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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民信P2P理财服务
编辑:落花人独立 识别码:15-905640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10 11:43: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融民信P2P理财服务

中融民信P2P理财服务

 收益率高

通过民信平台的推荐,您可以将手中的富裕资金出借给信用良好、急需周转资金的人群,通过利息收入为您带来6.6%-13%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实现爱心和财富的双重回报  投入稳健

国内领先的风险防范机制与“双向打散”模式降低投资人风险几率,将成交额的3%作为信用准备金,可用其补偿出借人损失   模式灵活

对于出借人的资金投入方式、资金投入额,民信设计了多款适合国内理财者的理财模式 起投额低

民信财富理财服务更适合国内老百姓实现理性保值和增值的理财需求,其门槛远远低于其它金融机构所能提供相应收益的起点

◆ 年年利

【预期收益】

民信“年年利”的年化收益率可以达到13%,是同行业中收益较大的。

【理财案例】

张先生是一家外企的中层管理者,每年收入40万元左右。因近年来通货膨胀,张先生担心自己辛苦挣来的积蓄在不久的将来贬值,在得到民信理财经理的推荐后,张先生选择了“年年利”,若其一年计划应用理财100万元,其预期年化收益13%,6年后他的预计资产总值将达到2,081,950元,20年后将升值为11,523,064元,是他最初投资的11.52倍!远远超过了市场通货膨胀的速度,不但保全了自己的本金还得到了很大的资产增值!

投资时间

1年 2年

4年

6年

10年

15年

20年

到期资产价值(元)

1,130,000 1,276,900

1,630,47

32,081,950

3,394,56

26,254,259

11,523,064

资产增值额(元)

130,000 276,900

630,473

1,081,950

2,394,562

5,254,259

10,523,064

增长比例 13% 27%

63%

108%

239%

525%

1052%

◆ 月月享 【预期收益】

民信“月月享”理财模式的每月预期收益为1%。

【理财案例】

郑先生准备了150万打算买一套房子,原计划一次性付清房款,经民信理财经理介绍“月月享”理财模式后,郑先生选择了商业贷款方式,贷款14年,郑先生首付50万元,将余下的100万元投资了“月月享”,其预期收益每月可达到1%,每个月平均回收约一万元利息,不但轻松偿还了月供9,135.2元(14年期限),每月还有盈余资金。14年后,郑先生不仅能结清房贷,还将获得100万元的额外收益。

月份 第1个月

第6个月

第12个月

第18个月

···

第168个月

还款总额(元)

9,135.2 54,811.3 109,622.6 164,434.0 ···

1,534,717.0

月月享收益(元)

10,000 60,000 120,000 180,000 ···

1,680,000

盈余金额(元)

864.8 5,188.7 10,377.4 15,566 ···

145,283

◆ 固定期限

【预期收益】

“固定期限理财服务”是民信为您推出具有较高资金流动性的理财服务,分为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五档模式,可通过债权转让形式收回出借资金,预期年化收益率6.6%--11.5%。

【理财案例】

王女士,30岁,居住地:北京,企业高管,月收入10000元,存款25万元。王女士看中一处房产,首付需要30万,4个月后王女士可获得年终奖5万元,于是准备领取年终奖后支付购房首付款。在四个月的资金闲置期里,王女士通过民信理财经理了解到“单季鑫”理财模式,于是出借资金10万元。一个季度后,王女士的投资实际升值2%,净收益为202_元,年化收益率达到8%,而银行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为3%,历史数据显示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正好满足了王女士资金增值且又不耽误房产购置的需求。

民信对出借人的服务

 民信财富根据出借人的需求不同,按照收益、出资额度、封闭期限,给出了适合不同出借人的理财产品推荐服务。

 出借人在出借款项的同时,民信致力于谨慎对待出借流程的每一步,通过专业完善的运作体系和自主研发的风控系统,最大限度的帮助出借人减小风险,最大限度获得收益。民信财富会为每一位出借人都量身推荐最适合的理财咨询,真正做到针对每一个人,由此实现专注于“微金融专业化服务”的创新型、专业化的服务机构,致力于打造“您最可信赖的财富增值专家”的企业理念。

