资助类社会团体)。
6、宗教组织:(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3)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7、民办非企业:(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全国统一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税务登记证。
8、外地非经营性常设机构:(1)经济协作办批文;(2)全国统一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9、非外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1)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3)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10、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或办事处:(1)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3)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11、个体工商户:(1)营业执照;(2)负责人居民身份证;(3)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4)全国统一代码证书;(5)税务登记证。
12、村民小组:(1)乡镇政府证明;(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3)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13、业主委员会:(1)上级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的证明;(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
份证;(3)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14、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1)上级部门同意开户的证明;(2)全国统一代码证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15、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单位(附设无营业执照的食堂、幼儿园、招待所):(1)主管部门批文;(2)主管部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主管部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资料;
(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16、军队、武警:(1)军队、武警账户管理部门核发的开户核准通知书;(2)军队、武警账户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开户资料。
注:
1、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如无法出具税务登记证应出具证明其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文件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
2、开户申请书开户银行审核栏应有双人审核的签章。
● 实行预算管理专用账户:
1、基本建设资金:(1)计委批准立项文件;(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
2、更新改造资金:(1)当地经委批准立项文件;(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
3、财政预算外资金:(1)同级政府或省级财政部门的文件;(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
4、粮、棉、油收购资金:(1)主管部门的批文;(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5、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1)双方签署的资金存放协议;(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6、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1)主管部门的批文;(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7、单位银行卡备用金:(1)银行卡章程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8、住房基金:(1)主管部门批文;(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
9、社会保障基金:(1)主管部门批文;(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
10、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1)基本存款人出具的证明或隶属单位证明;(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11、工会、党团委的组织机构经费:(1)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5)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
注:
1、异地单位只能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专用账户。
2、专用账户证明内容应包括该类账户的资金类别。
3、预留签章与专用存款账户名称一致。
4、开户申请书开户银行审核栏应有双人审核的签章。
● 临时账户:
1、企业:(1)临时的工商执照或有效期在两年以内的工商执照;(2)全国统一代码证;(3)负责人身份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税务登记证。
2、异地建筑施工企业:(1)营业执照;(2)全国统一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有权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或工程合同;(5)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6)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7)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3、异地从事临时经营的单位:(1)营业执照;(2)临时经营地工商部门的批文;(3)负责人身份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6)税务登记证。
4、破产、清算企业:(1)驻在地主管部门批文或法院证明文书;(2)开户申请书;(3)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
5、临时性机构:(1)驻在地主管部门批文;(2)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非预算管理单位无此项);(3)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4)开户申请书。
注:
1、临时存款账户预留签章与临时存款账户名称一致。
2、当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以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时,除第二条规定资料外还应出具项目部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授权该项目部开户的证明(应载明:项目部名称、项目部负责人姓名、以及项目部因账户开立、使用和撤销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该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承担等内容)、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
3、开户申请书开户银行审核栏应有双人审核的签章。
● 其它:
1、存款人变更开户要素的除提供上述规定资料外,还须提供原开户许可证和有关部门证明文件及存款人变更申请书。
2、变更开户银行和账号企事业单位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及存款人销户申请书。
3、需人民银行审批才可提现账户为: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其他资金。
4、专用提现审批需提供资料为:专用账户提现申请书(需注明详细提现理由)、以上资料和有关文件。
5、开户许可证遗失:(1)登报声明;(2)出具遗失证明和已遗失公告的证明;(3)填写补发申请书,到开户银行登记挂失,由开户银行盖章确认报失一周后凭以上证明材料再报审批窗口直接补发登记证。
6、存款人提供证明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应使用A4纸复印,并加盖业务公章和“经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的戳记。
7、营业执照、全国统一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需提供正本复印件及原件(如果营业执照年检标志在副本上,还需提供副本复印件)。
8、法人如委托银行人员领取账户许可证,还需出具法人委托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承办程序:
1、中国人民银行营业室审批窗口受理;
2、审核;
3、审批。收费标准:不收费。承办时限:2个工作日。
第五篇:开户许可证
附式1:
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
(一)正面
开户许可证
核准号:
编号:0000—00000000
经审核,(存款人名称)符合开户条件,准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二)背面
┌─────────────────────────────────────┐ │
│ │
注意事项
│ │
│ │
一、本证是证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合法性的有效证件,由存款人持有。
│ │
二、存款人和银行应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 │
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使用本证。
│ │
三、存款人应妥善保管本证。本证遗失、毁损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申请│ │
补(换)发,并承担因遗失、毁损本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 │
四、本证由中国人民银行监制,严禁变造、伪造、涂改和私自印制。
│ └─────────────────────────────────────┘
附式1:
开户许可证(专用存款账户)
(一)正面
开户许可证
核准号:
编号:0000—00000000
经审核,(存款人名称)符合开户条件,准予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二)背面
┌──────────────────────────────────────┐ │
│ │
注意事项
│ │
│ │
一、本证是证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合法性的有效证件,由存款人持有。
│ │
二、存款人和银行应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
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使用本证。
│ │
三、存款人应妥善保管本证。本证遗失、毁损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申请补│ │
(换)发,并承担因遗失、毁损本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 │
四、本证由中国人民银行监制,严禁变造、伪造、涂改和私自印制。
│ └──────────────────────────────────────┘
附式1:
开户许可证(临时存款账户)
(一)正面
开户许可证
核准号:
编号:0000—00000000
经审核,(存款人名称)符合开户条件,准予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至
****年**月**日
发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二)背面
┌──────────────────────────────────────┐ │
│ │
注意事项
│ │
│ │
一、本证是证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合法性的有效证件,由存款人持有。
│ │
二、存款人和银行应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
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使用本证。
│ │
三、存款人应妥善保管本证。本证遗失、毁损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申请补│ │
(换)发,并承担因遗失、毁损本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 │
四、本证由中国人民银行监制,严禁变造、伪造、涂改和私自印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