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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助学贷款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16-980918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9 23:30: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大学生助学贷款

对大学生助学贷款的探讨

摘要: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是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的重要途径。对我国教育机会均等、科教兴国战略等国家目标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大学生助学贷款是一种无担保、无抵押的纯信用贷款。国家从1999年起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已经12年了,随着政策的推行,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这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资助效果不尽如人意,不能从根本上控制助学贷款的风险,最终形成大量坏账。

关键词:现状、助学贷款、信用风险、就业、意义、欠款、违约、贫困、公平正文:

第一:目前大学生助学贷款的现状

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于1999年,大规模推行于202_年。申请总额度的上限为每生每年6000元,申请人数的比例不能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0%。国家助学贷款受到贫困学生和家长的普遍欢迎,近年学费上涨非常明显。目前在一线城市大学生每年的学费负担已经在5000元以上,二线城市的大学生学费也在4000元以上。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高校后勤社会化产业化、CPI的自然增长等因素也使学生的生活成本用在急速上升。对许多贫困家庭来说,上大学成了不可成受的负担,许多家庭贫困的学生通过助学贷款得到了帮助,顺利完成了学业,实现了教育机会均等,助学贷款在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实际问题上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202_年助学贷款开始进入首批还贷高峰期,调查标明,学生毕业后能主动提供毕业去向并还款得只占应还款学生的50%,202_年大学生的不良贷款率为12.88%,202_年则高达28%,如此高的不良还贷率,给发放贷款的银行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

在202_年7月25日召开的教育部第16次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自1999年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以来,全国申请贷款累计总人数395.2万人,银行审批人数240.5万人;申请贷款累计总金额305.6亿元,银行审批金额201.4亿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帮助了数十万名困难学生就学,但也同时暴露出目前高校助学贷款的不足。

第二:高校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

1、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较短

2、大学生诚信缺失情况严重

一些学生违约欠贷,长期不还,令学校和银行叫苦不迭,使国家助学贷款陷入两难的尴尬境地。

3、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较为单一

现在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只有一种,不能适应不同学生的不同情况。

4、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严重不均衡

国家助学贷款在投入的地区结构上不平衡,不同银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数量差别较大,很不平衡。

第三:国家助学贷款对贫困大学生的激励作用

从这几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情况看,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他们普遍自强不息,有较强的责任感,独立能力强,较一般同学有更强的独当一面的能力。这得益于他们借贷的观念较早的形成,有较强的经济头脑。国家助学贷款帮助他们树立了自立自强观念,促使他们勤奋学习、努力上进。应该说,国家助学贷款不论在帮助贫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方面,还是在其交际能力培养方面都起到了很大的激励作用。国家助学贷款减轻了贫困大学生的求学负担

2.国家助学贷款激发了贫困大学生的学习动力

3国家助学贷款有利于增进贫困大学生的诚信意识

4国家助学贷款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构建

5受国家助学贷款使贫困大学生自强不息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负责发放,对象是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目的是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巨大的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特别是使经济较困难的优秀青年得以深造的重大决策。是国家为了利用金融手段支持高等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缓解高校资助经费不足的矛盾。帮助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观念,鞭策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有力地推动高等学校学生素质教育的改革。为公民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社会保障机制。

参考文献:

[1]师文.新编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审核、发放操作手册.北京:中国知识出版社,202_.[2]李从松.我国大学生贫困的现状及趋势分析.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2_,2.[3]王幼芳.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调查及改革的思考.青年研究,202_,2.[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Z].202_.37.来源于:百度文库http://wenku.baidu.com

中国经济网宏观经济经济学人资料库http:///

第二篇:大学生202_助学贷款

附2 202_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注意

事项

(具体事宜以官方网站信息为准)

一、还款时间

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负担支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宽限期内(202_年7月-202_年)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次年(202_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

二、提前还款 注意事项:

(1)每年1月至10月的10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日之后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2)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存入个人支付宝关联账户中进行还款。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3)在202_年8月31日前在系统里面申请提前还款,则只需还本金,无需还利息。提倡有能力的同学提前还款。

(4)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不接受部分提前还款。

三、正常还款

(1)仍未采用支付宝还款方式的贷款同学请申请变更为支付宝还款。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个人账户变更模块进行申请。

(2)为防止因少量差额导致还款失败,同学们存入还款金额时请多存10元,多出的部分不会被扣除。(3)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向同学们的手机发送还款提示短信,为方便同学们还款,避免造成被动违约,请同学们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变更自己的手机号码。(非常重要)