风险控制

民信致力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个人信用管理服务平台以及严格的全过程风险控制体系,可以有效控制理财风险。

分散风险

民信提供个人对个人的小额借款实时匹配服务,为出借人的理财提供个性化理财创意、规划,满足多个借款人借款需求的同时,极大降低发生大比例违约的可能性。

执行严格的审核、监控、跟踪管理,随时防范借款风险

民信对借款人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判和处置。借款期间,及时回访,了解借款人的款项用途以及信息有效性。借款后对未及时还款客户进行有效催款,将其还款情况记入信用档案。

设置“民信聚宝盆”

每成交一笔,民信将拿出成交金额3%的风险金,划入“民信聚宝盆”,用于补偿出借人可能出现的损失,可以有效保障出借人的利益。

法律保障 《民法通则》、《合同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法规规定,使得理财者的合法借贷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二篇:中融民信信用借款咨询服务

中融民信个人信贷产品

高端贷

“高端贷”专门针对有非常稳定工作和收入的高端工薪人士,有助于对社会的高端人才及高收入的受薪人群增强购买力和消费能力而设计。

工薪贷

“工薪贷”专门针对有较稳定工作和收入的中、低端工薪人士,可用于借款人个人资金周转、个人消费及生活用款等,业务涉及的受薪人群较大。

经营贷

“经营贷”主要是针对经营人群,解决公司周转困难、改扩建等。有正常的公司银行流水或借款人个人银行流水,本地的市区、县级的辖区单位,就可申请借款。

助楼贷

“助楼贷”专门针对借款人工资或经营流水不能以银行卡流水方式体现,但其本人名下有房产的工薪或经营人群。产品特点明显,房产的价值作为其借款的主要依据和资产的主要认定标准。

贷上贷

“贷上贷”是针对有稳定且较高端的工作及高收益的受薪人士或稳定高收益的私营企业主而设定的,第一、在其通过银行及其他民间金融机构贷款购买或抵押的大宗消费品及必需品与市场价值的差额部分,进行合理的追加借款的业务(主要针对房产、车产等);第二、在银行或我公司操作过的无抵押信用借款类业务服务的。

第三篇:信安中融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手册

公司简介:

信安中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金融行业为主的综合性集团公司,集团旗下7家子公司涉及多个领域5个行业.在山东、山西、河北、北京、香港、深圳设有分公司。我集团重视企业文化的发展,视对员工素质的培养。公司高层致力于把企业打造成同行业皎皎者,我们有伟大的目标但我们也深知未来发展的道路上充满坎坷,所以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事是信安中融每一名员工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我们积极参加公益事业,用我们的方式帮助社会上那么些需要的帮助的人,为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公司发展历程:

202_年创建信安中融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202_年开设分公司:信安中融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02_年信安中融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_年创办香港信安中融集团有限公司。

202_年创办问者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_年创办信安鑫融(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2_年创办信安中融集团有限公司,整合多家企业,发起上市计划。

高总语录:

高龙吟,1981年9月30日生于山东省济宁市,祖籍山东省临沭县。中国企业家.,信安中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全面负责信安中融集团有限公司的战略规划和运营管理。

高龙吟生于山东省济宁市一个部队高干家庭。爷爷高瑞曾是我国著名将军许世友的参谋,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多个部门任职。姥爷桑金波1937年参加革命在129师385旅769团服役,全国解放后调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北海舰队任职,后支援内陆建设被调往山东拖拉机厂担任厂长。幼年在部队大院的生活经历让他从小身上就有一种坚韧不服输的精神,后随父母到当地一家国企生活,并在国企内部学校读完小学和初中,1996年考入当地重点高中兖州一中,1999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开启了对法律的认知。

愿景:最受尊敬的金融行业企业

   不断倾听和满足用户需求,引导并超越用户需求,赢得用户尊敬;

通过提升企业地位与品牌形象,使员工具有高度的企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赢得员工尊敬; 推动金融行业行业的健康发展,与合作伙伴共同成长,赢得行业尊敬;  注重企业责任,关爱社会、回馈社会,赢得社会尊敬。

使命:通过金融行业服务提升人类生活品质

  

