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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移交证书、验收证明、验收报告
编辑:独酌月影 识别码:15-755431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8 08:27:2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工程竣工移交证书、验收证明、验收报告

工程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证明书

本表一式六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物业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 程 竣 工 移 交 证 书

第二篇: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及清单以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报告等一式四份提交公司,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公司在收到验收报告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核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通知并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有关责任方并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竣工验收书》一式四份。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验收完毕方具备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位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天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配合工程部向政府质检站报送“竣工验收质量监督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会同质检站、建设单位进行验收检查,同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清单,及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按照竣工验收备案的要求一式四份提交工程部,由工程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竣工验收时,应按要求通知质检站进行验收的监督工作。

(6)对验收工作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责任单位,并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应书面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竣工验收书》一式四份。单项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7)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保管和维护。

3、建设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

建设项目所有内容均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向工程部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部在审查通过监理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后,按照《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项目的综合验收。

四、工程移交

1、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项目已竣工并经质检站、人防、消防、防雷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给排水(含热水)、电气、天然气、有线电视、暖气等已接通,信息及电话具备装机条件。

(2)工程项目竣工资料齐全:包括管线图资料、竣工图。室外工程完成,形成封闭环境。

2、建设项目移交工作程序

(1)工程部代表公司作为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的牵头单位;

(2)工程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的7天内完成向物业公司的移交,工程部应在拟定的移交日期前7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移交验收相关单位,并将经公司批准的移交验收应提交的资料提交物业公司。(3)移交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a)单项工程移交清单

b)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质量检查资料一套

c)竣工图纸一份

d)房屋钥匙

e)各种智能卡(电、天然气、冷水、热水、暖气等)。

(4)移交验收的程序

a)物业公司根据工程移交清单逐项检查核对。

b)参加验收人员在工程移交清单上签字,物业公司将一份清单返回工程部验收,移交工作完成。

第三篇: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http://www.teniu.cc/、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及清单以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报告等一式四份提交公司,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公司在收到验收报告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核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通知并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有关责任方并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竣工验收书》一式四份。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验收完毕方具备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位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天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配合工程部向政府质检站报送“竣工验收质量监督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会同质检站、建设单位进行验收检查,同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清单,及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按照竣工验收备案的要求一式四份提交工程部,由工程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竣工验收时,应按要求通知质检站进行验收的监督工作。

(6)对验收工作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责任单位,并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应书面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竣工验收书》一式四份。单项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7)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保管和维护。

3、建设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

建设项目所有内容均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向工程部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部在审查通过监理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后,按照《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项目的综合验收。

四、工程移交

1、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项目已竣工并经质检站、人防、消防、防雷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给排水(含热水)、电气、天然气、有线电视、暖气等已接通,信息及电话具备装机条件。

(2)工程项目竣工资料齐全:包括管线图资料、竣工图。室外工程完成,形成封闭环境。

2、建设项目移交工作程序

(1)工程部代表公司作为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的牵头单位;(2)工程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的7天内完成向物业公司的移交,工程部应在拟定的移交日期前7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移交验收相关单位,并将经公司批准的移交验收应提交的资料提交物业公司。

(3)移交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a)单项工程移交清单

b)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质量检查资料一套

c)竣工图纸一份

d)房屋钥匙

e)各种智能卡(电、天然气、冷水、热水、暖气等)。

(4)移交验收的程序

a)物业公司根据工程移交清单逐项检查核对。

b)参加验收人员在工程移交清单上签字,物业公司将一份清单返回工程部验收,移交工作完成

第四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管理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

(2)有完成的技术档案盒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并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编制竣工报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竣工报告应包括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盒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等内容。

(2)监理单位核查竣工报告后,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3)建设单位提请消防、质量监督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收程序遵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完毕,以取得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4)建设单位审查竣工报告,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5)建设单位编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工程质量情况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签署的合格意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制的格式文本,份数按主管部门要求。

(三)验收监督

(1)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提交有关质量文件和质保资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派员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工作中的组织形式、程序、验评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定结果等进行监督。验收不通过,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日期以左后通过验收的日期为准。

(3)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通过后,即可进入验收备案程序。

(四)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后规定时间内(按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需要提交备案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结果通知单、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等资料。

(2)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领取备案表,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并提交前述资料向主管部门备案。

二、工程移交

(一)移交的条件及标准

(1)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均已完成,且达到使用要求;

(2)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且通过,有完备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

(3)水、电有供应正常,设备运转正常,并提交设备使用说明书、原理图、随机的备品备件等;

(4)全部锁匙齐备且有编号;

(二)移交的程序及手续:

先由施工单位(经监理单位认可)向建设单位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移交申请,再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使用部门、物业公司进行移交,办理移交手续。

第五篇: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结论

该工程经验收组对工程竣工资料的检查和实体的检查,认可该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该工程许可证齐全,招标程序及报告程序完全,勘察设计报告符合要求,设计经审图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设计人员能及时到位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施工单位能认真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建筑工程验收规范、企业标准组织施工,质量达到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监理单位能按照管理规范和设计文件及验收规范劲力控制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服务质量满足合同要求。工程质量所含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结果符合要求,经验收组一致评定本工程为“合格”

该工程经验收组对工程竣工资料的检查和实体的检查,认可该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该工程许可证齐全,招标程序及报告程序完全,勘察设计报告符合要求,设计经审图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设计人员能及时到位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施工单位能认真按照设计文件及验收规范。企业标准组织施工,质量达到公司质量要求。

监理单位能按照管理规范和设计文件及验收规范劲力控制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服务质量满足合同要求。工程质量所含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结果符合要求,经验收组一致评定本工程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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