四、还款账号

还款账号为贷款同学的支付宝,请同学们在还贷日期前将钱存入与自己的支付宝绑定的卡里面,再进支付宝将卡里面的钱转进支付宝里面,在还款日,系统自动从支付宝里面扣除该还的款项。

五、逾期还款

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贷款还款。自付本息后,如当年12月20未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12月21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具体金额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六、支付宝常见问题

(一)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为同学们身份证去掉前6位后部分(如身份证号为***234,则初始密码为199001011234),首次登录支付宝必须修改密码。

(二)实名认证:是支付宝公司提供的一项身份识别服务,通过认证的同学相当于拥有了一张互联网身份证,增加了账户所有者的信用度。实名认证不收费,可以通过卡通认证(推荐)和普通认证两种方式进行。

卡通认证:“支付宝卡通”可将同学们的支付宝账户与银行卡连通,不需开通网上银行就可以网上充值支付宝账户进行还本付息。卡通认证演示网址:

http://abc.alipay.com/show-how/accountCertifyApply.html#s1-1-1 普通认证:演示网址: http://abc.alipay.com/show-how/accountCertifyApply.html#s2-1-1

(三)网上银行充值:目前支付宝支持工行、招行、建行等19家网上银行为支付宝账户充值,在充值前,同学们需要先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

充值流程:登录支付宝网站,点击“充值”→选择网上银行充值,并选择您要使用的网上银行→跳转到银行页面,填写密码等相关内容→充值成功。

演示地址:http://home.alipay.com/inpidual/inpourBank.htm

七、中国个人征信系统

中国个人征信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系统。其信息包括三大类:一是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二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三是信用卡信息。202_年1月,个人征信系统在全国范围内上线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对没有按照协议协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对违法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只要违约学生毕业后有了工作,在银行开办了工资账户,他的信用信息就会在个人征信系统里留下记录,很容易就能被找到。另外,所有借款学生的相关信息也将进入个人征信系统中,并成为其今后办理信贷业务的重要考虑因素。

八、助学贷款违约后果

(1)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① 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② 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③ 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支付宝使用相关问题汇总 1.1常见问题

1.1.1如何查询我的支付宝账户?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2)忘记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密码时,可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获取密码。1.1.2我的支付宝登录密码是多少?

支付宝账户密码默认为学生身份证号去掉前6位之后的剩余部分(如身份证号为:***234,则密码为:199009011234),如果您设置过密码,请通过登录框旁边的“找回密码”功能找回登录密码。1.1.3为什么我的支付宝账户无法注册?

您的支付宝账户是贷款专用账户,该账户的开通大约需要3-5个工作日才能完成,请您3-5个工作日后再来查询。

1.1.4我可以修改助学贷款的支付宝账户吗?

您的支付宝账户是贷款专用账户,为了您的贷款能够顺利发放,账户不能修改。1.1.5为什么提示我的账户不存在?

助学贷款账户由国开行统一提交到支付宝进行开户,之前需要审核,国开行一旦审核通过后,支付宝将立即进行开户的工作,具体的情况您可以联系支付宝了解。1.2认证相关

1.2.1什么是支付宝实名认证?

“支付宝实名认证”服务是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一项身份识别服务。支付宝实名认证同时核实会员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

1.2.2通过确认银行汇款金额来进行认证是什么意思?

根据提示在支付宝输入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后,支付宝会在1-2工作日内往您填写的银行卡内打入一笔1元以下的金额,您核实收到的金额后,再登录支付宝网站,点击申请认证,将打入银行卡内的这笔金额数字输入,若输入正确,身份信息可以通过审核,认证就通过了。1.2.3认证的银行卡需要开通网上银行吗?

不需要,只要您填写的身份证信息和银行开户名是一个人,即可申请认证。但是如果开通网上银行,查询打款金额比较方便。1.2.4在申请认证时,提示我未满18岁,认证无法继续,怎么办?

如果您身份证年龄小于18岁时无法申请支付宝实名认证,但可以去银行柜台签约并激活支付宝卡通,激活卡通后就可以进行账户中的一些操作,如收款的金额可以提现等。1.2.5我在认证时,提示我的身份证已存在,怎么办?

您的身份证号有可能是重号,也有可能是被盗用认证,需要您配合支付宝公司的核实工作,支付宝公司才能告诉您具体的解决方法,首先需要您提供您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的原件彩色版扫描件,以方便支付宝公司的核实。1.3贷款发放

1.3.1我的助学贷款是发到哪里的?

助学贷款是发放到国家开发银行与您签约时由其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上的。1.3.2如何交学费?

学费部分不用自己去交纳,系统会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委托自动从您的支付宝账户中进行扣除。1.4提现相关

1.4.1什么是提现,提现收费吗?