使产品和服务像水和电一样源源不断融入人们的生活,为人们带来便捷和愉悦; 关注不同地域、不同群体,并针对不同对象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 打造开放共赢平台,与合作伙伴共同营造健康的金融行业生态环境。

价值观:正直,进取,合作,创新

正直:

   遵守国家法律与公司制度,绝不触犯企业高压线;

做人德为先,坚持公正、诚实、守信等为人处事的重要原则; 用正直的力量对周围产生积极的影响。

进取:

   尽职尽责,高效执行;

勇于承担责任,主动迎接新的任务和挑战; 保持好奇心,不断学习,追求卓越。

合作:

   具有开放共赢心态,与合作伙伴共享行业成长;

具备大局观,能够与其他团队相互配合,共同达成目标; 乐于分享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与同事共同成长。

创新:

   创新的目的是为用户创造价值; 人人皆可创新,事事皆可创新;

敢于突破,勇于尝试,不惧失败,善于总结。

经营理念:一切以用户价值为依归

   注重长远发展,不因商业利益伤害用户价值;

关注并深刻理解用户需求,不断以卓越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用户需求; 重视与用户的情感沟通,尊重用户感受,与用户共成长。

管理理念:关心员工成长

   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激励机制;

完善员工培养体系和职业发展通道,使员工获得与企业同步成长的快乐; 充分尊重和信任员工,不断引导和鼓励,使其获得成就的喜悦。

信安中融控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培养理念与体系

信安中融控集团有限公司培训发展之道

信安中融控集团有限公司向来视人才为第一财富,高度重视对人的培养。人才培养本着为公司战略、企业文化建设服务的理念,通过帮助员工提升工作绩效和个人能力,推动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202_年5月,信安中融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围绕着为公司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的核心目标,公司致力于搭建一个有信安中融控集团有限公司特色的学习型组织。公司的使命是通过提供多样的学习与发展方式,成为:员工3A(3A: Anytime, Anywhere, Anyway)学习的知识银行;经理人培养团队的黄埔军校;公司知识管理的最佳平台。公司现拥有超过百人的内部兼职讲师队伍。

信安中融控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培养体系简介

 新人培训

根据入职新人的不同特点,公司安排了不同系列的新人培训:

o 校园招聘新人培养:新人进入岗位前首先进行为期10天的内容丰富的封闭培训。进入工作岗位后,60/90天回顾营和针对岗位量身定做的岗位培训可以使新人们得到来自公司和伙伴的支持。

o 社会招聘新人培训:每位社会招聘进入公司的新员工,都有机会参加为期3天半的入职集训,一系列精心呈现的课程将帮助到新同事迅速了解信安中融控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工作必须的知识,并建立在公司的第一笔人脉资源。

o 导师制:每一位新入职的员工都有一位资深员工来担任导师。 双通道的员工职业发展体系

信安中融控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选择走管理的发展通道,也可以选择技术、设计、产品、市场等专业发展通道,在专业通道上发展可以获得和管理通道发展相同的认可和回报。

公司针对不同专业类别员工在不同职业发展等级上,都设计有配套的能力要素,使员工清楚的知道自己应该努力和发展的方向;同时公司还根据能力要素标准,设计了一系列的职业培训,帮助员工尽快达到能力要求,实现发展目标。

 全面多样的经理人领导力发展培养体系

信安中融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结合公司领导力模型特打造了全面的领导力发展培养体系。无论是后备干部、新任干部还是成熟干部,无论是基层干部、中层干部还是高层管理干部,都可以在信安中融控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力发展培养体系中找到对应的培训方案。

第四篇:民融登自律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发展,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自律管理和相互监督,保护同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云南省金融办关于开展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公约。经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同意,由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共同组成行业自律委员会,各机构为成员。本公约适用于自律委员会全体成员,由所有共同遵守。

第二条 本公约所称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融资中介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金融办制定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四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行业规则,本着诚信、勤勉、敬业的原则,审慎从事民间融资中介服务,积极推进行业自律。

第二章 行业自律与管理

第五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应从维护金融秩序、维护全行业整体利益出发,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完善企业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针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道德风险等制定积极可行的防范措施。

第六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要严格界定自身的市场定位和营业范围,只提供投融资信息登记发布、投融资对接、投融资咨询等中介服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营业范围。

第七条 不得借监管部门名义变相提高服务机构的公信力;不得利用媒体或者其他方式做夸大、虚假宣传,不得以任何形式误导或欺骗当事人;不得扩大宣传服务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代融资方向投资方承诺借款利率或收益;不得使用“高收益、低风险”等诱导性用语;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诸如“全省唯一”、“全省最佳”、“最安全”等类似用语。

第八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必须委托一家银行机构办理出借人及借款人的资金清算业务。不得脱离结算渠道进行任何形式的资金体外循环或账外经营。

第九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不得建立任何形式的资金池业务模式,不得从事任何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或“集资诈骗”的业务。

第十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的运营资金与资金出借人、借款人的资金必须完全分离,不得占据、集取、挪用、控制客户的出借资金。

第十一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必须让监管部门和资金出借人清楚地看到出借资金的实际走向及所处状态,以保证资金在出借、还款过程中的资金流向对于监管部门和出借人完全透明。

第十二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融资项目,单一借款方借入资金不得超过1000万元,每个项目资金供给方不得超过30人,每笔出借资金不低于30万、不高于200万元。借款方在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登记的融资行为尚未清偿完毕时,不得再次借入资金。

第十三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融资项目,借款人的融资期限与出借人的出借期限必须一一对应,不得使用借款期限错配的方式对接项目融资。

第十四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融资项目其借款利率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收取的中介服务费,需要在公开、透明、合理、自愿的原则下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服务费按照实际出借金额和期限计算,费率不得高于年利率5%。

第十六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必须建立适应业务经营需求,支撑安全合规运行的信息系统平台,具备保障业务连续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和硬件设施;同时,必须定期向监管部门的监管系统报送数据,包括全部借款信息、全部还款信息、利率情况、资金走向及用途等。

第十七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的所有融资项目信息必须及时、全面、准确地记录在公司的信息系统中,不得脱离信息系统处理业务,线上信息与线下业务必须一致。第十八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必须建立合格投资者测试评价机制及风险提示机制,选择达到一定收入水平或者资产规模,并具备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判断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资金出借人作为服务对象。原则上年龄低于18周年、高于60周岁的不得作为资金出借人服务对象。

第十九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必须建立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引入资质合格、较强担保实力的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与借款人的抵(质)押担保手续必须合法合规;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率应符合担保行业的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资金管理、交易凭证、银行账单等原始凭证必须引入合格的审计机构定期进行审核确认,审核情况报监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应尊重和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资料,对客户基本资料和信用咨询进行登记、使用和保存,应事先取得客户的同意或授权,对客户的各项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客户信息用于本平台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除向监管部门提交出借人、借款人数据外,未经客户允许,不得将客户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和个人。

第二十二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在进行业务宣传及推介时,必须尊重客户的知情权,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向客户讲解和介绍利率、风险、业务流程及其他有关于业务开展的基本情况和信息。

第二十三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对投融资业务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必须及时告知客户,相关服务协议中应涵盖风险提示条款。

第二十四条 客户对于借贷关系是否建立,以及资金的出借方式,包括期限、利率等享有自由选择权和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五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必须在经营场所公布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加强对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经营行为的约束、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第二十六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时除上述规定外,应遵守下列禁止性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吸收或变相吸收资金;

(二)不得以发行债券、委托投资凭证、代理投资凭证、受益凭证、有价证券代保管单和其他形式筹集资金;

(三)不得对外开展直接投资、融资业务;

(四)不得从事股权、债权及金融资产权益等要素交易;

(五)不得从事资金代理结算业务;

(六)不得为融资行为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七)不得与有关联性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第三章 行业从业人员自律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自觉履行的行业自律义务:

(一)不给付或者承诺给付回扣或其他利益;

(二)不得以职务便利谋取不当利益;

(三)不诋毁、贬损其他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声誉;

(四)不采用不正当方式垄断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

第二十八条 行业人员应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并熟悉相关的理财或金融知识,自觉接受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十九条 行业从业人员在行业内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之间的流动应规范有序。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应保障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行业从业人员因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问题被辞退的,应纳入严重违约的从业人员名单,行业内其他服务机构不应再接纳其从业。