提现是指将支付宝账户中的款项提取到银行账户中。如果要将这笔资金提现到银行卡,需要先登录支付宝进行实名认证。提现暂不收费。

1.4.2如果要提现,开通哪个银行的银行卡比较好?

个人普通提现支持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等13家银行,您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挑选。1.5还款相关

1.5.1如何还助学贷款?

支付宝会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的扣款日期提前5天通过手机短信通知您进行支付宝账户的充值,建议您及时更新在支付宝绑定的手机号码。您在还款日期前,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卡通、网点充值、消费卡充值等方式将还款资金充值到您的支付宝账户(详见3.2支付宝账户充值),国家开发银行将委托支付宝公司在扣款日期从您的支付宝账户中扣取相应的资金转至国家开发银行。1.5.2用支付宝账户还助学贷款需要认证吗?

您在还款日期前,需将要还款的资金充值到您的支付宝账户中,用支付宝还助学贷款不需要进行认证。1.5.3偿还贷款到期(逾期)本息需要登录在线系统申请吗? 偿还贷款到期(逾期)本息不需要申请,直接向支付宝账户充值即可,支付宝会定期自动扣划,提前还款必须登录在线系统申请。

第三篇:大学生助学贷款

论文(报告、案例分析)

院系: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题目: 大学生助学贷款相关知识

提交论文(报告)时间: 202_ 年5月10日

大学生助学贷款

物流工程 专业学生 王雪学号 0994072113

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定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三、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1、202_年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2件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p#副标题#e#

(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7)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

3、在校大学生非首次(08年、09年办理过贷款,202_年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最近一个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出示核对,不上交)。

(5)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六、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1]

第四篇:大学生助学贷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

摘要

大学生助学贷款我们常用的一般有两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细介绍

一、定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三、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1、202_年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2件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7)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

3、在校大学生非首次(08年、09年办理过贷款,202_年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最近一个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出示核对,不上交)。

(5)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

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国家助学贷款详细介绍

一、定义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学生提出申请 → 学校进行初审 → 银行开展审批 → 双方签订合同 → 银行发放贷款 → 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

注: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五、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六、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利率、额度

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期限为10年。利率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行承担(按央行现行的基准利率执行)。

第五篇:大学生助学贷款细则

202_年高考宣传服务系列(二十六):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提供: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38712 次 时间:202_-6-10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2_]13号)及其配套办法。为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了相关配套文件,建立了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凡在今年高考中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不要仅因家庭困难而放弃学业。我省的资助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范围: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2.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我省国家助学金具体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年,三等助学金202_元/人.年。

3.基本申请条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范围: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2.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的资助范围: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2.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3.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

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生源地由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就学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两种形式。考入本省普通公办高校的学生可以选择就学地贷款;考入本省部属高校或民办高校的学生可以选择生源地贷款。

1.就学地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申请材料: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⑤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 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⑦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⑧考入本省民办院校或部级院校和考入省外院校的。

申请材料:学生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⑤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复印件)⑥借款人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⑦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户口复印件。

3.申请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

4.贷款审批:学校有关部门(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贷款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6.贷款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本人全额支付。

7.借款人在毕业前签订还款确认书,确定还款金额、还款方式。

8.还款期限:借款人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金及利息,毕业后前两年为宽限期,只还利息不还本金,后四年本金及利息一起偿还,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9.展期:借款人直读研究生和专升本的学生可以向贷款经办银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办银行应为其办理展期手续,国家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五、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可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202_年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国家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予以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

1.申请材料及审核: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须于每年6月15日前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由高校上报有关部门审核审批。

2.补偿或代偿标准: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并在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六、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可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资助

为鼓励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202_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可以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每年10月15日前,应征报名的高校在校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校期间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还需要向学校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期间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还需要向学校提供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经高校、兵役机关审核无误后,由高校将相关材料统一上报有关部门审核审批。

(2)补偿或代偿标准: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每名高校在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申请学费资助:

(1)每年退役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回到原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资助申请,填写并提交《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经高校、兵役机关审核无误后,由高校将相关材料统一上报有关部门审核审批。

(2)续费资助标准:国家对退役复学的学生,每年资助学费最高不超过6000元,实行一次性申请,一次性资助。

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高考考入全日制高校的,可申请学费资助

为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经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决定自202_年秋季学期起,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具体内容如下:

1.资助标准: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2.资助方式:学费由中央财政按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

3.资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4.资助流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教育资助申请”。高校将相关材料收集审核后统一上报有关部门审核审批。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_年6月10日

大学生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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