第四章 公约的执行

第三十一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自律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本公约,负责向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传递行业管理法规、政策及行业自律信息,维护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的正当权益,并对各机构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第三十二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应充分尊重并自觉履行本公约的各项自律条款,有权对公约执行机构执行本公约的合规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

第三十三条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之间发生争议时,应自觉维护行业团结,以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为重,争取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公约规定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其他机构均有权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自律委员会反映情况。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公约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自律委员会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处置措施:

(一)警告。向违约机构送达书面警告,并向全体会员通报相关情况。

(二)公开谴责。向违约机构送达书面谴责,向全体会同通报情况外,并报告监管部门。

(三)除名。向违约机构送达书面除名通知,向全体会员通报情况,通过媒体公开相关情况,并报告监管部门,建议监管部门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第三十六条 自律委员会的处置权限设置如下:

(一)警告。由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商议后决定。

(二)公开谴责。由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决定。

(三)除名。由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决定。

第三十七条 凡是违反本公约相关规定的,自律委员会收到举报或反映材料的,有权组织调查监督小组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出具客观公正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经自律委员会审查后对违反公约的成员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情况不属实的,向举报方反馈调查情况。

(二)轻微违规的,自律委员会向违约机构提出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三)严重违规的,自律委员会召开委员会会议,决议对违约机构进行公开谴责或除名。

(四)违约机构不听警告、不顾公开谴责、拒不认错、改错的,自律委员会召开委员会会议,形成决议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监管部门后,向媒体披露相关情况。

(五)如违约单位涉嫌犯罪,自律委员会将向司法部门举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自律委员会会员单位的表彰

(一)每年在委员会内部展开“诚信自律先进单位”的评比活动;

(二)以本公约的规定作为“诚信自律先进单位”的评比条件;

(三)对获“诚信自律先进单位”称号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可以在媒体上公布,同时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评比办法另行制订。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公约由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自律委员会向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第四十条 本公约将根据实际需求逐步修订、逐步完善,经本公约执行机构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签署单位提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单位同意,可以对本公约进行修改。

第四十一条 本公约由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自律委员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

第五篇:中融信托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发展历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托投资公司整顿工作的通知》(银发[202_]389号)的要求完成整顿任务并提出重新登记申请。

202_ 年5 月中国人民银行作出《关于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银复[202_]139 号),准予公司重新登记并批准更名为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2_ 年6 月,公司取得,注册资本32,500 万元,其中出资12,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36.92%;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8,000 万元,出资比例24.61%;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000 万元,出资比例15.385%;哈慈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000 万元,出资比例15.385%;哈尔滨宏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500 万元,出资比例7.69%。

202_ 年4 月,哈慈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融信托15.39% 股权转让给中植集团;受让后中植集团出资17,000 万元,持股比例52.31%。

202_ 年2 月,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的中融信托股份改由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代表哈尔滨市财政局持有。

202_ 年10 月8 日,公司更名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_ 年3 月哈尔滨宏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融信托7.69%股权转让给大连新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_ 年8 月,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融信托15.385%股权转让给中植集团;受让后,中植集团出资22,000 万元,出资比例67.69%。

202_ 年3 月,全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升级,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2,500 万元。

202_年12000666)于以12亿交易价收购中融国际信托36%股权成为中融国际信托第一大股东。

20多年来,中融信托始终致力于提升综合资产管理能力,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金融衍生产品、房地产投资、风险投资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近年银信合作、私募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等业务快速发展,为高端客户财富管理开拓了广泛的空间。202_年至202_年,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分别为1323亿元、1820亿元、1784亿元、3057亿元(其中信托资产规模2994亿元,自有资产62亿元),居同行业前列;202_年底公司净资产48.43亿元,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达到银监会关于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的要求;全年实现净利润15.24亿元。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2_年在“财富管理合作发展论坛暨第5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颁奖典礼”上,公司荣获“中国优秀信托公司”、“最佳研发团队”、“优秀理财管理团队”的光荣称号。在“202_年21世纪资产管理年会暨第五届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评选颁奖典礼”活动中,公司荣获“202_-202_最受信赖信托奖”和“202_-202_最佳风险控制信托公司奖”两项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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